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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广综招标文件
山秀水电厂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工程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SX-216
第一卷商务文件
发包单位:
扶绥广能电力开发
2010年4月
总目录
第一卷商务文件
l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辅助资料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7带案投标……………………………………………………………………………18
1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
山秀水电厂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工程
合同编号:
SX-216
:
左江山秀水电厂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工程项目业主为扶绥广能电力开发,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利用银行贷款。
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扶绥广能电力开发,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本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
左江山秀水电站位于左江下游河段、扶绥县城上游14km处,是一个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电灌、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9562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60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9.3亿m3,正常水位86.5m,死水位85m,水库总库容为6.063亿m3,电站装机容量3×26MW=78MW,年利用小时数4522h,多年平均发电量3.527亿kW.h。
船闸通航标准为Ⅴ级船闸一顶2300t分节驳船队,水库蓄水后可渠化河道130km,是左江综合利用规划中的第三个梯级,上距先锋水利枢纽梯级(装机19.2MW)130km、左江水利枢纽梯级(装机72MW)134km,下距左、右江交汇后的老口梯级约60km。
枢纽坝顶总长431m,自右向左依次布置有右岸接头土坝、右岸连接坝、厂房、溢流闸坝、船闸、左岸接头坝。
进厂公路(包括777m隧道)布置在右岸,生活区布置在进厂隧道进口前方开阔区。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本枢纽按库容规模划为Ⅱ等工程,其永久建筑物,包括溢流坝和非溢流坝、厂房上游墙、船闸上闸首按2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右岸接头土坝为2000年);溢流坝下游消能工、船闸闸室和下闸首、厂房下游挡水部分按3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船闸上下游引航道等按4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船闸下游引航道全长540m,由于种种原因,船闸两岸边坡在建设时只进行了局部的支护。
未支护部分近年来遭受到雨水及洪水冲刷,雨水冲走泥土,裸露出大块浮石,左右岸边坡均有塌方,浮石滚落。
其中左岸边坡共有六处塌方,分别在桩号0+075m、0+153m、0+281m、0+416m、0+434m、0+480m处,塌方总长度约有200m。
塌方已严重威胁到过往船只的安全。
2.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60天,计划于2010年4月28日开工,2010年6月28日完工。
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9时至18时(时间,下同)在扶绥广能电力开发综合部出售。
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售后不退。
现场考察时间投标单位自定。
投标时应提交金额为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前递交到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916会议室。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在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916会议室开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本函。
(特别提示:
本工程项目允许带案投标。
)
发包人:
扶绥广能电力开发(盖单位章)
地址:
扶绥县渠黎镇驮河村山秀水电厂
电话:
0771-7613617
传真:
0771-7613678
邮政编码:
532103
联系人:
陆力峰
2010年4月8日
2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容
1
2.1.1
招标围:
本合同主要项目包括:
(1)船闸下游引航道左岸六处塌方护坡修复,长度约200m,建设容:
将塌方处泥土、松散的浮石和岩渣清除干净,采用挡土墙护坡,挡土墙采用衡重式M7.5浆砌石砌筑,基础必须落在完整基岩上,迎水面按1:
0.3坡度砌筑,挡土墙基底设0.1:
1.0反坡,背水面挡土墙从上至下分别按1:
0.2、1:
0.5的坡比砌筑,中间设0.8m宽的承台。
挡土墙顶高程为85.67m,墙后回填开挖料,采用1:
2.0的坡比填筑,坡面种植草皮护坡,护坡护至原地面。
第六处塌方处还修建M7.5浆砌石护坡,厚度0.4m。
挡土墙及护坡每10m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宽20mm,缝填塞泡沫板。
挡土墙、护坡均设置φ50排水管,排水管间距1.5m,梅花型布置,进口采用土工布包裹,排水管后均设500×500×500mm的砂石料反滤堆。
护坡顶部应结合地形做好排水。
(2)承包人同时承担完成的临时设施包括:
全部进场道路、施工临时道路、停车场、临时供电、通讯、供水、施工场地排水、施工机具、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制及运输、临时房屋、建筑垃圾弃碴转运设施及附属设施。
施工临时道路还包括因施工需要占用现有道路,承包商应维持交通道路畅通而必须采取措施修建的便桥或改线道路以及消水排水通道的保护。
2
2.1.1
项目名称:
山秀水电厂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工程
合同编号:
SX-216
3
2.1.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利用银行贷款
4
2.1.4
资格标准: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或与本工程相近专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历的国企业。
5
2.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6
2.3.3
投标有效期:
60天
7
2.3.4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万元
8
2.3.5
现场考察时间:
自定
9
2.3.6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10
2.4.2
投标书递交至:
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916会议室
11
2.4.2
投标截止期:
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整(时间)
12
2.5.1
开标日期:
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时间)
地址:
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916会议室
13
2.6.6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14
2.7
本工程项目允许带案投标。
2.1总则
2.1.1招标围
左江山秀水电厂就左江山秀水电厂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为山秀水电厂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工程。
合同编号为SX-216。
本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左江山秀水电站位于左江下游河段、扶绥县城上游14km处,是一个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电灌、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9562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60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9.3亿m3,正常水位86.5m,死水位85m,水库总库容为6.063亿m3,电站装机容量3×26MW=78MW,年利用小时数4522h,多年平均发电量3.527亿kW.h。
船闸通航标准为Ⅴ级船闸一顶2300t分节驳船队,水库蓄水后可渠化河道130km,是左江综合利用规划中的第三个梯级,上距先锋水利枢纽梯级(装机19.2MW)130km、左江水利枢纽梯级(装机72MW)134km,下距左、右江交汇后的老口梯级约60km。
枢纽坝顶总长431m,自右向左依次布置有右岸接头土坝、右岸连接坝、厂房、溢流闸坝、船闸、左岸接头坝。
进厂公路(包括777m隧道)布置在右岸,生活区布置在进厂隧道进口前方开阔区。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本枢纽按库容规模划为Ⅱ等工程,其永久建筑物,包括溢流坝和非溢流坝、厂房上游墙、船闸上闸首按2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右岸接头土坝为2000年);溢流坝下游消能工、船闸闸室和下闸首、厂房下游挡水部分按3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船闸上下游引航道等按4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船闸下游引航道全长540m,由于种种原因,船闸两岸边坡在建设时只进行了局部的支护。
未支护部分近年来遭受到雨水及洪水冲刷,雨水冲走泥土,裸露出大块浮石,左右岸边坡均有塌方,浮石滚落。
其中左岸边坡共有六处塌方,分别在桩号0+075、0+153、0+281、0+416、0+434、0+480处,塌方总长度约200m。
塌方已严重威胁到过往船只的安全。
本合同主要项目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l节和第1.2节。
2.1.2招标方式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只有受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2.1.3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利用银行贷款。
2.1.4投标人的资格
2.1.4.l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水利水电工程(或与本工程相近的专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
(2)施工经验:
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历的国企业。
(3)财务状况
1)流动资金:
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包括自有流动资金和已获得承诺的银行贷款)应大于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由投标人垫付的流动资金。
