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炼铁厂铁运车间八项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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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炼铁厂铁运车间八项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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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炼铁厂铁运车间八项制度1
第二炼铁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12
安全生产联保制度14
第二炼铁厂安全教育制度15
第二炼铁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9
班组安全会议制度21
交接班管理制度22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LT/AQ-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各项生产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车间、科室一把手必须对本车间、科室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全厂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第二炼铁厂。
第二章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厂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本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负责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计划,检查下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生产指令,并及时报。
四、负责审定临时任务及检修工程和进行生产实验的安全措施,经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会议,认真检查、分析安全环保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六、发生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险肇事故,必须各级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同时要立即上报并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七、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且要保持相对稳定。
检查、帮助、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安全副厂长的职责:
一、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厂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每月研究一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时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检查下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生产指令,并及时报告。
六、负责每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彻底解决前,主持制定临时防范措施。
七、督促下属各单位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好的典型。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表扬、奖励、批评处分意见。
八、按权限组织本单位的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
对在生产现场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生产副厂长职责
一、在厂长领导下,抓好全厂安全生产协调工作,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相关管理工作。
二、定期召开各车间安全工作会议。
三、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性教育,安全知识的传授,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
四、保证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
五、确保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六、主持或参与生产事故的分析会。
第九条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一、单位机械设备、建(构)筑物完好和安全环保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每月组织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设备检查及专业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处理隐患的措施。
对因检查不及时,致使隐患长期存在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三、督促下属有关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对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发生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组织和主持由于设备、建(构)筑物原因,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严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五、组织制定设备大、中修及临时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并负责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六、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对仓库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第十条技术副厂长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设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四、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五、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规定,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
二、组织和监督班组进行安全活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经验,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把安全工作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四、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向上级报告。
对违规违制者及时制止。
五、负责检查下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严格奖惩。
六、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入厂和调换工种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
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对车间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拿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厂领导。
八、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发生的情况和参加事故分析。
第十二条工段长、班(组)长的职责: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规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实施联保制、确认制、挂牌制和责任制,对违规违制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开好“两会”:
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时要布置具体的安全措施),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
四、组织好“三查”:
交接班检查(查设备、工具、场地、劳保用品穿戴、职工精神状态),班中查(查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查设备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班组安全管理)。
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班组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工人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五、负责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职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组织班组全员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
坚持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六、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他人的违章指挥。
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险情时,有权立即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
七、按定置管理的要求,保持工作场地井然有序并维护好卫生。
八、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参加对事故的分析。
第十三条岗位工的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公司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在生产中,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联保制、确保制、挂牌制,在生产过程中,相互关心,相互监督,相互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认真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技术熟练的老工人应对新工人的安全操作负责任。
新工人应向老工人学习,接受指导,防止因工作生疏而发生事故。
技术工种必须执行师徒合同。
三、班前、班后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
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工具及防护用品。
保证作业场地安全卫生。
四、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但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报告,任何领导不得打击报复,对于违章操作,任何人均可监督制止,当险情特别严重时,可以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主动的消除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对各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论有无后果,都必须进行违章登记,严肃处理。
发生人身事故要立即进行抢救,并保护现场,向调查人员详细介绍真实情况,并提出防治办法。
第十四条维修工的职责
一、在车间的领导下作好设备的保障工作。
二、认真学习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构造和原理,明晰设备性能,熟悉设备,了解设备,掌握感性的第一手材料。
三、爱护工具,珍惜设备,不折不扣执行“三大规程”。
四、走动工作,对所属设备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五、作好协调,同班组长及岗位工要及时沟通,即:
问题及时发现反对因小失大,做到:
眼勤、嘴勤、手勤,发现问题快,处理问题快,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反对懒惰,杜绝设备事故发生。
六、弘扬海尔精神,为生产作好保驾护航,确保设备“零缺陷”。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管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第十六条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集团、厂部的方针政策和考核。
二、加强生产统一协调、组织生产状况的协调分析,参加并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及专题会。
三、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导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平衡协调,采取最佳处理方案。
四、参加制定并落实生产管理制度的考核方案,实现日日结、月小结、年总结。
五、定期组织调度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协调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
六、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抢修以便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并按程序进行汇报。
七、协调处理生产车间之间、生产车间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提出合理技术改造建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一切临时任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任务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调度员的职责:
一、通过调度系统及时传达集团公司及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二、在指挥生产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并及时报告厂领导。
三、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及时通报情况。
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险情时,立即下令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厂领导。
四、调度会应首先汇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落实安全措施。
五、对因违章指挥或指挥失误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第十八条综合科统计职责
一、在车间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上墙工作,日产报表和劳保工作。
三、坚持“三公”原则,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做到:
帐目公开,和蔼待人。
四、负责本单位的罚款及上自检站罚款各项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办公室卫生及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章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第十九条安全科的任务和职责:
一、安全科由厂长直接领导,并在安全(生产)副厂长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安全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
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厂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四、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并督促实施。
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安全教育的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六、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七、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九、负责编制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实施。
十、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归口管理,组织对尘、毒、高温、噪声及其他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
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十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监测工作。
十二、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台账的工作。
十四、督促检查承包、联营、技术协作项目安全工作。
十五、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一、协助厂领导组织推动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在业务上受安全部的领导。
二、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职工(含实习、代培、参观人员)、调换工种、长期休假复工及间断本工种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对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有权提出调离工种意见,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三、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明文规定的违规违制现象,有权进行处罚,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厂领导汇报。
建立隐患台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督促有关人员按期整改。
重大隐患的整改未彻底解决前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厂领导。
四、深入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向厂和安全部汇报。
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专业安全检查进行情况。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现场定置管理工作。
七、参与制定厂临时抢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按年月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按月将计划和总结报厂及安全部。
九、督促检查劳保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一十、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督促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事故及违规违制的统计和上报。
第二十一条专职环保员的职责
一、协助环保科长组织推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厂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在业务上受环保科的领导。
二、负责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负责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就业前、中的职业卫生教育,对不合格者有权勒令其停工学习,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危害体检档案。
三、负责监测各车间岗位职业危害情况,定期对岗位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并建立工作场职业危害监测台账。
四、负责日常、定期对环保除尘设备运转率,除尘效果、消音器降噪效果、污水、CO、SO2等有毒物的排放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查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下达环保、现场管理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制定环保工作计划、措施,并监督、检查、总结、汇报计划措施在车间的实施情况。
六、协助相关部门完成职业健康及工作环境监测工作。
七、深入班组检查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分析工作环境动态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向厂部汇报。
八、参加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督促检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负责厂区污染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九、参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下达整改通知单。
一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职工安全通则
第二十二条职工安全通则: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集团下发的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实施本制度的成绩,应列为干部晋升和工资晋级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而造成事故者,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JY/AH-07-12)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第二炼铁厂安委会。
第二炼铁厂安委会
2013年1月1日
起草人:
杨五明审核人:
刘成光批准人:
沈军民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LT/AQ-002
1.目的
为防止误指挥和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业者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和各级领导,现场组织者、指挥者下达作业指令前的安全确认。
3.确认内容
3.1对人的确认
3.1.1对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确认:
是否患有不适合目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中是否饮过酒;精神是否正常等。
3.1.2对人的行为的确认:
操作行为是否符合作业文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齐全;所进行的操作是否会影响自身和他人安全健康等。
3.1.3对联系信号的确认:
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时,联系信号是否准确无误。
3.2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原料、燃料等是否存在危害因素;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器仪表等是否完备有效等。
3.3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所有现场物品是否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无关人员等。
3.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
是否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事故应急措施;是否熟知和掌握了事故应急措施;检修等异常状态下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安全措施等。
4.确认要求
4.1各级领导(含班组长、工段长)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是否为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符合安全规章制度的确认;并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4.2现场生产作业指挥者组织者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人员进行确认;对物进行确认;对环境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还要对自己将要下达的工作指令进行确认。
4.3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即:
一查:
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得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正确齐全,否则不得进入作业岗位;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得进入。
二念:
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防护措施。
4.4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行为动作进行随时确认。
4.5安全生产联保对子之间要进行相互确认。
4.6当确认他人的指挥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4.7一切没有进行安全确认而下达作业指令或进行操作作业的,均属违规违制,均应严格按“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二炼铁厂安委会
2013年1月1日
起草人:
杨五明审核人:
刘成光批准人:
沈军民
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LT/AQ-003
1.目的
为使职工相互之间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监护、互相检查,以达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班组安全管理和联保对子职责履行。
3.职责
3.1每一名班组成员均应与另一名(特殊情况下可两名)成员结成联保对子,并履行职责。
3.2班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安全生产联保对子的结成、调整、公示和奖惩。
3.3段长对本制度在本工段落实负责。
3.4联保对子职责
3.4.1上岗前互相检查对方的劳保穿戴及精神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解决。
3.4.2互相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及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3.4.3作业过程中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制。
3.4.4作业中发现危害因素,要互相提醒,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4.5相互督促对方按时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保证对方安全考核合格。
3.4.6发生事故应积极执行应急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3.5联保对子一方发生违规违制或事故,双方要同时受罚。
3.6联保对子一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双方同时受奖。
3.7结对时,应考虑工作联系、岗位、能力等因素,有师徒关系的优先结对。
3.8当班组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
3.9联保对子一经结成,即在全班组公示、工段备案。
第二炼铁厂安委会
2013年1月1日
起草人:
杨五明审核人:
刘成光批准人:
沈军民
第二炼铁厂安全教育制度
LT/AQ-004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培训时间和内容,抓好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我厂职工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提高安全监管力度,把职工安全教育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中,实现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化,正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针对第二炼铁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车间(科室);新录用人员、五新、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间断本工种工作)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以及在岗员工的每年的日常培训。
三、安全教育的职责、时间及内容
1、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四级安全教育;五新、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间断本工种工作)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1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新录用的人员、第二炼铁厂综合科负责调换工种人员和复工人员名单。
1.2安全科负责新录用人员的厂部级安全教育,建立新员工《厂级安全教育台帐》,并对本制度在各单位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3各车间(科室)对调换工种人员、五新、复工人员以及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1.4各车间(科室)接受调换工种人员、五新、复工人员后将其基本情况报安全生产部备案。
1.5安全科对本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1.6各车间(科、段)负责车间(科、段)级安全教育,建立《车间(科、段)级安全教育台帐》及专柜,并负责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教育。
1.7各班组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班组级安全教育台帐》。
1.8教育内容及时间
1.8.1新录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五新、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间断本工种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不进行集团级教育)。
1.8.2厂级二天(16学时)。
内容:
本单位生产性质、特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职业危害对人体的影响、控制及预防的具体要求及提示,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等。
1.8.3车间(科、段)级二天(16学时)。
内容:
本工段生产任务,作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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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第二 炼铁厂 车间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