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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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翼城县西闫镇柳铺煤矿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一、监测监控系统领导机构………………………………..2
二、二00七年瓦斯防治措施计划……………………..3~4
三、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5~6
四、监控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7~8
五、瓦斯监测装置管理制度…………………………9~10
六、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
七、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
八、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13
九、监测监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4
十、安全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5
十一、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16
十二、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7~18
十三、日检制度………………………………………19~21
十四、按期巡查制度…………………………………22~23
十五、值班员岗位责任制…………………………………24
十六、值班制度…………………………………………….25
十七、机房卫生管理制度………………………………….26
十八、监控室职责…………………………..…………..27~28
十九、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29
二十、监控室监控员岗位责任制……………………..30~31
二十一、监控室维修检查员岗位责任制……..….…………32
二十二、瓦斯超限报警处理程序……………………………33
二十三、计算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34~35
二十四、传感器安装标准……………………………………36
二十五、便携式甲烷监测仪使用管理规定…………………37
附:
监测监控员资格证书
翼城县西闫镇柳铺煤矿
监测监控系统领导机构
二00七年瓦斯防治措施计划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瓦斯浓度经常在百分之零点零八范围内,但是瓦斯防治始终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因此制定本计划。
1、坚持做好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2、在各级培训中加强宣传瓦斯危害及瓦斯治理经验。
3、加强通风管理,坚持分区通风,杜绝串联风、循环风及无风、微风作业。
4、加强瓦斯检测,坚决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加强盲巷管理,做好检测。
6、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加强瓦斯员巡检管理。
7、严格执行矿领导、班组长等人下井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的规定。
8、进一步发挥瓦斯监控的作用,传感器安设标准,做到定期校验。
9、下井人员必须佩戴瓦斯报警矿灯。
10、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局扇时停时开。
11、坚持使用风电及瓦斯电闭锁装置。
12、加强电气及机械设备管理,防止产生火花。
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矿井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的作用,保障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
1、从事监控系统及井下监测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监控系统的知识,了解设备的其本性能及工作原理,为监控的正常工作打好基础。
2、监控系统由矿总工工程师全面负责,对系统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矿总工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3、井下监测员每班检查甲烷传感器的次数不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地面监控室汇报。
4、甲烷传感器每7天及时送交临汾校验分站校正,对不合格的甲烷传感器及时更换。
5、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地点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布置及有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6、甲烷传感器的定期校验及配备以及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地点、设置数量,由安全通风部门负责管理。
7、每半月矿井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分站及线路、甲烷传感器等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存档备查。
8、系统在井下连续6个月,必须将设备全部升到井上进行全面检查。
监控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一、传感器位置的规定
1、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距工作面5m内回风侧无淋水的地点。
2、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巷距工作面10m内,距顶不大于0.3m,距帮不小于0.2m无淋水的地点。
3、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二、井下设备的管理
1、设备安装、拆除,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监控维护人员指导安排,技术人员安装、联接、使用。
2、井下传感器的管理,由专职瓦检员进行检查、移动。
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将传感器及传输电缆放到安全地点,进行遮拦保护,方可放炮,放炮后要及时将探头放回原位置,防止炮崩打坏。
3、每班专职瓦检员,必须将瓦斯仪监测数据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相对照(其误差为0.03%为正常),做到瓦斯牌板登记、原始记录手册、日志报表、传感器显示数据“四对口”。
4、瓦斯传感器出现报警,必须先停止工作面工作,向值班矿长报告,并迅速通知瓦检员查明原因,上报监控调度室,值班矿长根据报警原因,组织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达正常监测后方准作业。
5、传输电缆、分站及井下设备由每班瓦检员巡视监护,如丢失、损坏要及时汇报。
