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例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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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例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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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例题
合同法例题
房屋租赁合同
孙某与朱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
孙某将其所有房屋4间出租给朱某开办餐厅,租赁期限为两年,自1999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租金2000元/月,若有一方违约,应对给对方违约金4000元,朱某不得转租,2000年4月1日,孙某预备将房屋卖给唐某,孙某将此事通知了朱某,朱某未作任何表示。
2000年7月8日,孙某和唐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2000年10月,朱某扩大经营规模,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开设一高档酒楼,遂将租赁的该四间房屋交给牛某使用,每月收取租金2500元。
(1)该案中存在几种法律关系?
(2)孙、朱签订合同后,若2000年6月1日朱某未付租金,孙某可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唐某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若孙、唐在2000年6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有何不同?
(4)办理过户后,唐某能否要求朱某迁出?
(5)朱、牛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6)唐某能否要求朱某承担违约责任?
若能,应承担何种责任?
对牛某又应如何救济?
每课一案
(二)
李某本人热爱收藏,同时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量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总鉴赏,店老总十分喜爱该酒杯,同时明白其价值不下百万,因此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中意,但认真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因此,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总,待日后古董店老总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总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平,要求古董店老总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总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要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什么原因?
3.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
1.李某与古董店老总的买卖合同差不多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同时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形。
第一,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尽管他不明白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差不多明白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形下他仍旧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总,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体会导致判定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总的时候,就差不多预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所以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平;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平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按照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要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每课一案(三)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
“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耳机上无音量调剂器,因此拒收。
1、乙大学回函的性质是什么?
什么原因?
2、甲厂发货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什么原因?
3、甲乙双方谁是违约方?
什么原因?
每课一案(四)
张某家中饲养耕牛3头,在农忙季节因一头牛闲置不用,便租给同村农民李某。
合同规定:
租期2年,每年租金180元。
在李某租牛10天后,耕牛突然走失,查找无结果。
因此张、李二人协商:
如果李某不能找回耕牛,则赔偿张某1500元的缺失,并支付尚未交付的租金90元。
在该协议达成后,李某又连续找牛。
几天后找到牛。
李某在将牛牵回家的途中,听讲市场上耕牛的价格差不多涨至2000元。
因此李某就将牛牵到市场上出售给邻村的王某,获价款2100元。
李某回家后谎称耕牛没有找到,向张某交付了约定的1590元。
几天后,张某到邻村干活,在王某家发觉了自己的耕牛。
张某要求带回耕牛,遭到王某的拒绝。
张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回耕牛,赔偿缺失。
对本案的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不应该承担责任。
尽管在本案中李某具有欺诈行为,然而已交付了租金和赔偿金,尽管赔偿金的价格低于市场的价格,然而这是经双方协商的。
现在既然不能从王某那儿要回耕牛,要求李某返回耕牛和赔偿缺失是不合理的;
另一种意见认为:
李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双方约定只有在李某找不到耕牛时才支付赔偿金,既然耕牛差不多找到,就应该连续由李某使用。
李某不能将其转卖他人,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你如何看?
?
每课一案(五)
甲国每年感恩节期间,火鸡的销售量及销售利润是平常的数倍。
甲国某经销商与乙国某土畜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批火鸡供货合同,约定乙最迟在11月第四周往常到货,货到付款。
由于海上运输时刻至少需要40天,故合同中约定乙应不迟于10月第三周往常装船启运。
但乙后来因为组织货源、办理清关手续等环节中显现了咨询题,致使物资不能如期启运。
在甲的一再督促下,乙最终于10月的第四周将火鸡装船启运。
但现在甲却给乙拍发电报声称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赔偿其包括高额的商业利润在内的一切缺失。
甲的主张是否合理?
什么原因?
每课一案(六)
某市食品公司因建筑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向本市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和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
¡°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
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没有到达食品公司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的水泥质量比较好,且价格比较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出函电:
¡°我公司情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的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在发出函电后的翌日上午,新华水泥厂回函告知已预备发货。
下午,建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
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差不多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同意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
建设水泥厂认为,我们之间的合同差不多签订,拒收物资就构成违约。
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1.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什么原因?
2.三家水泥厂向食品公司回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什么原因?
