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学工业产品知识及说明最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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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学工业产品知识及说明最全
石油化学工业产品知识及说明
天然原油产品代码:
0710010计量单位:
吨
天然原油指各种碳氢化合物的复杂混合物,通常是暗褐色或者是黑色的液体,也有少数原油是黄色、淡红色、淡褐色的。
(一)天然原油产量的计算原则:
1、天然原油产量按净原油量(即:
扣除含水、泥沙后的原油量)计算。
2、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国家地下石油资源,从采油井采出的原油必须进入集输系统,尽量减少进入土油池。
3、因事故、自然灾害及从探井、报废井、未交采油单位或未具备生产条件的井中产生的落地油,其产量应按已销售、已利用和已回收的油量计算原油产量。
4、原油产量中包括从油(气)井井口直接回收或经处理装置回收的凝析油。
5、油田内部新管线投产后的管线存油,不能作为库存报产量,待管线报废时清除的原油才能计人报告期原油产量中。
凡是以前已报过的管线存油,在管线报废后,清除的原油不能再计入本期原油产量。
在进行原油平衡时,清除的原油作为增加期初库存处理,并在报表上注明此油量。
6、计算原油产量,必须建立定期盘库制度,通过检尺或流量计准确的计量。
7、计算原油产量的库存量,必须经化验,符合质量标准。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油库存量不能作为计产的盘库范围。
(二)天然原油产量的计算方法:
原油产量计算方法有两种:
正算法和倒算法。
1、“正算法”是从生产角度出发,按生产工艺过程进行计算原油产量的方法。
2、“倒算法”就是从销售的角度根据销售量,自用量,及期末、期初库存差倒算出原油产量的计算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库存量+销售量+企业自用量—期初库存量
原油产量=—————————————————————+国际合作份额油
1-损耗率
原油商品量是指本期生产可供销售的产量。
它反映企业为社会提供原油商品的总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油商品量=原油产量—生产自用量—原油损耗量
企业原油自用量是指企业内部自用的全部原油量。
包括生产自用量、矿区其它用量。
1、生产自用量是指围绕油气生产所用的油量。
2、矿区其它用油量是指油气田所属的文教、卫生、生活福利等部门的用油量。
原油损耗量是指原油在集输、储存、装卸、脱水、脱盐、脱气等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以及清罐、事故损失。
损耗定额必须定期测定,报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批准执行。
实际损耗低于定额的按实际损耗计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损耗计算。
如因各阶段损耗难以确定或各时期变化不大时,可按测定的总损耗率计算。
清罐损耗量是指在油罐底部,因积有大量的泥、沙、杂质等,在清洗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此项损耗可以按实际报损。
事故损耗量是指原油在储输过程中因事故发生的损失。
如跑油、溢油、漏油、火灾等事故损失量,计算事故损失量时必须认真核实,将回收部分冲减损耗。
期末库存量和期初库存量:
库存量是指全油田集输系统经净化处理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所有油罐的库存量之和。
要建立定期的原油库存盘点制度,盘库要在规定的统一结算时点同时进行。
天然气产品代码:
0710020计量单位:
万立方米
天然气是以气态碳氢化合物为主的各种气体组成的混合物。
它由有机物质经生物化学作用分解而成,或与石油共存于岩石的裂缝和空洞中,或以溶解状态存在于地下水中。
主要成分是甲烷,约占85—95%,还有乙烷、丙烷和丁烷,是一种优质燃料和化工原料。
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分为油田气层气、油田中伴生的溶解气)和煤田天然气(即与煤共生的瓦斯气)。