6、瓦斯传感器每7天调试校正一次,确保每台仪器安全监测使用,在使用中对出现的故障情况进行逐一记录。
7、风速传感器至少每十天检查一次,检查安放位置,并进行除尘。
8、传感器发生故障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监控室每天打印一次瓦斯报表(主要内容:
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出现时间、报警次数)。
四、对井下瓦斯浓度监控范围的规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总回风报警浓度≥0.75%。
按照图纸布置安装、配置监控线路及设备。
瓦斯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1、矿通风科、机电科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使用工作。
2、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凡属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维护安装。
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3、井下检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鉴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4、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止复修。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停运期间,由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情况。
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立即人工切断工作面和回风系统的全部电源,等装置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相关的作业。
5、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0.2%范围内,应与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值误差超过0.2%时,监测人员应及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6、瓦检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班机电工汇报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7、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8、对需要移动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只准在瓦检员监督下,由采掘队(班组)长、放炮员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
停用监测装置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的责任。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监测监控系统有关检测数据必须能在计算机内存储、记录、查询,并能及时判断设备故障、做到传感器数据准确,传输信号可靠。
2、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
3、地面监控室应配备两台计算机。
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和屏幕显示器。
4、机房应采用空调设施及抗静电地板,并悬挂监测监控系统图,并定期填绘。
5、监测监控每班必须有至少一人值班,遇到异常情况立即报有关负责人。
6、任何人不得用计算机做为其他用途。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监测监控设备、器材台帐。
2、瓦斯传感器校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其规程操作。
3、对于高压钢瓶,垂直固定在地面上,严防剧裂震动或反倒在地。
4、所有标准气样的钢瓶不准随意混用。
5、监控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易燃易爆气体聚于室内。
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
1、日数据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2、日报表和文字分析保存两年以上。
3、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通知和传真电文,分类保存两年以上。
4、报警记录及瓦斯超限记录作为永久保存资料。
5、建立存档保密制度,各项数据和记录,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监测监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为了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2、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将井下设备全升到井上进行检修。
3、瓦斯传感器按要求每7天校验一次。
安全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网管人员是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管理者和维护者,保证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是网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2、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网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和掌握网络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保证网络正常运行。
3、负责煤矿软件平台的维护、管理、升级工作。
4、严格操作规范,爱护网络设备,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定期做好系统的维护和检查。
5、做好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对网络设置的口令和密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对关键的数据和信息要定期做好备份工作。
6、每日做好网络运行日志和维护记录。
7、保护机房安全是保防暑安全网络正常运转的前提,值班人员一定要以此为天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严谨、严谨、再严谨,以确保上传下达工作顺利畅通。
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1、值班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异常情况登记表》。
2、瓦斯浓度超限达1%2分钟,1.5%1分钟,值班人员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断电及时行处理指令。