3.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
什么原因
每课一案(七)
某房地产公司与甲工厂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开发甲工厂的一块闲置土地,将之建设成商品楼及居住小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甲工厂向土地治理局办理了审批手续。
后因显现专门情形,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退出开发,并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连续开发,甲工厂予以认可,但未在有关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后因合作上的矛盾,甲工厂拒绝新公司连续进行开发活动,后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评析]该案中房地产公司经甲工厂的认可退出开发合同,新公司连续参加开发,其性质属于合同的转让。
按照《中华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的规定,转让建设项目,应当向土地治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案受诉的人民法院能够按照上述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治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咨询题的解答)的规定,判令双方当事人(新开发公司和甲工厂)补办手续,并在补办手续后,认定合同转让行为有效。
每课一案(八)
某年3月某贸易公司同西林江矾石厂签订买卖合同,向西林江矾石厂购买1000吨特级矾石熟料,按国家定价每吨80元,总价款为8万元。
合同约定,在同年9月30日往常,贸易公司到西林江矾石厂提货。
由于运输工具没有安排好,贸易公司的运输队于10月2日才到西林江矾石厂提货。
现在,由于燃料涨价,国家将每吨80元提到每吨90元。
西林江矾石厂要求贸易公司按国家调整后的价格支付货款,而贸易公司坚持按合同订价支付货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此案应按何种价格执行?
什么原因?
参考答案:
应按新价格执行。
合同法规定:
执行政府或政府指导价格,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本案中,按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应在9月30日往常提货,由于贸易公司的运输队于10月2日才到达西林江矾石厂提货,属于逾期提货,遇价格上涨,应按新价格即每吨90元支付货款。
每课一案(九)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钞票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
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督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预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
因此,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舍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什么原因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什么原因
3.乙公司是否能够行使代位权?
讲明理由。
每课一案(十)
2006年5月,某市华农电器公司与某电视机厂签订了一份采购500台42英寸液晶电视机的合同。
双方约定电视机厂于12月3日前支付全部电视机,华农电器公司于10月31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两次支付货款共250万元。
合同签订后,华农电器公司改为华农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范畴也变更为农业生产资料。
在清理原订合同时,华农农资公司与金声电器商场达成协议,由华农农资公司将原与电视机厂签订的采购5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转让给金声电器商场,原合同上的一切权益义务由金声电器商场承担。
事后,华农农资公司将此情形通知了电视机厂,电视机厂没有明确表示意见,也未同金声电器商场另外签订合同。
当年12月底,电视机厂将500台液晶电视机送至金声电器商场。
当时液晶电视机销售情形疲软,金声电器商场提出只同意200台,其余300台要求电视机厂拉回,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诉讼中,金声电器商场提出自己尽管和华农农资公司签订了合同转让协议,但电视机厂并未明确表示同意,合同转让协议应为无效。
电视机厂则提出,如果金声电器商场拒绝收货,则应当由原合同的签订者华农农资公司直截了当承担责任。
华农农资公司认为,合同上的权益义务早已转让给金声电器商场,商场与电视机厂的纠纷和自己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题]华农电器公司与金声电器商场的合同转让协议是否成立生效?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解析]本案中金声电器商场提出其与华农电器公司签订的合同转让协议并未获得电视机厂的同意,因此合同转让协议无效的主张是不成立的。
华农电器公司在与金声电器商场签订合同转让协议之后通知电视机厂。
电视机厂尽管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然而其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时将合同约定的500台电视机送至金声电器商场的行为表明其差不多同意了该合同转让协议并在向新的采购方金声电器商场履行合同。
因此,金声电器商场应当同意500台液晶电视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50万元。
华农电器公司差不多将合同有关的权益义务概括转让给了金声电器商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每课一案(十一)
某年l0月7日,综合服务部与电风扇厂签订了一份电风扇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该年10月31日前,电风扇厂向综合服务部交付电风扇3000台,每台l85元,价款总额555000元,交付方式为综合服务部到电风扇厂分批验收自提,综合服务部付定金5万元。
合同签订以后,综合服务部得知某县贸易公司需购进大批电风扇销往外地,遂与该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由贸易公司直截了当到电风扇厂提货,电风扇每台190元,价款总额570000元。
之后,综合服务部致函电风扇厂,称该批电风扇已转让给某县的贸易公司,请电风扇厂承诺贸易公司于同年lo月31日提货。
货款由综合贸易公司于当年11月2日一次结清。
电风扇厂未答复。
同年lo月12日,贸易公司致函电风扇厂,称其将于10月31日提货,请其做好发货预备。
至lo月31日,贸易公司去电风扇厂提货时,电风扇厂以贸易公司无权提货为由予以拒绝。
后经多次催要,电风扇厂仍拒绝发货。
贸易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电风扇厂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
贸易公司的诉讼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什么原因?