天然气体积随温度和压力而变化,计算天然气产量时按标准状态下(压力为760毫米汞柱,温度20℃)的体积计算。
为了满足不同需要,天然气产量应分别统计天然气井口产量和天然气工业产量。
天然气井口产量也称地质产量:
是指从油(气)井中产出的全部气量。
气田天然气井口产量包括气井进入管网和就地利用的气量以及放空量,放空气量包括钻井、测试、作业过程中的放空气量和投产过程中的放空气量。
油田中气井的井口产量,应与气田气井口产量的统计方法相同。
油田伴生气井口产量,可用井口实测量作为井口产量,也可根据报告期原油产量与油气比计算。
计算公式为:
油田伴生气井口产量=∑(原油产量×油气比)
天然气工业产量是指进入集输管网和就地利用的全部气量。
包括气田天然气产量和油田天然气产量。
天然气工业产量的计算原则:
1.气田天然气产量是指从井口产出经过油、气、水分离,进入集输管网和就地利用第一次计量的全部气量。
2.油田天然气产量是指从油井产出,在油、气、水三相分离分输点,第一次通过仪表连续计量进入管网和就地利用的全部气量。
3.对不具备条件未经油、气、水分离的就地自用气量和边远井产气就地利用气量,仍可按测定消耗定额的办法计算产气量。
4.经过油气水三相分离后的油井气中,可能含有一些凝聚物,应根据测定情况在气量中予以扣除。
天然气工业产量计算公式:
天然气工业产量=销售量+企业自用气量+损耗量及输差
天然气销售量是指供给本企业以外用户,以及供本企业内部炼油厂、化工厂等部门用气量和其它综合利用的气量。
天然气销售量按供气用途分为供大化肥用、供中小化肥用、其他工业用、商业用、城市民用、其他用。
销售量中供本企业用气量,主要是指供给本企业内炼油、化工、碳黑、硫磺、化肥、制盐等用气量,这部分气量计入其他工业用气量中。
企业自用气量是指企业内部自用的全部天然气量。
它包括生产用气和其他自用气量。
1、生产自用气量:
是指围绕油气生产所用的气量。
2、其他自用气量:
是指油田所属的文教、卫生、生活福利等部门的用气量。
天然气损耗量及输差是指天然气输送过程中的损耗及输差。
液化天然气产品代码:
0710030计量单位:
吨
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在通常的温度、压力条件下为气态,占有的体积大,不利于储存,而液化后体积只有气态的1/600左右。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甲烷的临界温度为-82℃,故在常温下不可能通过压缩而将其液化。
然而,当将甲烷冷却到-161℃以下时,在常压下就转化为液体,即液化天然气(LNG)。
液化天然气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的液体,在-161℃下的密度约为425千克/立方米。
硫铁矿石(折含硫35%)产品代码:
1020010计量单位:
吨
硫铁矿石指运离井口或露天采场,运到矿仓或贮矿场,符合ZBD51005-88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的成品矿石量。
按实物量和折合含硫35%分别计算。
企业自产自用的矿石计算在产量中。
但自产并自行加工硫磺用的硫铁矿量,不统计在产量中。
企业收购的矿石量,经过擦洗、精制,然后销售的产品,为避免重复计算产量,这部分矿石量不统计在产量中,产量由售出单位统计上报。
实物量×(1-水分%)×干基加权平均品位%
硫铁矿(折含硫35%)=—————————————————
35%
实物量×湿基加权平均品位%
硫铁矿(折含硫35%)=—————————————————
35%
磷矿石(折含五氧化二磷30%)产品代码:
1020020计量单位:
:
吨
磷矿石指运离井口或露天采场,运到矿仓或贮矿场,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的成品矿石量。
磷矿石产量按实物量和含五氧化二磷30%的折合量分别计算。
包括自产并自行加工为磷肥或其他成品的磷矿石。
企业收购的矿石量,经过擦洗、精制,然后销售的产品,为避免重复计算产量,这部分矿石量不统计在产量中,产量由售出单位统计上报。
磷矿石(折含五氧化二磷30%)=
实物量×(1-水分%)×干基加权平均品位%
30%
实物量×湿基加权平均品位%
磷矿石(折含五氧化二磷30%)=———————————————
30%
硼矿(折三氧化二硼12%)产品代码:
1020030计量单位:
:
吨
硼矿石指运离井口或露天采场,运到矿仓或贮矿场,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的成品矿石量。
