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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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与发展报告(2013)
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五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部分综合篇2
一、绿色建筑发展2
(一)发展速度平稳2
(二)发展质量领先3
(三)发展重点明确3
(四)发展成果显著3
(五)管理架构完善4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
(一)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启动有序开展5
(二)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发展趋势良好5
(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科学规范5
(四)潜在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挖掘科学6
(五)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进机制健全6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6
(一)应用面积稳步增长7
(二)应用成效日益显著7
(三)应用扶持力度明显7
(四)应用规范不断健全8
四、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9
(一)“1+17+1”能耗监测体系逐步完善9
(二)市级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重点深化9
(三)区级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稳步推进10
(四)能源审计与能效测评有序进行10
五、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12
(一)建筑节能社会宣传增强12
(二)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建设宣传启动12
(三)建筑节能市场监管强化13
(四)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进深化13
第二部分政策篇14
六、绿色建筑发展政策14
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15
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16
九、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政策17
第三部分技术篇19
十、科研成果19
十一、标准规范19
(一)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20
(二)建筑节能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20
十二、技术推广目录21
(一)技术推广目录不断丰富21
(二)技术标准目录逐步健全21
第四部分项目篇23
十三、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23
(一)2013年度上海市立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23
(二)2013年度上海市验收建筑节能示范项目23
(三)2013年度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4
十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25
第五部分发展篇27
十五、2014年工作指导思想27
十六、2014年工作目标27
十七、2014年工作任务28
(一)逐步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管理体系28
(二)积极调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模式29
(三)不断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30
(四)着力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社会宣传推广31
附录一:
2013年度上海市立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汇总表32
附录二:
2013年度上海市验收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汇总表33
附录三:
2013年度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汇总表35
前言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我国提出了“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目标。
其中,主要约束性指标有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工业节能潜力日益减少;交通领域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刚性需求十分显著,节能减排难度较大。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绿色建筑既是上海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突破能源资源约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
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编制《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与发展报告(2013)》(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分为综合篇、政策篇、技术篇、项目篇、发展篇以及附录等几大部分,分别从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等几个角度总结、回顾2013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工作进行着重部署。
《发展报告》旨在向社会全面、系统呈现上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全社会参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全社会对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以更好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部分综合篇
1、绿色建筑发展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3]53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把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一)发展速度平稳
上海市是国内较早开始绿色建筑评价、示范和推广应用的城市,通过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科研创新、示范推广等系列工作,有效推动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发展,使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引领全国。
全国第一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诞生于上海,自2008年至2013年底,上海市共创建了94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2013年,上海市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公示公告的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项目达30个,总建筑面积253.53万平方米。
总体而言,自从开展绿色建筑标识地方评审工作以来,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速度呈快速增长趋势。
(二)发展质量领先
在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中,上海市在各个奖项中均有项目获奖,其中上海崇明陈家镇生态办公示范建筑荣获一等奖,上海市委党校二期工程荣获二等奖,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一期)区域供能能源中心及配套工程荣获三等奖。
2013年上海市获得的30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9个,二星级项目13个,一星级项目8个,二、三星高星级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超过70%。
(三)发展重点明确
上海市组织编制《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创建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的总体目标。
在低碳实践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率先推进绿色建筑,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启动创建一批规模化、各具特点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域,重点指导了虹桥商务区、南桥新城开展低碳实践区的建设,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紧抓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的实施,发布《关于2013年在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沪建市管〔2013〕78号),完成了新开工量15%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目标。
(四)发展成果显著
2013年,上海市将绿色建筑的推进作为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了3项显著发展成果。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发布《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用以指导上海市绿色建筑有序、全面、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技术体系,编制《上海市绿色建筑项目测评技术指南》、《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沪建交〔2013〕1370号),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家名录,规范绿色建筑项目评估工作。
三是规范市场管理,推荐一批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五)管理架构完善
上海作为最早一批开展地方评审工作的直辖市,经过理顺关系与调整职能等系列工作,已经形成具有完整组织架构的标识评审与管理机构体系,为上海市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指导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受理一二星级项目申报评价标识工作,开展形式审查与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登记备案、存档保管等工作,并负责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和专业评价组的管理工作。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12年8月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联合发布《关于对2012年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财建便函[2012]60号),将上海市列为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求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降耗20%的目标任务。
