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收尾阶段的配合和管理措施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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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收尾阶段的配合和管理措施图
竣工收尾阶段的配合和管理措施【图】
第一节1、产品保护
一、1.1成品保护组织、管理措施
1)工地成立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警卫班组成的成品、半成品防护领导小组,制定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落实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2)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如:
人员进出场制度、现场保卫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序交接检、汇签制度、奖惩制度等。
3)制定严格合理的工序流程图,严格按流程图施工。
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损坏上道工序成果,未经过交接检查和书面汇签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装修施工和机电安装一旦开始,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以防止施工现场各种半成品及成品的破损及被盗。
对工人进行教育并制订严厉的处罚制度、加强门卫管理盘查、封闭主楼行程唯一出入口、严格夜间施工人员管理、安排24小时现场巡查等。
5)装修施工和机电安装的中后期,工地安排专职、足够的成保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各楼层的半成品、成品进行24小时的看护和保管,直至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之日。
6)机电专业过程中的成品保护由对口的专业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
过程中的产品移交后,由接收单位负责被移交成品的保护,专业施工方有义务协助接收单位做好本专业产品的成品保护。
7)总承包全权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管理,并监督各专业施工方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同时对成品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扯皮现象进行责任判断,并实施处罚。
注意工种配合,保护好各类成品。
8)承包人负责对室外已接收区域的市政、园林工程的各项产品担负保护责任,发生问题及时承担解决。
二、1.2成品、半成品保护要点
1.2.1定位桩防护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测桩、标准水准点,用钢筋笼罩住并做好明显标志,施工时不得碰撞,经常定期复测。
1.2.2回填土工程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桩、标高程桩,防止撞碰移位。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设超厚,严禁直接将土倒入槽内。
3)基础回填时,严禁损坏预留管线、管道。
4)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并做成一定坡度便于排水。
1.2.3钢筋成品保护
1)钢筋进场后,应按规格、品种放置整齐并垫木方,做好标识。
2)已加工成型的钢筋,按工程部位分规格、型号码放整齐,做好标识。
3)梁及板缝钢筋如采用预制钢筋骨架时,应在现场指定地点垫平堆放。
4)往楼板上临时吊放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地点,垫平放置,以免变形。
5)钢筋在堆放过程中,要保持钢筋表面洁净,不允许有油渍、泥土或其他杂物污染钢筋。
6)绑扎墙柱筋时应搭设架子,不准蹬踩钢筋。
7)予埋电线管与钢筋发生冲突时,应将钢筋上下、左右弯曲,严禁随意切断钢筋。
8)钢筋绑扎完,禁止其它工种踩踏。
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筋绑扎完后及时用马凳搭设运输道路、铺设板道,严禁踩在上面行走。
9)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筋,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予埋管、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埋件移位。
1.2.4模板支、拆保护
1)模板进场应整洁,放置合理,吊运时防止碰撞。
2)不得随意在模板中开孔,预留钢筋可一端弯成90°,与混凝土柱钢筋焊牢,另一端用铁线绑牢,从板缝中拉紧紧贴模板内侧,拆模后再拉出。
侧面模板要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被损坏时,方可拆模。
2)不准用重物冲击已安装好的模板,严禁在梁侧模板和吊板上蹬踩。
已浇筑的楼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不得在楼面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撑。
3)模板涂刷脱模剂应在地面堆放场进行,严禁污染钢筋。
4)拆除时按程序进行,禁止使用大锤敲击,防止砼墙面及门口等处出现裂纹、掉角现象。
1.2.5混凝土保护
1)浇筑混凝土时,尽量防止漏浆掉灰污染墙面。
2)混凝土振捣时,避免振动或踩碰模板、钢筋及预埋件,以防模板变形,钢筋位移或预埋件脱落。
3)混凝土浇筑期间,要及时校对预留洞、预埋件的放置位置,避免过后打凿混凝土。
4)混凝土浇筑完后,强度未达到1.2MPa,不准在其上堆置重物。
5)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有专职钢筋工和模工跟班检查,及时纠正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的钢筋、模板等问题。
6)雨期施工,要备有足够的防雨设施,及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进行遮盖,下雨期间,要避免露天作业。
7)对于已完成的混凝土柱的阳角及楼梯踏步,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角钢防护或模板防护)。
1.2.6防水层保护
1)施工人员应保护好已做好的找平层、保温层等成品。
2)禁止在已做好的防水层上穿带钉鞋行走和放置坚硬物体和杂物,施工人员必须穿软底鞋在屋面操作,并避免在施工完的面层上走动,以免损坏防水层。
防水层施工完毕,及时做好保护层。
3)防水层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防止火灾,避免污染墙壁面、檐口及门窗等已完工程。
4)对穿过板面、墙面等处已稳固好的管线加以保护,施工过程中不得碰损变位。
5)严禁在已施工好的防水层上堆放物品,特别是钢结构构件。
6)穿过屋面的管道要加以保护,施工过程中不得碰坏;水落口处施工中要采取措施保持畅通,防止堵塞。
1.2.7砌体成品保护
1)进场的砌块应在平面图所指定位置存放,按要求码放,不得超高,防止碰撞。
2)装运时应轻装轻放,减少破损,对已砌好的墙体注意保护。
3)墙体拉结钢筋、各种预埋件、电气管线,均要注意防护,不得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
安装电气设备和管线时,不得随意拆打,剔凿墙体。
4)雨天施工下班时,要对墙体表面进行覆盖,防雨水冲刷。
5)砖过梁底部的模板,要在砌筑砂浆强度达到70%以上时方可拆除。
