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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九小办学章程
临河九小学校办学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师生素质,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坚持“德育为首,科研为先,管理为纲,育人为本”的办学指导思想。
达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活动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第三条:
坚持教与学同时发展,造就一支事业心强,责任感重,质量高,讲特色,求发展的现代化教师队伍。
第四条:
本章程经教工大会讨论、修改之日起在本校实施。
二、学校的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设有:
党支部、工会、少先队、教导处、后勤处、督导室、幼儿园。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是法人代表。
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在同级党组织监督下,具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经权,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接受学校党支部的监督。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教育规律办学,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2、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审批各环节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负责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工作。
3、按学校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向上级推荐各层次的干部,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强化德育管理。
5、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出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项目,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6、领导文体卫生工作,督促教导处组织开展课外兴趣活动,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7、领导总务工作,督促总务处管好、用好学校的校产设备,合理使用经费,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助,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福利。
8、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生活,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9、坚持民主管理学校。
深入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定期公开学校财务与政务,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副校长分别协助校长,分管以上部分工作。
(一)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办学方向,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全面贯彻。
2、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定期召开支部会,过好组织生活,抓好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制定并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抓好“三会一课”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4、监督校长在学校行政工作中执行政策情况,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参与决策,并在决策后全力支持,保证实施。
五、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对学校各级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
6、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教学第一线,经常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7、加强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学生群众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及对学校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8、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
2、经常深入教工中,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如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替教工服务,替教工排忧解难。
3、在教书育人、民主管理和日常生活中给教工当参谋、出主意,引导教工在工作实践中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搞好师德自塑教育。
4、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做好发展会员工作。
5、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使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加强学校教育工会与党支部、校委会的沟通与协调,经常、及时传递信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行民主管理,为创办好学校献计献策。
6、组织好教职工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协助校长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8、会同支部书记监督校长在管理中执行政策情况,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落实。
9、代表工会组织出席各种会议,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政结合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教导处教导主任的工作职责
1、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国家出台的各项有关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根据学校的工作要点,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总结。
2、协助党支部和校长做好教师和有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制定并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计划,做好师资力量的安排和调整工作。
4、指导教研组工作。
审阅教研组工作计划,核实各科教学进度和质量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布置各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经常性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形成良好的教风。
5、负责全校的排课和调课,编制课程表、作息表和各项活动安排表;组织好每年度的招生、编班和毕业班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审核工作;组织学生考试和成绩评定工作,指导教师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总结,组织好值周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8、协助校长领导好体育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抓体育锻炼队,做到普及与提高并举。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管好医务室,重视保护学生视力和健康,督查校医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学生健康卡建立情况。
10、加强对电教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建设和管理。
领导和督促有关人员搞好教科书的订购发放工作。
负责全体教学人员“教学能力”、“教师考勤”、“教学成绩”的考评工作,建立业务档案。
教导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以上部分工作。
第八条:
少先大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学校党组织指示精神,制定并认真实施少先队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少先队大队活动,指导各中队制定计划。
2、深入了解少年儿童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负责搞好少先队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贯彻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活动。
教育学生努力学习,锻炼身体,积极进取,立志为祖国建设奉献力量;做好少先队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定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的工作。
3、聘请中队辅导员,做好培训工作,指导各中队组织主题队会,开展少队活动;负责培养、训练少先队大、中队干部,培养他们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独立活动能力。
4、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协助教导处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具有教育性和知识性的少先队活动,在活动中提高队员觉悟,增长才干。
5、主持升旗仪式。
组织、指导少先队活动阵地的建设;负责各中队的检查评比工作;配合学校搞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6、指导班主任制定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写好学生评语,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和实施文明班、先进班的评选工作。
7、负责对学生进行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品质教育。
加强常规训练,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负责三好学生、文明小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坚持勤俭办学原则,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制定学校总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向校长汇报本部门工作,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产的登记、分配、保管、添置、维修等工作,按计划发放教师办公用品,督促师生员工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定期审核各类账目。