硼矿石产量按实物量和含三氧化二硼12%的折合量分别计算。
包括自产并自行加工为硼酸,硼砂等成品的硼矿石。
实物量×(1-水分%)×干基加权平均品位%
硼矿(折三氧化二硼12%)=—————————————————
12%
实物量×湿基加权平均品位%
硼矿(折三氧化二硼12%)=————————————————
12%
原油加工量产品代码:
2511010计量单位:
吨
原油加工量是指进入蒸馏装置的原油量及直接进入二次加工装置(如延迟焦化装置等)的原油量。
原油加工量是反映炼油企业生产规模及制订、检查计划完成情况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单耗、产品收率、实物劳动生产率、单位加工费等指标的依据。
因此,原油加工量作为一个特殊的指标统计在产品产量中。
原油加工量计算必须具有一定的计量手段,可以用原油罐计量或用蒸馏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的计量仪表计量。
不允许采用根据原油进厂量和期末、期初库存差倒算,也不允许用产品交库量倒算原油加工量。
汽油产品代码:
2511020计量单位:
吨
汽油是由直馏汽油与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如催化裂化汽油,加氢裂化汽油。
催化重整汽油,经过精制的热裂化、焦化汽油等)按不同比例调和后,加入适量抗氧防胶剂及金属钝化剂,必要时加入适量的抗暴剂(如加入抗暴剂还要加入着色剂)而制成。
90号汽油为辛烷值(研究法)不小于90,93、97等牌号的汽油的辛烷值不小于相应牌号的标准。
本品为易燃、易挥发液体,具有良好的抗暴性能和燃烧性能,其蒸发性好,燃烧完全,积炭少,对发动机部件及储油容器无腐蚀性,由于加有抗氧剂,产品具有较好的安定性,不易过早氧化。
煤油产品代码:
2511030计量单位:
吨
煤油包括灯用煤油、航空煤油和其它煤油。
1、灯用煤油,指用原油的直馏煤油馏分或二次加工经加氢精制的不含裂化组分的适宜馏分调合制成,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和各种燃烧器用油。
2、航空煤油,指按国家规定的鉴定程序所通过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条件,用原油的直馏煤油或经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生产的组分,单独或复合加入必要的、有利于改进与提高航空煤油质量的各种添加剂制成。
主要用于航空涡轮发动机作燃料,1号喷气燃料适用于寒冷地区或高空同温层飞行的飞机作燃料,其它各牌号喷气燃料可根据工作环境温度及发动机型号选用。
3、其它煤油,是由直溜煤油组分与二次加工煤油组分调合制成。
其它煤油只是作为收容项,一般应按用途分别报在前两项。
柴油产品代码:
2511040计量单位:
吨
柴油是由直溜柴油与经过精制的二次加工柴油组分(如催化裂化柴油、加氢裂化柴油、热裂化柴油、加氢精制的焦化柴油组分)等,以不同比例调合制成。
柴油分为轻柴油、重柴油。
轻柴油,是由直溜柴油与经过精制的二次加工柴油组分(如催化裂化柴油、加氢裂化柴油、热裂化柴油、加氢精制的焦化柴油组分)等,以不同比例调合制成。
主要用于转速不低于960r/min的压燃式高速柴油发动机作燃料,按凝点划分为以下牌号:
10号、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轻柴油等。
重柴油,是由直溜重质柴油与经过精制的二次加工(如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热裂化、加氢精制的焦化)重质柴油组分等,以不同比例调合制成。
包括以下牌号:
10号、20号、30号重柴油等。
润滑油产品代码:
2511050计量单位:
吨
润滑油由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后所得的馏分油为原料,经溶剂脱蜡或传统的压榨脱蜡,再经白土或加氢精制工艺所得的基础油,加入清净、分散、抗氧抗腐、抗泡等添加剂达到质量标准的方可统计润滑油产量。
作为生产润滑脂原料的自产润滑油,应统计在润滑油产量中。
润滑油产量中不包括软麻油、白油和粘度标准油。
按用途分为:
全损耗系统用油、齿轮用油、压缩机用油、内燃机用油、主轴和轴承用油、液压系统用油、金属加工用油、电器绝缘用油、热载体用油、防护和防蚀用油、汽轮机用油、热处理用油、蒸汽汽缸用油、专用润滑油和其它润滑油等。
燃料油产品代码:
2511060计量单位:
吨
燃料油包括船用燃料油、重油和其它燃料油等。
