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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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1.5事件分级
1.6预案体系
2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1油气管道敷设概况
2.2危害因素辨识
2.3危险源因素分析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3.2办事机构
3.3专家咨询机构
3.4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4应急预警与响应
4.1预防预警
4.2预警级别与发布
4.3预警响应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5信息报告
5.1报告主体责任
5.2报告时限与程序
5.3报告内容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6.2分级响应
6.3指挥与协调
6.4现场指挥部
6.5应急处置措施
6.6扩大应急
6.7社会动员
6.8应急结束
6.9善后处置
6.10总结评估
6.11恢复重建
6.12信息发布
6.13舆情引导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7.2物资保障
7.3医疗保障
7.4交通运输保障
7.5通信保障
7.6治安保障
7.7资金保障
7.8人员防护保障
7.9基本生活保障
8监督管理
8.1宣传与培训
8.2演练与评估
8.3责任与奖惩
9附则
9.1预案管理
9.2名词术语
9.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途经本行政区域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保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正常输运,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统一指挥、综合治理,科学应对、高效处置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途经本行政区内经批准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包括城区燃气管网)输运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下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公共设施损毁,严重影响油气管道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的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管道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含失踪),或者造成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6预案体系
根据实际,构建县、乡镇(街道)和油气管道企业三级应急预案体系,相关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必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1油气管道敷设概况
目前,我县境内共有油气管道二条,XXXX天然气和成品油管道采用并行敷设,线路走向基本一致,长64公里,算上支线合计约130公里,起点位于XX镇,途经XX、XX、XX、XX、XX、XX,终点位于XX镇,与XX段相接。
其中XXXX输气管道始于XX市XX首站,终于XXXX区XX末站,业主为XX省天然气开发公司,XX段总投资约7亿元,管线长约64公里,管径813mm,设置一座分输站(XX街道XX村),新建截断阀室三座(XX阀室、XX阀室、XX阀室)。
XXXX成品油管道起点为XX区XX炼化XX首站,终点为XXXX末站,输送品种有92#、95#、98#汽油、车用及普通柴油,业主为中石化XX分公司,管线长约64公里,管径406.4mm,设置XX增压泵站和XX阀室各一座,总投资约4亿元。
规划天然气管道一条,XX—XX天然气管道总长约35公里,起点接XXXX天然气管道XXXX阀室,途经XX、XX、XX,终点位于XX,其中XX县段管道总长约30公里,XX县段管道总长约5公里,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成投产。
2.2危害因素辨识
油气管道输送量大,输运距离长,输送介质为易燃易爆、可燃可爆的有毒物质,管道沿途地理、人文环境复杂,一旦事件发生和处置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
因此,正确辨识油气管道危险有害因素,是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其突发事件的基础和前提。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主要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类。
(危岩)、暴雨洪流(泥石流)、河岸崩塌等自然因素带来的风险,可能导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损毁,发生漂管、冲管及管道悬空致介质泄露或引发和衍生其它管道事故。
2.3危险源因素分析
油气管道运行连续性强,若发生腐蚀破坏、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破坏,将会引发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
由于管道沿线地形复杂,沿线河流、公路、林区相伴相交很多,易引起水系、山林、农田、公路、附近电力设施等污染;大多管道沿线地域远离公路,交通不便,处理事故的难度大,若发生泄漏事故,环境污染面积较大,地貌恢复有一定的难度。
同时,由于原油属易燃易爆品,当发生管道原油泄漏事故后,现场控制不当时,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XX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县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
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担任。
成员: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街道)和油气管道企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油气管道应急抢险的决策部署;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综合分析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
(1)县发改局:
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接到事件报告后,迅速报告县应急指挥部,适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按县应急指挥部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参与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提供应急辅助决策相关信息;建立油气管道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演练工作,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和企业做好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参与或者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处理。
(2)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交警、治安队伍实施现场救援,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配合企业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有关设备和容器的冷却及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现场警戒;实施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负责人员疏散和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依法控制事件有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县卫生计生局:
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的定点医院和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实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必要时对突发事件发生地公共卫生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干预,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4)县环保局:
负责对事件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及其危害成分和程度分析,对可能长时间影响环境的区域发出警告并提出控制措施;事件得到控制后,负责和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监测和预报全县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分析并及时提供影响油气管道安全的地域和事件发生地域地质情况的相关信息。
(6)县农林局:
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纠纷和赔偿等相关事宜,协调事件发生地农业灾情的监测、发布、评估,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件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处置意见与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8)县综合执法局:
参与研究处置措施和施救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
(9)县气象局:
负责发布相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0)县安监局:
根据响应级别和县政府授权,负责组织或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并监督主体责任的落实。
(11)县交通局:
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现场抢险物资、抢险和疏散人员的运送工作。
(12)县民政局:
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调拨;组织开展群众安置和救灾捐赠,安排好事件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3)县监察局:
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对各相关部门应急履职情况实施监察。
(14)县财政局:
负责组织落实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
(15)县人力社保局:
负责事件有关人员的工伤认定和政策咨询,参与事件调查。
(16)县委宣传部:
负责按规定组织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事件有关信息,防范负面舆情的传播和扩散,协助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17)县供电公司:
负责组织修复受损电力设施,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18)事发地乡镇(街道):
按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群众稳定、宣传等方面相关工作。
(19)油气管道企业:
负责制定或修订本企业应急预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企业相应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并按本预案及有关规定向县政府、县发改局和县安监局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在应急救援中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2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