2)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4)施工设备
投标人投标时应能保证及时提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且设备应完好,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要求。
(5)主要人员
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应足够、并应具有丰富经验,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至少担任过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经验(其中有一个类似于本工程的项目),至少担任过一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其它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近三年无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2.1.4.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l)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2.1.4.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第7章中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第8章规定的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l)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及其证明。
(2)近期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
(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
(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2.1.5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1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2.1.6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7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号
名称
一
商务文件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须知
3
合同条件
4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格式)
5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格式)
6
工程量清单
7
投标辅助资料
8
资格审查资料
二
技术条款
1
一般规定
2
土方开挖
3
石方开挖
4
砌体工程
5
排水工程
6
土方填筑及草皮护坡工程
三
招标图纸
2.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只对在2010年4月15日下午17时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发包人的答疑将在2010年4月16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在2010年4月15日下午17时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或传真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容。
若发包人在2010年4月15日下午17时后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2.3.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以现金或电子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辅助资料;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8)技术文件。
2.3.2投标报价
2.3.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2.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2.3.2.3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调整。
2.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2.3.2.5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
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
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投标保证金
2.3.4.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大写)叁万元。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3.4.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现金(含支票)。
2.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退还(无息),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2.3.4.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3.5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2.3.5.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5.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
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5.3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5.4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看现场,发包人将提供方便。
2.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6.1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容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6.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3.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2.4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l)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在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投标截止时间
2.4.2.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整,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前由专人交到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916会议室。
2.4.2.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
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开标和评标
2.5.1开标
2.5.1.1发包人将于2010年4月20日下午15时在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916会议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容。
2.5.2评标和决标过程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
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容。
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5.4.1在开始评比前,发包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5.4.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l)对投标的工程围和工作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4.3发包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容进行修改。
2.5.5算术错误的改正
2.5.5.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
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但经发包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5.5.2发包人将按上述第2.5.5.l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发包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
2.5.6投标文件的评比
2.5.6.1发包人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
2.5.6.2在评比时,发包人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
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
(l)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
(2)发包人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
2.5.6.3发包人在选择中标人时,除了考虑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比:
(l)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
(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
(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
(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2.5.6.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
发包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2.5.6.5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决标
2.6.1.1发包人在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2.1.4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2.5.6.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
2.6.1.2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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