(一)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启动有序开展
2012年9月起,上海市在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编制基础上,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沪建交联[2013]311号)(以下简称“311号文件”),于2013年4月17日实施,明确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间、资金安排等各项具体要求,正式启动节能改造示范工作。
(二)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发展趋势良好
为贯彻落实改造重点城市示范要求,全面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海市从2012年9月起陆续开展相关工作,至2013年12月已储备有196万平方米的改造示范项目,且发展势头良好。
2013年上海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9.41万平方米,其中超过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建节能改造单位面积降耗达到20%以上。
(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上海市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以确保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一是确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为既有公建节能改造示范的技术支撑单位。
二是编制《申报单位承诺书》、《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申报书》、《项目改造方案》等技术模版文件,以规范示范项目管理,提高示范品质。
三是发布《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节能量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交[2013]1336号),突破性采用“等效电量”作为计量单位,科学指导对示范项目节能效果的审核。
(四)潜在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挖掘科学
2013年2月开始,上海市从区县入手,组织黄浦、静安、杨浦、长宁等区县排摸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从市能耗监管平台中筛选了一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走访项目现场,了解改造内容、查看落实情况、初步核查改造后的节能效果等;结合前期大量宣贯所产生的效应,改变推进切入点,对房地产公司开展动员,扩大项目来源;动员、指导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参与,成为后续示范可靠的项目来源之一,促进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实质性起步。
(五)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进机制健全
为确保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有序、快速推进,本市采取多项管理举措。
一是形成例会制度,本市相关委办局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管理部门与技术支撑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进示范开展。
二是规范节能改造项目示范流程,建立了项目申报、评审、过程管理、验收、拨款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每个环节均做到规范透明,并且示范项目的申报是形成一批便评审一批,即报即评,不耽误业主方整体改造进度。
三是优化管理流程,逐步完善技术文件,简化申报步骤,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工作,加强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一直以来,本市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积极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进展与成效。
(一)应用面积稳步增长
以《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为依据,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为指导,以《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为激励,以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2013年,上海市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56.94万平方米,超过“十一五”时期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的一半,其中纳入本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7项,涉及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等示范类型。
(二)应用成效日益显著
2013年,上海市总共完成各类建筑节能项目1019.88万平方米,其中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30个,总建筑面积253.53万平方米,占比为24.8%;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9.41万平方米,占比为30.3%;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456.94万平方米,占比最高达44.9%,应用成效日益显著;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中,地源热泵应用最为广泛,太阳能光伏及太阳能光热分列其后。
(三)应用扶持力度明显
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加大对建筑节能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2009至2011年,上海市共计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补贴资金达3.2亿元,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扶持资金所占比例最高为47%,新建高标准节能建筑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别为36%和17%。
2012年,上海市安排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包含能力建设在内的各类建筑节能资金共计9857万元。
2013年,上海市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安排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共计1.99亿元,其中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安排市级示范补贴资金2560万元,实施情况良好。
(四)应用规范不断健全
2013年,上海市发布实施《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119-2013),修编《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热水系统分册)》(DG/TJ08-2004A-2006),在编《可再生能源检测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进一步健全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系,为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持续推广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1-1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建设规范一览表
编号
名称
1
《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热水系统分册)》(DGJ-2004A-2006)
2
《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光伏发电系统分册)》(DG/TJ08-2004B-2008)
3
《民用建筑太阳能系统应用图集(热水系统分册)》(DBJT08-110A-2008)
4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119-2013)
5
《可再生能源检测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在编)
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营维护技术规程》(在编)
4、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
(一)“1+17+1”能耗监测体系逐步完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要求,在2013年度,上海市加快了推进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建筑能耗监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功能升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4个建筑能耗监测区级平台(以下简称“区级平台”)己完成建设并与市级平台联网,6个区级平台准备与市级平台联网、7个区级平台也正在实施建设和完善;1个市级机关办公建筑能耗平台(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平台”)建设正在实施。
2013年,上海市完成528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及与市级平台和区级平台的联网,467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正在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
(二)市级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重点深化
2013年,上海市将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的工作重心放到推进全市楼宇分项计量系统的安装、区级平台的建设以及市级平台的后期管理和二次开发工作上。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沪经信推〔2013〕31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由市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级平台建设资金,实施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同时,结合上海市能耗监测体系下一步发展需要,安排资金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开展市级平台二期扩容建设。