燃料油产量应包括商品量及本企业用作燃料和化肥、化工原料、燃料的自用量。
调入燃料油的污油、柴油及其他油品组分,亦应计算为燃料油产量;但调入燃料油中的原油,不应统计在燃料油总量中,应予单列。
1、船用燃料油,是由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后的减压重油与调入适量的二次加工(如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热裂化、延迟焦化)柴油组分,以不同比例调合制成。
主要用于大型低速远洋船舶柴油机作燃料,包括:
舰用燃料油、1000秒船用燃料油、1500秒船用燃料油及0号、5号、6号、23号和其它船用燃料油。
2、重油(渣油),是由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后的减压重油,或经减粘与其它馏分油、二次加工重油组分,以不同比例调合制成。
主要用于各种锅炉或冶金工业及其它工业锅炉用燃料,化肥厂用作制合成氨重油原料,化工厂用作生产碳黑的原料。
包括:
1号、20号、60号、100号、200号、250号及其它重油。
3、其它燃料油,是由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后的减压重油,或经减粘与其它馏分油、二次加工重油组分,以不同比例调合制成的,以上两类归不进的燃料油。
石脑油产品代码:
2511070计量单位:
吨
石脑油是一部分石油轻馏分的泛称。
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
我国规定馏程自初馏点至220℃左右,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
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采用70—145℃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70—180℃馏分,称重石脑油。
用作溶剂时,则称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
溶剂油产品代码:
2511080计量单位:
吨
溶剂油是指用作溶剂的汽油,如催化重整抽余油或直馏油等经分馏或其他炼制方法制得而用作溶剂的油类。
根据不同的用途,有橡胶溶剂油、香花溶剂油、抽提溶剂油、工业溶剂油等。
润滑脂产品代码:
2511090计量单位:
吨
润滑脂俗称牛油或黄油。
稠厚的油脂状半固体。
用于机械的摩擦部分,起润滑和密封作用。
也用于金属表面,起填充空隙和防锈作用。
主要由矿物油(或合成润滑油)和稠化剂调制而成。
根据用途可分为通用润滑脂和专用润滑脂两种。
前者用于一般机械零件,后者用于拖拉机、铁道机车、船舶机械、石油钻井机械、阀门等。
液化石油气产品代码:
2511100计量单位:
吨
液化石油气主要以二次加工过程的气体为原料,经分离、脱硫精制而成。
主要用于民用燃料,是现代有机合成材料,如合成橡胶、化纤、塑料等的原料。
液化石油气包括自用量和商品量。
石油焦产品代码:
2511110计量单位:
吨
石油焦由原油经减压蒸馏后所得的重油或其它重油,经延迟焦化装置生产的各种牌号的石油焦总量。
产品按用途分为三个牌号,每个牌号按质量分为A、B两种,牌号有1A、1B、2A、2B、3A、3B石油焦等。
主要用于制造石墨电极、炭素、碳化硅、碳化钙等产品的原料,也可直接用于冶炼、铸锻工艺作燃料。
石油沥青产品代码:
2511120计量单位:
吨
石油沥青由原油经减压蒸馏能直接获得渣油制成,也可用减压渣油为原料经氧化,丙烷脱出的沥青再经适度氧化而成。
石油沥青包括普通沥青、道路沥青、建筑沥青、专用沥青和其它沥青等。
硫酸产品代码:
2611010计量单位:
吨
硫酸用各种含硫(或SO2)原料(硫铁矿、硫磺、含硫气体等)经焙烧、净化、转化、吸收等工艺过程制得的硫酸。
按其浓度分,有发烟硫酸{游离硫酸酐(SO3)含量≥20%}、浓硫酸(硫酸含量92.5%或98.0%)和稀硫酸(硫酸含量75.0%)。
按其使用原料分,有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掺烧硫磺制酸时,应按实际掺烧数量计算硫磺制酸的产量)和冶炼烟气制酸。
各种工业硫酸应分别按国家标准(GB534-89)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可以统计产量。
企业应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折100%计算产量。
