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必思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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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必思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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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致辞3
第一章酒店简介4
第二章劳动条例4
第三章行为准则6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9
第五章奖惩条例11
第六章安全条例15
第七章附则16
总经理致辞
亲爱的宜必思员工朋友们:
我非常高兴地欢迎您成为法国雅高集团—天津宜必思酒店的一员!
法国雅高集团是欧洲领先和世界最大的旅游业集团之一,在世界140个国家有15万7千名员工。
在酒店领域,经过35年的不断进取和开拓创新,雅高建立了一个举世闻名的超过3800家酒店的网络,从豪华酒店到汽车旅馆应有尽有。
经济型酒店是雅高集团酒店业的拳头产品,而经济型连锁酒店宜必思(Ibis)更是雅高旗下的核心品牌之一。
宜必思(Ibis)的英文原意是非洲和美洲一种禽类鸟的名字,是一个极富诗意的名字。
在简洁朴实的风格中,宜必思酒店产品以舒适的卧室和卫生间,丰盛实惠的早餐,24小时前台和饮食服务为特征,受到所有追求简单实惠的消费者的喜爱。
近几年来,宜必思酒店获得了ISO9001的全面质量管理认证资格,更对我们的顾客做出15分钟内解决任何投诉的承诺,充分体现了宜必思酒店注重服务质量的理念方针和自信。
雅高集团尤其看好经济型酒店在中国市场的前景,逐步在中国的各大中城市建立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宜必思酒店成为其战略性的发展目标。
天津宜必思酒店不但是雅高集团在中国大陆的第一家宜必思酒店,更是雅高首家在国内独资建设和管理的酒店,完全按照欧洲的规范和模式建造和经营,将成为宜必思进入中国市场的旗舰。
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商务型酒店将成为工商界人士出差与商务交往的首选场所。
我相信凭借我们自身优势以及大家的不懈努力,我们酒店必将成为天津工商界人士“首选中的首选”。
“诚信、负责、专业、透明、创新”是我们的精神,我希望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密切协作,为酒店的成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你们的辛勤劳动中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
为了使您了解酒店,熟悉自己的工作,我们发给您这本《员工手册》,他会帮助您尽快融入工作氛围中,希望您尽快熟悉其中内容并照章执行。
愿您在酒店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愿我们的事业蓬勃发展,取得成功!
总经理
第一章酒店简介
一、简介
天津宜必思酒店是外商独资企业,是由世界著名的雅高酒店管理集团投资兴建并自己管理的经济型酒店,酒店延用雅高管理模式。
天津宜必思酒店坐落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30号,地处行政金融黄金地段,酒店拥有标准房间157间,设有餐厅、24小时酒吧、会议室等服务设施,酒店设施先进、设备完善,为国内外宾客提供舒适满意、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
二、组织结构
第二章劳动条例
一、员工录用与劳动合同
1.聘用标准:
本酒店招聘员工根据职位要求,经行政部审核以及所报部门考核后,身体健康、资历清楚的择优录用。
2.员工入职前应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
在职期间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或不适合原工作,按国家卫生条例处理。
3.劳动合同:
酒店(甲方)与所聘员工(乙方)建立劳动关系,须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规定条款。
合同期满,所签合同终止,重新签订或续签合同须双方同意。
4.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二个月,根据员工试用期间表现,视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经试用和培训不合格,酒店有权终止使用并辞退。
试工期延期最长不超六个月。
二、工作时间
1.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用餐时间),每周共计工作四十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及休息日由酒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或用餐时间离开酒店,如获批准应按时返回。
3.因酒店营业状况的需要,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派到其他部门负责临时工作,超时工作酒店将给予相应假期补休,或根据劳动法规定发放相应报酬。
加班的确认由部门经理确认。
三、调职、晋升与任免
酒店可根据工作的需要,调动员工至其他部门或其它岗位工作,所有员工均有被晋升的机会,晋升主要依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品德及职位的空缺。
员工被升职后,因工作不胜任或有过失,酒店可视情况作出免职或降职的决定。
四、辞职与辞退
1.劝退、辞退、开除:
员工因违反店规、工作失职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酒店的工作时,酒店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可做劝退、辞退、开除处理,酒店不负责安排工作,不给予任何补偿。
2.辞职:
员工合同期内如有正常理由要求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门、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行为准则
一、员工关系
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谅解、合作共事。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指派的任务。
若遇疑难或不满应从速向直属上级请示或申述,酒店不提倡员工间谈恋爱,如经酒店确认,酒店有权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二、客人关系
不准向客人索取钱、物和在国(境)外带购物品,或要求客人代办事项。
三、工作态度
1.诚实是美德。
2.友善助人的态度。
3.主动向客人问好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如主动对客人说“早上好”。
尽力记住客人的姓名,在问候时称呼客人的姓名,比如“早上好,李先生”。
4.如遇到客人在查询或需要帮助,上前问候时应记住使用此类短语,比如“您需要帮助吗?
