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油库扩建竣工资料编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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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库扩建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建扩建工程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油库管理局
二OO八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03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内容及职责分工04
第三章竣工资料编制的基本要求05
第四章竣工资料编制的质量要求08
第五章竣工声像资料的编制要求15
第六章竣工图纸编制要求18
第七章竣工资料的移交验收23
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工作,规范和统一竣工资料编制的格式和内容,根据国家、军队和石化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编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军各相关油库按照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扩建工程专项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批准的初步设计项目和经上级批准的变更设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竣工资料是指从工程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到建成投入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以及其它载体的声像资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成果,是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管理、检查维修、战时抢修和今后改造扩建的主要依据。
认真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也是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扩建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大单位和工程指挥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高质量的完成竣工资料编制任务。
第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验收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大单位应在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认真组织竣工资料初步验收工作,未经竣工资料初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不能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能进行交工验收移交,不予结帐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成品油储备军队油库改建、扩建工程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条本次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和组卷工作,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军队现行的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内容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竣工资料具体编制内容、编制责任单位和保管期限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二规定。
第九条竣工资料保管期限应不低于建设项目的合理使用寿命。
具体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类,其中:
15年以下为短期,15-50年为长期,50年以上为永久保存。
第十条建设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总目录、前期工作资料、工程管理资料、物资采购资料、生产准备、试运行及考核资料、投资、概预算资料、财务和竣工验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组卷工作,并负责组织所辖参建单位编制竣工资料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认真编制承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其中:
勘察设计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组卷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竣工资料按单项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编制与组卷,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无损检测竣工资料按单项工程所在位置的先后顺序,由无损检测单位负责编制与组卷,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施工监理竣工资料按单位工程和施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组卷,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与组卷;驻厂监造竣工资料由驻厂监造单位负责编制与组卷;制管(板)与防腐竣工资料由制管厂、防腐单位负责编制与组卷,由监造部门进行审查;国外进口物资、设备的竣工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与组卷。
第三章竣工资料编制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竣工资料编制一般性要求如下:
1、必须保证竣工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2、竣工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满足使用、管理和维护需要,完整是指各种文件原件齐全,签字手续完备,准确是指技术数据必须准确,并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系统是指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竣工资料中所用计量单位、符号、文字以及打印、书写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4、竣工资料的编制和书写材料必须宜于长期保存,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褪色,工程名称一致;
5、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时限性资料(须施工现场填写的)均应手工填写。
手工签署姓名、日期。
签署验收意见时,字迹必须工整,不得潦草。
其他非时限性资料(不须施工现场填写)的文字、各类报表必须打印;
6、外文资料应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和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按如下原则组卷:
1、竣工资料组卷应遵循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字资料的系统联系;
2、竣工资料应按本办法附件二的类别进行组卷。
根据文件的数量,对于同一类文件,如一卷装订不下(厚度超过30毫米),可以进行册、分册的划分;
3、同一卷或同一册内文字资料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正式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4、同一卷或同一册内文字资料的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均采用本办法附件三规定的标准表格;
5、竣工图按照专业划分,由各参建单位编制组卷,并符合归档要求。
