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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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保靖县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保靖县交通运输局
报告时间:
2017年8月
评价小组:
保靖县交通运输局绩效评价小组
组长:
向进
副组长:
朱锋米仁林
成员:
姚祖奉杨敏彭莉
1.引言
1.1职责概述
1.2支出情况
1.3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3.2过程
3.3产出及效率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1、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保靖县财政局保财绩[2017]2号文件《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保靖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本局”)于2017年7月至8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1职责概述
本局为保靖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管理方式为公务员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331250067104529,办公地址为保靖县酉水南路45号。
本局下设独立核算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5个:
县农村交通建设技术咨询服务站、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公路管理局、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航务管理处、县船舶检验处)。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的编制人数为88人(其中:
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7人)。
年末实际在职人员88人名。
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行政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⑶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与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负责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造价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⑷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贯彻执行上级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负责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⑸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运输站场等交通基本建设固定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意见。
⑹指导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⑺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⑼负责交通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⑽制订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开展交通学术交流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⑾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调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输工作。
⑿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保靖县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股室,即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建设规划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路政港航管理股。
1.2支出情况
2016年本局部门整体支出决算数219,096,593.59元。
具体明细如下:
⑴基本支出9,278,043.99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602,066.37元(其中:
基本工资2,758,790.90元,津贴补贴1,837,332.00元,奖金103,481.00元,社会保障缴费336,198.89元,伙食补助费78,587.50元,绩效工资95,3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7,202.60元,其他工资福利补助支出665,129.48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984.62元,其中:
办公费145,598.44元,印刷费13,669.00元,手续费342.50元,水费10,503.89元,电费27,527.22元,邮电费5,942.00元,差旅费412,075.90元,维修费59,216.00元,培训费17,602.00元,公务接待费159,410.00元,劳务费283,950.00元,工会经费97,121.00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242,735.01元,其他交通费用4,54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746.66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908.00元,其中:
抚恤金131,120.00元,医疗费448,033.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755.00元。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90,085.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费44,3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5,785.00元。
⑵项目支出209,818,549.60元,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264,971.00元,其中:
印刷费68,214.00元,邮电费2,990.00元,会议费12,571.00元,公务接待费141,200.40元,工会经费39,995.60元;②其他资本性支出209,553,578.60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9,438,549.60元,大型修缮费115,029.00元。
1.3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共计1,800,927.60元,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800,927.60元。
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71,913,790.60元,其他收入73,417,396.90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19,096,593.59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602,066.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955.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908.00元,其他基本性支出209,643,663.60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28,035,521.52元,其中:
基本支出结转1,665.51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8,033,856.01元。
2、绩效评价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保靖县财政局保财绩[2017]2号文件《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本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实施绩效评价。
2.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整体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7年7月28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8月20日完成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
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
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
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
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
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
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13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①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为:
建立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工作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公职人员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全面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政队伍建设,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暂行)》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政工作实际,按照管理权限,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科室和公务员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局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朱锋兼绩效办主任,姚祖奉为绩效管理员,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③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三公经费”在去年支出基础上不增长。
目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部门年度任务数相对,与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批复的机关行政编制为88名。
实际在职人员88名。
在职人员控制率=72/72=100%,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计算结果为-19.6%,根据评价标准,小于或等于0的计满分,该项指标计4分。
上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实际开支300,610.40元;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6.2万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6.2万元,实际开支242,735.01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三公经费”变动率=(30+26.2)-(30+26.2)/(30+26.2)*100%=0。
3.2过程(44.5分)
从预算执行到预算管理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完成率5分,计算结果为88.66%,每低于5%扣2分,计0.5分。
