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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精选3篇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精选3篇
导语:
《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围城》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围城读后感精选【1】 刚开始决定读《围城》只是为了多读一本书,至于自己能否将它认真读完那是后话。
而当我翻开书的第一章的第一段,就被这精妙的比喻深深吸引了。
开头是这样的: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
这一句既应用了比喻又应用了拟人,这种修辞手法不动声色地将海洋上空的夜描绘得形象,生动,淋漓尽致,使人一读便可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钱钟书在《围城》中善用比喻等修辞手法,例如:
“他靠纱窗望出去。
漫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
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
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
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
几星萤火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亮不到的阴黑里,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大眼睛。
这虽然是很平常的夏夜景色,但在钱钟书的笔下却如此生动。
“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
”这里把声浪比作水,声音的变化就像水被煮沸了。
如此绝妙的比喻也只有钱钟书能想到了,忽然记起要是我们来描绘这夏夜,定是把蛙声用拟声词给代替了。
原本以为《围城》这本书不过就讲那些琐碎的小事,不值深读。
可当我慢慢读下去时,发现故事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发生,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
但我们这是阅读,不是听故事。
所以这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他善于应用精言妙语,来使文章更有看头,当然在他的刻画下,故事中的人物性格也是如此鲜明。
例如一号人物方鸿渐,他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他好的不纯然,坏的不彻底,不想像狗一样媚悦于人,又不甘低人一等,所以他只能像皮球一样被人一脚踢开。
而苏文纨则是“底子”最厚的一位女生,她有着美丽的容貌,丰裕的家境,良好的教育,但却虚伪,傲视群芳,最后只得孤芳自赏。
唐晓芙是苏文纨的表妹,她是一个集智慧,妩媚,青春于一身的小家碧玉的女孩子,她是我在《围城》中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她端庄大方,不做作不矫情近乎完美。
孙柔嘉是后来方鸿渐的太太。
她自然有柔弱的一面——被学生欺辱时,哭得像个孩子。
但是她也是一个有心计的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常常玩弄心机。
至于赵辛楣,他是一个装腔作势,附庸风雅的人。
不过他虽然不喜欢方鸿渐,但也会给方鸿渐提供真心的帮助。
听杨绛说,这些故事里也有钱钟书的留学经历,不过也是虚构的。
我想如果不是博览群书,对社会有敏锐的观察,对人生有独到的见解。
钱钟书有怎么会有这样一本《围城》。
围城读后感精选【2】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
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
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
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
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
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
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
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
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
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
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
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
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
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
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
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
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
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
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
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
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
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
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
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
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
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
”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
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
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
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
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
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
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
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
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
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
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
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
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
“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
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
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
“唉,名实必出高徒啊!
名实必出高徒啊!
”。
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
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
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
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
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
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
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
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
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
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
死讨厌!
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
”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
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
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
这时,我立刻想到了曹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
我又立刻想到,曹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
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
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
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
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读后感精选【3】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
“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如果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
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
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
苏文纨一点就会破。
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
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
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
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高兴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
一个人身心舒畅,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
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方就绝对没有。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
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
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
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
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
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
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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