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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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
附件1
2017年度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2017年度全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和2016年度全院新增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院基本业务费项目”。
二、申报原则
1.针对现代林业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需求,开展具有明显学科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的储备性研究,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新颖学术思想的创新性研究,以及具有重要应用前景和重大公益意义的孵化性研究。
2.有利于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形成团队优势,提升全院科研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3.符合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方向和各项建设目标。
三、申报资格
1.项目申请人应是我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正式职工。
2.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学术思想活跃,有可靠时间保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建以青年科技人员为主的稳定研究团队。
3.重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学科群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4.申请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科技基础性工作、国际合作两个亚类除外)的,申请人应没有主持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包括项目、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5.允许正在主持院基本业务费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人才项目中的“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如获得“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资助,原项目与该项目合并执行。
6.在执行重点项目(科技基础性工作、国际合作两个亚类除外)过程中,如获得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包括项目、课题)资助的,将自动停止该项目资助,剩余经费由院统筹安排。
7.已承担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包括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配套项目)负责人应在任务书签订之前对前期承担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3年内不得申报。
四、资助类别和方向
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分青年培育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人才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学科群项目六大类。
(一)青年培育项目
面向2016年1月1日男性未满33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的青年科技人员。
支持和鼓励2016年度申报过青年科学基金、面上等自然基金项目但未获得资助而网评意见较好的青年科技人员申报。
青年培育项目不限研究领域,采取自由申报形式,研究内容以加强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基础和前期工作为重点。
参考标准:
资助额度为10~1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2年,拟资助40项左右。
考核指标:
(1)发表第一标注的中文核心论文1篇以上。
(2)申报以本项目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二)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分“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和“软科学与管理类”3个亚类。
1.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项目支持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各单位申报上述2类项目总数不超过8项。
2.软科学与管理类项目面向软科学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用于支持软科学研究、科技管理与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能力建设等。
支持新疆林果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鼓励林业科技创新评价研究。
参考标准:
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30~50万元/项,共拟资助45项左右,资助研究期限3年;软科学与管理类10~15万元/项,拟资助20项左右,资助研究期限为1~3年。
考核指标:
基础研究类项目发表第一标注SCI论文2篇;应用研究类项目发表第一标注的国内核心期刊核心库论文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2件或批准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1~2项;软科学与管理类项目达到既定任务目标,形成较完善的管理体系、支撑示范能力或人才培养模式,发表第一标注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重点项目
根据国家重大需求,“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总体布局,围绕国家和行业急需、但国家层面又支持较少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进行聚焦和凝练,主要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团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全院重要战略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分“国家林业局基础性、支撑性和应急性项目”、“基础研究类”、“关键技术类”、“成果转化类”、“科技基础性工作”以及“国际合作”共6个亚类。
重点项目鼓励各相关研究所、中心组成协同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和攻坚。
1.国家林业局基础性、支撑性和应急性项目
各单位申报共计不超过1项。
重点资助领域如下:
(1)“一带一路”生态保护技术集成与应用;
(2)“京津冀”生态保护技术集成与应用;
(3)“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技术集成与应用;
(4)生态定位站数据平台整合及应用;
(5)经济林,主要围绕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开展研究;
(6)林木育种,主要围绕我国主要造林树种开展长期的良种选育;
(7)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其他基础性、支撑性和应急性科研任务。
相关科研任务见附件1-1。
参考标准:
前三项资助额度为200~300万元/项,第四项资助额度为100~200万元/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第五项稳定资助,400万元/年,资助研究期限为5年,共2000万元;第六项稳定资助,200万元/年,资助研究期限为5年,共1000万元;第七项资助额度为50~100万元/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前四项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第五项要求在特色经济林重大基础研究和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组建特色经济林研究领域全国创新团队,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提质增效技术体系,全面提升特色经济林产业原始创新和科技支撑能力,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第六项要求认定或审定良种20个以上;第七项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2.基础研究类
重点支持学科团队开展目前没列入“十三五”重点研发专项中的基础研究工作。
各单位申报共计不超过2项。
重点资助领域如下:
(1)生态系统服务权衡的理论、方法及模拟研究;
(2)森林地下系统对全球气候变暖和氮沉降的响应与适应;
(3)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生态学与培育学基础,重点支持森林产量形成过程中的生态学过程、机理以及景观尺度森林经营理论与方法、生产力预测及决策支持;
(4)渐危珍贵树种资源监测及枯竭机制;
(5)林木微生物形成与协同进化机制。
参考标准:
基础研究类100~200万元/项,拟资助5项,资助研究期限为4年。
考核指标:
发表第一标注、本学科SCI一区期刊或影响因子4.0及以上的SCI论文3~5篇;或发表第一标注、影响因子5.0及以上的SCI论文2篇。
3.关键技术类
重点支持林业行业急需的关键技术。
各单位申报共计不超过2项。
重点资助领域如下:
(1)主要进口木材性质与加工利用技术;
(2)生物基先进液体燃料;
(3)生物基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4)木竹、经济作物、林下经济资源加工与利用装备;
(5)北斗导航与遥感协同的森林资源调查技术;
(6)实验基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7)林业信息与大数据。
参考标准:
100~200万元/项,拟资助10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1)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或行业急需的核心关键技术体系;
(2)发表第一标注的国内核心期刊核心库论文4篇以上;(3)申请发明专利4件以上或批准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
4.成果转化类
重点支持培育成果的熟化完善、集成提升与示范推广,要求对已有一定成熟度,有市场需求,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精准扶贫成效的成果进行转化应用。
各单位申报共计不超过2项。
参考标准:
50~100万元/项,拟资助5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能形成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产品,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5.科技基础性工作
各单位限报1项。
重点资助领域如下:
(1)沙漠调查与编目;
(2)大样地复查;
(3)森林生物标本与土壤信息系统平台研发;
(4)木材标本馆升级;
(5)图书馆文献资料体系建设。
参考标准:
80~120万元/项,拟资助5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6.国际合作
重点资助领域如下:
(1)国际合作创新团队
各单位限报1项。
参考标准:
50万元/项,拟资助4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第一标注、本学科影响因子5.0及以上的SCI论文1篇。
(2)海内外杰出人才讲习计划
参考标准:
50万元/项,拟资助1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由院国际合作处负责统筹,有意愿的科研人员可联系院国际合作处。
考核指标:
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3)中青年专家“走出去”计划
重点支持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中担任正协调员、执委、秘书长等重要职务的中青年专家出国参加学术活动;培养和支持中青年专家走向国际舞台,积极担任各类国际重要学术组织重要职务。
参考标准:
50万元/项,拟资助1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由院国际合作处负责统筹,有意愿的科研人员可联系院国际合作处。
考核指标:
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四)青年人才项目
为加强我院人才梯队建设,加快青年科研人才成长,培养一批道德高尚、能力出众的学科带头人,尽快跻身国际林业科技领域前沿,特实施青年人才项目。
青年人才项目分“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院杰出青年”2个亚类。
青年人才项目由院科技处和院人事处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
面向2016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我院正式职工,具体要求见《中国林科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科人字〔2016〕129号)。
60人以上研究所申报数不超过2项,中心及60人以下研究所申报数为1项。
参考标准:
60~80万元/项,拟资助10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2.院杰出青年
面向2016年度获得“院杰出青年”称号的科研人员。
参考标准:
80~100万元/项,拟资助8项,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
考核指标:
完成项目任务书签定的内容和指标。
(五)重点实验室项目
为支持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重点实验室在林木性状的分子基础、分子育种及林木种质创新等方向上的研究能力、人才引进与培养、团队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我院林木遗传育种学科持续、稳定发展。
项目设以下三个重点领域,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统筹安排与管理。
第一个是重点实验室专项,由重点实验室自主设立课题;第二、三个面向全院,开展重点实验室相关方向的研究,成果需标注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
1.重点实验室专项
参考标准:
300万元/年,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共计900万元。
考核指标:
发表第一标注且影响因子5.0以上SCI论文10篇以上,组织高层次学术会议和交流,实验室管理和研究能力显著增强。
2.特色林木(竹、草、花卉)重要性状分子基础研究创新工程
各单位限报1项。
参考标准:
200万元/年,资助研究期限为3年,共计600万元。
考核指标:
发表第一标注且影响因子5.0以上SCI论文6篇以上。
3.杨树遗传资源分子基础与应用
各单位限报1项。
参考标准:
50万元/年,资助研究期限为5年,共计250万元,拟资助1项。
考核指标:
发表第一标注且影响因子5.0以上SCI论文3篇以上。
(六)学科群项目
为加快我院学科建设工作进程,建立“结构完整、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机制完善”的学科体系,支持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木材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群开展重点攻关研究,培植学科优势,增强学科竞争力。
每个学科群项目设置若干课题,集成产生国内一流的标志性成果,由各学科建设专家组统筹安排与管理。
1.森林培育学科群
参考标准:
稳定支持项目,300万元/年,连续资助3年,共900万元。
考核指标:
提高学科研究能力,形成团队优势,培养优秀拔尖人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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