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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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
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西双版纳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实现西双版纳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发〔2013〕2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意见》(云发〔2014〕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云发[2014]14号)及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增收、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农民权益。
坚持“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坚持整体推进、确保重点突破。
更加注重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按轻重缓急推进改革,通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带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全局。
——坚持顶层设计、鼓励先行先试。
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农民主体、汇聚群众力量。
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发动农民群众支持改革、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激发农民的创造力、创新力,为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不竭动力。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健全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农村活力,重点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启动和推进改革的重点工作。
到2017年,农村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统筹联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西双版纳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二、改革重点
(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增加“三农”支出。
公共财政要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2.建立健全涉农保险制度。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4年启动农房地震保险试点,2015年稳妥推进农民互助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州主要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体系。
3.完善粮食直补政策。
根据省制定出台的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的试点方案,制定符合我州实际的实施方案,并选择勐海县开展试点。
4.拓宽“三农”资金投入渠道。
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2015年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意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5.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按照云南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2017年与全省同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
(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6.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依据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及工作方案,2017年前完成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7.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云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导意见,制定我州工作方案,2017年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8.加快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云南省全面开展全省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制定我州工作方案,2018年基本完成全州农户申请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9.慎重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在授权范围内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改革试点。
结合西双版纳实际,2015年积极探索农民住宅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和模式。
10.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2015年建成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州的林权管理和林权服务信息网络,加快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政策,2016年探索建立覆盖全州物权、债权、股权、产权等多种交易类型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11.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指导意见,制定我州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
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12.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依据云南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征地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制度。
(六)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云南省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导意见和规范承包土(林)地流转指导意见。
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面积占总承包土(林)地达到30%以上。
14.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承接财政支农项目。
按照云南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财政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导意见,以及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实施细则,制定符合我州的工作方案,积极指导农民合作社完成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管护制度。
15.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依据省上的相关政策和我州的实际,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方案,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和合作社职业经理人,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制度。
16.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按照云南省出台的意见,结合我州实际,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
推进政府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模式,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及金融保险服务。
17.创新科技兴农机制。
依据省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我州农业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办农业科技园区,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创业和开展科技服务。
18.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的改革工作,完成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出台的深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我州的工作方案。
19.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按照省2015年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支持各种经营主体到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走出去服务的金融产品和方式。
(七)深化林业改革
20.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省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云发[2014]16号),2015年启动非林地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工作,开展创新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
21.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按照省2014年新出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努力开展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22.抓好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2014年推动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
2015年启动实施天保区集体商品林采伐试点,放活集体林区商品林采伐利用管控权。
23.推进森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尽快形成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核算和有偿使用机制,2017年,根据省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意见,制定我州的实施意见。
24.推进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及湿地保护试点。
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按照云南省2015年出台的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我州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开展湿地建设保护试点,2015年出台我州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到2016年开展湿地保护机制试点和湿地资源利用许可试点,全面完成湿地资源州级数据库建设。
25.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调整完善我州陡坡地生态治理政策,加强退耕还林监测统计调查工作。
(八)深化水利改革
26.加快推进水价改革。
2014年底基本完成各县(市)水价改革工作,新制定的水利工程供水水价要基本能反映供水成本,通过水利工程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配套相关政策措施,2015年基本建立落实节水优先,能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水价形成机制。
2020年全面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
27.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
建立健全州、县(市)水利投融资平台,加快推进财政资金在水利发展中的资本化运作,通过水利投融资平台引导和放大财政资金在水利建设中的作用;2015年出台财政水利资金作为水投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水利投融资的办法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意见。
2017年完成水资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注入水利平台公司工作。
28.深化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制度,探索推行水资源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取用水限批、禁批制度,2015年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先期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推进水功能区管制。
2017年,建立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
2020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行政许可和管理的负面清单制度。
29.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市场化管养维护体制。
2014年开始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尽快培养一批农村灌溉服务、农村水利设施管养维护市场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市场主体承担工程维修养护。
2017年前培育和规范西双版纳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推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使一大批符合条件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2020年前基本实现水利公共服务体系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30.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整合相关部门涉水资源管理权限,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机制,2015年细化出台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
启动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全面建立水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
(九)深化农村流通和信息体系改革
31.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抓住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试验区建设的机遇,把勐腊(磨憨)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商贸服务和农产品物流配送基地。
立足农业生产区域布局,规划建设农产品产地集散市场。
健全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形成网上、网下联动的市场营销体系。