高于标准浓度部分,作为质量损失。
如浓硫酸标准中规定硫酸含量为92.5%,实际生产100吨,硫酸实际含量为93%,则折成100%硫酸产量为100×92.5%=92.5吨,而不是93吨,书籍多出的0.5吨,视为质量损失,不统计在硫酸产量中。
硫酸产量包括合格的商品量和自用量,也包括用于分解尾气吸收溶液制得的合格硫酸。
但不包括:
①使用硫酸过程中回收的稀硫酸,即使进一步浓缩也不计算产量;②外购工业硫酸加工的蓄电池硫酸和试剂硫酸;③从硫酸生产过程中引出的SO2和SO3(不论气体或液体),以及酸化焙烧的烧渣均不得折算硫酸产量。
盐酸(含量31%以上)产品代码:
2611020计量单位:
吨
盐酸(含量31%以上)包括合成盐酸和付产盐酸。
合成盐酸是电解食盐所得氯气和氢气在合成炉中燃烧生成氯化氢气体,被水吸收而制得的盐酸。
付产盐酸是制造氯化苯或汽缸油等付产的氯化氢气体被水吸收而制得的盐酸。
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320-93)可以统计盐酸产量,但氯化氢(HCL)含量低于31%的不计算盐酸产量。
产量按实物量计算。
磷酸(含量85%以上)产品代码:
2611030计量单位:
吨
磷酸(含量85%以上)指正磷酸,不包括偏磷酸和焦磷酸。
由萃取法生产的磷酸气H3PO4含量低于85%,应按实际平均含量折合为85%计算产量;而热法生产的磷酸其含量高于85%的不必折算。
按实物量计算产量。
过氧化氢(双氧水)产品代码:
2611040计量单位:
吨
过氧化氢俗名双氧水。
纯的是无色的重液体,能与水、乙醇或乙醚以任何比例混合。
在不同的情况下可有氧化作用或还原作用,可用作氧化剂、漂白剂、消毒剂、脱氧剂,并供制火箭燃料、有机或无机过氧化物、泡沫塑料和其他多孔物质等。
可由硫酸作用于过氧化钡,或由电解氧化硫酸成过硫酸或硫酸盐成过硫酸盐再经水解,或由2-乙基蒽醌经氢化再经氧化而制得过氧化氢电解制取。
产品必须符合HG2322-92质量标准,按实物量统计产量。
烧碱(折100%)产品代码:
:
2612010计量单位:
吨
烧碱(烧碱)(折100%)包括由盐水电解法或由纯碱(或天然碱)苛化法生产的固体和液体的氢氧化钠。
也包括氢气干燥和本企业自用的合格烧碱。
不同方法生产的各种烧碱,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209-93),方可统计产量。
产量中不包括在使用烧碱过程中回收的烧碱和生产过程中自用的电解碱液、浓缩碱液、回收盐液中的含碱量。
企业填报烧碱产量,应将不同的生产方法(水银法、隔膜法、离子膜法、苛化法)生产的固碱和液碱折成100%计算产量。
折算时按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氢氧化钠含量(99.5%、99%、98%、97%、96%、95%、45%、42%、30%)进行统计,超过标准规定含量的部分不得折算产量,多出的部分视为碱损失。
如水银固碱标准中规定碱含量为99.5%,实际生产100吨,碱含量为99.6%,则折成100%的烧碱产量是100×99.5%=99.5吨,而不是99.6吨(100×99.6%),实际多出的0.1吨,视为碱损失,不统计在烧碱产量中。
离子膜法烧碱(折100%)产品代码:
:
2612020计量单位:
吨
离子膜法烧碱(折100%)是指用离子膜法(离子膜电解槽)生产的烧碱。
离子膜法烧碱与传统隔膜法和水银法烧碱相比,具有能耗低(总能耗降低25%)、烧碱产品为高纯度以及无汞和石棉等污染的优点。
纯碱(碳酸钠)产品代码:
:
2612030计量单位:
吨
纯碱(碳酸钠)指氨碱法和联碱法及以天然碱为原料生产的无水碳酸钠。
各企业生产的纯碱均按GB210-92国家标准检验,合格者可以统计产量。
未经煅烧的重碱和清扫设备、场地收集的不合格纯碱,均不统计纯碱产量。
纯碱产量应按实物量计算。
亚硝酸钠产品代码:
:
2613010计量单位:
吨
亚硝酸钠是用碱吸收硝酸尾气回收的产品。
用来生产己内酰胺(尼龙–6),染料(偶氮染料)、合成药、日用玻璃器皿,也用于食品防腐。
产品必须符合GB236-90(工业)和GB1907-92(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按实物量统计产量。
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产品代码:
:
2613020计量单位:
吨
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又名磷酸五纳,由热法磷酸加碱聚合而成。
用作洗涤剂,也用于水软化、鞣革、染料、食品等工业。
