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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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树立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加快我国农业的发展速度,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打破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树立起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这是许多同志都同意的。
但什么是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或称小生产的传统观念),如何看待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
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同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究竟是什么关系?
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点上?
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研究和讨论。
本文拟就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经营思想的问题谈一些肤浅的意见。
一
目前,一种看法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我们认为这种意见需要研究。
这里,“经济结构”是指农业内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结合形式及其比例关系,不问于马克思所讲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那个“经济结构”。
我们认为,称之“生产结构”较为确切。
它属于生产力的范畴。
所谓“小农经济”,是指个体农户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独立经营所形成的一种经济。
它基本上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
因此,对“小农经济”和“生产结构”这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不应该混为一谈。
再则,众所周知,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小农经济,一般说来是由一个农户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它的生产结构并不是“单一的”;如果是“单一的”,就不成其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可见,“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
这里提出了一个应该如何认识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问题。
我们认为:
第一、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是颠倒了社会经济历史的真实关系。
还必须指出,我国陷于长时间的贫穷落后,主要是封建社会晚期以后。
明中叶以前,我国曾以其繁荣的经济、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灿烂的思想文化长时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的地位。
我国历史上不乏相对长治久安的朝代。
西欧中世纪则长期陷于分裂,其王朝更替之频繁,起码不亚于我国。
因此,用“动乱、贫穷”来概括我国春秋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很不确当的。
封建社会晚期以后中国陷于长期贫穷落后的内在原因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但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小农经济是我国长期贫穷动乱的根源的结论。
如上所述,小农经济曾经广泛存在于不同历史时代的各个国家,并非我国春秋以后所特有。
如果小农经济能构成动乱贫穷的病根,那么历史上大概没有哪个国家和哪个朝代能逃脱动乱贫穷的厄运。
就我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性看,凡是封建政府能够采取比较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小农获得相对稳定的生产条件时,社会就相对安定,经济就呈现繁荣;相反,如果听任土地兼并,破坏农民的生产条件,使小农大量贫困破产,社会就动乱,经济就崩溃。
马克思指出: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对我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也可以这样看。
我们并不否认,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对生产力的进一步扩展也起着某些限制作用;然而也应当承认,小农经济在当时还是基本上同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的,它还有生命力。
当时成为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农村生产力桎梏的,主要还是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生产关系,近代则加上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正是因为“三座大山”的压迫,广大农民常常同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或完全处于分离状态,生产情绪才受到很大压抑和限制。
这种压迫使农民不但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常常难以维持。
他们终年劳碌,不得温饱,遇有灾荒或军阀混战,则四处逃亡,田地荒芜,饿殍遍野。
造成农业生产力的这种严重破坏,以至整个社会的贫穷、动乱、落后,其根源在于封建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不是“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
这种意见陈述了“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造成的“恶果”,实际上并不准确。
例如说到我国历史上土地兼并的恶性发展引起对社会生产力的周期性大破坏,这是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固有特性所产生的必然现象,不能怪罪小农经济。
恰恰相反,小农经济的贫困破产、林牧业生产条件的破坏,倒是地主阶级压迫和土地兼并直接造成的。
把我国封建社会中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都记到“小农经济”(或“经济结构”)的账上,是欠科学的。
事实上,我们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正是针对着造成近代中国贫穷落后的“三座大山”这个病根。
挖掉了这个病根,社会生产力就冲破了束缚它的罗网。