3、当通讯中断,无数据显示,值班人员要通过传真(或电话)向煤矿发出指令,督促查明原因,恢复通讯。
4、发现故意上传虚假信息的,要向值班领导汇报。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止复修。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停运期间,由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情况。
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立即人工切断工作面和回风系统的全部电源,等装置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相关的作业。
5、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0.2%范围内,应与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值误差超过0.2%时,监测人员应及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6、瓦检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班机电工汇报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7、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8、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本单位维修人员因维修权限、维修设备、技术因素等原因无法恢复正常时,当班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填写“监测监控系统故障申告表”,传真至中队,请求代维公司维修。
申告表中必须载明故障设备名称、故障地点、故障时间、申告人、故障情况、采取措施等。
日检查制度
监控系统的日检查工作,由矿安全矿长负责,煤矿监控室主任、维检员、监控员具体实施。
日常检查工作要求每天进行一次。
日检工作结束后填写日常检查报表,经有关矿领导批复后存档备案。
日常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监控主机硬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使用听、看、摸的方法进行,听听监控主机有无异常声音,听听音响是否有声音;看看监控主机的外表是否干净,有无异物(水、油)流入主机内;摸摸硬件设备的外壳温度是否过高。
2.检查监控主机操作系统和监控系统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监控主机操作系统如能正常启动,且无错误提示的话,可认为操作系统运行正常。
监控系统软件如能正常启动,监控数据可正常显示,可正常打印出监控数据,可调取历史数据,可认为监控系统软件运行正常。
3.检查各传感器显示数据是否正常
在监控系统软件中检查各传感器编号、名称、数量,类型的设定是否与井下实际安装的传感器一致,且监测数据能正常显示。
4.检查监控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
中煤、三恒、天地等厂家的监控系统都专门做有数据上传程序,在其程序窗口中有显示关于监控数据上传的提示,检查提示是否正常。
5.检查主控接口运行是否正常
主控接口上有几个指示灯,分别表示电源、上行、下行等,要注意其正常工作时每个灯的状态,是亮还是交替闪烁。
每天检查主控接口的指示灯的状态是否与往日一样。
6.检查监控系统线路是否完好
检查监控系统线路是否完好,悬挂是否整齐,井下矿车井下爆破等是否对监控信号线造成损坏。
7.检查井下分站是否运行正常
检查井下分站及分站电源是否有失爆现象。
检查井下分站的显示数据是否正常。
检查各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
检查分站与主控接口,分站与各传感器的接线是否完好。
8.检查井下各瓦斯传感器是否正常
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贴有校验标签。
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
检查瓦斯传感器外表是否有损坏现象。
检查瓦斯传感器悬挂位置和地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瓦斯传感器的显示值是否正常。
9.其它类型传感器的内容
检查传感器外表是否有损坏现象。
检查传感器悬挂位置和地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0.传感器日常维护
每天维检员将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
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净,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定期巡检制度
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工作,由矿安全矿长负责,监控室主任、维检人员、监控员具体落实。
定期巡检工作要求每旬进行一次。
巡检工作结束后将巡检报告和相关报表存档同时传真至所属小队和所属县监控调度室备案。
巡检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检查监控室各工作报表填写是否正确
维检员每旬检查监控员每天填写的工作日志、日报表、交接班记录、传感器校验登记记录、传感器使用记录、异常情况报告处理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巡检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通信线路故障申告表、煤矿瓦斯检查日报表、检查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等资料。
2.检查监控系统的模拟图、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与井下是否一致
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掘进工作面的延伸和工作面搬家。
煤矿的监控系统的模拟图(电子图)和布置图要及时根据井下的变化进行修改。
布置图由煤矿技术负责人进行修改,监控员根据修改后布置图对模拟图(电子图)进行修改。
3.检查备用主机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做出相应的修改
当监控主机出故障后不能及时修复,为了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启用备用监控主机。
备用主机是否能正常运行对系统而言是很重要的。
备用主机的检查和监控主机的检查是一样的,且监控主机的设备改变时要及时对备用主机进行修改。
做到备用主机与使用中的主机完全一致为标准。
4.检查监控系统软件中关于闭锁功能的设置是否正确
不同的厂家,对于三大闭锁的设置也不一样。
有些厂家是在监控主机中设定,再闭锁信息由监控主机启动下传到各井下分站内。
如三恒、天地。
有些厂家是在井下分站上来设定。
如中煤。
三大闭锁功能的实现都是由此处的设置来决定的,所以这里的设置必须由维检员来设定,不能随意设定。
5.检查井下各工作面的瓦电闭锁功能是否能实现
维检员要自带超过1.5%标准气样对井下各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情况进行测试。
回采工作面:
用标准气样给瓦斯传感器冲气,当传感器的瓦斯值超过1.5%后,检查回采面及回风巷中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是否断电.
