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评审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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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评审细则
车用气瓶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前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及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结合安装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用的评审类型
按照《评审细则》的规定,本细则包括了车用气瓶安装许可的首次取证鉴定评审、变更鉴定评审、换证鉴定评审。
三、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许可规则》及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文的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
2.有与车用气瓶安装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安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车用气瓶安装相适应的起重、焊接、试压、检验检测等工作需要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具体条件见附件B;
4.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
5.建立能够确保车用气瓶安装安全性能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6.有与车用气瓶安装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7.能够保证车用气瓶安装的安全性能。
四、评审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4.《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5.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文
6.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7.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8.TSGR0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车用气瓶安装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工艺技术文件。
五、有关人员的能力验证
1.质量体系责任人员能力验证
主要考核质量体系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
对本单位车用气瓶安装工作的掌握情况,对本质控系统的主要质控要点、自己的职责,对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特别是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中对本质控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验证形式可采用调查问卷、口头交流的形式。
调查问卷由评审组命题,质保工程师阅卷,评审组审核。
2.操作人员技能验证
一般通过在现场巡视时查看工作过程及工作效果验证,或者进行现场交流了解其技能情况。
通过现场抽查工艺卡、操作记录等,考核其工艺执行能力及执行情况。
3.检查人员能力验证
通过安全性能检查,采取现场操作、交谈、问答的形式,验证检查人员的能力。
六、评审报告结论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和“需要整改”。
1.符合条件
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2.需要整改
申请单位的现有部分条件不能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规定,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整改工作,并满足相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
3.不符合条件
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1)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实际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以及与许可项目有关的主要过程控制,未有效控制,管理混乱;
(4)安装的设备安全性能抽查结果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
(5)申请单位有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行为。
(6)鉴定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在6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确认整改仍不符合条件。
4.换证鉴定评审发现申请单位有以下问题时,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
(1)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不按照规定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经责令整改仍未改正;
(3)安装设备发生严重安全性能问题(事故);
(4)换证鉴定评审的其他重点项目存在严重不符合。
七、本作业指导书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解释。
第二章安装许可的鉴定评审
安装许可一般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审:
即
资源条件鉴定评审;
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
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
第一节安装许可资源条件鉴定评审
一、主要内容
资源条件鉴定评审是对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评审,主要包括:
1.核查申请单位法定资格
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核查、确认特种设备许可申请项目
核查确认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范围(许可项目级别、类别、种类)。
3.核实人员情况
核实申请单位的人员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达到规定;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数量、资格达到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资格符合规定,质量控制、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符合规定,并且只在申请单位任职;
(4)技术工人、检查人员对本职工作熟悉,实际能力符合规定。
4.生产条件的核实
核实申请单位地址、厂房场地、生产设施和设备、工装模具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检验试验条件的核实
核实检验与试验设备装置的数量、能力、状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鉴定评审具体要求
具体内容见表2-1《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表》。
表2-1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要求
考核方法
判定与评价
1
法定资格
营业执照
应有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注册文件),且应与申请书有关内容一致。
查阅受理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件,通过现场核查。
填写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无法定资格或名称、地址与申请书不一致时停止评审。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应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且应与申请书有关内容一致。
3
申请项目核查
核查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范围(许可项目级别、类别、种类),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
发现不符合申请项目要求时停止评审。
4
办公地点
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点,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
查阅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协议,进行现场巡视或者专门核查。
两地址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表述清楚。
5
厂房场地
材料(零部件)保管
材料(零部件)保管条件是否满足产品标准规定,有专用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满足分区(待验、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和防潮、防尘、防机械损伤、防老化等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档案、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进行现场巡视或者专门核查。
1.无相关场地时判定为不符合,并要求申请单位增加相应场地,进行现场确认;
2.有相关场地但不符合相应要求时判定为需要整改,需见证资料整改确认。
材料(零部件)标识是否清晰,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
资料档案室
是否有资料档案室,资料档案保管条件能否满足保管有关规定。
7
安装场地
应有安装专用场地,符合安装需要。
8
检验试验场地
应有检验试验专用场地,配备相应检验试验设备或装置。
9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
应设置质量保证工程师,应为管理层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根据相关人员明细表,查阅申请单位近期职工工资表、人员聘任合同(社保凭证)、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等档案资料,与责任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交谈、座谈。
填写表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1.未设置、任命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判定为不符合;