解放战争胜利和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只是在这之后,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个体农户那种分散经营的、规模狭小的经济形式才会逐渐显示出对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以致最后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只有在这时,改造小农,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才是必要的。
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到来。
我们应该合乎历史事实地把我国近代长期以来贫穷动乱的原因归之于封建生产关系,归之于三座大山的压迫,而不是归之于小农经济。
否则在实际上就否定了我党半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
第二、不把握住小农经济的真正特点,就找不到克服小农经济思想局限性的关键所在。
无论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特点并非什么“单一经济结构”,而是所谓“小而全”的自然经济。
“小”,是指生产资料的简陋和经营规模的狭小。
“全”,就是同时经营多种项目,既种粮食,又种经济作物;既饲养一些家畜家禽,又搞一点采集、捕捞,乃至经营一点纺织之类的家庭手工业。
这样一个农户,就形成了封建社会农村中的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
现在有的同志把单一搞粮"食也作为小农经济思想的表现,实在是张冠李戴。
第三、对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持全盘否定态度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我国传统农业与传统农艺存在不少问题。
但比之同时期西欧的农业和农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达到了相当先进的水平,这也是举世公认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应夜郎自大,也不应采取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
这里,我们就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的历史特点、它的优点与缺点、主流与支流作一些粗略的分析。
我国的传统农业与西欧中世纪的农业有共同之处,但它们之间又各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
中世纪的西欧通行封建领主制。
封建领主的庄园建立在农村公社的残骸上,土地不能买卖。
领取小块份地的农奴,对封建领主有人身依附关系,他们虽然进行独立的经营,但这种经营是缺乏自主性的。
当时实行三圃制的休闲耕作制,一部分耕地种冬谷,另一部份耕地种春谷,再一部份耕地休闲,互相轮换,其次序为数百年来村社的传统习惯所固定。
但他们的生产条件也相对比较稳定,不但份地可以世袭,一般没有丧失的危险;同时还有可以放牧的村社公共牧场和草地。
我国封建社会自战国以后实行封建地主制,农村公社的残余早已消失,土地可以买卖。
相当一部份农民为自耕农,他们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另一部份农民是佃农,向地主租种一小块土地。
他们的经营比起西欧的农奴有较大的自主性,封建国家和地主一般较少进行干涉。
但他们的生产条件经常受到地主阶级兼并土地的威胁,不但没有固定的公共牧场,而且“田无常主”,生产条件极不稳定。
正是我国传统小农经济的这种历史特点,产生了我国传统农业的优点与缺点。
由于土地可以私有,人身相对自由,经营比较自主,我国封建社会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远比西欧农奴为高。
他们除了双手别无其他长物,唯有起早贪黑,在属于他们所有的或租佃来的一小块土地上多多投放劳动,对庄稼进行精细的耕作管理,以期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尽量多的产品,来解决一家人口的生计。
我国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最充分地利用土地与积极养地相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另一个优点。
我国传统农业的土地利用率是很高的。
早在春秋战国之际就从休闲制逐步转为连作制。
历代农民创造了丰富多采的轮作、复种和间、混、套作等形式;同时历代农民又非常重视养地,很早就懂得利用天然绿肥、人畜粪便,并且懂得种植绿肥,实行绿肥与谷物轮作。
相当一部分农区,耕地复种指数相当高,但种植数千年而能使地力保持不衰,曾被外国人视为奇迹。
宋代的农学家陈敷批判那种认为土地经过耕种地力必然衰退的论调,指出只要经常增施粪肥,土地可以越种越肥美,地力可以经常保持新壮。
这种地力常新壮的思想,正是我国传统农业思想的精髓。
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在耕作改制中,出现了片面追求复种指数而忽视养地的倾向,有的同志也把这当作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这未免是厚诬古人了。
我国传统农业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就是虽然经营范围很小,但在这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多种经营的结合,不但在经济上和时间上是节省的,而且在对自然的利用上也有不少合理的地方。
例如,我国农民的养畜养禽积肥就是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
利用农副产品并广泛采集野生植物喂养猪、牛、羊等,对牲畜粪尿积攒沤制,用以肥田,这充分利用了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关系,把农牧业在一定范围内有机结合起来。
西欧中世纪虽然由于农村公社牧场的存在,牧业比重较大,但是公共牧场是固定的,并不与耕地轮换,牲畜粪便也没有很好地积攒起来肥田,以牧促农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我国传统农业中,这种合理利用自然和巧妙利用各种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关系的成功事例是很不少的,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发扬。
我国传统农业虽然有许多优点,创造出比西欧中世纪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但它毕竟经营规模十分狭小,生产条件很不稳定,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扩大生产的规模。
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对自然作某些合理的利用,但从总体看,这种分散的、彼此孤立的个体农民,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合理利用自然,也无力战胜各种自然灾害。
特别是在地主阶级的压迫下,在土地兼并浪潮的冲击下,小农经济经常陷于贫困破产的困境。
我国历史上相当一部分农民破产失去土地之后,被迫上山开荒,采取一种落后的“畲种”方式,即放火烧荒,种上三两年后即行抛弃,另外觅地烧荒。
这种不得已的谋生方式对自然植被造成了破坏。
但其根本原因不在小农经济本身,而在于反动的封建生产关系。
从整个历史长河看,它不是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
二
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点上呢?