本单位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0.09万元,年初预算4357.90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0,175.2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03.55万元;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180.09万元+4357.90万元+20175.22万元-2803.55万元)÷(180.09万元+4357.90万元+20175.22万元)×100%=88.6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5分。
(2)预算控制率5分,计算结果462.96%,大于10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20175.22/4357.9=462.96%。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2016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2016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控制率在100%以下的计满分,每超出1%扣一分,扣完为止。
结果为219.28%,计0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195.60/89.2*100%=219.28%。
(6)“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控制率在100%以下的计满分。
结果均小于100%,计8分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543,345.41元(公务接待费300,61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735.01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6.2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43,345.41元÷562,000.00元×100%=96.68%﹤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2016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20.51万元,本单位已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预算政府采购金额为20.51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制度健全计8分。
本局制定了《保靖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计2分;制定了《保靖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保靖县交通运输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计2分;还制定了《保靖县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保靖县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保靖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保靖县交通运输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计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计2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计6分。
制定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6分,计6分。
按照政府对预决算规定的信息内容、时限实行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在制度的制定上较详细,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预决算信息管理的公开透明方面做得较好。
但在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和公用经费控制率上做得不是很好。
3.3产出及效率(25.71分)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结果为96.34%,计7.71分。
根据县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考核定等结果,对本局为民办实事和重点工作考核定等为一级,按百分制为96.34分。
本局在2016年的工作中,为政府在交通运输领域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评分标准: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96.34/100=96.34%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得分=96.34%*8=7.71分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民办实事,计6分。
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紧紧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肩负“先行一步、率先突破”的历史重任,努力当好先行官,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6594万元。
①交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前期项目加快落地。
保靖夯沙至吉首德夯公路已经完成环评、规划选址和国土预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出具行业意见,现正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G209保靖迁陵至龙溪公路初步设计基本完成,预计12月初进行设计文件评审;S317保靖县清水坪至秀山石堤公路已经获得省交通运输厅行业意见,现正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S253保靖夯沙至花垣吉卫(湘黔界)公路保靖段已经完成工可编制;隘口至排吉至傍海至夯吉旅游公路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酉水三桥已经完成工可编制,正待工可评审;长潭河大桥已经完成工可编制,正待工可评审;物流园区已经初步确定建设地址,现已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向外发布招商信息;夯吉客运站及游客接待中心已经完成红线图测绘和土地调规工作;酉水搜救中心、船员培训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
二是重点项目全面提速。
迁清公路完成底基层18公里,完成面层5公里,甘兰坪大桥完成主拱圈第一环浇筑,亚渔大桥完成一半桥面铺装,完成投资7500万元;保靖夯沙至吉首公路完成40%路基土石方工程,完成投资1000万元;新园路完成路基工程1.6公里,完成路面工程1公里,完成投资4300万元;牙吉路与魏竹南路连接线完成路基工程3.3公里,完成投资3800万元;建设东路竣工通车,完成投资1800万元;建新路改造工程竣工,完成投资800万元;吕洞山至德夯公路完成保靖段8公里硬化和1公里路基工程,完成投资1300万元;夯吉至尚仁公路完成路基工程7公里,完成投资850万元。
三是民生项目有力推进。
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完成路面20公里,完成投资2800万元;农村公路窄加宽工程完成42.497公里,完成投资499万元;3个农村客运站正在加快建设,其中大妥客运站已完成60%工程量,长潭河农村客运站(水银客运站和涂乍客运站合并)已完成20%工程量,10个客运招呼站已经建成,完成投资55万元;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成145.1公里,完成投资1500万元;渡改桥完成3座(夯吉桥、排花桥、张湾桥),完成投资200万元;码头改造完成4个,完成投资190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本局该项指标得6分。
(3)行政效能得分计6分。
本局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主要表现在:
①交通行业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公路航道管养逐步加强。
完成国省公路水沟清理8公里;农村公路路面PQI中等路以上比例达86%;开展航道巡查21次。
二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递增。
开通了第2路城市公交和汽车站至创新创业园公交专线;完成了第三轮出租汽车投放工作;农村客运公交覆盖率达77.5%。
三是车辆治超治限效果明显。
累计检查车辆11061台次,查处超限车辆15台,全县车辆超限超载率为0.19%。
②交通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安全生产。
全年组织集中执法行动654次,出动执法人员2617人次,发现隐患119处,整改到位113处,正在整改6处。
二是强化信访维稳。
妥善处理了原农村公路农民代表工、城市出租车司机和酉水城市公交车公司等信访问题。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
与6个二级机构、7个机关股室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开展了4次专题教育。
四是强化文明创建。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评分标准,本局该项指标得6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满意度问卷得93.5分。
计6分。
通过向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及部门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经统计对本单位的履职效果、厉行节约、信息公开等情况满意度分别为:
服务对象为96%、社会群众为90%、部门内部员工为9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为93.5%,对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效益等关注程度高,满意度还好,得分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4、需要说明事项
2016年度在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和公用经费控制率上做得不是很好扣分太多,形成原因为年初编制预算的不可控性造成。
预算完成率5分,实际得0.5分,年初预算为4357.90万元,而预算追加了20175.22万元。
主要也是因年初预算制定的不可控性造成。
追加的预算主要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7255.24万元。
预算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0分,也是因年初预算制定的不可控性造成。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得0分,年初预算为89.2万元,而预算追加了106.4万元。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本局绩效评价最后得分83.21分。
评价等级为:
良。
5.2存在绩效问题
由于年初编制预算的不可控性,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使预算控制率很高及预算完成率较低,公用经费控制率超年初预算219.28%,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本局通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吸取了一些教训也收获一定的经验,主要为: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本单位就因年初制定的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太大,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大量的预算,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股室)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思,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6.2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建议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对于因上级临时性工作而追加的预算资金,因其存在不可控性,应不参与考核或从考核指标中予以剔除。
4、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准确了解掌握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针对性、时效性。
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新形象。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渴求。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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