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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山西晋城盈盛煤业有限公司
资源整合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一、概况
山西晋城盈盛煤业有限公司,为泽州县川底乡村办集体企业。
前身由泽州县川底乡上小河联办煤矿与泽州县川底乡郭庄村南沟坡煤矿、已关闭的泽州县川底乡小南沟煤矿及郭庄煤矿与南沟坡煤矿之间的边角煤炭资源整合为一个新的井田。
2007年1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批准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2007年5月晋市煤局规字[2007]340号文对我矿的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批复,2007年八月晋市煤局[2007]682号文对我矿的资源整合矿井初步设计批复,2007年九月晋煤监局字[2007]214号文对我矿的资源整合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批复,矿井资源整合环境报告(晋市环审[2007]54号文),并已通过审批。
泽州县煤炭工业局〔2007〕第21号建设项目开工通知书,核准我矿于11月26日开工建设,接到开工通知后,我矿组织了全员安全培训,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种监测仪器、仪表及各种大型设备进行了校验检测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维修布置,针对我矿本次资源整合建设项目我矿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完工。
二、矿井主要建设项目
1、开拓主斜井工程(232米);
新掘主斜井采用混凝土支护,开拓到3号煤层,采用联络巷和3号煤层轨道运输大巷连接贯通。
2、主运输大巷维护和回风大巷维护拓宽工程;
3、布置两个掘进工作面和开拓皮带巷道工程(500米);
掘进工艺为炮掘,主大巷和采区巷采用钢棚或混凝土支护,顺槽采用木棚支护。
4、井下大巷运输维修及带式输送机安装工程:
大巷煤炭运输选用两部DTL80型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无极绳绞车牵引1.0t系列矿车运输。
5、采煤工作面维修布置工程,
3号煤分两层开采,上分层布置炮采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顶板,铺金属网人工假顶;下分层布置放顶煤炮采工作面,组合悬移液压支架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
6、原安全出口改造回风斜井的拓宽工程及主扇风机安装工程;
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
回风斜井采用锚网喷支护,支护厚度为100mm。
利用我矿原安全出口作为整合后矿井开拓的风井,待此工程峻工后,关闭原回风立井。
7、供电:
矿井设计双回路供电系统,工业广场设10kV变电所,采用660V低压下井。
6、井下安全设施、安全监控及“三条线”等安装工程;
7、相关地面土建和环保建设工程;
8、其它工程项目;
调度、通信系统、监测监控、提升设备和相关设备、给排水、井上、下供电系统、设备检修工程项目;
三、安全措施一般规定
一、防止瓦斯的安全措施
1、根据矿井开拓布置,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主扇工作方法为抽出式。
2、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
由主、副斜井→皮带(轨道)运输大巷→采区运输巷→运输顺槽→工作面;
污风风流:
由回风顺槽→采区回风巷→回风大巷→回风斜井→地面。
矿井通风设备选用2套型号、规格和能力相同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当工作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可在10min内及时投入运行,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反风风量大于正常供风量的40%。
电控系统设有电动机短路、欠压、过载、断电等电气保护。
主通风机配备有温度测试仪及测压装置,实时监测风机负压、电机温度、风机轴承温度等参数,从而保证通风机安全可靠地运行。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矿井采用机械通风,装备2套型号、规格和能力相同的主要通风机,其能力满足矿井通风安全的需要。
设计采用双回路供电,备用通风机能在10min内开动。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4、建立瓦斯检查制度。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3次。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5、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6、采掘过程中要加强对盲巷、采空区、老空区得管理,要预测瓦斯涌出情况,积极采区安全措施。
(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禁止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电动机、仪器、仪表及其他所有电器设备均选用矿用隔爆型。
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兼本安型。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5、井下必须采用防静电、阻燃风筒。
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总控制开关选用KBZ-630、KBZ-200型低压馈电开关。
运输巷、工作面配电点选用KBZ-400、KBZ-200型馈电开关,QBZ-120、QBZ-80型真空磁力启动器,ZBZ-4Z型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ZBZ-4Z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电动机、仪器、仪表及其他所有电器设备均选用矿用隔爆型。
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兼本安型。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井下由主配电室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设有检漏、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等功能。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综上所述,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反风系统、安全出口等设计安全可靠,能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3号煤层内共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
整个矿井开拓、开采布置系统简单。
斜井、和回风斜井内设行人台阶作为矿井的三个安全出口,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
井筒内均设有行人台阶,回风斜井设扶手,作为矿井的三个安全出口。
当矿井发生灾害时,保证井下人员安全撤出。
1、当工作面遇大面积来压或冒顶时,工作人员应视具体情况从进、回风顺槽撤出。
2、当工作面遇水灾时,人员应沿标高较高的巷道从回风顺槽、回风大巷、副斜井或回风斜井撤出。
3、当工作面遇火灾或瓦斯、煤尘事故,位于进风侧的人员应迎风流方向沿运输顺槽、采区运输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或副斜井撤出地面,位于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配戴自救器通过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迎风流方向撤出。