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按实物量统计产量。
碳化钙(电石,折300升、千克)产品代码:
2613030计量单位:
:
吨
碳化钙(电石)用炭素原料和生石灰在高温电炉中化合而制得的碳化钙(CaC2)。
凡符合标准(GB10665-89)规定技术条件1(电石粒度)和2(电石质量)要求的电石,均可统计产量。
电石产量应按折合标准发气量(300升/千克)计算。
电石发气量是指一千克电石在20摄氏度,760毫米汞柱压力下与水作用,发生的干燥乙炔气体积。
合格实物产量(千克)×实际发气量(升/千克)
标准电石产量(吨)=各批——————————————————————之和
(300升/千克)×1000
电石产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
商品量应在包装好以后计算产量,自用量以输送到使用车间头道工序的数量计算产量。
破碎过程中损失的发气量不得折算产量。
轻质碳酸钙产品代码:
:
2613040计量单位:
:
吨
轻质碳酸钙指用沉淀法制得的粉状碳酸钙。
溶于酸,微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用作橡胶、塑料等的填充剂,并用于制牙膏等。
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按实物量统计产量。
甲烷产品代码:
2614010计量单位:
:
吨
甲烷是最简单的有机化合物,也是最简单的脂肪族烷烃。
自然界中分布很广,是沼气和天然气等的主要成分,也存在于煤气(焦炉气)和石油裂化气中。
工业上主要用于制造乙炔以及经转化制成氢气或合成氨和有机合成的原料气。
也用于制备炭黑、硝基甲烷、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氯仿)、二硫化碳、四氯化碳和氢氰酸等。
并可直接用作燃料。
工业上主要由天然气中获得。
乙烯产品代码:
2614020计量单位:
:
吨
乙烯是指用油(轻油、柴油、重油、石脑油、原油)、气(乙烷、丙烷炼厂气)经裂解、分离过程制得的精乙烯。
不包括用酒精脱水制得的乙烯,也不包括直接利用未经分离的裂解气体或其他气体中的乙烯馏分。
各种未用尽的乙烯,返回乙烯生产装置时,不得再计算乙烯产量。
丙烯产品代码:
2614030计量单位:
:
吨
丙烯无色气体,带有甜味,化学性质很活泼。
主要用于制异丙醇、丙酮、合成甘油、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塑料和合成纤维等。
一般由热裂化和催化裂化气体中分出,也是轻油裂解制乙烯时的副产物。
或由丙烷脱氢生成,包括油、气裂解经分离制得的精丙烯(与乙烯联产)和从炼厂气中经分离或不分离直接使用的粗丙烯,也包括购进碳三馏分(液态烃)经分离后的丙烯。
但不包括非生产用、作燃料用和送火炬烧掉的精、粗丙烯。
粗丙烯应折成100%计算产量。
丁二烯产品代码:
2614040计量单位:
:
吨
丁二烯包括碳四馏分抽提和丁烯氧化(催化)脱氢制取的丁二烯,也包括酒精法生产的丁二烯。
异戊二烯产品代码:
2614050计量单位:
吨
异戊二烯又称双戊烯,主要用于制顺式聚异戊二烯橡胶和丁苯橡胶。
前者性能很接近天然橡胶,后者油良好的气密性。
异戊二烯的制法有:
⑴由高温热裂石油气;⑵乙炔和丙酮缩合;⑶异丁烯和甲醛缩合;⑷异戊烷和异戊烯脱氧;⑸丙烯二聚再裂解脱甲烷;⑹由碳五馏分提取。
醋酸乙烯产品代码:
2614060计量单位:
吨
醋酸乙烯是无色易燃液体,有甜的醚香味。
能与乙醇混溶,能溶于乙醚、丙酮、氯仿、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不溶于水。
生产醋酸乙烯酯的原料:
醋酸、电石、氧气、乙炔、乙烯。
主要用途:
用于生产聚乙烯醇、涂料及粘合剂等。
环氧乙烷产品代码:
2614070计量单位:
吨
环氧乙烷采用乙烯和空气或氧气直接氧化生成,或乙烯经次氯酸化、皂化,再经分馏而得。
是一种重要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制造乙二醇,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还可用于制造增塑剂、浮选剂、润滑剂等。
环氧丙烷产品代码:
2614080计量单位:
吨
环氧丙烷以丙烯为原料,有氯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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