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青少年法育基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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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青少年法育基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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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青少年法育基地
新乐青市少年法育基地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依法治校原则,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新乐市青少年法育基地。
学校地址:
新乐市职中栋楼。
第三条学校性质:
学校直属新乐市教育局,是一所公立青少年法育基地。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
以法为纲,铸造灵魂。
第五条学校办学目标:
培训一周,受益一生。
让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第六条学校育人目标:
青少年学生的道德、法制素养的提升。
第七条学校教育特色:
思维导图教学,注重学生体验。
第八条学校校训:
明法、博学、厚德、笃志。
学校校风:
遵纪、守法、文明、活泼。
学校教风:
爱生、敬业、勇于进取。
学校学风:
尊师、善思、学而不倦。
第二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学校管理规程》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的重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计展为原则,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纲要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业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八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使学生逐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求知、学会合作、学会健体。
第十九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牢固树立“以爱育爱,以德育德”思想,以礼仪教育为突破口,坚持从小事入手,学生自主管理,努力由传统的活动、说教向环境育人、空气养人转变,切实创新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方法,培养学生言出有训、行之有范、眼中有活、心中有人的意识和习惯。
(二)牢固树立“自主德育”思想。
教育和引导学生在正确认识自我、检讨自我、约束自我的基础上,积极悦纳自己,并充满自信地自主成长、自主实现;在充分尊重学生和相信学生的基础上,教师搭台当参谋,当引导者,大胆让学生唱主角,放手让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
(三)各专业课程有机有意渗透法育;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尊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后进生。
(四)办好家长学校,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五)加强法育基地建设,搞好“军民共建”和“警民共建”活动。
(六)搞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礼仪教育、规则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常规管理,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一)严格执行专业标准,严格按照专业课程计划实施教学,不断改进专业课教学,提高科技含量。
(二)狠抓课题研究,努力创造富有个性的适合不同学生接受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智能,提升每一个学生的弱势智能,从而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三)按照“少教多引,充满情感;边学边做,当堂落实”的思路改革课堂教学,努力创设民主、活跃、轻松、开放的课堂氛围,让课堂充满乐趣,真正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效果。
(四)教师要深入细致地了解所教学生的智能情况和学习情况,并根据不同学生,采用不同指导方法,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辅导,切实使不同的学生都有所提高和进步。
第二十一条学校坚持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二条实施“学生实践活动”的综合评价制度,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评价,实行A、B、C、D等级制,并用贴近学生心灵的激励性评语,突出优点,重在激励,满足学生的个性心理需要。
第二十三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备、图书音像资料、文体器材等,充分发挥教学硬件的教育教学功能。
第三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受训学生由受训学校与法育基地共同管理。
第三十二条法育基地负责对受训学生进行训前教育。
第三十三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一)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
2.参与学校和班级管理,评议学校、班级和教师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业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公正和激励性评价。