具体承担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指挥协调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各工作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执行指挥部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研判与上报工作;按分级响应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综合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制定并执行应对措施;组织修订相关应急预案,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油气管道企业做好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调查研究,牵头做好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3.3专家咨询机构
建立县应急指挥部专家组,作为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咨询机构。
专家组由运行与维护、油气储运、安全消防、腐蚀与防护、勘探规划与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为本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决策咨询方案;参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参与应急预案实施和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3.4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有关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做好预防、宣传等相关工作,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预警与响应
4.1预防预警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油气管道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危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各部门、各相关乡镇(街道)和油气管道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体系,健全完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汇总、分析和处置。
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发改局、油气管道企业建立气象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对因气象、地质因素可能引发灾害的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乡镇(街道)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对油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进行预测判断,必要时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会商研判,迅速对隐患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预先判断和把握,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4.2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急程度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有关企业经监测、预测分析和会商,认定将出现达到预警级别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2016〕30号)规定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农村应急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油气管道企业应当按照预警信息要求进入相应应急状态,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做好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
发布蓝色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应立即做出响应,根据即将发生的事件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启动相关预警程序;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油气管道实时监控;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加强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发布黄色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及时组织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
发布橙色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实时发布现场信息;指令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物资设备全部到位。
发布红色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指令应急队伍、调运物资设备进入现场或周边适当区域做好监护和救援工作;组织敏感区域人员撤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主体责任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油气管道企业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县发改局、事发地乡镇(街道)报告。
县发改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在确认后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单位要立即进行核实,并在0.5小时内、1小时内书面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事件信息应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3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灾情有可能影响到的区域,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最新处置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应当及时进行终报。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油气管道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进行先期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同时迅速核实事件信息,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县发改局、事发地乡镇(街道)报告。
县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油气管道企业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有关工作措施,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
接报单位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县政府在接到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
有关领导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搜救、周边警戒、人员疏散、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根据收集的现场动态信息,初步判定属于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发生较大以上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的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上级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以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的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家、省、市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时,县现场指挥部接受其领导,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划定事件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科学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判断事件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件危害源;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现场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安置组、环境监测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引导组、调查处理组等若干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委宣传部为成员。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件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污染及危害程度,负责对污染和危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按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对居民生活和社会活动受到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抢险救援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街道)和油气管道企业为成员。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抢险队伍救援伤亡人员、灭火、堵漏、排险等;迅速确定事件类型、介质种类和数量、危害性、波及范围,征求应急专家组意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防化学伤害、环境监测、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在事件抢险结束后,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3)警戒安置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事发地乡镇(街道)为成员,油气管道企业配合。
主要职责:
负责事件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并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园区、厂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事件现场,协助事件调查。
(4)环境监测组
由县环保局负责,县气象局、油气管道企业参加。
主要职责:
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针对事件影响范围及程度,出具检测报告,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及县应急指挥部;在事件抢险过程中,随时监测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对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现场指挥部及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提出处置措施;在应急结束现场清理恢复阶段,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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