2.其余未达要求判定为需要整改。
10
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应设置并任命相应质控系统责任人员,并由具有相应能力或者资格的人员担任。
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11
专业技术人员
3名,其中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至少1名。
12
作业人员
焊接人员
至少1名,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项目符合焊接需要。
根据相关人员明细表,查阅申请单位近期职工工资表、人员聘任合同(社保凭证)、资格证等档案资料,抽查作业人员进行交谈、座谈,现场查看作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
填写表3《作业人员一览表》
数量、资格均符合要求判定为符合;否则判定为不符合。
13
起重工
至少1名,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4
管工、钳工
至少4名。
15
电工
至少2名。
专职检查人员
至少2名。
16
生产设备
起重设备
至少2台。
查阅生产设备台账,抽查设备档案,现场巡视,必要时进行专门核查。
填写表4《生产、检验检测设备一览表》
数量、设备能力符合要求判定为符合;否则判定为不符合。
17
电焊机
至少1台。
18
力矩扳手
至少4个。
19
检测手段
手动试压泵
至少2台。
查阅相关资料、检验与试验设备台帐,抽查设备、装置档案,现场巡视,结合安装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必要时进行专门核查,核实其数量、能力、状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表4《生产、检验检测设备一览表》
数量、能力、状态符合要求判定为符合;否则判定为不符合。
20
气体泄漏检测仪器
至少2台。
21
气密性试验装置
至少2套。
22
气体压缩机
至少1台。
23
真空泵
至少1台。
24
氮气置换装置
至少1套。
25
气瓶支架强度试验装置
至少1台。
26
检定校准
应进行检定的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必须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有相应的校准计划、记录、报告。
查阅检验与试验设备、装置检定校准台账、校准计划、校准记录、报告。
完全符合要求判定为符合;无检定校准判定为不符合;少部分未校准或过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项判定为需要整改。
27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
有与车用气瓶安装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有效版本。
查阅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清单,抽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抽查配备、发放情况。
配备齐全判定为符合;未配备为不符合;其余为需要整改。
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
一、主要内容
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是对安装单位的质量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情况进行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评审质量体系文件对申请许可项目的质量保证能力;
2.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工艺文件)的适应性及正确性的评审、评价;
3.评审质量管理工作与质量体系文件的符合程度;
4.评审质量体系有关人员与申请许可项目的适应能力。
二、鉴定评审具体要求
具体内容见表2-2《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表》。
表2-2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要求
考核方法
判定与评价注
1
管理职责
质量方针和目标
(1)形成正式文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
(2)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范围特性,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要求;
(3)贯彻落实到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
(4)质量方针体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及其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
(5)对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和定期考核。
查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相关内容,结合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采用与有关责任人员交流、座谈等方式。
不符合:
未建立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目标未进行分解。
2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
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建立具有独立行使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管理职责、权限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并且有效地实施质量控制活动。
查阅组织机构图及其职责、权限,查阅相关控制文件。
不符合:
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
3
责任人员职责、权限
(1)规定了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负责;
(2)在管理层中任命了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明确其对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责和权限。
(3)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明确规定了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检验与试验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以及系统、人员的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
(4)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胜任并履行其职责、权限。
查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责任人员任命文件,召开责任人员座谈会或者与责任人员进行交流。
不符合:
未规定责任人员职责、权限;未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及质控系统责任人员;责任人员不能到岗、到位。
4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应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
查阅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
不符合:
无相应规定;未进行管理评审。
5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质量保证手册
设置的质量控制基本要素、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结构层次和相互关系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关资料
不符合:
未提供质量保证手册。
6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是否贯彻了质量方针,是否与质量保证手册设置的质量控制基本要素及其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相适应;程序文件(管理制度)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查阅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不符合:
缺少规定的程序文件;缺少大部分过程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7
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
(1)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符合许可项目特性,满足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需要;
(2)质量记录的格式及其包括的项目、内容能够规范。
查阅质保体系文件、技术文件、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抽查所使用的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等。
8
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
(1)过程控制卡设置的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和申请单位实际情况;
(2)按照过程控制卡的要求,实施了安装过程控制;
(3)过程控制卡中各个控制环节、控制点均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查阅质保体系文件有关质量计划的规定,审查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是否符合要求。
不符合:
无质量计划;未按质量计划要求实施过程控制。
9
文件和记录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应明确规定文件和记录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及其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保管、保存期限、销毁(对于外来文件还应当包括收集、购买、接收)的要求,质量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贮存等规定。
查阅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不符合:
无文件和记录控制规定。
10
文件和记录的控制
(1)审查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及其编制、审批、会签、标识、发放、修改、回收、保管、保存期限、销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现场使用的文件和记录是否是有效版本,外来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质量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贮存是否符合规定。
