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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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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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XXXXXXXXXX
XXXXX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X第TJ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XXXXX集团XXXXX
XXXXX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量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统一作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测量管理工作除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要求
1.项目部成立测量队(班),重视测量人员选拔和测量仪器的配置工作。
2.测量队队员要具有测量专业(或工程类专业)。
3.测量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要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测量人员的工作是特殊的技术工种,要保持相对稳定,项目部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改行。
5.项目部各部室应重视并积极配合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看重自身责任,履行应尽义务,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
6.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测量人员纠正后再行施工。
如果测量人员无法处理,必须先报告工地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的施工,然后立即报告项目部或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7.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出具测量成果,以满足施工和竣工验交的需要。
8.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9.测量人员必须每日记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计划,一天一总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项目部测量队在项目工程管理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设测量队队长1名,副队长和测量人员数量根据工程任务量情况酌情拟定,但每个测量队不得少于3人。
项目部测量队长享受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待遇。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测量管理制度的细化、贯彻和落实,定期对所属施工项目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2.负责建立本单位控制测量成果及周期复核台帐,组织精测队对所属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和控制网的复测,并对精测队的测量成果进行确认。
C类项目的全标段控制测量成果须报集团公司精测队审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掌握本单位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详细情况,负责组织对新建项目部测量能力的调查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调配测量专业技术人员。
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
4.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的测量专业技术培训和交流,总结和推广新的测量技术和经验;
5.负责本单位年度测量能力及技术水平的评估;制订年度测量管理目标;
6.负责、推广测量新技术,及时引进测量新软件。
第六条公司检测测量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控制测量方案,并组织定测。
2.审核确认项目部测量队(班)上报的特殊结构及关键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方案。
3.负责对复杂曲线桥、长大隧道等特殊工程的测量数据的计算、复核。
4.协助项目部对控制点进行加密复测,出具复(控)测报告并向项目部进行交底。
5.根据项目部的申请,编制复测计划,按计划对项目控制网进行复测。
复测频率满足第十五条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放样、竣工测量实施抽检。
6.负责对精测队自身配备的设备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及维护,并对每台仪器设备进行有效标识。
7.负责本单位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建立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台账,对本单位所有测量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负责督促项目部按检定周期送检各种测量仪器设备。
8.对项目部的测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工程管理部完成测量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测量队职责
1.负责建立项目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计划,并按规定对测量设备进行日常使用、保管、保养、维护及校核。
2.负责项目控制桩的交接及复测工作,在工程部和检测测量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所属工程线路开工前施工控制网的布设、控制点钉设及测控等工作,并上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进行复测。
3.编制特殊结构和关键工程的单位(分部)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审核确认。
4.负责项目部所属工程的施工放样测量、沉降变形观测、竣工测量,负责与相邻标段进行线路中线、高程的核对。
