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徐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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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徐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建设
浅谈徐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建设
徐州市委农工办王桂林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以现代西方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为解决农户个体经营与大市场不相适应的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其主体是农民,经营场所主要集中在农村,经营领域主要从事农业及其相关领域,经营特征表现为不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加入、退出自由、专业性强,可以突破社区界限,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规模化、专业化。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广大农民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项组织制度创新。
一、30年发展回顾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适应拓展经营领域、延伸产业链的需要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自20世纪80年末代以来,大致经历了以下4个阶发展段。
第一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80年前后的)自发发展阶段。
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农户生产经营领域的拓展、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激发了农户面向市场需求改进农产品营销或学习新技术的需求。
在逐步增强的需求诱导下,农民合作组织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
但就总体而言,这一阶段,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存在形式是一些农民合伙经营组织,如合伙生产、合伙搞农产品长途贩运、合伙经营等,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属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萌芽时期,按照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概念,不仅数量少、规模小、稳定性差,而且规范化程度低,多数没有章程。
第二阶段:
90年代中后期,自发发展和政府支持态度逐步明朗化的阶段。
随着1986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1987年国务院55号文件和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出台,提出要积极支持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入初创时期,全市大约出现当今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家左右。
第三阶段:
2000年-2004年,政府政策支持,部门加强指导阶段。
政策环境的好转、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和非粮食经济的迅速扩张,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00年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苏办发[2000]8号),明确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政府积极引导扶持的态度,强调“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方针。
坚定了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心。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入起步时期,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730多家。
第四阶段:
2005年至今,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逐步进入全面推进和深化的时期。
农业部《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05]5号)、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苏办发[2005]2号)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徐委办发[2005]71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具体化了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政策和资金扶持措施。
据统计,几年来全市有102个合作组织的得到国家和省市财政项目资金扶持,各级扶持资金达1330多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扶持资金510万元。
同年9月,全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来我市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
上级领导的鞭策、鼓励和各级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充分激发了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220个,位列全省第一。
二、近年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推进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政策支持,坚持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在主导产业上”,“建在龙头企业上”,“建在‘三品’基地上”,有力地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发展势头好,数量增加快。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一直保持增长快、质量高、影响大的好势头,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发展更是突飞猛进,2007年新登记注册近500个,2008年新登记注册1084个。
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200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602个,工商登记率72%,合作组织成员总数为55.85万个,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1.4%;带动农户86.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8.6%;培育优势品牌农产品367个,年销售农产品71亿公斤,合作组织成员比非成员人均增收21%。
(二)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
从组建方式来看,有能人大户牵头型、村级组织引领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技术部门领办型等,而更多的还是农民自发互助型。
从产业类型来看,既有经作种植业(703个)、畜禽养殖业(587个)、水产业(191个),也有农产品加工业(391个),还有贮藏(94个)、运销服务业(110多个)等;从经营模式上看,2000多个合作经济组织中,产销合作的占51.5%,和龙头企业对接的占17.8%,产加销一体的占16.4%,农村农业服务性的占14.3%。
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过程已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储运、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依托主导产业,区域特色明显。
