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耗材供货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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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耗材供货合同
试剂耗材供货合同
篇一:
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买卖合同
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买卖合同
MF-20XX-001
福建省医疗机构检验试剂
及检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采购方即采购人)
乙方:
(供货方即报价人或报价人委托的配送企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和年月日中介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编号为的成交品种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采购品种和数量
1.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品种、方法或材质、规格、质量等以编号为的入围通知
书所附的入围品种清单为准(附件1)。
2.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采购数量以成交品种通知书所附品种数量为基准,按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18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实际采购的品种数量核算。
3.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用药。
本合同约定金额
为(大写)万元人民币(¥)。
(二)品种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品种的价格必须是成交
候选品种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备验收检查。
如发现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
乙方交付品种的有效期应与申报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除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
定,乙方所提供品种的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五)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品种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
一份详细装箱单。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六)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
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
原则上省属及设区市所在地医疗机构发出供货通知后小时内送达,设区市所在地之外的医疗机构发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及时配送。
乙方应保证所配送的入围品种与入围时的品种规格及生产企业相一致。
(七)伴随服务
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商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第项伴随服务。
1.品种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品种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进货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品种或其他不合格包装品种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品种的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入围品种。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采购其他品牌的非入围品种替代入围品种。
2.甲方在采购合同项下品种时,如需改变采购计划应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急救品种和特殊采购的品种除外。
3.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品种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60天内结清货款。
4.甲方在接收品种时,应对品种进行验货确认。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配送品种并提供伴随服务。
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品种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及省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6.乙方就保证甲方在使用入围品种时,不存在该品种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及省、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户统一集中收取和管理。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支付和返还按照(十二、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如果乙方没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品种或提供伴随,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乙方违约金。
乙方每延误(天或周)违约金为迟交品种货款的%,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应付违约金累计达到或超过最高限额,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报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义务。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甲方可以采购其它同类入围品种或自行采购该类品种,直至原采购货物交齐。
同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向省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报备。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品种并做出合理解释时,甲方可以依采购文件规定,采取适当的方法购买其他入围品种;无其它入围品种的甲方可按品种采购的在关规定自行采购同类品种,并以书面形式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福建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办公室、监督办公室报告。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还可报请上述部门采取撤消乙方入围品种、建立不良记录等措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非入围品种替代入围品种,或者未按要求进行备案采购,应按采购品种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
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品种入库或因其保管不当造成品种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
任。
5.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货款的,甲方除应交付货款和%滞纳金外,还应按货款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支付应付货款的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报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甲方应承担双倍给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赔偿责任。
(十一)免责事由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同的期限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同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储存原因,造成品种超过有效期,乙方有权拒绝退换货,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十三)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四)合同补充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与乙方签订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双方及其主管部门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提交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协调、监督办公室研究,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2.乙方与委托配送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乙方的服务承诺书等材料应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附件:
1.成交品种通知书及所附品种清单
篇二:
试剂耗材类合同-有名
采购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长期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种生化试剂。
2质量要求:
试剂耗材必须是有甲方指定的生产厂家供货,所购试剂耗材如有国家或地方标准,需达到其标准;若无国家、地方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在规格、包装、效期、生产厂家等质量参数与甲方采购清单相一致;乙方应提供试剂耗材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质检报告、说明书、质量保证文件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试剂耗材一起交付甲方。
3验收和质量保证:
乙方所有产品都经过严格质量检测后发货,如果甲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一经查实,乙方负责免费调换。
4交货周期:
天左右到货(以合同签订开始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厂家缺货、自然灾害等原因交货期向后顺延,或者甲乙双方再协商而定。
试剂耗材的金额参照合同签订当日的生产商公布价格,生产厂家之后如有上浮或下调价格,仍以合同签订日期的价格为准。
5结算方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结算,在试剂耗材交货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全款,开普票(单位名称:
)。
试剂耗材的金额参照合同签订当日的生产商公布价格,生产厂家之后如有上浮或下调价格,仍以合同签订日期的价格为准。
6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全部要求,如达不到合同规定及样品标准,甲方可拒绝使用,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年。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退货或调换,如因此引起的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7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本合同当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合同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任何修改或终止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8.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乙方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期:
年月日日
篇三:
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