5.负责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层的测量技术交底和指导。
6.负责开工前对施工放样数据的计算和复核,并报项目总工审核。
对于高铁、客专、高速公路等复杂曲线桥、长大隧道及特殊结构工程的内业数据,应上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复核。
7.负责保护施工控制桩以及隧道洞内导线点,定期(不超过3个月)对控制桩采用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形式进行自检自核,测量完毕,出具测量报告并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核备。
8.对检测测量中心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作为放样的依据。
9.发现测量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或检测测量中心汇报,由工程管理部及检测测量中心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第三章测量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第八条仪器的配备
1.项目部测量队根据工程任务情况,选择与工程匹配的测量仪器,向公司检测测量中心提出仪器配置申请,由公司检测测量中心结合现场实际和公司测量仪器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合理调配。
2.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采取集中购买性能稳定、满足现场要求的设备,减少设备的种类,同时做好培训及技术支持。
3.公司配置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测量仪器,由项目部按照《设备、仪器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司交纳租金。
第九条测量仪器的购置、调动、停用和报废
1.公司现有测量仪器不能满足现场需求时,由项目部向公司检测测量中心提出仪器使用申请报告,经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审核确定后逐级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办理。
2.新购测量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建立测量仪器档案。
3.项目完工或不再使用测量仪器时,项目部应报请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并将测量仪器及相应配件送交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封存或由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合理调配至其它项目部并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双方交接人员签字,再将移交清单传真至检测测量中心备案)。
4.对暂时不用的测量仪器,应由仪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项目总工审批后入库或原地封存,做好标记,并做好台账。
5.经质检部门鉴定不合格或精度可靠性低、仪器破旧、示值难辩而无法修复的测量设备应及时申请报废。
报废程序是由项目部书面说明报废原因并将质检部门鉴定的不合格证书呈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再由检测测量中心审核逐级申报。
办理报废手续需填写“固定资产拆除、报废、清理申请单”(见附表),并变更台帐。
第十条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
1.仪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仪器的构造、性能及各螺旋的部位和作用。
2.使用及保管事项应按照测量有关规定和规程办理。
第十一条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
1.测量仪器应在鉴定的有效日期内使用,必须按规定送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严禁超期使用;发生异常情况均应及时送检,以保持良好状态,并将送检合格证书原件及时上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
2.经检定合格的测量仪器要粘贴合格证;停用的仪器要粘贴停用标志。
3.测量仪器应专人操作、专人保管,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或降低仪器精度。
对于人为损坏测量仪器的,仪器修理费将由本人承担。
4.项目部应定期进行测量仪器的清查,要求每年不少于二次,保证帐实相符。
5.全站仪中的参数他人不得随意更改。
项目部测量队应自行设置一条平坦(约100m)基线,进行常规性的自检,并有自检记录;水准仪尤其注意i角误差的检查,以确保仪器原有精度。
6.项目部必须配备专用测量仪器库房或仪器柜存放仪器,仪器柜不得靠近火炉或暖气管摆放;库房环境要干燥、通风、防震、防尘、防锈。
严禁将仪器放置在地面上或靠墙随便摆放,以防受潮;放置仪器必须正放,不可倒置、受压、震动。
7.GPS全球卫星定位仪、电子手簿、全站仪、电子水准仪、对讲机等电子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必须每个月完全放充电一次。
不要连续充电或放电,否则会损坏电池和充电器,如有必要充电或放电,则应在停止充电约30分钟后再使用充电器,充电器严禁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
8.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作好防震、防潮工作,测量人员应将测量仪器放在腿上抱持怀中或背起来以防颠簸震动损坏仪器。
9.电压不稳的项目部必须配备稳压器,防止充电时损坏电池。
10.仪器箱内应放置测量仪高的小钢尺和温度计,司仪人员测量完仪高和温度后应随时将小钢尺和温度计放入仪器箱内,以便于下次使用。
第十二条要做好钢尺、皮尺、水准尺、花杆、计算器等低值易耗品使用与保养。
第四章控制桩的建立与复核
第十三条交接桩的复测
项目部和精测队接到设计院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控制桩进行同等精度复测。
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换手测量。
复测要特别注意长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如发现个别控制桩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应及时提请设计院处理;如未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即可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控制网的的建立与加密
