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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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细则》
《管理细则》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有序,统一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根据本项目部的基本要求,并协调好项目部内部的管理程序,加强项目部的管理力度:
实现项目部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各方面的管理目标,塑造本项目部的形象,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人员篇
1.1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同为项目部的员工,共同拥有项目部主人翁的各项权益和义务。
1.2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之间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实现项目部的最终目标,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道路。
1.3项目部的各类工作例行会议、技术交底会议、安全会议、质量分析讨论会议是最基本的会议形式,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积极发言,群策群力,为项目部的发展出谋划策。
1.4项目管理人员在组织全体人员工作时,将采用引导、指导、帮助、教育、批评、处罚和清除项目部等措施,进行严格的管理;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认真积极的配合,共同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1.5施工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未按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者将受到项目部的处罚,违反国家法律者将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根据企业施工的特殊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1.7.1作业时间为早上八点至下午十九点,请事、病假必须要有书面的事、病假条;每月必须出勤28天;
1.7.2针对管理人员将实行全年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出勤率等全面考核,国家法定假日及超时工作费将在年终目标考核奖中以多劳多得原则体现;
1.7.3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有工人在现场施工就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必须坚持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制,由责任工长制定当日值班人员,并认真作好记录;
1.7.4项目部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施工人员夜间施工的监督,并认真做好记录;
1.8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项目部管理细则》。
1.9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认真施工。
1.10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认真、积极参与管理。
派工签证必须当日签字,每月结算;严禁徇私舞弊、高估冒算;一经查实,将当事责任人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
1.11坚持文明施工,坚决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当事责任人出扣发工资、奖金,另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项目管理工作
2.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登记和签署安全教育卡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及时办理入场手续者,该作业组将对未接受交底而上岗工人的安全负责全部责任,并对班组处以¥50.00元/人/天经济处罚,超过10天末办理办理入场手续者将视做末入场人员,不计工时及报酬。
2.2施工作业人员严禁对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产生抵触,否则项目部将处以¥200.0元/人/次经济处罚。
2.3施工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管理人员的正常要求有不同意见的,应通知协商,按实际需要和规范要求解决;严禁对现场管理人员产生抵触,否则根据情况项目部将处以¥100.00元/人/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报司法部门处理。
2.4施工作业班组在入场作业之前,必须签署本班组的劳务施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和确认本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细则》后,方可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否则项目部视该班组对其劳务施工合同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细则》已经默认。
2.5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合同外用工,根据派工单的记录,在完工后24小时内,由安排工作的管理人员签认,否则视为放弃签认。
2.6分包班组在组织人员时,应认真选择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技术过硬的人员进入本项目工作;分包班组对其组织的作业人员的一切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2.7施工作业班组长、带班员必须按通知准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工作会,为严肃会议制度,处罚缺席者¥200.00元/次,迟到者¥50.00元/次,(此项罚款必须上缴现金或饭菜票)。