本案中电风扇厂和综合服务部订立的电风扇购销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故为有效合同。
贸易公司与综合服务部订立的合同权益转让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有效合同。
在那个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贸易公司即作为新债权人而加入到合同关系之中。
只要原债权人将合同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了债务人,该转让合同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原债权人综合服务部已将合同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了电风扇厂,且电风扇厂已收到了该通知,因此,电风扇厂应向新债权人贸易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
其提出的贸易公司无权提货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能支持。
本案中,被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拒绝原告提货违反了转让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依原合同承担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每课一案(十二)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周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周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觉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觉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因此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
(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周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专门决议;
(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
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
什么原因?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
什么原因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什么原因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
什么原因?
答: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因为按照《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明白或者应当明白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尽管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转让机床的行为不符合该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规定,属于超越权限的行为,但由于相对人乙公司并不明白也不应当明白其合同的签订超越了王某的权限,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答:
(2)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成立。
因为按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能够中止履行。
答:
(3)甲公司能够解除合同。
因为按照《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复原履行能力同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能够解除合同。
答:
(4)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
因为按照《担保法》的留置权的法定要件之一是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
而本题中丙公司差不多丧失了对机床的占有。
因此不能行使留置权。
每课一案(十三)
甲公司承建某体育场馆工程,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施工中,
因为一台挖掘机损坏,为了赶进度,甲公司从丙公司处租赁一台挖掘机连续施工。
基建工程完工后,甲公司将该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后因戊公司购买建材,为担保支付货款,将该挖掘机出质给戊公司,并通知了丁公司。
由于流淌资金缺乏,甲公司遂又将该挖掘机出卖给己公司,并通知戊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己公司支付了价款,但一直没有收到该机器。
因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甲公司只好向庚银行贷款500万元,由辛公司和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贷款马上到期时,甲公司依旧无力还款,遂与庚银行协商延长贷款期限一年,庚银行表示同意。
双方通知了辛公司和壬公司,二者未予答复。
工程完工后体会收不合格。
甲公司进行返工,但仍不合格。
经查,甲公司并不具备建设该工程的资质等级。
因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遂引发纠纷。
1.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
2.戊公司能否取得挖掘机的质权?
什么原因?
3.己公司是否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
什么原因?
4.庚银行是否有权要求辛公司与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原因?
5.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
什么原因?
每课一案(十四)
甲某与乙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为30天。
合同签订后,由于部分施工人员回老家忙于夏收,耽搁了工期;待连续施工时又赶上连续阴天下雨,以至不能按期完工,因此乙方要求延长工期。
甲某提出最多只能延长5天,乙方则强调在阴天下雨的情形下,不可能在5天内完工,至少应该延长10天才能保证装修质量,但遭甲某拒绝,同时声称:
乙方再不按期完工将解除合同并赔偿其缺失。
咨询:
如果乙方5天后仍不能完工,甲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什么原因?