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或协调)精测队进行找桩、施测选点、埋桩及测量联络等工作,使控制桩点满足施工需要,并由精测队完成对控制网的首次复测。
在导线点、水准点的加密时,加密导线测量精度应与原控制桩复测精度一致。
项目部在完成导线点、水准点加密后,应及时将设计交桩资料复印件及所出导线点、水准点加密报告提交精测队,由精测队对资料内容、平差计算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并由精测队签字确认后,方可将复测成果提交给指挥部及监理单位。
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由精测队备存一份。
第十五条控制网的定期复测
控制网(含加密点)测量复核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工程项目控制网每12个月不少于一次贯通复测;
2.直线桥梁3000m、曲线桥梁1000m及以上的桥梁单项工程每6个月复测不少于一次;
3.钻爆法施工的隧道正洞直线每掘进500m(初次掘进300m)、曲线每掘进300米、TBM或盾构施工的隧道正洞每掘进800m长度(含内外联系测量)复核一次;隧道正洞贯通后,要进行贯通测量。
4.在盾构掘进前井底具备联系测量条件时,须进行第一次联系测量,盾构掘进过程中,当满足贯通精度要求的联系测量条件时,须进行第二次联系测量。
在采用联系三角形测量方法时,在盾构掘进前或井底掘进有40米及以上长度空间进行第一次联系测量,第二次或第三次联系测量应根据测量精度和条件确定;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程对测量精度和方法的具体要求、业主或监理要求以及自身工作安排,适当增加或减少复测次数。
5.项目部测量组对控制网定期检查中发现有疑义时或部分控制点有破坏迹象时应立即通知精测队复测。
第五章测量要求
第十六条审图:
测量人员接到施工图和测量资料后,应熟悉图纸和测量资料的内容、要点及特点,弄清设计意图,若在审图和审核测量资料时发现疑问,应及时上报技术主管和项目总工,以便使用准确的图纸和测量资料。
第十七条施工复测:
开工复测前,项目测量队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项目测量总体方案,上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审核,经公司批准后实施;项目部测量队对控制网定期检查中发现有疑义时或部分控制点有破坏迹象时应立即通知公司检测测量中心复测。
第十八条技术交底、施工放样和过程控制
1.主管工程师应提前1~2天与测量队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测量队长统一合理安排,按时完成指定的放样部位,不得耽误工期。
2.交底内容包括:
放样部位的里程、坐标、几何尺寸、示意图、完成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等;技术交底一式三份,测量队长两份。
3.测量队长收到技术交底后,认真计算复核技术交底数据,合理安排放样时间,并将放样采用的测量方法和检查方法连同技术交底返回技术干部一份(放样的角度、距离、置镜点、后视点、坐标)。
4.主管工程师收到测量队返回的放样完工单后,必须仔细计算放样数据是否正确。
5.主管工程师确认放样数据无误后再对施工队进行交底。
第十九条竣工测量
1.线路竣工测量应进行中线测量和高程测量,并需贯通全线里程和高程。
2.桥梁竣工测量应测定墩距、墩、台各部尺寸、支撑垫石及墩帽的高程、垫石上各预留孔的位置与深度以及防震落梁孔的位置与深度。
3.隧道竣工测量应在中线复测的基础上埋设永久中线点。
永久中线点在直线上每200~250m设置一个,缓和曲线的始终点各设置一个,圆曲线地段按通视条件加设。
第六章资料的记录、整理和测量总结
第二十条测量记录要求
1.所有测量记录应采用测量专用记录簿。
2.一切原始测量记录、计算必须在现场记注,做到记录真实、记录明确、计算清楚、字迹清洁、整齐美观,不得涂改、擦改、转抄、撕毁,更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
3.记录簿必须编列页次(第几页、共几页)、注明观测者、记录者、观测日期、起迄时间、气象条件、成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并应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
4.水准测量中,若原始记录有错,应以单线划去,在其下方另起一格写出正确数字或文字,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单一测站内不得有两个相关数字连环更改,作废的测站划去亦应注明原因,并注明重测原因及重测结果记于何处,重测记录加注“重测”二字。
5.水平角观测,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
6.距离测量中,厘米及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米和分米的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7.导线测量中,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出,在上方另记正确数字和文字。
凡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数。
8.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薄,检查手薄中所有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
9.导线点、三角点、GPS点、水准点和中线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
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和现场必须一致。
10.所有测量资料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复核签字,杜绝无复核或代签字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全站仪平面控制测量完成后需提交的资料
1.控制测量说明:
包括重点隧道(桥梁、线路)名称,隧道进出口里程及长度、平面形状、布网情况、施测方法、仪器型号、平差方法、坐标系统、中线与定测关系、施测日期和特殊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2.控制网布网示意图。
3.角度、边长和高程观测精度及其计算方法,平差后的精度。
4.导线的边长、坐标和方位角成果。
5.曲线要素或精测转向角调整说明。
6.线路里程及其与定测里程关系。
7.控制点高程成果及其与定测高程关系。
8.隧道洞口(桥墩中心)投点的关系。
9.贯通误差(桥轴线精度)估算及洞内测量设计。
10.测绘资质、仪器有效鉴定合格证和参与复测的测量人员职业资格证。
第二十二条GPS测量工作完成后,应编写技术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
1.GPS控制网设计书。
2.测区概况,自然地理条件等。
3.任务来源,测区已有测量情况,施测目的和基本精度要求。
4.施测单位,施测起止时间,技术依据,作业人员情况,接受设备类型与数量以及检验情况,观测方法,重测、补测情况,作业环境,重合点情况,工作量与工日情况。
