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29442165
- 上传时间:2023-07-23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1.83KB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docx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为拓宽学生视野,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我校与国内大学开展本科生交流工作。
为规范本科生交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方式
1.除接收学校有特殊需求外,原则上昆明理工大学派出二、三年级本科生交流培养。
2.接收学校或其中某学科(专业)的学术水平、学术地位,至少与昆明理工大学相当。
3.我校派出交流生的课程认定及成绩学分管理依照《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转换暂行规定》执行。
4.交流学习时间为半年或一学年。
二、组织协调
1.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本科生交流管理工作,拓展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伙伴,制定交流计划,选拔派出(接收)交流学生,完善交流生培养机制。
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学生工作处负责交流生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党校负责党员交流生的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及组织生活;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做好交流生住宿;后勤集团做好交流生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图书馆负责交流生图书借阅事宜;各学院由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负责,认真落实派出交流培养计划、返回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认定;做好接收交流生教学安排、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党团文体活动等工作。
3.完成学年交流学习后,请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派出交流生培养
1.选拔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秀,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已修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2.选拔程序
(1)我校于每学期期中组织下一学期赴各高校交流生的选拔工作,届时公布各高校及专业的派出名额,由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2)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各相关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3)学校教务处对相关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接收学校推荐,征得接收学校的同意后正式派出。
3.交流生离校前准备工作
被学校确定派出交流培养的学生应按照双方学校的要求做好交流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阅读本办法以及《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转换暂行规定》等,充分了解有关交流学生的各项规定。
2)学院指派教师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接收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特别要认真学习接收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培养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报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备案批准。
3)在本校缴清交流学习学年学费方可离校,接收学校不再收取学费。
住宿费等其它费用按照接收学校标准缴纳。
4)签署《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
4.交流学习期间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对违纪违规交流生的处分,按接收学校规定和程序执行,并记入我校学籍档案。
2)交流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每学期至少要修满与本校培养计划相等的总学分,包括必修课学分、限选课学分及任选课学分。
学校鼓励派出交流学生在接收学校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
3)交流生应与学院老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
4)交流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享受接收学校本科生相同待遇。
由接收学校负责办理派出学生的学生证、借书证、校徽、临时医疗证等,有关医疗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回校报销。
中共党员,应在接收学校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参加组织活动;交流生自行支付往返旅费、餐费、书本费等。
5)若交流生在交流期间因故必须中途终止交流培养计划,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归校。
5.交流学习结束后注意事项
1)交流生在交流期满后应按时回校,不得擅自延长交流期限或转往其他学校,交流期满一个月内不能按时回校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在收到接收学校寄回的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后,应及时办理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认定手续。
6.奖学金评定、推免保研、评优评奖等相关政策
1)交流学生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推免保研、评优评奖等,各学院不得遗漏交流学生的各种评优评奖工作。
2)派出交流生的学习成绩认定按照所交流学校提供的成绩予以登记备案。
交流期间所学课程不及格,应参加所交流学校的补考,若仍不及格,则回校后参加重修学习。
奖学金的评定、推免保研、评优评奖的等仍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现行文件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拥有“第二校园经历”的交流生。
四、接收交流生管理
1.对到我校交流培养的外校本科生,依据双方协议,参照我校本科生培养模式进行管理。
2.外校交流生至我校就读期间的学生证、图书证等证件按我校本科学生统一办理。
3.外校交流生凭昆明理工大学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办理入校手续。
我校根据双方协议安排交流生的住宿、就餐等日常生活事宜。
4.各学院切实安排好外校交流生的教学安排、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党团文体活动等工作,保证他们得到与我校本科生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5.外校交流生应按照两校协议及我校相关规定按时向我校缴纳有关费用。
在我校就读期间,应接受我校的管理,遵守我校的校纪校规。
6.各相关学院必须按时提交我校接收交流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成绩等;接收交流生的成绩单由我校教务处统一制作并密封寄至接收学校。
五、附则
1.对于其他未尽事宜,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由双方学校协商予以解决。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3.交流生在接受学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按照接受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照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号
学制
联系电话
现住宿舍
所在学院及专业
专业总人数及排名
交流学校及专业
大学专业
家庭详细住址
乘车区间
—
个人申请
我清楚该学生交流项目,并愿意遵守接收学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交流期满后将按时返回昆明理工大学继续完成学业。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
学院
意见(注明在校表现,是否有违纪行为)
()学年我校专业总学分:
,其中必修课最低学分
分管教学院长:
