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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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庄居民点建设区11
第八章建设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12
一允许建设用地区12
二有条件建设用地区12
三禁止建设用地区12
四限制建设用地区13
第九章土地整理开发14
一土地整理开发时序与项目安排14
第十章近期用地安排14
一近期规划目标14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5
一法律法规措施15
二行政管理措施15
三经济调控措施15
四社会监督措施15
五科技管理措施15
前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贾庄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我小组组织编制《贾庄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说明书》(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基于石家庄市元氏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形势及背景,从合理引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出发,再根据贾庄村为元氏县城中村的具体土地利用情况,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并提出保障规划的有效措施,为贾庄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是贾庄村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贾庄村土地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促进贾庄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元氏县志》
4、《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贾庄村建设基础资料》
6、《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试行)》(国土资厅发〔2009〕)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图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09〕)
10、《元氏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三规划任务
落实《石家庄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重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引导中心城镇发展规模与方向,逐步构建集约型农村居民点体系;
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统筹考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
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落实重点土地整治项目;
落实村级土地利用控制,安排近期用地。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贾村内全部土地,总面积约为60公顷。
规划基期年为2011年,近期到2015年,远期到2020年。
第二章区域概况
一地理区位
贾庄村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城内部,属元氏县槐阳镇管辖,北接王全口村,东与陈村相邻,西与野场村相接,南与南关村紧邻。
二自然环境概况
境内属暖风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
受季风环流影响,四季气候差异明显。
本村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良好,自然灾害发生率低。
三社会经济概况
贾庄村经济受县城经济影响较大,农业种植收入占村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农业种植结构以小麦玉米为主,是本村的主要经济来源,工业基础薄弱。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0年,全村土地总面积约为60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450亩,均为水浇地,人均0.64亩,村庄建设用地12.3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64.80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6.56公顷,人均87.50平方米。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征
土地利用程度较低。
2010年,全村土地利用率为81.53%,比全县平均水平低,其他未利用土地约10.28公顷。
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
土地利用结构中建设用地和耕地所占比重最大,建设用地比重高。
2010年,全村耕地45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85%,对比其他村而言,贾庄村耕地比重较低。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均耕地面积成减少趋势,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人均耕地面积少,非农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突出。
2010年,全村人均耕地面积仅0.64亩,大大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随着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镇、工矿建设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造成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矛盾日益凸显。
(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
乡镇企业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大。
农村居民点理论整理潜力较大,但由于受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居住习惯等因素制约,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的难度大。
四土地利用潜力
由于贾庄村是城中村,对其规划时应参照元氏县县城规划,未来贾庄村会归并到元氏县城,其原有耕地将被用为建设用地。
此次规划同时涉及多个村庄,因此贾庄村的耕地将会与其它村庄的耕地统一规划,具体耕地地点设在邻近贾庄村的野场,详见元氏县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其耕地重新选址时,会严格遵循国家及元氏县的耕地补偿办法进行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第四章规划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集中;
二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补偿指标:
到2015年,耕地补偿量不少于490亩。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公顷以内,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超过18公顷。
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由于耕地是由元氏县统一管理,到2020年,保障其占全村总面积不少于40%。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到2015年,土地利用率达到87.35%。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
2010年,农用地面积约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85%。
至2015年,在邻村野场补偿耕地约32.67公顷,约比2010年增加2.67公顷;
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约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76%,比2010年增加9.85公顷。
二建设用地
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12.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
至2015年,各类建设用地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2.6%,比2010年增加17.64公顷;
至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54.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47%,比2010年增加41.92公顷。
三其他用地
2010年,其他用于道路、公厕等的用地面积约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
至2015年,其他用地约1.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
至2020年,其他用地约为1.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比2010年增加1.05公顷。
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要切实做到耕地占用“占一补一,先补后占”,与异地补充耕地相结合,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
防止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的耕地耕作层被破坏,重视保护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村镇企业用地布局与调控
按照中心区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农村建设用地的发展,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为“一中心,四团组”的组团式空间结构。
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控制新增村镇企业建设用地。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结合元氏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村庄北部发展。
规划期内,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暂住本村,其人口预测达到2200人,因此人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因地制宜,将全村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村庄居民点建设区共4个用途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60%。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用作其他建设用地,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一般农用地
划定一般农用地地区土地面积4.40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40%,主要分布在贾庄村邻村野场。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用作其他建设用地,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农村建设用地区
农村建设用地区总面积为40.15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40.15%。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元氏县县城建设,用地须符合已批准的建制镇建设规划;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废弃地和空闲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四村庄居民点建设区
村镇居民点建设区总面积为16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00%,主要布置村最北端。
区内土地为将逐步拆并的村庄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内各类建筑物需拆除,以建筑一类居住区和二类居住区以及部分商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将原有农用地规划至邻村野场,以保证农民正常耕作和收入来源。
第八章建设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一允许建设用地区
全村规划允许建设区10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0%,主要包括村镇企业建设。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区内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用地区
该区总面积2公顷,占规划区范围的1.8%,包括村南部、东北部两片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的建设扩展区。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禁止建设用地区
全村规划禁止建设区面积1.3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28%。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从严把关。
四限制建设用地区
全村规划限制建设区面积40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9.7%,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建设,合理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九章土地整理开发
一土地整理开发时序与项目安排
规划2011-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开发新增耕地1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2.67公顷,确定重点整理区域为贾庄村邻村野场。
第十章近期用地安排
一近期规划目标
到2015年,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67公顷以内;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90亩。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法律法规措施
根据新的土地规划管理理念和体制的要求,尽快整理和修编已有的或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强调统一管理和分行政管理措施
二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
不符合规划而又确需转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获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
三经济调控措施
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四社会监督措施
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听证、公众参与及公示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减少决策失误。
五科技管理措施
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土地管理信息系统(LIS)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运用。
贾庄村用地平衡表
分类
代码
用地名称
现状2011年
规划2020年
面积
(ha)
比例
(%)
人均
(㎡/人)
(%)
R
居住建筑用地
6.56
90.75
87.50
16
25.47
72.73
C
公共设施用地
0.41
2.69
5.83
26.6
42.34
40.30
C1
行政管理用地
0.07
0.46
1.00
1.5
2.39
6.81
C2
教育机构用地
0.34
2.23
4.83
4
6.37
18.18
C3
文体科技用地
--
3
4.78
13.64
C4
医疗保健用地
2.5
3.98
11.36
C5
商业金融用地
15.6
24.83
70.91
C6
集贸市场用地
W
仓储用地
0.40
2.63
5.69
S
道路广场用地
0.60
3.93
8.54
4.42
7.04
20.09
U
工程设施用地
G
绿化用地
15.8
25.15
71.82
村庄建设用地
7.97
100
106.27
62.82
285.55
M
生产设施用地
0.09
T
对外交通用地
0.65
1.02
2.95
E
农林用地
村庄建设总用地
8.06
63.47
备注:
现状人口为750人,规划到2020年贾庄村口按2200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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