6)墙面预留脚手眼,要用与原墙相同规格、色泽的砖嵌砌严密,不留痕迹。
1.2.8抹灰成品保护
1)抹灰前事先把门窗与墙边接合处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填塞密实。
2)及时清擦留在门窗框上的砂浆,铝合金门窗框抹灰前应保护好保护膜。
3)推车或搬运东西时注意不要碰坏门口、门角和墙面。
抹灰用的大杠和锹不要靠放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防止损坏其棱角。
4)拆除脚手架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的各种材料要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面和口角。
5)要注意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电线盒和各种管道。
6)抹灰层未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1.2.9地面、楼梯的成品保护
1)通体砖面层施工完成后72小时内不准在上面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以免损坏地面,适时做好养护工作。
2)注意保护楼地面,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灰。
3)楼梯成品保护:
对楼梯地面装修后进行临时封闭,待养护期过后要对棱角做好保护措施。
1.2.10门窗保护
1)门窗进场安装前,外露面均应贴保护膜,防火门应满面贴,框安装后,用发泡型料布和胶合板对门框进行保护。
门窗框收口抹灰不得污染门框,粘在保护膜上的砂浆及时清除。
门框安装前先安连接件,通过连接件与结构埋件或胀栓固定,不得用钢筋直接与门框焊接,防止烧坏油漆表面。
2)门窗运输前,在保护膜外,应满缠二层彩条布,防止碰破、划伤。
3)门扇安装应尽可能在精装快结束时进行,避免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
4)门窗保护膜应在墙面层完成后,在注胶前将白保护膜拆掉,其它部位在验收前拆除。
外窗外侧保护膜在外墙面层完成、外窗玻璃全部清理后注胶前拆除。
5)外墙幕墙采用吊篮施工,吊篮靠墙一侧绑扎弹隆材料,每天下班后,吊蓝放到地面,并与地面固定牢固,防止起风摆动撞坏门窗及墙面。
6)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要加强对窗台及门窗口抹灰等项目的保护。
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并把多余的和破碎的玻璃及时清理干净送往仓库。
7)对已安装完门窗玻璃的房间,须派专人看管,每日应按时开关门窗,尤其在风雨天气更应注意。
8)门窗安装后应设专人管理,设专人开门锁门,尤其是公共区部分,应标识出入口、出口、室外门安装后应及时上锁,对出入口应有防风措施,防止因大风将门刮坏。
9)门扳手、门锁等突出门窗表面的配件,安装后满贴保护膜,用棉布缠绕两遍,防止掉漆、划伤。
1.2.11墙地砖成品保护
1)搬运装卸面砖时,要小心轻装轻放,在楼内施工时要防止磕碰地面,做好保护措施。
2)合理调整施工顺序,应提前做好各专业工种的预埋、预留工作,防止瓷面砖贴好后,凿墙损坏面砖。
3)面砖镶贴完后,防止水冲,防止污染,防止碰撞阳角门口处和墙面。
4)地砖铺完后,其表面铺一层塑料布,一层大芯板或胶合板进行保护,防止硬物撞击,碰坏表面。
5)墙、地砖施工后,其结合层砂浆层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上人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安装支架及吊柜在墙面上钻孔不得损坏面砖,安扇门扇及吊柜时不得用力敲击,防止将墙面振空、振裂。
6)外露的墙面砖勾缝,应尽可能在其它工序均完成后再施工,防止污染,地砖勾缝应在二次闭水后进行。
1.2.12墙面、顶棚涂料保护
1)墙面、顶棚涂料前,上一层防水层及湿作业施工应完成,相关机电管道试验合格.防止渗漏造成污染。
2)外窗打密封胶应贴胶带纸,防止胶污染墙面。
3)加强临时施工用水的管理,对每层的阀门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防止渗漏。
4)涂料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室内应保持洁净,无灰尘,保证涂料不被污染。
5)与各种面板、防火门户内门交接部位的涂料施工,必须贴胶带纸,防止互相污染。
1.2.13卫生间台面、卫生洁具保护
1)卫生间台面安装后,盖一层塑料布、一层胶合板,脸盆用箱子盖住,水龙头贴保护膜再缠一层布。
2)不得在台面上作业、蹬、踏,以防损坏。
3)卫生洁具采用硬箱做保护,卫生间设备、配件安装后其门或户门应及时上锁保护,防止丢失。
直螺纹钢筋头保护
框架柱成品保护
楼梯成品保护
风管成品保护
门套成品保护
风机盘管成品保护
地面及柱面保护
墙角保护
第二节2、资料管理
一、2.1资料管理原则
1)工程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本章阐述的工程资料管理主要是指对后两项(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的收集、编制、整理、流转及归档的全过程管理。
2)工程资料管理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存在上下级关系,协作关系,约束关系,供求关系等多重关联,需要相关单位或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是综合性、系统化、多元化的管理,同时,也将体现工程管理的先进性和综合管理水平。
3)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明确、科学的管理原则:
●同步性原则:
工程资料应保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完成,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资料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规范性原则:
工程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应真实、明确,符合现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并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由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时限性原则:
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各相关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审批时间以及验收资料的审检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或审核不得影响正常施工或验收。
●有效性原则:
工程资料应真实、有效、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2资料的汇总与管理
1)前期资料
工程前期资料包括:
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必须的勘查、测绘、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批文、规定等。
由综合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负责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配备专职资料员督促其他部门对相应的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
前期资料处理要点:
综合办公室在内部管理部、各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及时收集施工必须的勘查、测绘、设计文件及各类批复文件。