小姐/先生?
”,客人会对此不胜感激。
5.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彬彬有礼,举止文雅。
应使用礼貌用语如“谢谢”、“请”、“不用谢”等。
6.避免和客人争论,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在持有怀疑或处于困难时,应请示主管/经理。
7.工作中要始终保持面带微笑。
四、个人资料
员工应真实向酒店填报个人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个人资料若有变化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修改,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的处分。
五、个人卫生与仪表
保持高标准的仪容卫生,在对客服务中应尊重客人和自我尊重。
员工必须了解并遵守酒店和各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标准如下:
1.保持干净整齐和高标准的个人卫生,勤洗澡。
2.饭前饭后及每次使用卫生间均应洗手。
饭后应漱口,上班前不要吃有强烈气味的食物。
3.保持双手和指甲的清洁,指甲要经常修剪,禁止涂指甲油。
4.头发要干净,修剪整齐,不要遮挡脸和耳朵。
女员工长发必须盘起来。
5.首饰仅限于手表和一只结婚戒指,上岗时不能带手镯或手链,耳环要小巧玲珑,男员工当值时不准带耳环。
6.化妆、香水的使用要得当。
7.所有员工不得纹身、刺青。
六、制服着装
1.酒店视工作岗位发给员工工作制服,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穿着制服。
2.员工要保持工服的整齐、清洁。
酒店为员工免费清洗工服。
3.下班后应及时更换工服,工服不得带离酒店。
4.员工离职时须将工服交回,如有遗失或损毁由本人赔偿。
七、考勤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若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要受到纪律处分。
2.不准随意调动班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3.任何员工不得代替其他人在上下班签到薄签名,否则双方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情节严
重的开除处理。
4.持续3天或3天以上天数的缺勤并缺乏合理解释的,被视为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5.员工应准备充分时间上班更换工作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下班员工应在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内离开酒店。
八、工牌
1.酒店将为每位员工配发工牌。
工牌属于员工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部门主管、上司应随时检查。
行政部有权随时抽查。
2.员工出入酒店需出示员工证,任何不携带证、牌的员工均不得进入酒店。
3.员工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工牌及员工证应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补发,领取新工牌及员工证须缴纳人民币¥20元。
4.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及员工证归还行政部,如遗失或损坏应予以经济赔偿。
九、其他行为
1.工作时间到处流连或公众场合停留;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人设施;
3.下班或休假期间在酒店流连;
4.当班期间不按规定佩带工牌;
5.当班时吃口香糖和零食;
6.不遵守仪容仪表要求;
7.破坏公物,乱扔垃圾;
8.擅用酒店物件;
9.使用酒店非指定电话;
10.在酒店任何不遵守秩序行为:
奔跑、大声喊叫或语言粗俗;
11.不依酒店安排定期检查身体;
12.拒绝包裹检查和遵守保安制度;
13.在酒店内手牵手或勾肩搭背;
14.工作时说方言,不讲专业语言;
15.上班时,除工作原因佩戴手机、传呼机;
16.拾到遗失物不立即报告上交;
17.在酒店及酒店范围内随地吐痰;
18.不得与酒店客人进行工作以外的接触。
一十、员工更衣柜
酒店为每个员工配备一个更衣柜,仅供员工存放工服和个人物品。
下列规定应当遵守:
1.员工应经常保持更衣柜的清洁和整洁。
2.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酒店存入更衣柜,酒店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更衣柜内严禁存入食品、饮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行政部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员工更衣柜。
4.员工不得私自配钥匙、更换更衣柜,强行打开更衣柜造成损坏的将受到纪律处分和赔偿。
5.员工离职前必须清洁干净更衣柜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否则酒店有权对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酒店不予承担。
一十一、财务信息/商业秘密
1.未经总经理许可,任何财务信息不得泄露给酒店以外的机构和人员。
2.未经酒店同意,员工不得泄露、传达或引用酒店的文件、图片、往来信函和书籍等。
一十二、拾遗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发现任何遗失的钱物,应通过本部门主管立即送交酒店客房部。
