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域品牌宣传服务重招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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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域品牌宣传服务重招招标文件模板
XX镇区域品牌宣传服务
(重招)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ZSWSD19FG1017C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
温馨提示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标书款账号、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投标/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请正确填写报价表格。
七、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若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九、投标/报价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十、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一十一、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十二、建议双面打印和复印。
一十三、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投标人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4-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6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7-3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2-6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市XX区XX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委托,对XX镇区域品牌宣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
GZSWSD19FG1017C
二、采购项目名称:
XX镇区域品牌宣传服务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3,000,000元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10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合一”或“五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XX市XX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采购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
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60.0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采购文件。
注1:
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账号:
**********8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顺德支行
注2:
选择邮寄方式的,可把有关资料扫描盖章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6月25日下午15:
00(注2019年06月25日下午14:
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XX市XX区XX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2室
七、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25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XX市XX区XX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2室
九、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镇政务网(******/longjiang/index.php)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并注明招标编号,以便统计之用。
16.1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不予以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非关键非主体工作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分包给专业公司实施)。
10.投标的截止期和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的截止时点见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规定时间的为无效投标。
17.3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1.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的数量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已盖章签字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电子文件一套(PDF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及报价清单(Excel格式),如果电子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符时,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
已明示要求盖章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已明示要求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墨水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电子光盘密封包装。
19.2投标文件的标记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密封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如果未按要求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14.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或《澄清/更正/延期公告》(如有的话)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查核。
2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报价内容,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1.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处理。
21.6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5.评标
22.1评标详见《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6.定标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3.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4.1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六、质疑和投诉
1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2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仅对其第一次提出的质疑予以答复。
逾期质疑无效。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4质疑函应当署名。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5质疑文件提交方式: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质疑函原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6质疑受理部门: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5.7提交质疑文件地点:
XX市XX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
25.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或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供应商收到质疑回复后应在质疑回复函送达回执上签收确认。
25.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的事项内容。
25.10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9.合同的订立
26.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
20.合同的履行
27.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6.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9.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评标方法
30.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30.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
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比较与评价。
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30.3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经评委会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
30.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
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
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
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评分(由高到低)。
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4.评标步骤
31.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
3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2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1.1.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1.1.4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现场告知。
3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2.1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1.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31.2.3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投标价不是固定唯一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6)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2.4对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31.2.5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现场告知。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2.4上述修正或者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6.投标的评价
33.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3.2比较与评价
1、技术商务评价:
技术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分表》;所有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商务评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价格评分: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6)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对小微企业评标价格扣除:
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6%),即:
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2)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2%),即:
评标价=核实价×(1-C2);(本条款不适用本项目)
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条款不适用本项目)
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8)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9)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规定,将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取最低投标评审价作为基准价格,等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定为15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格/评标价×15,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商务及价格分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85%
15%
分值
85分
15分
(2)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3.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按照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
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
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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