2.8项目部每周日下午收班组的周安全讲评记录,末按时上交的按¥10.00元/次进行经济处罚,并下周二以前补交。
2.9分包班组严禁雇佣童工,一旦发现,除要求立即辞退童工外,项目部对班组处以罚款¥xx.00元/人,
2.10分包班组内部应加强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技术水平;项目部每月收一次班组的教育记录;入场第一个月末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的班组,项目部将对班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班组对工人进行教育;以后仍末进行教育的班组处以¥xx.00元/月经济处罚。
2.11项目部的各项罚款按项目公告栏的数据为准,不需要分包班组签字认可。
2.12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外(非工作需要)发生安全事故与本项部无关。
三、项目进行管理
3.1分包班组根据各施工段的工程量,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
否则将按3.2款进行处罚。
3.2项目部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诺的要求,编制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以控制本工程的施工总进度,且每月编制月进度计划、每周编制周进度计划,作业班组月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0元/天,周进度计划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元/天;如作业班组月进度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0元/天,周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罚款¥800.00元/天(对影响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班组)。
3.3由于非班组的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由项目部承担责任。
四、项目质量管理
4.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创优意识,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班组设有兼职质量员,对本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设有兼职质量员的班组罚款¥200.00元。
4.2发现施工作业班组的兼职质量员未进行有效的工作,则对该质量员罚款¥10.00元/次。
点
4.3施工作业班组完成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后,项目部将进行复检,其合格率必须在90%以上,否则按每少1%罚款¥50.00元进行处理。
4.4施工作业班组完成分项工每个检验批后,项目部将进行复检,发现主控项目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检查点,按每点罚款¥200.00元处罚,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承担返工材料费用。
4.5施工作业班组完成分项工每个检验批后,项目部将进行复检,发现一般项目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检查点偏差值超过允许值的1.5倍(钢筋保护层度为1.2倍)时,按每点罚款¥50.00元处理。
4.6泥工施工操作要求:
4.6.1砌砖未在指定位置发水,罚款¥50.00元/次。
4.6.2砌块发水不透和干砖上墙的罚款¥50.00元/次。
4.6.3构造柱的拉接筋未按技术交底的要求设置,钢筋所放位置超过两层砖缝的每点罚款¥10.00元。
4.6.4构造柱的马牙槎必须顺直,如发生马牙槎伸出或缩进处错位20mm以上的每点罚款¥10.00元。
4.6.5砖墙交接处留槎未设置拉接筋或钢筋所放位置错过两层砖缝的每点罚款¥10.00元。
4.6.6砖墙的水平缝或竖缝小于5mm,大于12mm时,每点罚款¥10.00元。
4.6.7砖墙交接留槎处未将砖缝处的砂浆清理干净,引起砖缝接槎不平的每点罚款¥20.00元。
4.6.8砖墙砌筑完成而构造柱的马牙槎和根部未清理干净砂浆的每点罚款¥20.00元。
4.6.9外墙构造柱的马牙槎必须从底到顶顺直,如有肉眼发现明显的错位的每点罚款¥20.00元。
4.6.10砖墙砌筑底部未设置实心砖的必须返工,并承担材料费,且每点罚款¥20.00元。
4.6.11混凝土浇注未按施工配合比剂量配料,发现一次罚款¥200.00元。
4.6.12混凝土浇注未按要求湿润模板和清理干净模板内的杂物,同意施工段发现两次以上每次罚款¥10.00元。
4.6.13混凝土浇注未按要求处理施工缝每处罚款¥10.00元。
4.6.14混凝土浇注后,未将吊模上,每处混凝土清理干净或吊模陷入混凝土中10mm以上的罚款¥20.00元。
4.6.15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水平标高,水平标高误差超过15mm的,每处罚款¥20.00元。
4.6.16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必须喧杂优秀的帮手打振动棒,确保混凝土密实,如发现混凝土孔洞每个施工段超过2处则每处罚款¥20.00元;发现混凝土露筋每个施工段超过2处则每处罚款¥20.00元;发现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在100x100以上)罚款50.00元。
4.6.17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必须选择按项目部的要求进行找平(拖毛或压光),且边角必须到位,否则每处罚款¥20.00元。
4.6.18混凝土浇注后,未按要求将施工缝进行凿毛或根本为将墙柱心的混凝土搓毛,则每根柱罚款¥20.00元,每根墙罚款¥20.00元。
4.6.19混凝土浇注后,未按时养护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监理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4.7模板工的操作要求:
4.7.1模板的轴线位置必须正确,出现偏差超过10mm的构件,必须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视情况处以¥10.00元—200.00元的罚款或该构件不收方。
4.7.2模板的标高位置必须正确,出现偏差超过10mm的构件,必须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视情况以¥10.00元—200.00元的罚款或该构件不收方。
4.7.3模板的截面尺寸必须正确,出现偏差超过10mm的构件,必须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视情况处以¥10.00元。
4.7.4支撑模板的架子必须满足承载力要求,按照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搭设脚手架,否则每根构件罚款¥10.00元。
如出现架子垮塌,则该构件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承担总损失的70%的责任并罚款¥200.00—500.00元。
4.7.5各构件模板的加固必须牢固,如出现爆模则该构件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清理干净漏出的混凝土并立即恢复。
但该构件不收方。
4.7.6支撑模板的架子,未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导致梁板下沉,必须用千斤顶将其复原,并罚款¥50.00—200.00元。
4.7.7各构件模板的加固必须牢固,如出现涨模的由施工作业人员自行剔除,每个施工段超过2处则每处罚款¥20.00元。
4.7.8竖向构件合模前必须经监理验收后进行,否则在验收时必须打开。
4.7.9竖向构件合模前必须清理干净根部的渣子,否则将所关构件全部打开验收,并将有渣子的构件按每个¥10.00元罚款。
4.7.10竖向构件合模前擅自将钢筋垫块敲掉,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7.11竖向构件合模必须吊正,垂直度偏差不超过5mm;否则将所关构件全部打开验收,并将有渣子的构件按每个¥10元罚款。
4.7.12竖向构件合模必须弹好截面边框线,否则按每个构件罚款¥10.00元。
4.8钢筋工的操作要求:
4.8.1认真竖向施工图纸,全部钢筋放样正确,如出现放样错误施工班组承担材料损失。
4.8.2制作工人严格按放样单作业,严禁过量生产出现浪费,否则按浪费钢筋价额的1.2倍赔偿。
4.8.3制作工人严格按放样单尺寸作业,严禁超长生产出现浪费,否则按每根钢筋罚款¥5.00—50.00元。
4.8.4钢筋安装工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作业,各构件的受力主筋规格和长度必须和施工文件一致,否则必须进行整改。
并按每处罚款¥20.00元。
4.8.5钢筋安装人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作业,各构件的规格和型号必须和施工文件一致,否则必须进行整改;并每处罚款¥20.00元。
4.8.6钢筋安装工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作业,各构件的箍筋受力主筋、架力筋、构造钢筋、抗扭钢筋、洞口加强钢筋、墙下加强钢筋的位置、搭接长度、锚固长度、接头位置必须符合闺房和施工文件要求;如每个施工段有3处以上不符合要求,按每处¥20.00元处罚。
4.8.7钢筋安装作业人员在水平构件施工完毕后,必须按双向1-1.5m的间距设置垫块;竖向构件施工完毕后必须按双向0.8m的间距设置垫块;如每施工段超过5处按每个构件罚款¥10.00元。
4.8.8钢筋安装作业人员在水平构件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竖向构件所预留的钢筋定位准确(包括构件的轴线位置和钢筋的枝距),并加以固定,凝固土浇注后出现钢筋以为20mm的按每处¥10.00元罚款。
4.8.9钢筋安装作业人员在梁构件施工时,必须将2排、3排筋尽量在水平上绑到位并加以固定,如每施工段超过5处按每个构件罚款¥5.00元。
4.8.10各构件的拉筋弯钩必须弯到位,并固定好;否则应立即整改并按每个构件¥5.00元罚款。
4.9架工的操作要求:
4.9.1脚手架立杆的垫木未铺设好,必须进行整改,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
4.9.2脚手架立杆的间距和内立杆离墙的距离,不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必须进行整改,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
4.9.3脚手架的扫地杆设置高度不符合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
4.9.4脚手架的连墙点未按3步4跨要求设置,必须进行整改,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
4.9.5建筑物的“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必须严密,确保施工的生命安全,发现存在漏洞应立即整改和恢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
4.10装饰工程的操作要求:
4.10.1作业班组必须认真执行项目部的施工配合比,确保所使用砂浆满足施工要求,杜绝浪费现象,否则必须承担项目部的经济处罚。
4.10.2作业班组必须认真执行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交底内容,内墙、外墙、楼地面、墙面瓷砖、楼地面地砖及各种找平层等分项工程,杜绝大面积(200x200以上)空鼓、裂缝、翻砂等质量缺陷,否则必须主动返工,并按每处¥10.00元进行经济处罚责任。
4.10.3个分项工程的每一个检验批实测点合格率在90%以下时,只针对允许偏差值为7mm以上的点进行返工处理,而不进行经济处罚。
4.10.4各分项工程的每一个检验屁事测点合格率在90%以下时,一般项目中的允许偏差值为5-7mm的点数在5点时,不进行经济处罚。
允许偏差值为8mm以上的点必须进行返工且按¥5.00元/点进行经济处罚。
4.10.5施工作业班组不按时程序工作,基层未进行验收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每次罚¥10.00元。
4.10.6内墙抹灰边角线条、洞口处理不到位,催促两次仍未进行处理每处罚款¥5.00元。
4.10.7外墙抹灰分格线条、滴水线条、挡水线条、空调板线条、洞口的周边线条、挑梁边梁线条处理不到位催促两次仍未进行处理每处罚款¥5.00元。
4.10.8楼地面及找平层门槛边角、四周墙角、踢脚线周边门框边、楼梯踏步处理不到位催促两次仍未进行处理,每处罚款¥5.00元。