中国武汉
需求方:
华中农业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招标(招标编号:
)结果(非招标的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为保证甲方(使用单位名称)向乙方购买年度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特签订本合同。
一.试剂耗材玻璃仪器价格:
详见附件:
试剂耗材玻璃仪器报价表
二.质量要求:
试剂耗材必须按报价表指定的生产厂家供货,若报价表生产厂家内容含糊,则“产地、生产厂家”等由甲方指定。
所购试剂耗材玻璃仪器如有国家或地方标准,需达到其标准;若无国家、地方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结算方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结算,在试剂耗材玻璃仪器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全款。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2)甲方若需非招标化学试剂耗材应与乙方协商解决,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组织货源。
甲方有紧急化学试剂耗材要求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供货。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购买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并附上相应的采购清单;
(2)乙方将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清点、签收;
(3)乙方产品质量、数量及交货时间都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必须及时(一周内)进行初步验收,由于实验的特殊性,此验收为形式验收,是否合格,待使用(试用)后方能检验,即在两周内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后,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
(4)甲方负责对乙方所供物品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字,未经甲方主管责任人验收的一律不予付款;
(5)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化学试剂耗材与定单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更换或补充。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保证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的质量,所供应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应的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在规格、包装、效期、生产厂家等质量参数与甲方采购清单相一致;
(2)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规定的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并按指定交货地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有关的赔偿损失;
(3)应出具税务部门的有效供货发票,注明通用名及商品名、规格、包装、数量、批号、效期等。
否则,甲方不予受理。
(4)其他承诺:
(没有则写无)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并无其它违约事项,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全部要求,如达不到合同规定及样品标准,甲方可拒绝使用,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年。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退货或调换,如因此引起的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与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争议提出方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约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
华中农业大学乙方:
(采购合同专用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篇四:
医用耗材供货合同20XX
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和数量
1、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品种和规格必须以经甲方医院的资质审核通过且审批确认同意采购的新增试剂和耗材以及中标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和耗材的品种和规格清单为准,未经医院审批入围的品种和规格不得供货。
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次的申购单数量为基准。
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二、价格
乙方的供货价格应为甲乙双方谈判且经过甲方医院审批的确认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应附上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备验收检查。
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有效期
乙方交付产品的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就库存中临近有效期的产品与乙方进行换货。
五、配送服务
产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属急救及加急的产品应及时配送。
若产品要求低温存储和运输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冷链保存和配送的要求进行配送。
六、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进行验货确认,甲方根据供货清单及发票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编码与标签等与实物进行核对并验收,若不符的情况,甲方可拒绝验收入库。
2、甲方因非人为失误,可进行退货、换货。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时,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有效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5、在遇到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甲方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可在三个月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予以谅解、支持。
6、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价格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七、合同的有效期、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长三年,延长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补充协议
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则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空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篇五: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购销合同
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
目录附后
二、技术规范
1.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五、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付款
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七、伴随服务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八、质量保证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1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九、检验及验收
1.供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
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需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退货。
2.需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十二、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授权人:
委托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六:
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的耗材购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军队药材工作规定》、《军队医院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度,秉持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起,甲乙双方建立耗材购销关系,有效期为壹年,耗材供应目录详见附件清单。
二、耗材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供应的耗材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的其它类耗材,其价格由甲乙双方经谈判确定。
乙方的供应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市场因素,乙方需要上调耗材价格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方能调价。
甲方应在1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甲方在乙方调价申请期间购买使用的耗材,乙方应按照原价格及时供应,不得因价格调整而推迟供应。
三、耗材效期
乙方供应耗材的使用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情况
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耗材包装
1.乙方供应的全部耗材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耗材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耗材必须提供进口海关的报关单和商检部门的报检单的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
2.乙方应将耗材改变包装等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出具相关证明。
五、耗材质量
1.乙方供应耗材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确保与供应耗材目录内容完全相符。
2.乙方供应的耗材质量有问题,对相关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六、耗材配送
1.纳入甲方高值耗材管理的耗材的配送实行寄售模式,即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需耗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在收到甲方订货通知后15日内送入甲方的医学工程科或心血管内科介入室的高值耗材库房。
高值耗材库房由甲方负责管理。
乙方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直至熟练为止。
该类耗材在使用后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足够数量的配套手术工具给甲方使用。
2.低值耗材及试剂实行通知配送模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
甲方所需耗材的品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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