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组卷的方法和顺序如下:
工程建设和参建单位均应根据本办法附件二的规定内容和附件三的表格样本格式,收集、整理、编制、组卷竣工资料。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卷顺序为: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批文件等前期工作资料,工程管理文件(计划、投资、统计等管理文件,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等),专项验收资料,通用资料,工艺设备和物资采购资料(采购管理文件,设备资料,厂家资料等),进口物资设备文件,投产准备和试运行文件,财务、资产管理文件,HSE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总结),电子声像资料等。
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竣工资料按时间和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组卷顺序为:
监理管理资料,质量管理文件,进度管理文件,工程造价和索赔管理文件,HSE管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电子声像资料等。
3、勘察设计单位
勘测单位竣工资料按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进行组卷。
同时,分别按照地质和测量两部分内容组卷;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专业和介质流向顺序进行组卷。
组卷顺序为:
勘察和设计基础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勘察设计总结,电子声像资料等。
4、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竣工资料以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及罐号为顺序,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组卷顺序遵循通用表格在前,各专业施工技术资料在后的原则。
组卷顺序为:
施工管理文件类,通用资料类,材料(设备)合格证类,施工记录类,HSE管理类,施工总结,竣工图、电子声像资料等。
5、无损检测单位
无损检测单位竣工资料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组卷顺序为:
无损检测管理类文件,无损检测报告类文件,无损检测工作总结,HSE文件,电子声像资料等。
6、质量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机构按监督协议范围进行组卷。
组卷顺序为:
质量监督协议,质量监督方案,单位工程质量核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报告。
第四章竣工资料编制的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竣工资料案卷外封面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填写:
1、外封面全部要求打印;
2、外封面案卷题名:
对于施工、监理、检测竣工资料,文件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必要文字说明、案卷文种等内容;
对于设计竣工资料,文件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必要文字说明、案卷文种等内容;
对于钢材加工生产、防腐加工、监造、物资采购等单位的竣工资料,文件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生产或工作内容、必要文字说明、案卷文种等内容;
外封面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完整地揭示本卷文件材料的内容并由立卷人填写。
3、立卷单位:
填写案卷组卷单位;
4、起止日期:
填写单独装订本册(分册)产生的起止日期。
对于图纸卷,凡由施工图转为竣工图的填写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5、提供的竣工资料为多套时,其竣工资料外封皮右上角加盖文件“正本”和“副本”红色印章。
正本、副本章图样(30mm×15mm)
15
30
第十六条内封面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工程名称:
对于设计竣工资料,填写“设计内容”;对于施工、检测竣工资料,填写“单位工程名称”;对于监理(监造)、物资采购加工、调拨资料,填写“生产或工作内容(合同名称)”;
2、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等项必须手签;
3、内封面中“第册共册”等内容按实际填写,没有进行“册”和“分册”划分,既案卷只包括一卷或某卷内只有一册组卷内容时,其后案卷的编号顺序提前,不得空卷。
在工程名称下,可提示卷内简要内容,字数不超过50个字;
4、编制日期:
为竣工资料的组卷完成日期;
5、编制单位:
填写立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应完全一致,或经单位授权,工程项目部使用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卷内目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填写:
1、序号:
按卷或册(分册)内文件材料的排列顺序,顺序号均应从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如有分册,分册与分册顺序号不得连续,分册序号也应从“1”开始,同类文件可采用一个序号,不必一一排列,但所对应的文件日期应为一个时间区段;
2、文件编号:
填写文件的文号,竣工图填写图号,合同填写合同号,没有文件编号的不必填写;
3、责任人:
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人。
单位文件如有多家单位签字或盖章,“责任人”可填写资料编制部门,记录类文件二人以上,可填XX、XX等人,竣工图填写设计单位;
4、文件材料题名:
填写文件标题全称,必须与卷内文件名称相符;
5、日期:
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采用标准形式填写,如:
“2007.07.28”;
6、页号:
填写每份文件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首尾页号之间用“-”联结;
7、备注:
填写必要说明(没有就不填)。
卷内目录排列在每册文件的首页之前,竣工图案卷内无论是否已有图纸目录,一律编写卷内目录(图纸也要打页码),原有图纸目录保留,图纸目录作为卷内目录的第一个文件。
第十八条卷内备考表填写要求如下:
1、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册、分册)内文件的件数、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本卷(册、分册)共有××件,共有××页,文字材料××页,图样材料××张,照片××张,××件为复印件,原件在××处,同一个文件的复印件,如有8-1、9-2、10-3等××处页码重复。
有无漏打页码或页码不符情况、有无文件破损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竣工图案卷内的卷内备考表中还应注明:
本册图纸内有××张图纸上做了修改,有××处修改;
2、立卷人:
应由责任立卷人手写签名;
3、立卷日期:
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手签;
4、审核人:
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手写签名;
5、检查日期:
应填写审核的日期,手签。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册、分册)内文件之后,不编页码。
第十九条竣工档案用纸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竣工资料页面为A4幅面(297×210毫米),其纸张质量至少达到70g/㎡;
2、没有应用A4纸张编辑的资料应采取以下措施:
小于A4纸的,把资料托裱在A4纸上,并预留装订距离;大于A4纸的,按照A4纸幅折叠;
3、案卷外封面应采用150g/㎡无酸牛皮纸装裱。
第二十条竣工档案中整理原材料检验报告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原材料检验报告应为原件,应有生产厂家质量证明原件或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均应注明产品的批号,使用部位;
2、原材料检验报告字迹不清楚的,必须向检验单位重新索取。
第二十一条竣工资料打印的格式应按如下规定设置:
1、页边距
上边即上白边,又称天头,设定为30mm;
下边即下白边,又称地脚,设定为28mm;
左边即左白边,又称订口,设定为25mm;
右边即右白边,又称切口,设定为20mm.