5.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2.接受学校教育、帮助,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
3.维护学校名誉、爱护学校财物。
4.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热爱班级,争做校园小主人。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对学校作出一定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对极少数犯有较严重错误的学生按照《中小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给予适当处分。
第四章基地管理
第四十五条基地从实际出发,制定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审美特点的教育环境。
第四十六条基地教职工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构建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教职工的身教水平。
第四十七条基地师生要齐心协力,努力构建美化、绿化、净化、静化的学习环境和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氛围。
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发挥育人功能,激发学生心理潜能。
第四十八条认真落实教职工课间值班制度,并贯彻《校园安全巡查制度》,督促学生认真践行,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基地安全保卫制度,杜绝外来车辆和无关人员进校,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基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基地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法律效应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法律效应的规范性文件为准,并按法定程序修正。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由基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学生管理办法
一、学生住宿和用餐管理
1、学校对学生的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宿舍统一配备被褥、脸盆、暖水瓶等物品,其它洗漱用品自带。
2、中心统一安排用餐,学生饭盆、茶缸等生活用具自备。
二、学生的学习管理
1、学生到法育基地后,依据《实践活动安排表》以受训组为单位参加专业课学习。
2、在学习期间,学生须听从教师管理,遵守活动规则,严格操作程序,注意安全。
3、晚自习由带队班主任安排有关活动。
三、公物的管理
培训期间学员对统一配发的床上用品、及脸盆、暖瓶等物品,以及使用的其它公物都要爱护使用,若有损坏,按《法制教育基地公物赔偿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量化评估
学生在基地期间各方面的表现,由基地有关人员按照量化细则进行量化评估,学生考核成绩计入《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学校考核成绩上报教育局并存档。
新乐市青少年法育基地
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从进入法育基地起,应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始终要把“安全第一”牢记心中。
2、培训期间要法育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专业教师要求进行操作,服从法育基地工作人员管理,杜绝人身意外事故发生。
3、在教室、宿舍及其它公共场所禁止拿危险械具追逐打闹,防止意外伤害。
4、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触摸,拆卸各种用电设备,严防触电。
5、注意工具的安全使用,规范放置,防止被器械扎伤、割伤、烫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仪器和工具。
6、打饭、打开水遵循秩序,防止开水和饭菜烫伤。
7、未经允许严禁到危险场所活动,发现险情及时向老师汇报,不能擅自处理。
(培训中如学生违犯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新乐市青少年法育基地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按时起床,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便外出,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应由班主任到培训处请假,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持培训处签发的出门证,到门卫室做好登记后,由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出校门。
二、踊跃参加各种学习,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动手操作,勇于创新,争创优异成绩,在活动中要爱护活动器材,节约活动材料,珍惜劳动成果。
三、讲文明,有礼貌,尊重老师和工作人员,团结同学,不吸烟,不说脏活,不打架斗殴,不穿奇装异服,不带手机,靠右行。
四、遵守公共秩序,在基地不大喊大叫,不追逐打闹,不与校外人员交往,打饭、打水要排队,剩余饭菜倒入指定地方,注意节约粮食。
五、爱护公物和实践中心的花草树木,关心集体,及时制止危害集体财产的现象发生。
六、积极参加评教以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宿舍管理制度
1、在管理人员的带领下学生进入宿舍后,清查每人用品是否齐全。
包括:
床垫、床单、被套、枕头、枕巾、脸盆。
公共用品是否完好,当面点清。
1、学生宿舍规则
(1)、学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迁动,不住宿他人床位。
每个宿舍中,宿舍长负责宿舍工作。
(2)、宿舍长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整理宿舍内务,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每日进行2次清扫,上午上课之前和下午上课之前。