非法扣留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属偷窃行为,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若遗失私人物品,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
一十三、客人设施
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客用洗手间。
除非特殊工作需要,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梯。
一十四、宾客投诉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听取、记录宾客投诉,在事实不清楚时不能轻易向客人承认错误、责任在酒店一方。
2.酒店前厅部负责处理宾客投诉,当事人原则上不得自行处理。
3.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投诉,酒店将对当事人及所在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十五、坚持IBIS连锁店统一产品规定,不得在对客服务中随意承诺、做出违反IBIS产品规定的事情。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
一、工资与奖励
1.工资:
员工工资根据酒店各工种、岗位、等级制定,员工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月底以工资卡形式发放,基本工资为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2.奖金:
工资说明与本酒店结合,通过试工期的员工可能享有年终奖金。
奖金数额将根据酒店财务状况由管理层决定。
二、休息日:
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不含用餐时间),休息日由部门按工作需要安排,须报行政部备案。
三、假期
1.法定假日:
所有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十天的法定有薪假日:
A)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B)春节(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
C)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D)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按国家规定如假日适逢周末,应在次日补休。
2.年假:
A)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七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工龄每增加一年而相应增加一天有薪年假,最高增至十八天为止。
B)休假需提前五天向所在部门报告,由部门根据员工申请和工作情况妥善安排,经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C)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跨年积累。
D)凡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享有年假。
E)凡因提出辞职申请,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被酒店解雇,开除的员工不再享有年假。
3.探亲假:
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父母、配偶户口不在本地并不在本地生活且不能利用节假日团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假,最长不超过十五天,但享有探亲假不得同时享有年假。
4.事假:
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5.病假:
员工请休病假需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酒店给予连续的三天有薪丧假。
申请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婚假:
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的员工,可另获七天有薪婚假。
婚假可在取得结婚证书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8.产假:
女员工符合国家规定者,可凭医院有关怀孕证明申请九十天产假(包括产前假及产假)。
属国家规定的晚育者,可增加三十天产假,休假期间可领取基本工资。
产前假及产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日。
9.陪产假:
在酒店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男员工在自己的婴儿出世时享有3天的有薪假日。
10.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员工实行生育自愿流产或引产者,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享受一天有薪假。
四、工作餐
酒店不为酒店员工提供工作餐,按5元/天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补助,每月工资中发放误餐补助。
五、医疗福利
