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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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篇一: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
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
在先者为准。
3.固定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元(¥万元)。
4.工程范围:
5.承包人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其他安装、市政、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制定和发布的相关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施工总工期个月。
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1.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
3.诚信行为承诺书
4.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目录
发包人:
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一一年月日签于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通用合同条款
(略)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2.2发包人:
1.1.2.6监理人:
(详发包人通知)
1.1.3.1工程范围:
1.1.3.10永久占地:
本工程永久占地为/平方米,分别位于/。
1.1.3.11临时占地:
本工程临时占地为/平方米,分别位于/,临时占地由发包方提供,获取临时占地的费用不包含在投标
报价之中。
1.1.4.2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1.1.4.3施工总工期个月。
1.1.4.4竣工日期:
年月日。
1.1.4.5责任缺陷期的期限:
1年。
1.1.5.4暂列金额:
/。
1.1.5.5暂估价:
/。
1.1.7区政府:
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1.4合同的组成及各部分的解释顺序:
除了通用条款中已罗列的外,《招标
文件》、《诚信行为承诺书》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解释顺序排在通用合同条
款1.4.(4)“专用合同条款”之后,其它解释顺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本合
同提及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涉及内容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开工前7日内,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文件一式2
套。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1./
2./
3./
4./
5./
1.6.2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若有):
/。
1.6.3图纸的修改:
不采用。
3.监理人
3.3.1监理人的职权:
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监理和控制。
对隐蔽工程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认,对施工环境进行协调;(凡涉及本工程设计变更、进度、造价等方面的监理通知须取得发包人审批)。
3.3.4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详发包人通知)。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或授权给其他监理人员的权利(详见书面通知)。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不由承包人提供的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要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4.2履约担保
承包人还应按合川府[20XX]1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计取并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的管理和返付按《合川区政府性工程保证金管理办法》(合川府办[20XX]236号)文件规定执行。
4.3.2承包人可以分包给第三人的除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外的其他部分或工作(若有):
无。
4.5.1承包人指派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技术负责人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
7.交通运输
7.1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费,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测量放线
8.1.1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
在此7天后,承包人应将施工控制网资料送监理人审批。
10.进度计划
10.1图纸会审交底后七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监理人提供完善的总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安排必须符合发包人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按时提交其它专业施工所需工作面。
监理人收到总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查确认,月进度计划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查确认。
监理人确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前,应提出书面意见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11.开工和竣工
甲方按乙方确定的单项工程逐步开工。
若乙方所承建的前一单项工程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或无力支付材料、人工等费用,则乙方不能再承建本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将这些工程项目重新组织招投标,另行确定承建施工单位。
11.5承包人工期的延误
未经工程师批准,不得有工程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否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以月进度计划为依据,若在一月内未完成进度计划,并不被批准顺延工期,则承包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应采取措施在下一个月内补足完成,且不得影响当月的进度计划。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延期1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含15日)后,承包人每日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延期超过60日,承包人每日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11.6工期提前的奖金:
若因发包人指令要求和因乙方原因提前合同工期,则按逾期竣工违约的方式对等奖励,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12.1(5)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它暂停施工:
无。
13.工程质量
篇二: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
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
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含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要求增加或调整的工程内容。
)
6、建筑面积:
平方米
7、施工工期:
总日历工期: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业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顺延;工期与业主合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业主合同和有关通知执行;超出规定工期、没按业主和甲方要求时间内进场,则视为违约。
8、分段任务:
年月日前完成基础
年月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年月日前完成装修
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
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万元。
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
乙方承包价中含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2、质量指标:
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
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
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约定: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
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工程分包给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
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
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篇三: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XX-0216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
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建市[20XX]13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XX-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1月1日起试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GF-20XX-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
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
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
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
体情况,依法约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第2条(发包人)、
第3条(承包人)和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实施阶段己对工程设备材料、施工、竣工试验、竣工资料等进行了检查、检验、检测、试验及确认,并经接收后进行竣工后试验考核确认了设计质量;而工程竣工验收是发包人针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部门的验收,故将工程竣工验收列入干系人条款。
4、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约定若合同当事人发生违约行为,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山现工程物资、施工、竣工试验等质盐问题及出现工期延误、索赔等争议,如何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的条款。
即第16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5、不可抗力条款。
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了不可抗力发生时的双方当
事人的义务和不可抗力的后果。
6、合同解除条款。
第18条(合同解除)分别对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作出了约定。
7、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条款。
第19条(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对合同生效的日期、合同的份数以及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终止等内容作出了约定。
8、补充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销对通用条款细化、完普、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将具体约定写在专用条款内,即第20条(补充条款)。
(三)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条款的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在编写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l、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相一致。
2、在《示范文本》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果不需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可划“/”或写“无”。
3、对于在《示范文本》专用条款中未列出的通用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增加相关专用条款,新增专用条款的编号须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相一致。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施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
为此,在《示范文本》的条款设置中,将“技术与设讨、工程物资、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相关工作内容皆分别作为一条独立条款,发包人可根据发包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对相关建设实施阶段和工作内容的取舍。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依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井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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