抽查设备质量档案,查阅质量计划、设计、作业文件、质量记录、检验检测和试验报告(包括分供方提供的检验检测和试验报告)等
不符合:
无实施的相关证明;大部分未按规定实施。
11
法规、规范及标准
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应齐全完整,为有效版本。
查阅相关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明细表
不符合:
无相应的法规、规范、标准。
12
合同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应规定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合同签定、修改、会签程序和要求。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13
合同评审
(1)所签定的合同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的规定;
(2)合同的签订、修改、会签按程序审批;
(3)按照规定对合同进行了评审,并形成评审记录,合同评审记录妥善保存。
抽查近期合同评审记录
不符合:
未进行合同评审。
14
设计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审查设计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15
设计过程控制
审查设计过程控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输入、输出、验证、修改等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设计文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3)设计文件的修改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抽查设计文件及其实施见证。
不符合:
未对设计过程进行控制。
16
外来设计文件的控制
设计文件由外单位提供时,抽查设计文件,审查外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对外来设计文件的控制要求,设计责任人员履行了确认手续。
抽查设计文件及其实施见证。
不符合:
未对外来设计文件进行控制。
17
材料、零部件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审查安装所使用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18
采购控制
(1)原材料、焊材、零部件的分供方在合格分供方名录内;
(2)分供方的选择、评价、重新评价按照相关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实施,对车用气瓶分供方的制造许可项目、范围、许可证有效期限等进行了评价;
(3)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按照相关程序实施,经责任人员审批、签字确认。
查阅采购合同、合格分供方名录及评价报告,抽查材料库、零部件库、焊材库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现场,
不符合:
未对分供方进行评价。
19
材料控制
(1)材料、零部件的验收按照规定的控制程序执行,材料责任人员履行了职责,材料、零部件验收得到有效控制;
(2)材料、零部件存放与保管、领用和使用、标识等符合相关要求;
(3)材料、零部件台帐所记录的材质、规格、型号完整清晰,与实物一致;
(4)发生材料代用时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实施。
对照质量体系文件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巡查材料库、零部件库、焊材库和安装现场,检查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记录、报告、入库记录、台账,检查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标识和标识移植、材料代用记录。
不符合:
材料未进行验收,材料质量不合格。
20
作业(工艺)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结合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查阅工艺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21
作业(工艺)控制实施
作业(工艺)文件、过程控制卡、工艺纪律检查记录、压力容器安装档案等,抽查安装现场使用的作业(工艺)文件、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质量记录等,工艺执行情况应符合要求。
结合抽查设备安全性能,查阅设备的有关文件
不符合:
未执行工艺。
22
工装模具控制实施
查阅工装模具台帐,抽查相关资料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检验、维修、报废等资料,在工装模具存放、使用现场检查工装模具的管理情况,审查工装模具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对工装模具进行控制。
23
焊接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查阅焊接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24
焊接人员管理
(1)建立了焊接人员档案并妥善保存;
(2)焊接人员培训、资格考核及记录符合相关规定;
(3)焊接人员标识清晰(根据实际情况焊接人员标识可采用多种形式,如钢印、资料记录等),且与施焊记录一致;
审核特种设备焊接人员明细表和特种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抽查焊接人员档案,并且抽查设备质量档案或在焊接现场检查焊接人员资格和施焊记录
不符合:
无持证焊接人员。
25
焊接材料控制
焊接材料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焊接材料的储存条件满足相关规定;
(2)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现场巡视或者专门检查,根据抽查设备的档案和焊接材料验收记录、焊接材料台帐(发放、领用记录)等资料。
不符合:
未使用合格焊接材料。
26
焊接工艺
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修改符合相关的规定;
抽查焊接作业指导书(WPS)、焊接工艺卡,设备施焊记录
不符合:
无焊接工艺文件判为不符合。
27
焊接过程控制
(1)现场施焊执行焊接工艺,施焊记录规范、完整齐全,焊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焊接设备完好,满足施焊要求
结合现场巡视或者针对性的专门检查,抽查产品(设备)的质量档案。
不符合:
焊接质量未得到控制判为不符合。
28
检验与试验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审查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所规定的检验与试验控制范围、程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29
过程检验与试验控制
(1)过程控制卡实施过程中,按要求进行了全部检验与试验;
(2)各类检验与试验工艺完整齐全,且符合相关要求,在检验与试验过程中执行检验与试验工艺的规定。
检验与试验现场巡查,抽查质量计划、检验与试验工艺、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不符合:
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判为不符合。
30
最终检验与试验控制
出厂检验记录、报告符合相关检验与试验工艺规定,检验与试验结论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抽查设备安装档案。
不符合:
最终检验与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
31
检验与试验条件控制
(1)检验与试验装置、工装满足检验与试验要求,所用仪器、仪表经检定校准合格;
(2)检验与试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试验载荷、安全防护、试验监督和确认满足要求。
通过检验与试验现场巡查,结合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的检查。
不符合:
检验与试验装置未进行校准、检定。
32
检验与试验状态
检查检验与试验状态(不合格、待检、合格)标识,是否符合质量体系文件规定。
结合抽查设备质量档案及现场巡视。
不符合:
检验试验状态未进行标识。
33
特殊试验
泄漏性试验的试验条件、方法、工艺、记录、报告及试验结论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
现场巡视,抽查相应记录、报告。
不符合:
特殊试验的程序、方法不符合要求。
34
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
(1)检验与试验项目齐全;
(2)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规范统一,检验与试验数据和结论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3)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批,统一存档保管;
(4)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员对检验与试验进行了监督,对检验与试验报告进行确认。
查阅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
不符合:
检验与试验项目不全。
35
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查阅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标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查阅。
不符合:
未制定程序文件判为不符合。
36
档案管理
(1)建立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台账、档案,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台账、档案规范、完整齐全,与实物一致,并妥善保管;
(2)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按校准计划进行了检定校准,有相应的校准记录、报告;
(3)按照相关规定,对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进行了维修保养,有相应记录。
按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台帐、档案,结合申请单位资源条件核实。
不符合:
未建立设备台账、档案,未进行校验、校准。
37
状态
(1)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状态标识符合相关规定;
(2)属于法定检验的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按照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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