5、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搞好校园规划及环境的绿化卫生工作,改善师生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6、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健康,管好水、电及暖气供应等工作。
协同学校工会搞好教职工的福利等。
7、会同教导处安排学生劳动,搞好校外教育基地建设;配合其他职能机构,加强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力争形成勤俭节约、爱惜公物、人人制止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良好校风。
8、负责本处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关心他们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做好考核评比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9、努力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学校领导班子按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会主席与副校长同级,少先大队辅导员与教导副主任同级,在校长领导下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部门经常请示联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学校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在学校管理中起着监督和管理作用,具体实施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申诉制度:
本制度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制定。
1、校内教师及他人侵犯法律。
法规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由学校申诉委员会受理。
2、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3、教师或学生提出申诉。
应向政策法规科送交申诉书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
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其它有关情况。
4、教师或学生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诉。
第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履行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工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十四条:
学校要积极为教师创造条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组织政治素质,理论文化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心理行为素质,使教师队伍尽快得到整体优化和提高。
第十五条:
学校要帮助教师树立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和加强素质教育的观念,改革传统教学方法,在提高学生的各项基本素质能力上下功夫。
四、学生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上下课,在校期间不经班主任同意不可离开学校。
课堂纪律、卫生制度严格按少先大队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认真执行本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制度。
1、学生进校门主动与值班老师或同学互道“老师早”、“同学早”。
2、老师进课堂宣布上课后。
全班学生起立敬礼,齐声道:
老师您好,学生迟到进教室,先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在进教室,下课铃响在听到老师说:
“下课”后,全体学生起立起声道“谢谢老师”再进行自由活动。
3、课间休息,不大声喧哗,不追跑打闹,开展有益健康活动。
4、学校集合,发班整队入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静、快、齐。
5、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同学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6、随时保持校园整洁,不在教室、楼道、操场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在黑板、墙壁和桌椅上乱涂抹、乱刻,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
第十八条:
凡在我校片内居住,符合入学年龄,持户口报名入学,建立学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任意转学,如有特殊情况,有接收学校证明方可转学。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上学,有医院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可以休学。
第十九条:
学籍管理执行《小学管理规程》条款和县教育局的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除上述之外。
学校要认真抓好养成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五、教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是,校长一人,书记一人,副校长三人,工会主席一人,正副主任三人,大队辅导员一人,后勤主任一人,教科研主任一人,幼儿园园长一人,每个班级设一名班主任,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室,卫生室,自然实验室,档案室,设专人负责,报帐员一人,音、体、美及其它学科有专任任课教师。
第二十二条:
对本学校领导和教师实行聘任制,学校校长由上级任命,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由校长提名推荐,上级考察批准,年级组长,由校长和班子研究,任课教师由校长和年级组长研究聘任。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逐步实现教师聘任制,凡被聘任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教师协议书》,发放聘任证书,凡受聘任的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协议书续聘或解聘,被解聘的老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教师的任职资格
1、教师有敬业、乐业、勤业、精业精神,有乐于奉献,崇高师德。
2、45岁以下教师必须有大专毕业证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能讲奉献,出满勤,讲师德爱学生,讲严谨,讲认真(具体见学校管理试行稿)。
第二十五条:
各室、及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已装订成册。
(详见《职责汇编》)
第二十六条:
班主任工作执行国家教委发布的《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
六、教育、教学及科研管理
第二十七条:
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奠基工程。
1、向学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
2、坚持各科教育是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经常的途径。
3、把晨检、流动红旗评比及星级班的评比有机结合在一起。
4、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
5、实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密切配合,成立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
第二十八条:
教学常规
1、严格执行学校的《课堂教学基准》、《作业批改及辅导基准》、《教案具体要求》、《备课基准》。
2、执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齐、开全各门课程。
3、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每学期校长听课40节,教导主任听课60节,教师听课18节,并做到有听有评。
4、教师教学成绩目标,各科及格率98%;优秀率1-2年级55%;3-4年级35%;5-6年级25%。
5、教学成绩考核实行2、3、5评价,平时占20%,单元占30%,期末占50%。
6、业务主管领导,每学期两次业务讲座。
教师每学期交专题论文一篇。
7、每学期检查两次教案,期末进行优秀教案、特色作业总评。
七、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要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投资效益,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财务监督机制,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财务管理中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加教育费收支的透明度,财务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会计制定年初收支预算,办理年收支结算,每月底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具体搞好资金结算、审核、对帐、结帐、报表、整理和保管财务档案,搞好统计工作,坚持管帐不管钱。
出纳:
办理现金收复业务,管理好限额现金,坚持一支笔批钱制度,坚持报销手续完备,坚持领导监督制约后借支,坚持管钱不管帐。
总务:
全面掌握学校已有固定资产名称、数量、价值,成分及存放地点,并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册,坚持财务领发制度,坚决杜绝化公为私,坚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坚持期末认真清点财务。
八、校园、校舍及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校园、校舍、校田地及一切教学设备均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严格执行物品发放制度,各种物品的发放要登记造册,以便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四条:
要定期检查并维修好房屋、采暖设备及电教设备,防止意外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
后勤人员要定期、按季节美化、绿化校园,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六条:
图书室工作执行《中小学图书室规程》。
做好书刊资料的管理与利用。
九、奖 罚
第三十七条:
执行教师岗位责任制奖罚制度。
第三十八条:
如有对学校行政行为不服者,可逐级反映。
奖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十、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章程,适用于临河九小全体师生。
解释部门属九小校委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法规不符时,按上级的有关章程执行。
临河九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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