明确各部门在工程前期应收集、整理和上报的资料目录及递交时间。
各部门配置专职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
资料统一编码造册,随时整理,并作为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2)过程资料
由于工程资料涉及专业、系统多,单位广,来源渠道各样,因此工程资料不但应按照类别分类,还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
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外,还应执行海南省地方关于资料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按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现行规定为前提,进行过程管理。
资料的形式包括文字、表格、图纸、工程照片、光盘软件等,是对工程进行建设、检查、维护、管理、使用的依据,都应按规定存档。
文字资料和表格资料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内容准确、齐全、真实并保证跟踪记录,而不是事后追记。
工程照片能生动的反映工程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
每张照片都要附有简要的文字资料,以说明照片内容、照片类型、拍照时间、作者、底片编号等。
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综合办公室具体实施竣工资料文件的编制、整理、验收与移交。
各专业设专人负责编制技术资料,根据业主的具体要求,组织各专业人员绘制竣工图,并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整个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口业主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指导、组织、协调竣工资料的编制与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同步性:
应在竣工验收前汇总、整理完毕。
规范性:
应符合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合同要求。
完整性:
各类施工资料应完备齐全。
有效性:
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科学性:
资料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
竣工图:
应按规定要求绘制、整理。
在通过业主及监理单位验收后,将工程竣工资料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套数移交给业主,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节3、工程交验
一、3.1一般规定
1)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和机构制度,并且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的验收、移交应与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2)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并且自检合格。
3)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完成的合同项目能满足后续合同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
6)由于特殊原因致使部分工程不能施工,少量收尾工程不能完成,但不影响主体工程正常移交,经发包人签认,也可竣工验收。
在验收时,对未施工的部分工程,做甩项处理;对少量未完的收尾工程,责成承包人限期完成。
7)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业主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8)项目档案的收集应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的原则要求。
档案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的规定,其中项目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竣工图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归档的相关要求。
9)竣工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系统,案卷质量必须符合档案柜当要求。
二、3.2验收工作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案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备案等方面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进行下一阶段施工的条件;
4)总结工程验收中的经验教训,对工程作出评价。
三、3.3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分监理组织的初步验收和发包人的正式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每个验收阶段均应包括检查、整改及复查工作,直到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的程序
第四节4、配合业主交房和“一房一验一卡”的措施
1)本工程为住宅工程,总承包单位质量验收将实行“一房一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依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对住宅套内质量进行统一验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2)住宅工程坚持样板引路,验收前先施工样板房,按设计和业主要求组织施工,确定每一分块质量标准,如使用功能、质量允许偏差、观感等。
套内质量验收评价时,每栋住宅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3)为了有效保证每套住宅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会同监理、建设单位、小业主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逐一进行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和评价。
4)进行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前,应制定专门的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方案,明确套内质量验收的抽样方案和具体的验收程序,并且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每栋住宅总套数的20%。
验收评价合格后方能进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评价应以工程结构安全性能验收合格为基础。
对毛坯房和全装修房的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评价应区别对待;一般宜先对毛坯房套内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基础上,才能进行全装修施工和验收。