判定
1.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2.有名合同受合同法调整,无名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
3.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4.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合同的全部内容并非统归无效
5.甲与乙订立了供货合同,约定甲托付丙向乙交货;如果丙不交货,则乙只能向甲而不能向丙主张合同责任
自测
1.以下不能适用合同法调整的有()
A.某公司与银行订立的贷款合同
B.某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内部承包合同
C.甲某与乙公司订立的聘用合同
D.甲某就收养子女与乙某订立的收养合同
2.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附言:
如果乙方在10日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
10天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
据此,正确的讲法是()
A.甲乙双方合同已成立
B.甲乙双方合同不成立
C.合同是否成立不能确定
D.甲乙双方合同成立,但不能生效
3.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新产品,但随后又发出了撤回要约的通知,该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乙公司事后获悉,甲公司将这批产品以高价卖给了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以下讲法中错误的是()
A.甲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D.甲、乙公司应各自承担责任
4.甲到某电子市场欲买一台原装电脑,售货方乙公司谎称自己所售电脑是进口原装(实则国内组装),甲信以为真,将电脑买回家。
以下讲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C.合同已成立,但属于无效合同
D.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但甲可要求撤销
5.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够()
A.依据违约金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B.依据定金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C.并用违约金、定金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D.选用违约金、定金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一、合同法概述
单选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要约,乙公司于4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4月3日信件寄到甲公司,恰逢其经理外出,4月4日经理回来后看到了信件,于4月5日电传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
该承诺的生效日期是()
A.4月1日
B.4月3日
C.4月4日
D.4月5日
多选2.甲给乙打电话声称情愿以4万元的价格出手自己的一部汽车,乙当时未做表态。
第三天,乙致电甲,声称通过考虑情愿同意,但甲讲汽车已于翌日出手。
乙指责甲不守信用,并要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讲法中错误的是()
A.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甲应向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D.甲无须向乙承担任何责任
单选3.甲公司与乙公司是竞争对手。
在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后,甲主动向丙提出了优待的条件,乙不能开出比甲更优待的条件,只得退出谈判与其他公司另做交易。
此后,甲又提出苛刻的条件令丙无法同意,双方终止谈判,丙因此也造成了缺失。
甲的行为属于()
A.压价竟销
B.恶意串通
C.恶意磋商
D.违约行为
多选4.某商场搞促销活动,在其活动讲明材料中有“买一送一”的字样,同时注明“本商场有最终讲明权”。
甲某购买一台洗衣机后只领到了一瓶清洁剂,便与商场发生了争吵。
以下讲法中正确的是()
A.甲某有权要求商场再送一台洗衣机
B.甲某购买的是大件商品,无权要求再送
C.商场应当按照通常的懂得予以讲明
D.商场有权按照甲某购买的商品作出讲明
1.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
“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耳机上无音量调剂器,因此拒收。
1、乙大学回函的性质是什么?
什么原因?
2、甲厂发货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什么原因?
3、甲乙双方谁是违约方?
什么原因?
2.某建筑公司分别向甲、乙、丙水泥厂发函,内容为:
“我公司急需大量的优质水泥,贵厂如有货,请速复函告知水泥的型号及价格,我公司如觉合适,将派人前往贵厂看货、洽谈。
”三个水泥厂收到函后,分别赶忙回函告之。
建筑公司经比较认为甲厂提出的条件较为合适,遂派人前看货并同意了甲厂提出的条件。
双方达成一致后的翌日,乙、丙两厂先后将水泥直截了当运到建筑公司,要求其收货付款。
遭到拒绝后,两厂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
工程公司是否应向乙、丙两厂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原因?
3.某汽车公司向某贸易公司发函称:
我公司生产新型家用轿车,每辆10万元,数量有限(20辆);贵公司若买,请在2001年3月20日前答复。
贸易公司3月5日收到来函,3月10日复函称愿买20辆。
但因邮局的失误,复函到达汽车公司时已超过2天(即3月22日)。
汽车公司收函后未予理会,认为复函已过时刻。
恰好现在另一公司复函汽车公司称愿出价11万元买车,汽车公司便拒收贸易公司的货款。
据此,贸易公司要求汽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
汽车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原因?
4.某化肥厂贴出布告:
“我厂处理一批积压库存化肥,价格优待(见价目表),有意购买者,请在三日之内来我厂签订合同,保证供应。
”布告贴出之后,邻近农民纷纷前往,人数之多,超出了化肥厂的预料。
该厂于布告贴出的翌日下午,将化肥价格大幅度上调,致使后来的许多农民无法同意,没能与其订立合同。
其中一些人因此耽搁了农时。
数月之后,有70多个农民共同诉至法院,要求化肥厂赔偿给他们造成的经济缺失。
咨询:
化肥厂是否应当赔偿农民的缺失?
什么原因?
二、合同的订立
单选1.效力待定的合同都属于()的合同
A.行为人不合格
C.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多选2.关于可撤销的合同,正确的讲法有()
A.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往常是有效的
B.关于可撤销的合同,法院可依职权主动撤销
C.在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中,并非因此当事人都有撤销权
D.可撤销合同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多选3.以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
B.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C.违反法律任意性规定的
D.违反地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E.违反地点性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的
多选4.关于无效合同,错误的讲法有()
A.无效合同与合同无效是同一概念
B.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一概无效
C.无效合同在成立时无效,但成立后若受害人情愿同意的,则变为有效
D.无效合同在被法院确认之前,仍旧是有效的
单选5.甲把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却以自己的名义将手机卖给了丙。
乙与丙的买卖合同属()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因表见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E.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多选6.某制冷公司托付甲某销售其制冷产品,但未给予正式托付书。
在哪种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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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合同法 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