5.野外数据检核,起算数据情况,数据后处理内容、方法与软件情况。
6.外业观测数据质量分析与野外检核计算情况。
7.方案实施与规范执行情况。
8.提交成果中尚存问题和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9.各种附表与附图。
10.卫星可见性预报表和观测计划。
11.外业观测记录(含软盘)、测量手簿及其他记录。
12.数据加工处理中生成的文件、资料和成果表。
13.GPS网示意图。
14.GPS外业记录表。
15.测绘资质、仪器有效鉴定合格证和参与复测的测量人员职业资格证。
第二十三条高程控制测量完成后需提交的资料
1.水准路线的名称、等级、长度及测区的自然地理特点,沿道路的质量、土质植被情况,平均每公里的测站数。
2.施测单位名称,工作开始与结束的年、月,参加作业人员的技术状况,作业所依据的技术规范。
3.作业的平均气温,阴晴天数、一般风向与风级、最大风级等。
4.水准仪、水准标尺的类型、号码、检验项目,尺承类型、重量及使用的个数,作业仪器出现的异常处理情况。
5.每个组工天完成的公里数及测站数。
6.每公里偶然中误差,各区段上下午测站不对称数与总测站数的比例,产品质量评定结果,脱离规范的事项及其原因,重测的总公里数及其主要原因。
7.结点及连接点的检测段数及总里程,新旧高差不符值状况,连接点变动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8.利用旧点情况,新旧点名与高差对照表,支线测量的里程和等级。
9.路线中跨河水准测量的位置、宽度、跨河方法和测量精度。
10.作业中的经验,为减弱系统误差采取的措施,对今后复测该路线时的建议及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11.技术设计书。
12.原始水准点之记。
13.水准路线图及结点接测图。
14.水准仪、水准标尺检验资料及标尺长度改正数综合表。
15.水准观测手簿,水准点上重力测量资料。
16.水准测量外业高差及概略高程表两份。
17.外业高差各项改正数计算资料。
18.外业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
19.测绘资质、仪器有效鉴定合格证和参与复测的测量人员职业资格证。
第二十四条测量总结
1.项目工程竣工完成后,应对在该工程测量工作中所使用的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进行编写测量技术总结。
2.工程测量的基本情况。
3.施测方法、施测精度以及精度计算方法。
4.测量过程中发生的重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5.使用和引进新技术的经验与体会。
第七章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按文件规定,选择本公司检测测量中心或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定期复测。
收费标准可参照《XXXXX集团工程测量内部收费指导意见》,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制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中江项目部。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广中江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编写并负责解释。
附件:
1.工程测量仪器管理流程图
2.固定资产购置(建设)申请表
3.测量放样交底书
4.测量仪器报停使用审批表
5.固定资产拆除、报废、清理申请单
6.测量仪器开箱检查、调试记录
7.测量仪器开箱检查、调试记录
8.固定资产接收移交记录
9.仪器履历书
附件1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固定资产购置(建设)申请表
年月日
类别
固定资产名称
单位
规格
本年计划
本年已购置
申请购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数量
单价
总价
数量
单价
总价
申请单位
实物管理部门
成本合同部
公司主管领导
附件3
XXXXXXXXXX公司项目部
测量放样交底书
建筑物名称
放样里程
放样部位
放样点
关系示意图
放样
点位标高
备注
测量队长:
技术员:
复核:
日期:
附件4
测量仪器报停使用审批表
第号
年月日
申请单位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启用时间
型号规格
报停时间
启用方式
报停理由:
盖 章
年 月 日
公司检测测量中心: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固定资产拆除、报废、清理申请单
第号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编号
卡片号
原值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累计折旧
预计使用年限
实际使用年限
交付使用
日期
清理时所
在地点
净值
鉴定小组意见:
附属设备及附件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参加鉴定人员、职名、姓名、签章:
上
级
审
批
意
见
子(分)
公司
审核人
六局
集团
审核人
附件6
测量仪器开箱检查、调试记录
仪器名称
型号
检校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出厂编号
验收单位
随机附零件名称及数量
点验人:
年月日
调试
调试人:
年月日
备注
主管单位:
保管使用单位:
附件7
固定资产接收移交记录
决定将下列固定资产由有偿(无偿)移交接收使用。
列帐月份:
固定资产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原价
折旧
净值或售价
主要
附属品
调出单位主管(盖章)部门主管(签章)
财务主管: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调入单位主管(盖章)技术主管(签章)
银行帐号:
财务主管(签章)
到站: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验收组人员签字:
上述固定资产已于年月日由方运其运单号移交托
附件8
XXXXX集团XXXXX
仪器履历书
管理号码
仪器名称
年月日填
仪器主要技术指标测表6
仪器名称
管理号码
技术规格
水准仪
经纬仪
全站仪
生产厂名
生产厂名
生产厂名
型号
型号
型号
放大倍数
焦距
最大测程
有效孔径
物镜孔径
最小测程
视场角
放大倍率
标称精度
视距乘常数
视场角
测尺粗频
视距加常数
最短视距
单次测量时间
水准管格值
视距乘常数
使用温度条件
圆水准格值
度盘最小格值
使用湿度条件
自动补偿精度
测微尺最小格值
购买年月
安平时间
照准部水准器
定平工作范围
坚盘水准器
购买年月
光学对点放大
光学点视场角
光对点调焦范围
购买年月
附注
测量仪器调动记录测表7
所在单位
由何处调来
调动日期
号码
责任人
附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测量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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