6)住宅套内质量检查和验收评价依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要求,按照卧室、起居室(厅)、卫生间、厨房、楼梯间和阳台等功能区分,对住宅工程套内质量的建筑尺寸、室内地面、室内顶棚、室内墙面以及水电安装、精装饰等分项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测和功能性试验,做好检查记录。
7)对于住宅所用的各类装饰材料应有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室内环境指标检测报告,并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全装修住宅在套内质量验收评价时,室内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
8)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套出具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套内质量合格证》,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一并移交给住户。
第五节5、工程保修
一、5.1工程保修承诺
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
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方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
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建设单位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我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的要求,并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工程的保修及质量回访工作。
针对本工程的特殊性,我公司将在建设后期特别组建“交付与保驾部门”,除负责本工程的交付与业主设备安装调试的保驾护航工作外,定期跟踪工程运营情况。
我们将指派专人定期对本工程各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在质量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以高质量的工程作为我们企业生命的起点,以优异后续服务为企业生命的延续,切实保障本工程的正常运行。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A、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C、装修工程为二年。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E、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
F、质量保修期自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
2)在保修期内每三个月派本工程有关人员到建设单位回访一次,发现问题15日内解决。
3)工程保修做到服务热情,想建设单位之所想,急建设单位之所急。
4)保修期间建设单位随时可提出保修意见,24h内维修人员进入现场。
5)保修期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只收工料费。
二、5.2定期回访制度
1)在公司工程部的监督指导下,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每三个月组织回访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回访,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理、公司工程科、质检科、技术科及项目经理等参加。
2)在回访中,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方都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凡属施工方面责任的质量缺陷,认真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组织保修实施,对不属于施工方面质量问题,也要耐心解释,并热心为建设单位提出解决办法。
3)在回访过程中,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应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措施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的出现。
三、5.3回访维修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回访和保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反馈用户意见,改进在施工过程中的不足,提高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
我公司特对回访维修工作做出以下管理细则:
1)在工程移交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及政府有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工程保修合同》,并发放《建筑工程保修通知书》,在使用单位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使用单位填写该表,返回保修单位。
2)工程移交后,及时组成保修小组,该小组由土建水电等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
3)保修小组在接到《建筑工程保修通知书》或有关工程质量投诉后,及时到现场了解处理。
4)当存在的质量问题,保修小组不能修好时,要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两日内组织处理。
5)保修期已满后,使用单位再提出质量申诉时,项目经理部都要作好记录,填写《顾客投诉登记表》,及时组织人员检查处理,修理完毕后,请使用单位签字确认,或在特殊情况时由质量部门验收。
6)项目经理部在工程交用后一个月内负责编制工程质量回访计划,上报公司备案,并遵照执行。
7)项目经理主管工程的回访工作。
一般在工程移交后的三个月、半年和保修期满时,组织三次回访。
回访以走访、邀请座谈、信访和电话访问等形式进行,听取使用单位意见,并做好记录。
8)根据回访记录,项目经理部对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要认真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实施中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部对回访保修工作及时进行分项汇总,每月向公司上报回访维修月报,全年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
四、5.4保修责任
建筑安装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使用单位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公司派驻现场保修负责人(或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
我方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
如8h后我方未做出反应,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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