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治欠保支工作要点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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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治欠保支工作要点doc
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川人社办发〔2018〕101号
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治欠保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8年治欠保支工作,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2018年四川省治欠保支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8年6月4日
2018年四川省治欠保支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治欠保支工作总体思路是:
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为统领,强化目标管理和专项考核,全面落实以部门、企业、地方责任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夯实打牢治欠保支防线,扎实形成可防可控、常态长效的工作局面。
一、全面落实欠薪治理体系
(一)落实企业责任。
落实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在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要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考勤计量管理,重点落实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下同)建立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确保工资发放有可靠单位、有可靠资金、有可靠方式,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二)落实部门责任。
一是资金保障责任。
推动工程立项审批从严把关、建筑市场监管整治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规范工程款支付,严防缺资施工、垫资施工、拖延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二是督促建账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对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用占比幅度的指导,以便工程建设项目确定落实适当比例或数额的人工费用。
工程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要督促总承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业主将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三是督促工资直发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要改革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严格督促总承包企业落实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立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三)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推进治欠保支制度措施落地见效,承担政府项目欠薪清偿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
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主管领域重大案件的包案制度。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属地责任,严防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避免越级上访和矛盾上交。
(四)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各市(州)、县(市、区)普遍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落实完善欠薪案件和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普遍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持续加大甘孜、阿坝、凉山属地政府监管力度,落实境内高铁建设、水电修建等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属地缴纳管理工作。
(五)推动宏观治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地方立法可行性研究,积极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国家完善宏观治理。
二、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六)全面建立辖区项目台账。
分级建立、按月动态更新全面覆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工作台账,全程跟踪落实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总承包企业协同业主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等核心指标情况。
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市(州)政府和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定期通报台账建立等情况,突出典型示范和问题导向,推动经验借鉴和问题整改落实。
(七)加强日常巡查。
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巡查重点,核实检查项目台账核心指标落实情况,同时督促总承包企业在属地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地普遍设立工资发放公示牌和维权告示牌、配齐配强劳资专管力量、规范劳动用工并实行实名制管理、推行工资银行代发等工作。
畅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加强案件处理和事件处置工作。
(八)坚持季度排查。
组织各地每季度集中半个月,对辖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
对难以协调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九)组织专项检查。
落实国务院、人社部、省政府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自查和实地督查,从速查办欠薪陈案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欠薪案件。
提前安排部署,在10月中旬至2019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十)加强联合惩戒。
高度重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人社、发改、工商、住建、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企业自律机制。
三、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
(十一)清理政府工程欠薪。
组织协调建设施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建和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清理排查,动态掌握各个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底数,落实清欠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分类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对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应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妥善解决钢铁煤炭行业欠薪问题。
协调去产能主管部门,全程了解掌握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去产能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指导当地钢铁煤炭企业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职工工资拖欠等问题。
(十三)做好园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协调园区主管部门,针对园区企业发展情况,加强政策调控和措施调度,加强普法宣传和用工指导,加强欠薪、欠保隐患清理排查和违法整改教育,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因欠薪、欠保引发群体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和矛盾化解工作。
(十四)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工作指导。
根据越级信访和重大案件涉及的地区和企业情况,采取交换意见、案件转办、挂牌督办、实地督查和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和有效解决办法,推动有关问题或案件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
(十五)协调重大案件。
落实职工维权联动机制和跨省协作维权机制,组织联合行动,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协调处理省内重大欠薪案件,与事发当地对口协调省外川籍民工维权案件处理。
强化督查督办,对越级信访投诉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责成相关地区限时办理。
四、做好两个“移交”工作
(十六)做好源头性案件移交工作。
按规定移交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查办源头性案件,发挥主管部门行政协调和市场监管作用,化解源头性纠纷,推动主管部门案件处理与预防治理并重,加强行业监管,形成源头治理。
(十七)做好涉嫌欠薪犯罪案件移交工作。
加强人社部门与公检法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深入落实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打击作用,震慑欠薪犯罪行为。
落实人社部门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维权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切实增强劳动维权的力度和成效。
五、传递压实工作责任
(十八)强化目标管理。
将2018年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的比例完成数(90%、90%、90%、100%)纳入市(州)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
(十九)开展专项考核。
参照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考核办法,制定下发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我省2018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附件:
2018年全省治欠保支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2018年全省治欠保支工作责任清单
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全面落实欠薪治理体系
落实企业责任
落实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考勤计量管理,重点落实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协同业主(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下同)建立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三项核心责任。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落实部门责任
从严把关工程立项审批,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整治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
省发改委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财政厅
人行成都分行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对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用占比幅度的工作指导。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2018年6月
督促总承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督促业主将人工费用拨付到专用账户中。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人行成都分行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改革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督促落实总承包企业及业主的三项核心责任。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承担政府项目欠薪清偿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
财政厅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主管领域重大案件的包案制度。
市(州)政府
2018年6月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防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避免越级上访和矛盾上交。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全面落实欠薪治理体系
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普遍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善欠薪案件和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行成都分行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推动宏观治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地方立法可行性研究。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底
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全面建立辖区项目台账
分级建立、按月动态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台账。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定期通报台账建立等情况。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加强日常巡查
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巡查重点,核实检查核心指标落实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畅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加强案件处理和事件处置工作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坚持季度排查
每季度集中半个月,对辖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组织专项检查
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自查和实地督查。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在10月中旬至2019年春节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州)政府
2019年春节前
加强联合惩戒
加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
清理政府工程欠薪
清理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财政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应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
财政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妥善解决钢铁煤炭行业欠薪问题
指导钢铁煤炭企业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职工工资拖欠等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做好园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加强普法宣传和用工指导,加强欠薪、欠保隐患清理排查和违法整改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工作指导
加强针对性指导,督促协调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和有效解决办法。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协调重大案件
落实职工维权联动机制,协调处理省内重大欠薪案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建立跨省协作维权机制,对口协调省外川籍民工维权案件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年底
协调重大案件
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法律保障。
省总工会
司法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强化督查督办,对越级信访投诉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责成相关地区限时办理。
省政府督查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做好两个“移交”
工作
做好源头性案件移交工作
按规定移交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查办源头性案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做好涉嫌欠薪犯罪案件移交工作
及时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公安厅
市(州)政府
2018年底
传递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目标管理
将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的比例完成数(90%、90%、90%、100%)纳入市(州)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
省政府绩效办
2018年底
开展专项考核
参照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考核办法,制定下发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8年3月
制定我省2018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考核。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待国家出台后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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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8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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