凡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享有酒店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
六、年度优秀员工
酒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员工工作评估,并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品。
七、员工保险
酒店将按国家和开发区的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各项劳动保险及其他法律规定之保险项目。
八、员工培训
酒店将为员工的发展及提高员工的素质安排的各项培训课程,员工均应准时参加,无故缺席将受到纪律处分;公派外出培训的员工将根据酒店规定与酒店签订培训合同。
第五章奖惩条例
一、奖惩类别区分:
奖励分为:
嘉奖、小功、大功;
惩处分为:
轻微过失、严重过失、除名。
二、奖励
1.员工具有以下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A)维护集团及酒店荣誉,突出贡献者;
B)企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或大型活动得力者;
C)参加集团酒店举办的比赛获得第一名或参加开发区活动、比赛获得前三名者;
D)其他应给予嘉奖之事迹者。
2.员工具有以下事迹之一者,予以小功;
A)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或提高工作效率确有成效者;
B)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坏集团、酒店利益案件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D)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集团、酒店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E)代表集团或酒店参加直辖市(省级)重要活动或比赛,获得前三名者;
F)其他应当给予记小功之事迹者。
3.员工具有以下事迹之一者,予以大功;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灵机应变得当,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集团、酒店之损失者;
B)维护集团、酒店安全、利益,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C)举报盗窃案或破坏阴谋,因而被破获或预先制止者;
D)代表集团或酒店参加全国性重要活动或比赛获得第一名者;
E)其他应当给予记大功之事迹者。
三、处罚
4.轻微过失:
A)未按所在工作标准、流程,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给酒店带来损失或隐患,情节轻微者;
B)工作时作私人事情(如看书、写私人信件、听耳机)
C)未经批准或合理解释迟到或早退或缺席,月缺勤累计三次,年累计十次;
D)擅自食用酒店食物及饮料;
E)未经上级批准擅自互相调班或顶班;
F)在酒店内窝藏含有酒精或企图带入酒店和工作时间饮酒或在酒精影响下工作;
G)在禁烟区吸烟;
H)违反员工行为准则累计三次者;
I)其他适于轻微过失的行为。
5.严重过失:
A)未按所在岗位工作标准、流程,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给酒店工作或名誉造成严重损失或隐患者;
B)暗示或提示要求小费;
C)欺骗及任何不诚实行为;
D)未经许可,工作时间会见亲戚、朋友;
E)私自向客人销售酒店营业范围外食物或物品;
F)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职守者;
G)在酒店、集体宿舍进行违反酒店制度行为,情节严重者;
H)对客人或上级、同事不礼貌,侮辱、恐吓威胁或殴打客人、公众人士、上级或同事;
I)恶意破坏酒店或客人物品;
J)未经许可擅自张贴或撕毁布告;
K)违背上级合理指示,没有及时完成上级交待或指正,屡教不改,带来严重后果;
L)参加任何形式赌博活动者;
M)在酒店内私藏危险性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刊物;
N)恶意中伤同事、酒店名声及其服务业务;
O)故意怠工、停工或降低工作效率;
P)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卫生标准及规定,引起严重后果者;
Q)请其他员工代为签到或替其他员工签到;
R)未经同意,将酒店的财物擅自带出酒店。
员工不得收到客人礼物和小费上交公司;
S)在酒店内任何时间、因任何目的而擅自出售、推销或收集捐款或分发任何形式宣传资料;
T)其他适于严重过失的行为。
6.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经预告予以除名:
A)长期没有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履行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B)提供假证词,编造假报告或对某人恶意捏造事实;
C)随意吐露本人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情节严重者;
D)故意泄露酒店商业、技术机密,有确切证据经认定者;
E)营私舞弊、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者;
F)与同事合谋伪造酒店记录、文件,如客人账单以图获金钱利益;
G)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H)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六天者;