)
(3)、不留宿他人。
(4)、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公物。
1、严禁在宿舍内乱钉、乱挂、乱贴。
严禁涂抹、蹬踏、污损墙壁。
2、爱护和管理好宿舍内的门窗、玻璃、照明器具、床等公物。
(窗户上课之前应固定好)
(5)、遵守午休、晚休纪律,按时就寝,不在外留宿。
(6)、禁止向水池倒剩饭,禁止向楼下泼水。
(7)、按时起床,出操。
上课期间不在宿舍内逗留,有病须卧床休息者,需有班主任批条方可。
上课时间及课间无特殊原因不准回宿舍。
(8)、创建文明宿舍。
依据宿舍量化管理细则得分而定。
离开基地前的最后一顿饭后,学生把自己带的用品带离宿舍,学生上课后带队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宿舍的用品是否完好。
(损坏的、丢失的,照价赔偿。
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
1、勤俭节约,爱惜粮食,不奢侈不浪费饭菜。
2、打水、打饭遵循秩序,不抢不挤,服从管理。
3、不乱扔乱倒杂物、脏物,剩余饭菜倒入指定位置。
4、就餐时严禁嬉戏打闹,保证就餐安全,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
5、爱护食堂用具,节约用水,碗筷洗涮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6、保持好个人及公共卫生,不在食堂及就餐地吐痰,泼污物。
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1、为方便管理,学生穿校服进入基地,并佩戴胸牌,不穿校服的、男生留长发的,女生戴首饰的,发现一人次扣学校一分。
2、学生在培训期间不准带手机,如确有需要交带队教师保管。
在宿舍或课间玩手机的,值班人员发现一人次扣2分,并没收手机。
培训结束当天的9:
00—10:
30,带队领导到教育处签字领取手机。
3、不听带队老师教育,在基地内追逐打闹、吹口哨、或在大门旁聚集者,被发现后一人次扣2分。
4、在基地内发生矛盾及时向带队老师或带队领导反映,如发生打架事件扣学校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直接交派出所处理。
6、在基地内一切行人靠右行,在楼梯上违反此规定的,一人次扣0.5分。
5、学生在基地内吸烟、喝酒者,一人次扣2分。
6、教学楼如厕后不冲水或乱扔手纸者,发现后扣2分,负责打扫厕所直至找到下一个接班者。
7、禁止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乱扔废弃物,发现一人次扣1分。
8、禁止在墙壁上、黑板上、玻璃上、桌椅上乱刻、乱画、乱抹,发现一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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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量化管理细则
学生宿舍实行量化管理,量化分数为100分。
一、宿舍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5分
1、屋顶、墙壁有蛛网、斑迹、抹画。
2、门、窗、玻璃、窗台、不洁净。
3、乱拉晾绳。
4、清扫工具乱摆放。
5、铺面折皱、乱堆、乱放。
6、空铺摆放不规范。
7、鞋子摆放不规范。
8、洗漱具、餐饮具摆放不规范。
9、盆内有脏水,剩余饭菜、干粮随处摆放的。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0分。
1、有打架、斗殴的,吸烟、喝酒的。
2、被褥不整。
3、地面不清扫。
三、晚休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5分。
1、在宿舍内大声说笑。
2、在水池洗漱晚归者。
3、听收音机、录音机者。
4、从宿舍窗户出入者。
5、在管理人检查晚休时影响公务,不服从指导,出言不逊者。
四、量化管理的分数一日一公布,并据此评出文明宿舍和先进个人。
五、文明宿舍的评比比例为500人以上学口为4个;500人以下的学口为2个(男女宿舍各半),从每个文明宿舍中产生一名先进个人。
评出的文明宿舍,基地给颁发奖状,评出的先进个人颁发奖品。
就餐管理实施细则
各班满分为100分,实行减分制。
各小组的平均分为班级积分,各班级的平均分为学校积分。
带队老师和值班老师,提前20分钟就餐。
就餐完毕后到自己指定岗位工作。
1、学生由带队老师带领排队离开教学区到到餐厅就餐,学生乱跑扣1分。
2、学生排队打饭时,有乱挤及插队的没有被带队老师制止,一人次扣一分。
3、学生在规定区域就餐,发现有不遵守此规定的,一人次扣0.5分。
4、就餐结束将剩饭菜倒到指定位置,地面不准有剩饭菜。
发现一起扣1分。
5、不准回宿舍就餐,发现一人次扣1分。
6、不敲打餐具,不喧哗、不起哄,违反者扣除1分。
7、宿舍要经常开窗通风,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宿舍有异味者,扣1分。
8、时刻注意安全,不准使用学校配备以外的任何自带电器,不乱动开关、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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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1、为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学习热情,教学部分执行加分制,每班的基础分为100分,学生可以通过努力为班级争取加分。
各班总分除以班数为学校得分。
2、第一节上课前10分钟前,由班长带领学生排队到指定地点上课,基地上课老师在门口等候,完成人数交接开始上课。
如发现人数与表格不符,班长负责到办公室报告带队老师。
教师根据学生的纪律情况,为班级加1-3分。
如发现该班队伍松散、有学生打闹,视情节扣该班1-3分。
基地老师根据各班学生的不同上课情况给予加分,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扣3分。
在班级总分上直接加减。
3、在课堂上各小组学生勇于发言、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或小组合作有表现优秀的,教师可以根据情况为加2-5分学生在课堂上出现嬉笑打闹、顶撞老师的,扣本2分。
4、在基地课外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根据情况为其小组加2-5分。
5、晚上各班独立活动中,秩序良好的班级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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