掘进工作面:
用标准气样给瓦斯传感器冲气,当传感器的瓦斯值超过1.5%后,检查回风流中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是否断电.注局部通风不能停止工作。
注:
监控系统在日常检查和定期巡检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后根据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班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及运行正常。
2、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负责本班煤矿安全信息和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系统上报工作。
4、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日志》、《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
5、向分管领导汇报当班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6、非监控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值班制度
1、值班员是当日值班室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积极处理当班出现的异常情况,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履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机房与操作平台整洁卫生,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
机房卫生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保持操作平台干净、整洁。
2、保持微机机柜上无灰尘、无污痕。
3、保持机房地面干净、无杂物。
4、休息间保持被褥整齐,枕巾、床单铺放平整,各种用具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定期清洗被罩、床单及枕巾。
5、档案室各种文件分类摆放,衣物摆放整齐。
6、鞋柜内拖鞋摆放整齐,定期消毒。
7、严禁吸烟。
8、门口除灰毯定期打扫和清洗。
监控室职责
1、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监管处理决定书,并及时回复。
3、定期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4、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填写各种工作日志和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煤矿值班领导及县级监控调度室上报,同时存档备案。
5、煤矿企业要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日检查制度和巡检制度。
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井下各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甲烷传感器是否校验;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测定值与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进行对照;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室。
巡检制度主要包括:
巡检工作每十天进行一次,维检员要对所有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进行测试、校准;对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及故障电闭锁进行测试、检修。
6、负责煤矿安全信息和安全监控数据的全程监测、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对各种资料备份和存档。
7、负责安全监控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
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煤矿值班领导,上报县级监控调度室。
矿值班领导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处理。
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级监控调度室。
8、煤矿监控员坚持持证上岗、人证统一,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
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各种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检查本矿监控室各项工作。
4、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监管处理决定书,及时回复。
5、负责管理本矿维检员和监控员的工作。
6、负责确保煤矿监控室各项记录的完整,准确有效,并及时归档。
7、每天检查各种报表、故障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校验情况等是否进行详细记录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案。
8、负责提高煤矿监控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监控室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全程监控工作,并将各种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监控室主任和领导汇报,同时将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存档备案。
3、负责每天填写各种报表、故障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校验情况等,并将资料存档备案。
4、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发现瓦斯超限、主扇停风、无数据、断线、曲线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煤矿监控室主任、矿值班领导,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存档备案。
5、监控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排除,必须立即通知矿监控室主任,同时填写《煤矿监控系统故障申告程序处理表》及时通知服务单位处理,同时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备案,在故障期间煤矿必须安排维检员采取安全措施,并存档备案。
6、煤矿监控室监控员收到上级的监管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监控室主任和矿值班领导,同时在十分钏内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
若情况消除则只向县监控调度室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7、煤矿监控室监控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统一,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
监控室维检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巡检工作,及时存档备案。
2、每天煤矿维检员到井下各工作面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及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煤矿监控室主任,存档备案。
3、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日检查制度和巡检制度。
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井下各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甲烷传感器是否校验;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煤矿监控室主任,存档备案。
巡检制度主要包括:
巡检工作每十天进行一次,维检员要对所有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进行测试、校准;对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及故障电闭锁进行测试、检修。
打印井下巡检后各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超限记录及相关报表。
巡检表和相关报表必须有煤矿维检员和监控室主任签字盖章。
并将巡检报告及时移交给本矿监控室,由本矿监控室监控员及时上报小队和县级监控调度室;并存档备案。
瓦斯超限报警处理程序
1、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值班员要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异常情况登记表》,做好电话记录。
2、工作面瓦斯浓度达1%超过2分钟,达1.5%超过1分钟,发出报警后,值班员要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快速向井下下达停止作业、断电及进行处理的指令,安排人员撤出瓦斯超限地点,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及时向中队、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汇报对瓦斯超限地点的处理情况。
4、对瓦斯超限地点处理符合规定,经中队及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计算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煤矿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安全生产情况和监测监控工作。
二、值班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异常情况处理规定》执行。
三、严格操作规范,禁止私自改变机房设备的配置和设置。
四、积极配合网管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及软件使用要求及时通知网管,不得擅自处理。
五、爱护机房设备,遵守机房管理制度,维护机房良好的卫生状况。
六、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操作,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及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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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 监控 系统 各项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