围绕我市十大优势主导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形成了明显的区域性特色,并重点在优势主导产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三品’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上做文章,催生出一批地方特色明显的合作组织,如2007年成立的省级行业协会——江苏省鸭业协会(沛县),以及邳州市的大蒜合作社、铜山县的蔬菜合作社、新沂市的水产养殖合作社、贾汪区养猪合作社等,已成为当地高效规模农业的主力军,带动了千家万户农民,走上了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赢得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四)运行质量好,带动能力强。
得益于省市县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各级农经主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全市涌现了一批经济实力强、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合作组织,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居主导地位,产销两旺。
如丰县凯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黑木耳、双孢菇、杏鲍菇等食用菌的菌种供应、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业务,现有社员238户,其中丰翔食用菌有限公司、强民菌种厂等6家为团体社员,合作社带动农户达1283户,建有1500万袋黑木耳生产基地2个,食用菌加工车间2000平方米,2008年实现经营收入5096万元,向社员返还利润116.6万元,带动社员人均增收6000多元。
该合作社被评为“丰县‘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徐州市‘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江苏省先进创业典型。
2008年,丰县小林洋葱种植专业合作社、邳州红旗立华养鸡专业合作社荣获江苏省首批“20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
二、探索与实践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先后召开全市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会议和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把合作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目标考核,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促进快速发展。
2005年,我市市县农工办在全省率先增挂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的牌子,不增加人员编制,明确相关处(科)负责农民合作组织工作,全市大部分的乡镇农经中心也有人员兼职负责合作组织指导工作,初步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合作组织指导服务体系,为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2、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帮扶力度。
我市于2005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徐委办[2005]71号),从降底准入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畅通流通渠道、减免有关税费、优化信贷服务等十二个方面明确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措施。
近两年,我市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了短平快项目的资金扶持,并对市级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各县(市)、贾汪区也都安排了一定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其中,邳州近两年从省打包资金中安排200多万元投资合作组织建设。
3、加强辅导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四有”的基本要求,市委农工办每年制定辅导培训计划,举办合作组织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厅领导和专家、教授分别对县(市)区农工办和乡镇分管领导、辅导员、创建市级“四有”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全市先后培训5200多人次。
针对各类合作组织的实际,进行分类指导。
指导市级以上的“四有”合作组织,重点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规范化运作,积极向专业合作社过渡,不断开拓大城市和国际市场,力求做大做强;指导正在创建“四有”的合作组织,对照“四有”标准进行完善充实,注重边发展边规范,争取尽快提档达标;指导兴办初期的合作组织,认真建章立制、及时登记注册、抓好经营,逐步发展规范。
目前,全市有近4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市级优秀“四有”标准。
4、依托产业优势,壮大合作组织。
近年来,我市各地把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推进高效规模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措施来抓,不惜重金先后举办银杏节、大蒜节、梨花节、苹果节、牛奶节、山羊节等,为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搭建平台。
市县农工办因势利导,及时引领有关合作组织乘势而上,依托自身产业优势创办县级产业联社,如沛县肉鸭联合社、邳州市大蒜联合社、丰县果业联合社、新沂市水产联合社、贾汪区养猪联合社等逐步做大做强,成为带领农民增收的主力军。
三、作用与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加快了我市现代化农业的进程,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了产业布局。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推广优良品种、开展技术服务、建立生产基地、签订代购代销合同等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引领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优化了产业布局,促进了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快了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江苏鸭业协会(沛县)依托龙头企业和鸭业养殖合作社,组织会员大力发展优质肉鸭养殖,带动全县年产肉鸭1.2亿羽,鸭农增收,企业盈利,形成了全县农业支柱产业,该县2008年被评为“中国肉鸭之乡”;河口镇张李庄蔬菜销售协会,积极实施订单生产,蔬菜远销内蒙、河北、山东、南京、上海等地,每年销售蔬菜上万亩,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地的蔬菜销售问题。
丰县小林洋葱合作社组织农民发展洋葱种植,统一引进优良品种,统一提供农资和技术服务,统一保护价收购产品,消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种植热情。
目前,近4万农户从事洋葱产业,种植面积已达20万亩,洋葱生产形成了丰县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市场地位。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根据市场需求,统一对外谈判争取订单,按计划组织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和规避市场风险,提升了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增加农民收入。
铜山县出口蔬菜协会,把农民生产的西兰花、荷兰豆等销往日本及东南亚几个国家,每年出口蔬菜3万多吨,荷兰豆的价格达到每公斤2.2美元,比产地市场价高出12.6元(人民币)。
每年创汇1000多万美元,农民每季纯收入达3000元左右。
三是促进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了产品品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统一技术指导、规整生产流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三品”基地,明显提升了农产品品质。
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无公害基地411个,无公害农产品272个,注册农产品商标367件,其中“大沙河”红富士苹果、“邳州白蒜”等10件农副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还有18件农副产品商标被认定为徐州市知名商标。