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购建系统灵敏的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和发布机制。
2017年,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比例达10%。
32.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按照省出台的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意见和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实施意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
2017年健全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建成全省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
33.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
2015年实现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我州已出台的深化供销社改革实施方案,抓好实施工作(西政办发[2014]53号)。
34.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加快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在农村地区的融合。
不断提高农业政策宣传、科技推广以及气象、农产品价格、农资市场等信息服务“三农”水平。
围绕重点特色优势农产品,扶持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特色农业网站和农产品交易网络,形成以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2017年力争实现信息化进村入户全覆盖。
(十)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35.创新扶贫攻坚机制。
加大整乡推进和深度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工作。
36.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按照省上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监测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提高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的覆盖面。
37.创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
结合我州实际,2015年制定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考核管理意见。
38.完善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
优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加强扶贫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指导意见。
(十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9.建立健全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制度。
加快农村学校校舍改造建设工作,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和优化区域内中小学布局,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发展职业教育。
建立城乡教师资源合理流动机制,使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配置,实现优质资源城乡共享。
40.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制度。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制定健全完善紧密型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
2015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完成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招聘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16年基本建立城乡优质卫生资源共享机制。
41.建立健全城乡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制度。
以城乡基层文体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建和扩建未达标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建设中心村(农村社区)综合性活动中心,继续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
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文体事业。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制定城乡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2017年基本形成城乡优质文化和体育资源共享机制。
42.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制度。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4年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完成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2015年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网融合,基本实现以职工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农民医疗保障为主的医疗保障全覆盖,实现城乡、区域、行业之间社保制度整合衔接,基本实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一体化。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延伸到乡镇。
2016年基本建立中央、省、州(市)、县(市、区)四级投入的农村低保资金分担、筹集和保障机制,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43.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按照云南省实施意见,制定全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
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州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十二)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44.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主体。
制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在全州开展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试点。
2015年选择一定数量的合作社开展农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合作互助担保试点;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专项基金,组建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
45.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
2015年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推进以“三权三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
46.探索建立财政、银行、保险联动机制。
积极探索制定全州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实施方案,整合各类风险补偿资金及贴息资金,全面推进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探索建立林业综合保险制度。
2015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继续推进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建立涉农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十三)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47.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和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
2015年开始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的引领指导作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出台农耕文化保护办法,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48.扩大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全面启动扩大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探索建立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5年出台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及州级各有关部门实施方案。
2018年出台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
49.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
在全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2015年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联动机制,建立农民工信息管理体系。
50.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积极开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
2016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2020年实现全州25万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目标。
51.开展扩权强镇试点。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5年建立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支持机制,开展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试点。
(十四)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52.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纵向延伸覆盖的为民服务体系。
逐步提高村干部“一定三有”保障水平。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农村党员,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途径。
坚持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选强用好新农村指导员、常务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民警村官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党建工作。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
53.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利用村级各类资源优势,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联合开发,实施强基惠民“合作股份”试点工作,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2015年出台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见,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村级经济收入管理制度,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各级财政投资项目建成资产移交村民自治组织、形成村集体资产制度。
54.健全基层民主制度。
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四议两公开”、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等基本制度,2015年研究制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民主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推进和深化全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
探索在村民委员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现形式。
2016年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55.创新基层管理服务。
2015年出台全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改建和扩建未达标气象服务信息站,制定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探索村民小组“网格化管理”和“微服务”办法,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科学机制。
三、保障措施
(十五)健全推进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高位推动。
在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我州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
(十六)明确工作职责。
州农委办要加强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整体推进、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研究推进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解决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各改革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形成合力。
(十七)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信息报送和动态跟踪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将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书面报州农委办梳理汇总后,报请州委州政府农村工作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推进改革。
州考评办、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深化农村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创新宣传形式,认真做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消除疑虑,引导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的好经验和成功探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放大改革正能量。
附:
1、农业改革专项方案;
2、林业改革专项方案;
3、水利改革专项方案;
4、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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