2、页眉
如果需要在页眉加入资料名称的,设定为24mm,小五号幼圆体,位置居中。
3、页码
小五号宋体,在页面底端,位置居中,设定为20mm,可使用“第X页共XX页”的形式,也可使用“—X—”或直接数字的形式,但同一本资料中不得混用。
4、字体字号
标题(章节小标题)一般使用宋体或黑体字,根据页面大小确定字号,一般不应超过二号字;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
5、序号
使用汉字行列条目,使用黑体或宋体字;使用阿拉伯数字分层排序的,字体同正文相同的宋体字,最多排列四级,例:
1.5.3.2,如仍不足使用,可以使用小写英文作为最后一层排序。
6、行距
用小四号宋体字时行距的设定为1.5倍。
7、表格处理:
使用A4纸单面横版的表格,表头全在订口一边;双面横排的表格,奇数页码的表头在订口一边,偶数页码的表头在切口一边;
表格内的字体一般应使用宋体字,应以五号字为宜,排列出的表格应以实用、美观为原则;
表格边框线一般应选择在0.75磅以下;表格内线条比较多的,应选择磅值较小的细线;需要特别强调边框线的,边框线选择也不应超过1.0磅。
第二十二条竣工资料页码编制要求包括:
1、每卷(册、分册)竣工资料必须编制页号(整册流水号)。
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要逐页用号码机使用黑色印油从1开始打印页号。
正面印在文件右下角(距右20,距下15)、背面印在文件左下角(距左20,距下15);
2、案卷的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3、成套图样或成册文件,不必重新编号;
4、漏编、重编的页号应在卷内备考表内说明。
第二十三条竣工资料装订应符合如下规定:
1、竣工资料装订前应拆除金属物,修补或裱糊破损文件;
2、凡装订的案卷应按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文字资料页—图页—卷内备考表的顺序排列;
3、装订时一律采用白线绳(不得有金属),装订线在正面左侧,案卷的左侧与右侧不一样厚时,在左侧夹硬纸条。
装订时,先把内封面至卷内备考表之间的材料用线绳(禁用金属或化工材料制成品)按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然后在外表粘外封面(粘胶材料必须具备防虫、防霉性能,不得用粮食浆糊),每卷厚度不得超过30毫米。
装订好的卷(册)应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卷内文件无错页、倒页、压字,便于保管与利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资料案卷的装具要求如下:
1、竣工资料组卷后,应采用统一风格的卷盒分装。
2、卷盒的外尺寸为310×220毫米,厚度分别为20、30、40、50毫米。
3、案卷脊背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案卷题名。
4、卷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案卷外封面可以印刷在卷盒的正表面上。
第五章竣工声像资料的编制要求
第二十五条声像资料是指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归档资料。
所有参建单位均应收集和整理反映工程概况和建设特点的声像资料。
第二十六条竣工声像资料归档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1、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主要领导到工程现场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或从事其他重要活动的声像资料;
2、工程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资料;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性声像资料;
4、工程项目高、大、精、尖设备及建设工程地形地貌的声像资料;
5、工程重大事故、事件、灾害现场的照片、录像等。
第二十七条对竣工声像资料的质量要求如下:
1、照片和摄像的主题要重点突出,结构合理,色彩不失真,人物、景象清晰,层次分明,录像声音清楚;
2、会议和集体活动的照片、录像要重点反映全景、主席台、主要领导、代表性人物(领导)发言和花絮等主要内容,一般只录主要情节;
3、照片和录像应反映具有代表性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竣工声像资料整理要求如下:
1、每一参建单位均应提交两部分刻录的光盘声像资料。
一部分是反映所承担工程全过程的不少于30分钟的录像资料,并进行编辑配音。
另一部分是反映每一工序、重要场合、重要事件以及重大设备开箱验收等需要保留的照片资料。
要求每一工序至少3-5张5寸照片,照片总数不得少于30张。
每一参建单位在整理、提交全部声像资料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标注,声像资料整理的具体要求执行国家声像竣工资料规定要求;
2、照片的整理要求:
归档的照片应将所反映的事件分成若干个专题,每个专题应附总说明,专题下的每一张照片应有分说明;
照片总说明应采用与照片尺寸相同的白纸,将反映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背景打印出来,同照片一样镶嵌在每一组专题的第一张照片之前。
在每个专题说明的左上角打上“档号:
”字样(使用宋体五号字),暂空出不填,由业主填写;说明的标题和内容采用宋体四号或五号字;
每一张照片分说明应包括照片/底片号、时间、地点、人物、摄像和必要的文字说明等,用白纸打印粘贴在每一张照片的右侧。
分说明所用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
3、照片档案的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填写要求包括:
序号:
每一个事件或一个专题给一个序号,从“1”开始,按反映事由的顺序排列;
照片/底片号:
暂不填,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填写;
题名:
填写照片专题总说明标题,写明事件发生的地点或区域(能标注标段的要标注标段)以及照片内容;
拍摄时间:
应写明所拍事件发生的时间或时间区段;
备注:
应写明该专题所包括照片的张数、此组照片在像册内的首尾页码。
卷内目录所填内容一律要求打印,所用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
卷内备考表填写照片组卷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内容,没有说明的内容可以不填;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都由立卷单位填写在像册的最后位置。
4、录像资料的整理要求:
录像资料应有配音、字幕、解说,并刻录成光盘提交;
录像资料要附文字说明,将文字说明打印在适当大小的白纸上,并粘贴在光盘盒内。
录像资料说明应包括录音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要素。
录像资料说明采用宋体小四号字。
第二十九条竣工资料电子文档编制要求包括:
1、各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必须制作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文档内容完全对应。
几方会签的重要文件应扫描成电子文档分别存档。
