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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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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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医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岗职工。
(一)考勤方式
以财务科考勤为主,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和科室的日常管理作为考勤的监督和辅助方式。
(二)考勤时间
1、白班职工。
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4:
30—17:
30。
2、轮班职工:
根据科室排班表上班。
(三)责任和分工
考勤统一由财务科执行,各科室配合。
1、各科室
做好本科室人员日常考勤,并如实填报月考勤。
若有未到岗正常上班者,及时上报人事科。
2、行政总值班。
负责不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查岗。
3、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
负责不定期查岗,临时调休未备案者一律不认可。
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一经核实,则报院办进行通报处理。
4、人事科。
负责登记职工各类请假情况,并根据考勤结果下发处理通报。
5、院办。
负责根据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检查结果,按照“医院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下发处理通报。
(四)违纪处理
职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考勤,迟到、早退、串岗、溜岗、脱岗、旷工者按《医院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罚。
二、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编制内人员
1、各科室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年度增人计划,送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事科,在医院总编制内,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2、根据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按照省、市、县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二)招聘编制外人员
1、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送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事科。
2、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医院对外公示招聘信息,审核应聘人员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统一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三)甄选条件和考试方式
1、甄选条件。
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2、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根据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曾被本院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8、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9、其它经本院认定不适合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医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签订劳动合同
1、凡本院在编职工及非在编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2、在编职工试用期为一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3、自聘职工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长签字认可后,医院同意聘任,再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动合同的变更:
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解除劳动关系:
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告知:
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医院同意后办理离院手续。
如职工提前离院的,医院自职工离院之日起停止支付职工所有工资等待遇。
四、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实现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在岗职工。
第二章薪资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兼顾和谐及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薪资结构
薪资由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类津补贴构成。
第五条月基本工资
(一)构成。
1、岗位工资:
依据职工学历、职称确定。
2、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每月的工作表现来确定工资。
(二)发放标准:
1、在编职工月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2、返聘及自聘人员月基本工资参照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三)工资核定部门:
在编人员由上级人社部门确定;其余人员由人事科按照上述标准确定。
第六条绩效奖金
(一)绩效奖金包括月绩效奖、管理岗位绩效奖、超劳务绩效奖、年度绩效奖和其它绩效奖五大类。
(二)月绩效奖:
采取“院、科二级分配”方式每月发放。
第一级分配由医院根据上月收支情况、月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到科室;第二级分配由科室根据岗位系数、工作质量、工作量化指标细分到职工。
(三)管理岗位绩效奖:
医院每月对小组长以上管理干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管理岗位绩效奖。
(四)超劳务绩效奖:
在医院业务量大幅度增加,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的情况下,由医院在绩效工资总量内临时研究确定。
(五)年度绩效奖:
根据职工岗位、贡献和工作质量,结合年终考核结果,由医院研究决定具体发放办法。
(六)其它绩效奖:
包括临床带教、夜班、医疗质控及授课等绩效工资。
(七)绩效考核工作由财务科牵头完成。
(八)各类绩效奖按照《医院院科两级经济核算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暂行办法》进行具体核算。
第七条各类津补贴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薪资调整
(一)月基本工资
1、新进在编职工未认定连续工龄的均有一年见习期,按照国家标准实行见习期月基本工资。
见习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
2、自聘人员月基本工资按照《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发放。
3、职工因各种原因发生月基本工资调整,在编职工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调薪执行之日起执行新的薪资标准;返聘、自聘人员以医院文件或人事科通知所注明的执行之日起执行新的薪资标准。
(二)绩效奖金
1、自聘人员在试用期期间无绩效奖金,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第九条薪资计算
(一)职工各类休假期间的薪资按照《医院管理办法》执行。
(二)新进职工薪资从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三)辞退、离职人员的薪资以批准离职并办完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日工资计发。
第十条薪资发放
(一)财务科每月制作《考勤汇总表》,统计上月职工休假、进修等情况。
(二)医院财务科牵头,统计上月各科室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结果。
(三)财务科根据月考勤于每月15日前发放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并根据月考勤、绩效考核结果及科室二次分配方案,于每月月底发放上月月绩效奖、管理岗位绩效奖及其它绩效奖。
(四)年度绩效奖及超劳务绩效奖由财务科按照医院研究决定方案发放。
(五)因个别特殊原因造成发放日期变动的,由财务科具体解释。
第十一条薪资管理权限
(一)人事科是医院薪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医院薪资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维护。
(二)财务科对全院职工的薪资进行计算,核算办对绩效奖金总额发放的数额有建议权。
(三)院长办公会对职工薪资的确定和变动有决定权。
第三章福利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五险一金
(一)按照国家规定为在编职工和内聘职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
(二)五险一金中职工应缴部份由医院代缴后从职工薪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工会会员福利
按工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科、财务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五、岗位管理制度
(一)岗位管理基本制度
1、医院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管理。
2、岗位管理制度覆盖范围:
在编职工。
3、岗位管理分三类: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4、三类岗位的配置标准:
总数严格控制在上级部门核准的编制内。
5、岗位设置原则
(1)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
(4)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
(6)责权明确、能上能下。
6、建立岗位聘用程序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聘用条件,制定岗位聘用程序。
7、三类岗位的主管职能部门
(1)专业技术人员
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医技专业由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专业由护理部负责管理;药学专业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2)管理人员:
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3)工勤技能人员:
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8、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制定《武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职工调动制度
1、调入。
申请调入者须提交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证书(如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技术工等级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由人事科初审。
符合医院招聘计划及基本条件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讨论通过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入手续。
2、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同意,院领导批准后,由其接收单位发函调档,人事科协助办理调出手续。
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文件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凡医院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自聘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人事科负责申报;其他保险由财务科负责申报。
(四)财务科负责各类保险费缴纳工作。
其中,个人缴费部份由医院代缴后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医院根据国家规定按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并随政策变动及时调整。
七、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一)年度考核是职工晋升晋级、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管理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我院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医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各科室主任、副主任及护士长组成,人事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各科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规定初步审核确定科内人员考核等次,后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
(四)年度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五)年度考核结果存入职工个人档案。
八、退休职工管理制度
(一)医院退休职工由医院老年协会(以下简称“院老协”)负责管理。
(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时间由人事科办理退休等手续。
(三)人事科按上级规定核算退休职工月生活补贴,财务科每月付退休职工生活补贴。
(四)每年由院老协会同有关科室计划组织对退休职工开展相关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退休职工进行上门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共同商量解决。
(五)退休职工患病、住院治疗或生活遇到较大困难,由院老协、工会负责组织及时探望。
(六)退休职工去世,院老协、工会会同有关科室及时慰问家属,财务科按规定做好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结算。
九、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存档及监管制度
所有在院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执业注册地点已在武宁县人民医院。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如下:
(一)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核操作流程
个人申报→人事科审核→向分管领导汇报→将材料提交上级有关部门评审
(二)岗位聘任资格审核操作流程
接到上级部门发文→人事科梳理相应岗位空编情况→到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核查相关人员履职期间工作表现→提交医院有关会议讨论
(三)卫生技术人员个人档案审核操作流程
个人提交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人事科审核→人事科登记任职资格信息
(四)任职材料存档
经各级各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和印发的任职资格复印件及时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五)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
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主要由人事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协助,保证医院无未经注册开展执业或跨专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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