邳州市红旗立华养鸡合作社,依托立华公司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等优势,建立“八个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了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标准化服务,2008年实现销售额1.92亿元,成员增收2424万元,户均增收3.8万元。
合作社注册的“雪山”牌草鸡获得“江苏名牌产品”称号。
四是提供了产加销对接的平台,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之间的产加销一体化高效对接,减少了中间损耗,增加了农民获利机会。
贾汪区华睿农产品营销合作社是一个集种植、加工交易、贮运、科技推广、信息交流于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入社会员312户,拥有蔬菜基地4000亩,其中,高标准日光温室400栋,竹木大棚3000栋,注册“常健”、“紫健”商标两个,年销售农产品6300吨,销售收入2800万元,利润180万元,盈余返还会员72万元,股金分红50万元,社员年均收入15000元。
徐州佳丰果蔬生产合作社,注册商标“佳丰”,主要从事特种蔬菜的储藏、保鲜、加工。
2008年出口加工量12000吨,实现销售收入2940万元,创汇156万元,实现利税170万元,社员人均收入8500元,比未入社农民年均多收入2090元。
五、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形势总体看好,值得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有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譬如一些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按章程落实服务、购销合同履行难、成员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有农经主管部门重点强化六个方面的工作,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辅导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综合素质,按照省“四有”标准,进一步加强辅导培训,逐级开展培训活动,大力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班,市邀请大专院校教授、农业科技、市场营销专家和典型合作社的理事长对县(市)区农工办和乡镇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各级主管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分类指导。
对已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四有”合作组织,重点指导他们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规范化运作,积极向专业合作社过度,不断开拓大城市和国际市场,力求做大做强;对正在积极创建“四有”的合作组织,指导他们对照“四有”标准搞好辅导培训,边发展边规范,尽快进档达标;对处于兴办初期的,指导他们登记注册、制订章程、抓好经营,逐步发展、规范。
二是坚持五项原则,依法指导服务。
坚持五项原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要求,坚持农民为主体的原则,入社成员中农民必须占到80%以上;坚持以服务成员为主,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原则,必须坚持对内提供服务、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在服务中发展,在发展中搞好服务;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引导鼓励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照章办事,建立健全“民办、民管、民受益”的运行机制;坚持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实行盈余公平在分配,促进社员增收。
各级农经部门对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要依法实行分类指导。
对“四有”合作组织,重点指导他们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规范化运作,不断开拓大城市和国际市场,力求做大做强;对正在积极创建“四有”的合作组织,指导他们对照“四有”标准,边发展边规范,尽快提档升级;对兴办初期的合作组织,要指导他们登记注册、建章立制、抓好经营管理,促其快速发展。
三是尊重成员民意鼓励形式多样。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是参加组织农民自己的事,不论农民建什么样组织形式,只要其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各级主管部门都应该给与鼓励支持和正确引导。
四是深化“四有”创建,强化联创机制。
开展“四有”创建活动,仍是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
工作中必须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不断丰富“四有”创建的内涵。
有组织制度,就是要建立规范的章程,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有合作手段,就是要集聚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经营要素,能够为成员有效提供各种生产经营服务。
有较大规模,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努力扩大对农户的带动面。
有明显效益,就是要努力提高合作的效益,通过利润返还、股金分红等方式,让农民成员享受更多的实惠。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市、县、镇三级联创工作机制,使全市上下形成争创“四有”的良好氛围。
争取每年都有一批合作组织达到省、市级“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标准。
各地也要积极培育一批县级“四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规范化发展。
全市今年力争有70%以上经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规范落实“两对外、八上墙、六建档”管理要求,扩大规范层面,进一步提高成员农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合作效益。
五是强化服务创新,实现“三个突破”。
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
一要在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上有突破。
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优势,广泛收集市场行情,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农户跟随市场变化调整种养结构,增加农户收益。
二要在开展技术服务上有突破。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的需求,指导农民推广应用节本增效技术,组织农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业效益。
三要在扩大服务领域上有突破。
进一步拓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范围,全面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农业标准化、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
特别是要借鉴中华果都网、邳州大蒜网等农业网站的先进经验,组建自己的电子信息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展示、展销活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六是搞好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各农经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民政和财政等部门对合作组织的依法登记注册、内部运行机制、扶持优惠政策,以及财政项目的实施等方面开展调研,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加大政策资金帮扶力度,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实际问题。
2011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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