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用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9955623
- 上传时间:2023-08-03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4.67KB
酒店用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docx
《酒店用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酒店用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酒店用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
酒店用品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
xx有限公司
第一章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酒店用品项目
项目单位:
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47.00亩。
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三、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1333.00㎡(折合约47.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56953.42㎡。
其中:
主体工程38430.72㎡,仓储工程8274.2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6470.27㎡,公共工程3778.20㎡。
四、项目建设进度
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
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
五、建设投资估算
(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
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0572.03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16698.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17%;建设期利息191.3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3%;流动资金3681.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90%。
(二)建设投资构成
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6698.7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
工程费用13963.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4.30万元,预备费431.37万元。
六、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438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34479.64万元,纳税总额4413.92万元,净利润6818.2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5.19%,财务净现值11309.22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18年。
(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31333.00
约47.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56953.42
容积率1.82
1.2
基底面积
㎡
18173.14
建筑系数58.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29.75
2
总投资
万元
20572.03
2.1
建设投资
万元
16698.74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13963.07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304.30
2.1.3
预备费
万元
431.37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191.33
2.3
流动资金
万元
3681.96
3
资金筹措
万元
20572.03
3.1
自筹资金
万元
12762.48
3.2
银行贷款
万元
7809.55
4
营业收入
万元
438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34479.64
""
6
利润总额
万元
9090.95
""
7
净利润
万元
6818.21
""
8
所得税
万元
2272.74
""
9
增值税
万元
1911.77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29.41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4413.92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14478.03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17227.55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18
含建设期12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5.19%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11309.22
所得税后
第二章宏观环境分析
2019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建设“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但中国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对标对表抓落实,沉心静气谋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台阶。
第三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
xx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赵xx
3、注册资本:
58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
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
2015-11-10
7、营业期限:
2015-11-10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
xx市xx区xx
9、经营范围:
从事酒店用品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公司简介
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
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四章行业背景分析
酒店用品是酒店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用具和物品的总称,主要包括餐厅用品、厨房用具、大堂用品、客房用品、客房一次性用品、清洁用品、日用杂件等。
酒店用品品种繁杂,产业链涉及领域众多,可以带动多个行业共同发展。
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商旅需求快速增加,带动酒店行业规模稳步增长,拉动我国酒店用品市场快速上升。
2013年,我国酒店用品市场规模为7480亿元,发展到2017年增长至1159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6%;2018年,我国酒店用品市场规模为12872亿元,同比增长11.0%。
住宿是旅游市场和商旅市场的刚性需求,而酒店用品是酒店生产和经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酒店用品市场持续增长。
酒店用品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厂家直销、区域代理、网络销售、展会以及出口。
这几大销售渠道各有优缺点,相较来说,厂家直销、区域代理是我国酒店用品行业最主要的销售方式。
随着我国电商市场蓬勃发展,酒店用品电商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为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我国酒店用品行业多种形式并行的销售模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多元化发展有利于行业增加抗风险能力。
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酒店用品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
在消费升级的趋势下,市场对酒店用品的环保性、品质化、个性化要求不断提高,实力雄厚的企业研发能力较强,新产品推出速度较快,产品种类更为丰富,市场份额占比将逐步提升,小企业生存空间将日益缩小。
我国酒店用品行业将呈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发展态势。
相较于其他酒店用品,一次性用品单价低,但其更换极为频繁,市场需求量大,在酒店用品市场中占据一定份额。
一次性用品是一般酒店必须提供的消耗品,其生产、使用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国家一直在尝试限制酒店提供一次性用品。
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上海市旅游住宿业将不主动提供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以及鞋擦等6小件一次性日用品。
在上海市政策的带动下,预计我国其他省市也将陆续推行一次性酒店用品限制政策,这将对酒店用品行业造成较大影响。
在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我国酒店用品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但行业中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严重。
在消费升级趋势下,创新能力更强、产品种类更为丰富的大型企业更具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为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保护环境,我国各省市或将陆续推出一次性酒店用品的限制政策,酒店用品行业需把握市场局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
第五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一、幵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开标时间忆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也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应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开标程序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二)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进行修正: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
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综合评估法。
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审。
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
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
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延长投标有效期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三)定标
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为了有效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中标结果。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目的在于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招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
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或技术难度、潜在投标人数量等具体情况,对投标申请人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格审查内容
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考投标人的情形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实施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保证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的优点
(1)实行公开招标时,投标人的数量相对很多,实行资格预审,将那些审查不
合格的投标人先行排除,就可以减少多余的投标。
(2)通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可以对众多投标申请人的技术水平、财务实力、施工经验和业绩进行调查,从而选择在技术、财务和管理各方面都能满足招标工程需要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确实有实力和信誉的少量投标人,不仅可以减少招标人印制招标文件的数量,而且可以减轻评标的工作量,缩短招标工作周期,同时对那些可能不具备承担工程任务能力的投标人而言,节省因投标而投入的人力、财力等投标费用。
发布资格预审报告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资格审查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审查办法的,通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数量。
通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酒店用品 项目 工程施工 招标 投标 方案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