二、防尘措施
1、在建设过程中,掘进时应采取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等。
2、通风除尘:
搞好采掘工作面的通风,防止悬浮粉尘积累,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控制进回风巷道的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3、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离工作面约30m左右处设置一个水幕,掘进头处设置自动风流净化水幕,以过滤从工作中排出的粉尘。
4、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5、煤巷掘进时,放炮前后在工作面20m的范围内必须洒水消尘。
6、洒水装煤(渣)。
7、粉尘监测:
矿井配备防尘人员,配备粉尘采样器,粉尘预捕集装置,呼吸性粉尘测定仪等检测化验设备,在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及时对井下粉尘进行监测和化验。
8、个体保护:
所有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均配备防尘口罩,进行个体防护。
9、消防洒水管路与井下生产用水采用合流制,枝状布置,由主斜井、副斜井引入井下,沿大巷敷设,送至各用水点。
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11、在转载点等地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12、定期冲洗井下巷道中聚集的煤尘,并在主要巷道周壁喷洒石灰水。
13、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封孔、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14、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掘进工作面应采取湿式凿岩、选择适当的局部通风除尘系统、风流净化、个体防护等措施;回采工作面应采取喷雾洒水、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
三、防火安全措施
井下外因火灾防治
(一)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安全措施
井下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为主配电室和主水泵房,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①主配电室、主水泵房、井下机电硐室及硐室支护均采用荒料石砌碹支护及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②主配电室装有向外开的栅栏门和防火门,主水泵房的两个出口通道内装设向外开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③在主配电室和主水泵房配备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干式灭火器、沙箱、沙袋及灭火锹)。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安全措施
总控制开关选用KBZ-630、KBZ-200型低压馈电开关。
运输巷、工作面配电点选用KBZ-400、KBZ-200型馈电开关,QBZ-120、QBZ-80型真空磁力启动器,ZBZ-4Z型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ZBZ-4Z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电动机、仪器仪表及其他所有电器设备均选用矿用隔爆型。
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兼本安型。
(三)井下电缆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采用吊钩悬挂;在立井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由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超过6m。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复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四)井下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井下由主配电室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等功能。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板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板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其它火灾的防治安全措施
(一)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①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布置在距进风井井口100m以外的场地内,满足规程要求。
②进风井口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③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碹。
④主斜井供暖通道采用不燃性的料石砌碹支护。
在主井井口附近设井上消防材料库,按规定配备消防工具和器材,并有轨道直达主井井口。
井口房均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二)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工业场地内的建(构)筑物均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考虑,凡高度在15米以上的建筑物设避雷带保护,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姆。
为防止地面雷电波侵入井下,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设备机架、轨道、及各种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等,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做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四、防治水安全措施
矿井开拓工程采取的主斜井井口标高:
Z=+770.809m,副斜井井口标高:
+766.275,风井井口标高:
Z=+773.884m。
该矿当地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标高为+761m,各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内各建筑物均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一)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安全措施
(1)在副斜井井底车场附近设主水泵房及主副水仓,主副水仓的有效容量为350m3,可容纳矿井8h的正常涌水量。
(2)井下配备有小水泵,用以排除巷道低洼处的积水,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3)掘进工作面配备了探水钻机,遵循“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尤其是采空区或构造附近掘进时,更应注意探放水,做到“有掘必探”。
(4)按规定留设了各类防水煤柱。
(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