2、竣工资料电子文档要刻录成光盘,光盘刻录按照文件夹的形式,文件夹的名称与每一案卷题名保持一致。
每卷竣工资料对应一个总的电子文件夹,每册竣工资料中同一类资料对应的电子文档在总文件夹中另建二级文件夹。
第三十条工程实物档案的编制要求:
凡是在工程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工程阶段性成果的实物,凡是具有纪念、科研、利用、保存价值的实物,均应采用声像手段存档(如:
锦旗、证书、挂图、岩样、纪念品等)。
第六章竣工图纸编制要求
第三十一条竣工图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齐全、准确。
竣工图记录地下、地上建(构)筑物、主体油罐、工艺管线、设备、电气、自动化仪表、通讯设备等建筑、安装工程实际情况,要做到竣工图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三对口”。
第三十二条竣工图应包括所有的施工图,其中属于国家和军队的标准图、通用图,可在目录中注明,不作为竣工图编制。
第三十三条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空白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第三十四条凡有一般性图纸更改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新图)上用绘图工具和碳素墨水笔进行修改,修改的部位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并在核定依据栏中注明更改依据(如: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等文件编号),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图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标题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专用章。
第三十六条竣工图图纸的折叠应符合GB/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折叠办法》,即折叠成“手风琴”式4号图纸规格(297×210毫米),图面在里,标题栏露在外右下角。
装订和组卷应符合上述竣工资料编制有关要求。
第三十七条竣工图编制更改办法和要求包括:
1、编制竣工图时,对于施工图的变异应坚持“十改”、“七不改”的原则。
“十改”是:
凡隐蔽工程、油罐、管线、重要设备、钢筋混凝土工程等施工与原施工图的差异超过规范许可限度的,必须一律改在竣工图上,包括:
(1)竖向布置和地面、道路标高;
(2)油罐、装置、建筑物、管线、道路的平面布置和坐标;
(3)工艺、热力、电气、暖通等机械设备;
(4)油罐几何尺寸、壁厚、材质和管线直径、厚度、材质及管道联结方式,以及流程的改变;
(5)电力、电讯设备接线方式、走向、截面;
(6)自动控制方式和设备;
(7)主体油罐和主要设备基础、框架、主要钢筋混凝土标号和配筋;
(8)地下管道、排水管道的座标、标高;
(9)油罐附件和工艺阀门的增减、位移和型号;
(10)防腐保温结构材料。
“七不改”是:
为减少竣工图的工作量,凡在地面上易于辨认的非原则性的变异,一律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包括:
(1)房屋尺寸、地面结构、门窗大样、照明灯具;
(2)地面以上钢结构、平台梯子的尺寸和型钢规格;
(3)地面以上的管道坐标、标高;
(4)地面以上的设备、管道的防腐保温结构和厚度;
(5)油罐的拼板图;
(6)一般管件代用;
(7)所有地面、地下不超过规范许可的施工尺寸误差。
2、具体更改方法和要求是:
(1)一般情况的变更修改可采取杠改或划改;如果局部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可在原图空白处绘制。
(2)利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如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的文件编号。
(3)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必须在新图上更改,并加盖签署竣工图专用章。
(4)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5)图纸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6)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7)更改的施工图不得随意徒手更改,必须用绘图工具碳素墨水笔更改。
(8)图纸修改后,均应在图纸修改部位加盖“设计变更核定章”,填写修改依据和核定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确认签字。
第三十八条竣工图编制按如下办法进行分工:
1、竣工图编制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和建设单位负责审核;
2、凡属重大修改需要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修改的,由设计部门重新绘制;由于施工原因造成修改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设计认可。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均应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工程实际核对、确认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竣工图章的使用要求包括:
1、竣工图专用章和竣工图核定章由建设单位统一提供。
竣工图章的内容、尺寸如下图所示(单位为毫米):
(编制单位名称)
60
竣工图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负责人
80
竣工图专用章内容、尺寸(60mm×80mm)
竣工图核定章
依据
核定人
监理工程师
竣工图核定章内容、尺寸(30mm×50mm)
2、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应填写整齐、清楚,不得代签。
3、竣工图专用章应加盖在图内标题栏上方或附近空白处。
4、竣工图专用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油加盖。
第四十条竣工图的审核要求如下:
1、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代表、设计代表和施工承包单位代表对竣工图进行审查,发现问题时应要求编制单位及时修改和补齐。
2、审核竣工图时,应核查竣工图内容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等变更情况,以及施工及质检记录是否相符。
3、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的编制说明和目录。
4、竣工图应使用新(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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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库 扩建 竣工 资料 编制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