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税负分析税目解析对策评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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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税负分析税目解析对策评论
生活服务业税负分析-税目解析-对策评论
36号文有关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生活服务业将被纳入增值税征税范畴,适用税率为6%。
生活服务业覆盖范围广阔,包括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主要细分为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其中: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评论
生活服务业涉及行业较广,涵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此次营改增对于这些行业的企业预计将产生较深远的影响。
政策总体特点
为了实现平稳过渡,本次营改增在制度设计上,很大程度地沿用了目前的营业税政策,包括保留原有营业税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如旅游服务按差额计算税基),以及免税优惠(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等)。
大部分生活服务业企业原先适用3%或5%的营业税税率,改征增值税后将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虽然税率的绝对值有所上升,但一般纳税人同时可获得进项抵扣,因此成本可能得以降低,抵消由于收入端适用税率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于税率上升较大的文化体育业(原适用3%的营业税),36号文明确提供文化体育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此举意在维持相关行业的整体税负基本不变。
但由于营改增后适用重新分类的税目,部分行业的税负仍可能因此发生变化。
以教育行业为例,该行业在营业税体制下并没有单独列项。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提供非学历教育的企业将自己提供的教育服务归入文化业项下“其他文化业”中的培训活动,从而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营改增后,教育服务被单独列项,独立于文化服务。
因此,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政策无法适用于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只能适用6%的增值税,由此可能会导致相关企业的税负上升。
另外,考虑到某些生活服务业(如餐饮行业、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客户在很大程度上为个人消费者,较难区分是商务用途还是个人消费;因此,36号文明确规定购买此类生活服务所含有的增值税不能申报进项抵扣。
36号文还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得进行进项抵扣。
但交际应酬费的具体定义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由于生活服务业的客户大部分可能属于个人消费者,往往无法抵扣购买服务中含有的增值税。
因此,如果生活服务业企业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转移税负,那么其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成本将可能增加。
税务合规要求可能提高
增值税的申报和管理,尤其在增值税发票的管控方面,相较营业税有更为严格的要求。
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会计核算能力差异较大;因此,如何满足营改增后的税务合规要求可能会对部分生活服务企业提出挑战。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纳税人)可按照简易方法计税。
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增值税应纳税额按照应税销售额乘以3%征收率计算,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一计算方法与现行的营业税计税方式类似。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本身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需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规性要求可能不会显著提高。
但对于一般纳税人(通常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纳税人,或虽然没有超过前述限额,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营改增后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按规定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其合规要求会有明显上升。
另外,如果生活服务业企业的客户可以抵扣其购买的生活服务中所包含的增值税,那么该企业可能面临大量客户(主要是企业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此时,如何高效、合规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满足客户需求,是此类生活服务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跨业态、跨区域经营企业的挑战
生活服务业里有大量跨业态经营的企业,以酒店经营企业为例,其除了提供住宿服务以外,还可能会取得餐饮、娱乐(如卡拉ok)、礼品销售、会务活动的服务收入和停车费收入等。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规定,这类企业需要按照提供的服务类型,分别核算归属不同税目的收入,并分别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这就对此类跨业态经营的企业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此同时,不同类型服务在购买方的不同税务处理也可能对跨业态经营企业产生影响。
仍以上述酒店经营企业为例,客户向其购买的餐饮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而同时购买的其他服务(如住宿服务)则可能被纳入进项抵扣范围。
因此,酒店经营企业可能需要对这两类服务进行不同的开票处理,这也会增加企业在税务管理上的复杂程度。
另外,生活服务业里不乏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如大型连锁酒店、餐饮、教育等集团。
如何顺应企业的内部管理架构安排,在集团层面进行跨区域协调,更好地管控旗下不同品牌、不同成员主体的增值税合规事项,将成为这类企业集团的一项挑战。
建议
鉴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在计税方法和征管机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营改增对于生活服务业企业而言,其财税影响、业务运营及内部管控上都将面临不小的变化和挑战。
考虑到现在距离5月1日营改增正式实施仅剩30多天的时间,我们建议生活服务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以下措施:
评估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并探讨应对策略
根据营改增的规定,评估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在收入、利润、现金流等方面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应对策略,例如,是否需要适当调整销售价格实现增值税转移;如何对采购进行管理,充分享受进项抵扣(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推迟采购计划到5月1日以后等)。
企业需要相应制定与供应商和客户就此次税改影响的沟通,并对合同进行复核和必要的修改。
如果此前企业已经进行了类似的分析、评估工作,可以对之前的工作成果进行复核,作出必要的调整,并推进实施(如在供应商和客户就此次税改的影响和定价策略调整前期沟通的基础上,落实最终的合同条款修改和签署工作)。
制定并落实增值税合规工作
制定增值税合规工作计划,并进行落实,以满足5月1日起适用增值税的目的。
增值税合规工作计划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了解需要办理的税务事项及流程(如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购买增值税发票及税控设备等),指定专门的人员与主管税务机关对接,及时完成这些必须的合规性工作;
∙对新规进行学习和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税务机关和专业机构咨询;
∙对相关人员(如财务/税务人员,业务(采购/销售)人员和法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营改增对企业的业务运营及财务表现的影响,对相关人员的日常工作给予指导;
∙对于集团企业还需要梳理集团内各企业的情况,制定统一的合规工作计划,与集团内各企业进行沟通,并追踪进展。
信息系统及流程更新
对现有的会计核算和其他相关系统进行复核,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如增加增值税会计科目,增值税核算功能,增值税税率表等),使其能够满足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核算要求。
企业的内控流程也需要进行复核,根据增值税的合规管控要求,在流程中增加增值税相关的控制点,如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增值税申报时间提醒等,协助企业按时、合规地完成增值税的日常申报工作。
建议企业准备专门的增值税合规申报手册,为相关日常操作人员提供指引。
优化和探寻税务筹划方案
在顺利过渡到增值税纳税人,相应的系统和流程运作一段时间(如3个月)以后,建议企业对于该系统和流程进行复核。
根据实践操作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同时,在法律法规逐步清晰,税务实务操作逐步明确的情况下,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探寻税务筹划方案。
例如,对企业组织架构或业务机构进行调整,以达到税务优化的目的。
另外,考虑到新规实施后,财税部门仍将对不少未尽事项出台补充规定。
建议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向,以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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