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甘肃饲料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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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甘肃饲料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附件2-15:
甘肃省饲料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1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以下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1万元至3万元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3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
不具备规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不具备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下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
违法所得在5千元至1万元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3
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1万元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4
不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养殖户不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
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千元以下罚款
养殖场不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
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千至2万元罚款
饲料生产企业不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
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2至3万元罚款
5
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使用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禁药品,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以下的
没收违禁药品,可以处5千至1万元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的
没收违禁药品,可以处1万至2万元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1万至3万元的
没收违禁药品,可以处2万至3万元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3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禁药品,可以处3万至5万元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6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1万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7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
(二)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1万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8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的;
……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1万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货值在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9
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
……
(四)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货值在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1万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10
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1万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在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备注
11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5千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5千元至1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1万元至3万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2
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下的;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上的;
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无违法所得
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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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甘肃 饲料 管理 行政处罚 裁量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