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总体城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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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总体城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
长葛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
城市设计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长招采竞字【2017】063号
采购人:
长葛市城乡规划局
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
第五章竞标人须知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及专用条款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竞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长葛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城市设计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贵公司: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其“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城市设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你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长葛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城市设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
长招采竞字[2017]063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体城市设计工作范围为长葛市总体规划的城区范围,共计58平方公里;
2.2招标范围:
重点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为几个主要出城通道(详见附图一),面积约376公顷;重要道路规划设计包括西环、北环及长社路;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包;
2.4采购预算:
380万
2.5服务周期:
9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并承担过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设计编制工作,供应商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或所属单位的正式人员,并签有劳动合同,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保;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期限内到河南英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葛市金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3、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或复印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必须带齐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证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河南英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葛市金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3、谈判文件售价:
每标包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四楼409开标二室。
3、逾期送达的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谈判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采购人:
长葛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长葛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地段城市设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控制价
380万
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投标有效期
自谈判之日起六十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转帐、电汇的形式足额递交到指定账户,以收款单位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是否到账以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部室提供情况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复印件也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及账号:
收款单位:
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长葛轩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轩辕银行行号:
0013
银行账号:
890000361600048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柒万陆仟圆整(76000.00元)/标包。
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明字样:
“长招采竞字[2017]063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且未在中标候选人之列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个2工作日内由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退回至投标人原账户。
2、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由中标单位自行到中心办理。
注:
(投标人帐户在长葛市区内的投标企业需自行到中心办理)
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
中国银行长葛支行营业部
户名: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836
履约担证的形式:
基本户转账,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
履约担证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说明
不接受备选方案。
不管竞标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自己竞标所需一切费用。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
资格评审标准
竞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或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谈判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交纳投标保证金。
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并承担过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设计编制工作,供应商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或所属单位的正式人员,并签有劳动合同,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保;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竞标单位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提供至少一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8、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等证件
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
3.2
符合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380万
投标内容
与谈判文件内容相符
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服务方案
方案编制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
团队力量满足项目需求,人员配备合理
企业业绩
2014年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
权利义务
符合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是否有否决投标条件所列情形
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注:
1.“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均须加盖竞标人的公章。
2.“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竞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4.竞标人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表格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胶装。
5.资格性审查材料时,竞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第三章服务技术需求及规范
1、工作范围
总体城市设计工作范围为长葛市总体规划的城区范围,共计58平方公里;重点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为几个主要出城通道;重要道路规划设计包括西环、北环及长社路。
2、主要工作内容
2.1总体城市设计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和城市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从城市设计角度对长葛市城市总体形象进行定位;通过对长葛市城市特征、历史积淀、自然资源的梳理研究,找出最能代表长葛市城市意象的能引起社会共鸣的元素;通过对影响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特色的关键元素进行设计控制和空间引导,塑造个性鲜明、特点突出、空间活跃、整体性强的城市形象,形成长久持续的城市吸引力。
2.2重点片区(主要出入口)修建性详细规划
在总体城市设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重点片区特色进行相应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以指导下一步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规划范围内的建设条件进行论证,对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空间布局和景观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对道路交通、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进行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及总造价。
2.3重要道路规划设计
在总体城市设计的基础上,提出西环、北环、长社路的道路设计理念,对道路两侧的景观环境、建筑形象、路灯样式、广告标牌样式等进行规划指引。
3、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
《城市容貌标准(200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规范如有变化或不全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3.1:
设计中,应结合招标人提供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梳理优化。
3.2设计要求严格按照现行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
第四章评审方法
一、谈判小组的组成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2、谈判小组将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财政部门组建的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专家回避制度
(1)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厉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谈判程序
1、响应文件的初审
(1)资格性审查。
评审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证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评审专家规定的时限内提供。
资格性审查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2)符合性审查。
评审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
符合性审查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竞标服务范围的规格、数量、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如果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
所谓细微偏差是指响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审专家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
评审专家审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规则修正:
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⑵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⑷按上述规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规则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其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3、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将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背靠背的谈判。
谈判采取两轮方式进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开标现场不公开。
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评审标准后,方可进行第二轮谈判。
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论对服务承诺或最后报价有无补充或修改,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评审小组。
投标报价以供应商进行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二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人。
每轮报价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各个供应商后一轮谈判报价不得超过各自前一轮报价。
4、定标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根据上述原则按照最后一次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按照评审小组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果评审小组认为排序第一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明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在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按上述评审方法确定的符合成交条件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则以技术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之后,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审小组、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特别说明:
1、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所要求的“资格性审查材料”和“符合性审查材料”,或虽然提供了上述材料但未加盖竞标人公章的;
(2)竞标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实质性响应详见第二、三、五章相应内容);
(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竞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的采购投标。
2.定义:
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具体组织采购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2.2“采购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单位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2.3“潜在竞标人”是指知悉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竞标人。
2.5“竞标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竞标人。
3.投标费用
竞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响应文件等有关费用。
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履约验收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对成交人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国家检验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履约验收。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谈判公告
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
第五章竞标人须知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及专用条款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竞标人,均应将需澄清的事项及依据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机构。
6.2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竞标人具有约束力。
6.3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7.1竞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竞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竞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7.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8.1竞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8.2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
8.3竞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胶装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
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
8.4竞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10.响应文件格式
10.1竞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文件已提供有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由竞标人自行拟定。
10.2竞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0.3竞标人应完整地填写竞标报价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竞标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保持一致。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单位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增值税)、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
11.3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竞标竞标人竞标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11.4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竞标报价应包括:
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以及其他等所有费用。
11.5竞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
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2.投标保证金
12.1竞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涉及质疑和投诉的竞标人,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的竞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标人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业务,竞标人逾期未办理退还投标保证手续的,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谈判响应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谈判响应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期的谈判响应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数据及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4.2竞标人应递交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14.3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4.4竞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不允许只填写简称。
14.5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14.6除竞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竞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密封,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包封的封装处应:
(1)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具体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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