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学院(盖章)
年月日
学校意见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格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学院、学校、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2、乘车区间为家庭所在地城市到交流学校之间。
附件2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本校学院学生学号: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乙方赴大学交流学习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与大学交流协议,甲方根据学校规定转换承认乙方在大学学习期间所获相关课程的学分,并按第学年的学分记入该生在昆明理工大学学习期间的总学分中。
2.乙方在交流学习期间,甲方为乙方保留学籍(从至)。
3.乙方在大学交流学习结束后,若未能修满昆明理工大学原专业所规定第学年的课程学分,甲方将按《昆明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4.乙方在访学期间应严格遵守大学的校规、校纪,服从学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带队辅导员的指导和管理。
未经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批准,擅自中断访学生活,本人愿意承担赴大学的有关培养费用。
5.乙方在交流学习期间,甲方对其安全不负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完成在大学的学习任务并按期返回昆明理工大学。
2.交流学习结束后,乙方及时通过大学向甲方提交成绩单。
3.在交流学习期间应与甲方保持联系。
4.乙方在交流学习之前要将第学年的学费交给昆明理工大学。
三、协议的执行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协议的义务。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负责人:
学院负责人:
(公章)(公章)
乙方:
二○一年月日
附件3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加强访学学生管理的细则
“第二校园经历”是校际合作的有效形式,对于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人生经历,加深对母校的理解和感情、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提高学生的竞争力、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校园经历”涉及到教学、管理、后勤、医疗等多个环节,为规范、持续开展“第二校园经历”,明确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管理,特制定本意见。
一、管理原则:
1、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管理,分工协作。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校办:
1、综合协调校际合作事务;
2、加强对外联络,积极拓展国内高校合作伙伴,建立与国内高校的友好合作协调机制;
3、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校际合作工作的团组来访接特、考察交流、高层合作论坛、项目对接、学生访学、人员交流等活动安排。
教务处:
1、负责“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的教务管理工作;
2、根据校际合作协议,尽快了解合作高校人才培养的概况、优势、特色和教学情况,及时与国内合作高校联系,落实派出、接收访学的专业和学生数量计划,并组织有关学院进行选派、接收访学学生工作;
3、落实接收、派出访学学生名单,并将接收派出名单提交学校有关部门以做好学生证制作、有关费用收取、住宿安排、医疗和图书借阅事宜;
4、对选课、考试、学分、学籍等重要事项,在访学学生派出前以各种形式向学生说明,让学生充分了解;
5、入学通知书和“第二校园经历”证书制作发放;
6、访学学生选课管理、申请专业调整和落实习安排;
7、访学学生日常考试,四、六级考试和其他考试安排和成绩管理;
8、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合作培养高校的情况,协助学生处对派出访学学生及辅导员进行培训;
9、访学学生相关通知的起草和发布;
10、做好“第二校园经历”宣传推介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1、负责访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访学学生综合测评、奖惩和鉴定工作;
3、组织访学学生的入学教育和培训;
4、负责指导和督查学院访学学生管理工作;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访学学生学习管理、生活管理和校园治安管理,及时处理访学学生中的偶发事件;
6、选派优秀政工干部到国内相关高校挂职锻炼,加强对派出访学学生的管理。
7、加强派出访学学生的过程管理。
在我校访学生到访学高校交流前,与教务处一起对其进行集中座谈培训,并选拔学生负责人。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1、负责访学学生的住宿安排和管理;
财务处:
1、访学相关财务、费用合同的审定;
2、负责访学学生相关费用的收取、划拨工作;
3、制定、落实学校对相关学院接收访学学生工作的激励政策。
校团委:
1、组织访学学生参与学校各类文体活动,营造多元化校园文化;
2、访学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3、学学生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1、按《昆明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收集访学学生有效信息,为访学学生办理校园卡,办理校园卡有效期限设置、延期、中止及补办等业务。
2、访学学生访学结束,据教务处出具的离校手续单,为访学学生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
3、加强派出访学学生的校园卡管理工作。
派出学生访学期间卡片冻结,访学归来申请重新开通。
4、做好校园卡系统与图书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方便访学学生借阅图书。
图书馆:
1、每个学期末做好下学期接待访学生的初步准备工作,包括落实使用图书馆常识培训讲座主讲人和培训内容等。
2、图书馆在接到访学学生信息一周内,安排使用图书馆常识培训讲座,在校园网和图书馆网站上发布讲座通知,同时电话通知访学学生所在学院。
3、图书馆技术中心在接到教务处发来的访学学生信息后,立即为访学学生开通借阅权限,访学生享受本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对访校生进行服务与受限。
4、访学生结束访学后,须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待图书馆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后勤服务集团
做好访学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提高饮食服务和校园生活管理服务水平,为访学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生活与教学保障服务。
校医院:
1、为访学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访学学生持学生证到校医院就医,按照我校学生享受的待遇进行,向接诊医生做好安排,为需开具门诊双处方的访学学生提供相应证明;
2、对因生活困难、因病住院造成负担的访学学生实施积极救助;
3、负责组织访学学生的入学体检。
三、学院职责:
1、学院是访学学生的一级管理单位,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访学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教务办公室负责访学学生的教学组织和安排,把访学学生编入相应班级,纳入学院学生日常管理;
2、根据选派标准和程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每学年派出学生的专业、年级及人员名单,上报教务处;
3、做好来访学生的接待工作和入校指导。
积极帮助访学学生安排住宿、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校园卡等;
4、及时落实接收、派出访学学生到位情况,并上报教务处;
5、教学院长和教务员积极协助并指导访学学生选课,购买教材;
6、加强访学学生过程管理。
辅导员对访学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和安全教育;协调访学学生与任课教师的关系,指导访学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做好访学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派出访学学生在外参加培训和考试的,各学院党务秘书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者名单和成绩报党校备案;
7、督促派出的访学学生缴纳学费,接收的访学学生缴纳住宿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昆明 理工大学 本科 交流 选拔 培养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