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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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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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1
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1
分
类
序
号
名称
每处最小规模
(万㎡/处)
备注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文
化
娱
乐
设
施
1
区级
图书馆
0.6~1.0
0.5~0.9
宜独立设置,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2
区级
文化中心
0.6~1.0
0.6~1.0
含歌舞剧院,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3
区级
青少年宫
0.5~1.0
-
为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防护要求,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体
育
设
施
4
区级
体育馆
0.6~1.0
1~1.2
宜独立设置,含室内游泳池。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5
区级
运动场地
-
2.5
包含标准足球,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
每20万人规划设置一处。
公
园
与
绿
地
6
区级公园
-
5
每10km²应规划不少于一处。
医
疗
卫
生
7
区级
妇幼保健所
0.3~0.5
-
区级妇幼保健所、区级卫生监督所以及区级健康教育机构可合并建设。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8
区级
卫生监督所
0.12
-
9
区级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0.6
0.4~0.7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应独立设置,不宜毗邻学校、市场、交通干线、公共娱乐场所,不宜远离居民区。
10
区级
残疾人康复中心
0.3~0.5
-
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等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原则每个行政区一所。
11
区级
人民医院
5.4
6.9
一般不宜少于600床。
新区建设可按5床/千人的标准计算规模,用地规模按115㎡/床,建筑规模按90㎡/床。
每20万人设置一处。
12
区级
中医院
2.4
3.3
一般不宜少于300床。
区级中医院用地规模按110㎡/床,建筑规模按80㎡/床。
每20万人设置一处。
养
老
福
利
13
特殊教育学校
0.4
1.0
弱智、盲、聋哑教育等,每20万人设置一处。
14
养老院
0.6
0.6
达到5万人的居住区应配建养老院一处,一般规模为150-200床位,应独立设置。
用地面积应不小于40㎡/床,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床。
15
儿童福利设施
-
0.8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1所,宜选址在环境较好的地段,临近居住区选址。
行
政
管
理
16
区级
社区服务中心
0.5~0.6
-
统筹社区管理,构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机动车停车场(库)配建标准表表2
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
(下限)
住宅
建筑
商品房
车位/户(144㎡及以上)
1.2
车位/户(100㎡(含)—144㎡)
1.0
车位/户(60㎡(含)—100㎡)
0.7
车位/户(60㎡以下)
0.5
保障性住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5
办公建筑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商
业
服
务
宾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5
综合商业设施、
批发交易市场、
独立农贸市场、
餐饮、
居住区配套、
商业设施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5
文
体
公
共
设
施
展览馆、
博物馆及图书馆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影剧院及
会议中心
车位/百座位
4.0
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位
5.0
游览
场所
风景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3.0
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10.0
交通
枢纽
火车站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4.0
汽车站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2.0
学校(含托幼)
车位/百师生
3.0
科研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社会
福利
老年公寓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4
社会救济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2
工业
仓储
厂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4
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表表3
类型
计算单位
非机动车
住宅建筑
商品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保障性住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5
办公建筑
对外服务窗口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4.0
机关事业单位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2.0
商
业
服
务
宾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2
综合商业设施、
居住区配套商业设施、
独立农贸市场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8.0
批发交易市场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2.0
餐饮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4.0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6.0
文
体
公
共
设
施
展览馆、
博物馆及图书馆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2.0
影剧院及会议中心、
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位
20.0
游览场所
风景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0.2
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0.4
交通枢纽
火车站、汽车站、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0.5
学校
幼儿园及小学
车位/百师生
20.0
中学、中专及技校、
大专院校
车位/百师生
80.0
科研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2.0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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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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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公共 服务 设施 标准 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