4.10.9屋面工程的细部女儿墙的挡水线、压顶的鹰嘴、泛水的“r”角、出屋面的管道根部、刚性层的分格线条、屋面的排水坡度、水落口周边的坡度及线条修饰、排气导管处理不到位催促两次仍未进行处理每处罚款¥5.00元。
五、项目安全管理
5.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屡教不改的将清除出场。
5.2高空和危险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并使用安全带,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5.3严禁酒后上班,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00元。
5.4严禁穿硬底鞋、拖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上班,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5.6严禁乡下跑物体和建渣,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00元。
5.7严禁私自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00元。
5.8吊运材料必须捆绑牢固,严禁物体坠落,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
5.9施工作业面的工具和材料必须防止稳定;架工不得将扣件放在脚手架上,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
5.10高空作业必须铺设脚手架板,防止高空坠落伤人,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00远。
5.11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热得快”烧水,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并没收“热得快”。
5.12严谨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开动机械,防止机械伤人,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
5.13焊工、电工、架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攻,从事本工种工作,无证操作者罚款¥200.00元/次/人,并立即下岗。
5.14严禁施工现场大叫斗殴,为放置打群架,对打架者双方不分原因均罚款¥xx.00元。
5.15严禁施工作业人员和作业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盗窃施工现场的财物,否则按被盗财物价值的50倍进行罚款并将盗贼送当地派出所。
5.16严禁无动火证动火,违者罚款¥200.00元。
5.17施工作业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提前向项目部申请,经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否则每次罚款¥20.00元。
5.18施工作业过程要爱惜施工现场的各种警示牌,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19严禁不走安全通道而翻越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违者罚款¥10.00元。
5.20施工作业班组自备的小型机械,其缺少安全防护装置严禁使用,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5.21杜绝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违者每次罚款¥200.00元。
5.22严禁人员乘坐非载人垂直运输机械上下,违者每次罚款¥200.00元;并扣发机操工当天的工资。
5.23严禁工人睡觉时吸烟,防止发生火灾;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
5.24严禁工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的施工管理;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
5.25严禁出现盗窃工人的财物,一经发现按被盗财物价值的100倍进行罚款并将盗贼送当地派出所。
5.26严禁携带和私藏匕首、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发现后一律没收,违者每次罚款¥100.00元。
六、项目文明施工管理
6.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一般要求
6.1.1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大便每次罚款¥100.00元。
6.1.2作业人员上班时,不得赤背,一贯不整,树立良好的职工形象;屡教不改的进行点名批评。
6.1.3施工作业面做到落手清,确保场地整洁,违者每次罚款¥100.00元。
6.1.4施工用完的工具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堆码整齐,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
6.1.5各班组使用的材料,下班时应清理堆放整齐,确保场地整洁干净;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6.1.6混凝土浇注后,未按要求清理干净所漏的混凝土浆,每处罚款¥50.00元。
6.1.7装饰阶段的施工作业班组,每完成一个作业段后3天内必须清理干净该作业段,并办理移交下一道工序的手续;否则项目部将安排计时工进行清理并罚款¥50.00元/次。
6.1.8运输砂浆的道路落地灰没收干净罚款¥10.00元/次。
6.1.9内墙抹灰施工作业大面完成后未清理干净露面罚款¥10.00元/套房间。
6.1.10外墙抹灰施工必须铺设接落地灰的东西或铺设接落地灰的东西也未清理落地灰,则罚款¥5.00元/处;一处长度在0.5米以上按每米¥10.00元罚款。
6.1.11施工作业班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根据需要拌制砂浆,当天的砂浆必须用完,否则按¥5.00元/kg进行罚款。
6.1.12屋面工程施工结束一道工序后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否则按每100㎡罚款¥200.00元。
6.2职工寝室文明施工要求:
6.2.1床上的杯子折叠整齐,放置有序;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6.2.2职工的日常生活用品放置整齐,不得乱扔;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6.2.3职工的工具盒工作服应堆放在制定位置,不得乱扔;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6.2.4职工寝室不得进行男女混住,防止发生意外事件;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
6.2.5严禁在职工寝室进行赌博、观看黄色淫秽书籍和电视;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
6.2.6严禁非本项目的职工留宿3天以上,防止发生意外事件;违者对该班组每次罚款¥200.00元/次。
6.2.7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电饭锅、电炒锅做饭,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
6.2.8各作业组所住的宿舍,班组应安排值日人员,进行清理确保宿舍干净,每次检查对最后一名罚款¥50.00元。
七、项目的材料管理
7.1项目部的水泥及其他零星材料必须采用限额领料,杜绝浪费,将浪费降低到最少。
7.2混凝土工自拌混凝土时,必须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进行配料,杜绝错配现象;导致质量事故或材料浪费。
出现质量事故班组负责处理,造成材料浪费按其价额的2倍赔偿。
7.3混凝土浇注后,未按要求清理干净撒落的混凝土,并回收利用,每次罚款¥50.00元。
7.4砖工在完成一个施工段后,必须将施工现场的砖、砖渣、落地的砂浆分类清理和重新使用,经项目部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移交下到工序;否则造成材料浪费,砖按进价的2倍赔偿,砂浆按¥20.00元/kg赔偿。
7.5模板工所拆下的钢管、扣件、模板、木方等周转材料应在下一个施工作业段浇注混凝土后两天,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移交给清理楼层的人员,否则项目部将安排计时工进行清理并罚款¥50.00元/次。
7.6模板工支设完成施工作业段的模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在浇注混凝土之前必须清理干净该施工段剩余的钢管、扣件、模板、木方等周转材料堆放在房屋的中间,且不影响混凝土工清理场地的地方,将楼层移交给混凝土工,否则项目部将安排计时工进行清理并罚款¥50.00元/次。
7.7钢筋工所施工的作业段,在该作业段的隐蔽工程验收完成后,在浇注混凝土之前必须清理干净该施工段剩余的扎丝、钢筋、垫块等本班组的材料,将楼层作业面移交给混凝土工,否则项目部将安排计时工进行清理,并罚款¥50.00元/次。
7.8架工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硬防护的架板和层板必须做到随用所拿,不得随地乱放,用后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否则项目部将安排计时工进行清理并罚款¥50.00元/次。
7.9装饰作业班组每天必须清理干净施工作业现场的落地灰及其他所使用的材料,杜绝浪费;否则项目部将安排计时工进行清理,砂浆并按¥20.00元/kg赔偿或¥10.00元/处罚款。
7.10拌制混凝土、砂浆用的外加剂必须按配合比使用,超出的用量由班组自理。
7.11损坏或被混凝土隐蔽的扣件按¥10.00元/个、∪型扣及其他钢模的配件按¥5.00元/个、钢管按¥40.00元/m赔偿;其他各种材料均按其两倍的价格赔偿。
7.12模板工乱锯木方层板,木方按¥50.00元/根,层板按¥100.00元/张赔偿。
7.13浪费水泥按¥50.00元/包处罚。
八、项目的成品保护管理
8.1各作业班组成品保护工作不完善,未造成损失,必须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班组罚款¥50.00元。
8.2作业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班组自己负责,同时罚款¥10.00元。
8.3各作业班组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完善,但不爱护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损失,核实无误后,由该作业队伍全数赔偿,并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8.4本道工序施工,要影响或移动其他专业的成品,未进行书面报告或报告尚未批准就进行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
8.5各作业班组工必须认真学习成品保护的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成品保护意识,爱护公物,故意破坏的,清退出场,并对作业队伍负责人罚款¥100.00-200.00元/次。
九、9.1本细则解释权归项目部。
件
附
第二篇:
管理细则为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
全规范有序、富有生机活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高效务实的员工队伍,确保公司持续有效快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根据公司股东的要求,现对公司各个股东的管理职责进行分配,并对各自负责的项目实
行责任制。
一、办公室日常管理(xx负责)
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1.考勤管理:
⑴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其中: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
30—12:
00
下午:
14:
00—17:
30为工作时间
12:
00—14:
00为午餐休息
⑵迟到、早退、旷工:
①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②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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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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