随着市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量的不断加大,市建设交通委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二期开发实施方案》等,加强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确保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高效运行。
2013年,上海市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行服务项目,以确保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实现被监测能耗动态数据统计分析目标、各项功能完善以及相关培训和咨询等工作。
(三)区级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为加快各区县建筑能耗监管平台的建设,尽快完善健全上海市“1+17+1”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体系,上海市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区(县)级平台验收技术要求>的通知》(沪建节办〔2013〕6号)和《关于加快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区(县)级平台与市级平台联网的通知》(沪建节办〔2013〕7号)等文件,有效促进了区县平台建设和数据联网传输。
目前浦东新区、普陀、崇明、嘉定等多个区县已完成区级平台的验收并投入运行。
(四)能源审计与能效测评有序进行
1、能效测评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效测评,并根据能效测评结果在建筑的明显位置张贴能效测评标识。
”
目前上海市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9家能效测评机构对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进行测评,2013年度完成24个示范项目,建筑面积192.56万平方米。
非示范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所属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自行委托机构测评。
2013年,上海市9家能效测评机构申报的70栋建筑获得住建部能效测评星级标识,其中三星级1栋、二星级20栋,其余为一星级。
2、能源审计
建筑能源审计是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前的必要步骤,上海市有节能潜力的既有建筑数量庞大、种类较多,目前上海市建筑能源审计项目主要可分为以下3类:
(1)由市发改委、市建交委牵头,联合市级各相关委办局公开招标的建筑能源审计服务项目,此类项目主要由上海市公布的16家建筑能源审计机构承担。
(2)由各区(县)、委托管理单位及其他有需求的委办局自行招标或采购的建筑能源审计项目,此类项目大部分由16家机构承担;
(3)有改造需求的业主单位自行开展的建筑能源审计项目,此类项目参与机构数量众多,水平参差不齐。
2013年市级建筑能源审计项目因故未进行招标,已由各区(县)对189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了能源审计。
5、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
(一)建筑节能社会宣传增强
一是多次举办能效测评机构、能源审计机构能力培训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培训等,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二是圆满完成第九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三是成功策划、举办了2013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宣传周活动。
四是召开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闻通气会,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推广成功改造的经验,鼓励社会参与。
五是组织开展对区县建筑节能业务的专项培训,通过组织建筑节能工作考察、建筑节能标准宣贯等多种方式,提高区县建筑节能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建设宣传启动
在“311号文件”下发后,上海市一方面加强宣贯,联合区县,组织召开推进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宣贯会议,动员区县节能改造项目申报示范。
另一方面,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对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宣讲改造示范的政策和要求;二是组织相关行业协会、能源审计单位、能效测评单位开展培训;三是召集项目单位,召开政策宣贯、示范申报的动员会议;四是利用上海市节能宣传周,通过建筑节能改造相关的宣传展板等,向新闻媒体介绍上海市节能政策的新动向;五是召开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闻通气会等,鼓励社会参与。
以上宣贯、培训会议次数超过30次。
另外还在报刊上刊登了关于上海市公建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和申报的具体要求,加强社会宣传。
(三)建筑节能市场监管强化
为进一步加大《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贯彻执行力度,根据《关于开展六层以下新建住宅项目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节办〔2013〕4号),对全市6层及以下的新建住宅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召开通报会,发布《关于六层以下新建住宅项目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沪建建管〔2013〕37号),对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实施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
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检查,曝光了一批违规项目及相关各方,威慑违规者,强化条例执行力度。
对于检查反映出的问题,通过及时出台相关管理措施和修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予以解决。
(四)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进深化
一是根据《上海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和《上海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上海市9家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和16家建筑能源审计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规范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的管理,促进市场长效、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制,目前已有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285家,累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300余个,节能超过60万吨标煤。
2013年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30余个申报项目中,有三分之二的节能改造实现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三是形成绿色建筑咨询机构推荐机制,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市场企业的服务水平,保证绿色建筑质量。
四是建立节能服务机构专业培训机制,不定期组织市场节能服务机构参与标准宣贯、专题培训,加强分项计量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二部分政策篇
6、绿色建筑发展政策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3〕53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措施,完善了绿色建筑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地方标准,把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举措。
一是编制出台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全市绿色建筑总体推进的目标、重点和措施。
二是修订出台《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新增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内容和资金补贴。
三是发布《上海市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一星级、二星级)技术推荐目录》(沪建市管〔2012〕127号),逐步建立适合上海市气候特点的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的运作机制。
四是在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上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沪发改环资〔2013〕077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工作情况专报及杨雄市长的批示》(沪府批〔2013〕5317号)的基础上,会同相关委办局拟定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报批稿),提出“十二五”期间创建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的总体目标。
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
上海市在2012年8月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国家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政策制定完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激励,实施了《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新增绿色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既有民用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等示范内容,补贴资金也由每平方米50元调整到每平方米60元,扩大扶持面,加大扶持力度,以试点示范带动市场发展。
二是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教委、市商务委等相关委办局多次交流会议,具体研究编制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沪建交联〔2013〕311号),于2013年4月17日实施,明确了示范项目的各项具体要求。
“311号文件”对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提供了较大幅度的政策优惠,中央资金按照每平方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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