I)未经许可在酒店范围内召集或参与任何集会;
J)煽动或密谋罢工、怠工;
K)利用集团或酒店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集团或酒店蒙受重大损失者;
L)在酒店内窝藏或在含有精神性药物影响下工作;
M)禁烟区内吸烟引起火灾者;
N)年度内累计两次严重过失,经总经理核准者;
O)公安司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P)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动合同、酒店管理规定情节重大者;
Q)其他适于除名的行为。
四、奖罚执行程序
酒店员工达到奖励标准均按如下程序执行奖励:
奖励类别奖励内容
嘉奖按工资标准的10%发放奖金;
小功按工资标准的20%发放奖金;
大功按工资标准的100%发放奖金,按工资20%提薪并列为酒店发展重点培养对象;
酒店员工出现违纪过失均按如下程序执行处分:
过失类别处罚内容
轻微过失:
第一次违反书面警告,处以工资标准10%罚款;
第二次违反过失通知,处以工资标准20%降薪;
第三次违反辞退
严重过失:
第一次违反过失通知,处以工资标准20%降薪;
情节严重时或第二次违反辞退
除名:
违反除名过失辞退
1.员工第一次出现轻微过失寄发《书面警告单》,再次出现者下达《过失通知单》;员工第一次出现严重过失下达《过失通知单》。
2.受书面警告的员工若在三个月内改正错误,其所在部门经理可决定取消书面警告,并书面通知行政部从档案中撤销。
3.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12个月内累计为准。
员工12个月内累计出现轻微过失三次;或轻微
过失二次、严重过失一次;或严重过失二次,均予以辞退。
4.辞退处分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行政部核实情况后,呈总经理审查批准。
5.员工对所受处分如有异议,可向行政部或所在部门提出上诉。
6.《书面警告单》和《过失通知单》均为一式三份,有酒店行政部或员工所在部门发出,记录员工违纪细节,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如本人拒绝签名,由部门主管签字视为有效)。
部门及员工各执一份,交行政部备案一份。
7.当员工受到嘉奖可以将功补过,减免相应的过失处罚。
第六章安全条例
一、安全总则
1.酒店所有员工都必须执行酒店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酒店的安全工作负有应尽的义务。
2.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上班时严于职守,认真负责,发现事故苗头或可疑行径及时汇报解决。
下班前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宾客及酒店安全。
3.严禁将危险品带入酒店,员工进出酒店时要主动出示证件,携带物品出酒店时必须接受保安的验包检查,如属公物需持《携物单》。
4.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酒店,不准在倒班宿舍留宿客人,不准在更衣柜或工作场所留存贵重物品。
5.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书刊等,不论贵贱大小,一律在拾获后立即上交本部门领导,并详细记录在册,在由各部门统一上交到前台,不得私留或传阅。
二、火警
酒店所有员工都应熟记酒店内部报警程序及报警电话,熟悉防火通道和出入口为止,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如发生火情,无论程度大小,都必须保持镇静,听从现场指挥部的命令。
1.发现火情打电话向酒店消防中心报警,报警时讲明报警人姓名、失火地点。
燃烧物质及火势大小。
消防中心将视情况向酒店总经理(或总值班经理)汇报,经批准后速向“119”报警。
2.立即切断一切电源,防止火势蔓延,未明情况时切勿打开门窗。
3.呼唤附近的同事就近取到灭火器材进行自救工作,在现场指挥人员的布置下有秩序的疏导客人撤离现场(切勿使用电梯)。
4.及时处理贵重文件、材料,随时准备撤离。
5.非失火部门人员闻火汛后应严守岗位,劝慰疏导客人,及时转移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
接到支援令后立即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投入扑救工作。
三、电梯故障
当听到酒店电梯的警铃响起时,立即与工程部、值班经理取得联系。
四、意外
1.如遇意外事故发生,应视情节分别通知值班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并通知电话总机转报总经理及有关人员。
2.如遇受伤者,应立即通知前台主管,以便协助受伤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3.加设标记,警告其他人员勿近危险区,并严格保护现场。
五、紧急事故
1.若发生紧急事故(如恶性事故、火灾),全体员工必须绝对服从现场领导指挥,齐心协力,发扬见义勇为、勇于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酒店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保障酒店正常运作。
2.在紧急事故下,酒店将视情况要求员工加班,并为员工提供膳食及住宿。
第七章附则
本《员工手册》于2004年1月1日执行,最终解释权属于酒店;并由酒店负责增补和修订。
员工回函
兹收到天津宜必思酒店所发之《员工手册》,完全明白之内容。
在任职期间,本人愿意遵守此手册中的各项劳动条例及规章制度。
员工姓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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