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对于我国传统的农业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都不能采取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的态度。
现在有一种倾向,认为我国的传统农业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继承的,而对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却全盘肯定,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
事实上,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农业,其中也有不少合理的、科学的成份,这已如上述;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也并非一切皆好,我们要学习和借鉴的,是资本主义现代农业中先进的科学技术、物质技术装备和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法。
即使是学习其中先进的东西,如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会适得其反。
例如美国的农业,实现了高度的机械化,劳动生产率很高,但单产并不很高,物资、能源的耗费十分巨大,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够合理,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马克思曾经指出:
“历史的教训是(这个教训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考察农业时得出):
资本主义制度同合理的农业相矛盾,或者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
”(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第139页)可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不加分析、全盘肯定也是不正确的。
总之,我们认为,必须从我国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实际出发,吸收我国历史上和外国一切好的东西,抛弃一切不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东西,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
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认为我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从组织生产力的角度来说,应该包括下列几个基本点:
第一、要有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总体规划。
小农经济虽然能在一定范围内巧妙地利用各种自然物互相之间促进的关系,但不能"在较大规模上有计划地合理利用自然。
资本主义农业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为我们自觉地认识自然,有计划地、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但可能并不等于现实。
三十年来,我们在制定农业生产的规划上,既缺乏对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作全面深入的调查,也缺乏从农业的各个部门之间、农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上作出总体的安排。
因而,我们指导社会主义大农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盲目的。
许多地方的森林、草原遭到破坏,湖泊被淤填,水土流失严重,合理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这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影响产生的瞎指挥所造成的恶果,但是,因缺乏符合客观实际的总体规划而形成的指导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指导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没有一个总体规划,或者这个总体规划不是建立在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的基础上,缺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作出通盘安排,我们的农业生产就只能始终是打乱仗,自行其是。
为此,必须把当前正在进行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调查工作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进而制定出农业的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
只有这样,才能把农业生产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使我们能真正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
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建设的各个方面,但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这种全面发展同小农经济的“小而全”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但其内容和规模为小农经济所无法比拟,而且它不是搞“万事不求人”的封闭式的经济体系。
我们要逐步实行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
但又不能照搬美国那种“玉米带”、“小麦带”的布局。
美国在几个州的范围专门种植某一种作物,这样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却不尽合理,对交通运输条件的要求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低。
我们不应采取这种单打一的方式,而是要在全面发展中突出重点,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贯彻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
制定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必须以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其重要目标。
但是这种生态系统是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结合。
我们反对恣意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然而这并非说我们应该保存原始的自然状态。
离开对自然的改造,就没有农业生产的发展。
有人估计,在消极利用自然的原始的采集和狩猎时代,全球的自然资源仅能养活一千万人左右。
如果象一些同志认为的那样,“自然生态平衡”触动不得,我们至今也只好仍然和禽兽共同栖息。
事实上,原始农业的产生,就是从破坏旧的生态平衡开始的。
一部农业发展史,就是旧的生态平衡不断破坏,新的生态平衡不断建立的历史。
在很长时间内,由于人们没有真正掌握自然规律,人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往往引起自然界的报复,这些经验教训要认真记取。
但就历史的发展看,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大农业不可能建立在目给自足经济的基础上。
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为农业本身的扩大再生产和现代化积累必要的资金。
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才能打破小生产式的自我封闭状态,沟通地区之间、生产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使农村经济真正活跃起来,使社队和农民富裕起来。
农业合作化以后,我国农村商品经济本应有一个大发展,但是,在人民公社化初期,陈伯达之流否定价值规律,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又把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大张挞伐,使我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
这种极左的流毒影响至今还未肃清,使得我们一些同志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农业生产仍然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交换关系很不发达,这是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成为使农村经济变活的关键。
现在的状况是限制农村商品生产的条条框框还是太多,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具体措施又嫌太少,许多问题的存在都涉及到现行体制和有关政策。
如不下决心解决,农村商品经济要有一个大发展很难。
我们认为,为了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管理上,国家不应统得太死、管得太细。
应让社队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农民能放开手脚,广开生产门路,广辟生财之道,不但能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努力提高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且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积极发展计划以外的农副产品。
在经营体制上,应当允许社队集体经济能够加工和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农村人民公社不但可以有自己的加工厂,而且可以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机构,使产供销结合、农工商综合发展。
同时,在保证集体经济占优势和社员以集体生产劳动为主的前提下,要鼓励和扶持社员经营好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积极发展商品性生产。
还要利用集市贸易和其它渠道,促进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经济往来,互通有无,打破彼此隔绝的状态,使整个农村经济活跃起来。
在价格政策上,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订出一套合理的农副产品的价格体系,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
在收购工作中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防止压级压价,使农民出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不但可以补偿自己的劳动耗费,而且真正有利可得。
此外,国家也要进行必要的扶持,财贸、工交等部门也要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注重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
从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看,集约经营是各国农业发展的共同方向。
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也是集约农业,其特点是大量投放活劳动,在农艺上是精耕细作。
这种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劳动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但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
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础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落后状况也一定要根本改变。
马克思曾指出:
“一个不容置疑并早已为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农业本身的进步,总是表现在不变资本部分对可变资本部分的相对的增加上。
”(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第857页)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虽然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还需要更多地投入活劳动。
但是,八亿农民搞饭吃的状况必须改变,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越来越广泛地应用,现代化农业生产资料将越来越多地追加,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充足,而放松了对农业的技术改造。
从国外和国内一些先进农业单位的经验看,当前,特别应当重视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和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的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收效大的重要措施。
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和耕作制度复杂,搞农业机械化比欧美一些国家要困难得多,只能分阶段地有步骤地进行。
有的同志提出,首先可把农业现代化的重点放在生物技术措施的现代化上,同时进行有选择的机械化,然后实行全盘机械化。
我们认为,这个意见是可取的。
在我国农业机械化中,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是,如何把农业机械化与精耕细作的传统结合起来。
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
当然,这并非说要农业机械单方面地去适应农业技术和耕作制度,而是要使农机和农艺相互适应。
主要是在手工劳动条件下形成的我国的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和耕作制度,不应该也不可能一成不变。
我们建立的是现代化社会主义的大农业。
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建立过程,也即是小农经济落后的经营方式和思想意识逐步得到克服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的合理因素,抛弃它的不合理部分,并学习外国现代农业的长处,在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农业必将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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