井田边界煤柱:
20m;大巷保护煤柱:
20m;采空区防水煤柱:
30m。
(三)、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
1、探放水原则
在接近采空区、含水层、水文地质复杂地段等,必须进行探放水,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在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湿、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
采用TXU-75型探水钻机2台,服务于全矿井探放水。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测量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四)、地表水防治措施
1、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2、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3、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4、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场内雨水采用排水明沟和自然排水相结合的排水方式,沿场地边坡底,场内道路侧设置排水沟,将山坡雨水及场地内汇水有序的引出场外注入沟谷中,零星地段采用自然坡度排水。
5、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五、顶板冒落灾害的防治安全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1)支护方式
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最大控顶距4.2m,最小控顶距3.2m,支架间距0.8m。
工作面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回采工作面支护强度验算
①根据矿压理论,工作面支架承受的最大压力为4-8倍采高的顶板岩石的重量,现取8倍采高的顶板岩石重量计算:
P=8×h×L控×b×γ×g
=8×2.3×2.722×9.8=490.8kN/m2
式中:
——工作面上覆8倍采高岩石所需支护强度;
γ——上覆岩层平均容重,取2.722;
h——工作面采高,取2.3m;
g——重力换算单位,取9.8m/s2。
②工作面两组梁间的支撑载荷
最大控顶距时:
Q载=P·L·B;
式中:
P——工作面支撑载荷,490.8kN/m2;
L——工作面最大控顶距,4.2m;
B——每组梁中心距,0.8m。
Q载=P·L·B=490.8×4.2×0.8=1649.09kN
每根柱所应承担的载荷q=1649.09÷8=206.14kN
最小控顶距时:
Q载=P·L·B;
式中:
Q载——工作面支撑载荷,490.8kN/m2;
L——工作面最小控顶距,3.2m;
B——每组梁中心距,0.8m。
Q载=P·L·B=490.8×3.2×0.8=1256.45kN
每根柱所应承担的载荷q'=1256.45÷6=209.41kN
根据以上计算,所选DZ25型单体液压支柱的额定工作阻力为250kN,承载能力大于工作面上覆8倍采高岩石所需支护强度。
故可满足回采工作面顶板支护要求。
(二)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
工作面端头采用DZ25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3.0mπ型钢梁支护顶板,实行“四对八梁”迈步前进式加强支护。
工作面顺槽的超前支护采用DZ25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000型铰接顶梁支护,双排超前支护20m。
(三)掘进工作面支护
大部分利用原有主要巷道,新增巷道主要为皮带运输大巷、顺槽及切眼。
顺槽断面为梯形,净断面积为6.25m2,采用木棚支护。
皮带运输大巷长77m范围断面为半圆拱,净宽3.0m,净断面积为7.4m2,采用砼碹支护;长500m范围断面为梯形,宽3.0m,净断面积为7.5m2,采用钢棚支护。
轨道运输大巷断面为梯形,净宽3.8m,净断面积为6.25m2,采用钢棚支护。
(四)大硐室支护
井底车场、主配电室、主水泵房等硐室均采用半圆拱混凝土支护。
(五)特殊条件下的安全措施
(1)工作面遇顶板松软或破碎等情况时,适当缩小循环步距,及时加强支护,相应调整爆破参数,减小对顶板的破坏。
顶板冒空处可架设木垛或以其它方式对冒空处充填。
(2)工作面局部冒顶时,在顶板冒落未稳定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冒顶区内。
处理冒顶时,应先清理好现场,选择好人员撤离的退路,在专人监护下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必须制定工作面初次开采初次放顶措施。
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及初次放顶支护形式基本不变,但必须在工作面增打戗柱。
机头、机尾及巷道内顶板要加强支护,支架保持齐全可靠,同时要随时注意顶板压力情况,有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4)工作面推进至停采线时,将工作面控顶距缩至最小,清理好安全出口,使之畅通。
首先把工作面不用的设备回收,而后由工作面机头开始向机尾回撤支架。
工作面全部设备撤出后,封闭两个顺槽口,顺槽口密闭应在顺槽内距采区运输巷不大于5m。
(5)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6)工作面和掘进面在顶板破碎的情况下,应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末采末放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六、地面爆炸材料库安全措施
1、爆炸材料库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
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
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2、地面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m,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3、库房中均采用C15混凝土铺底,铺底厚度为100mm,在存放炸药和雷管的木架及木地板上还铺有一层胶皮。
4、硐室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
5、为了防止直击雷,地面爆炸材料库设独立的避雷针保护,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为避免雷电波沿电力线传入,地面爆炸材料库的照明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6、爆炸材料库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
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7、炸药箱、电雷管箱及发爆器的把手、钥匙由当班爆破工随身携带。
并建立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8、电雷管在发给放炮员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七、防治提升事故的安全措施
1、为了保证主副斜井提升绞车供电电源的安全可靠行,提升机房两回380V电源引自矿井工业场地10/0.4kV变电所380V母线的不同母线段,一回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回电源能够保证提升机房的全部负荷运行。
2、副斜井井口车场在出井口的重车线设有挡车器一台,以防止出井口的重车倒转进入井筒发生跑车事故;在井筒内设置斜井防跑车装置三台,在斜井井口竖曲线变坡点处设有托绳轮,井筒内每12m设置一组托绳轮,托绳轮要求转动灵活,以减少对钢丝绳的磨损。
3、提升绞车电控随绞车成套,该装置具备绞车所必须的电气保护及联锁装置,如提升电动机短路保护、过负荷、欠压、失压等电气保护;深度指示器断轴保护;闸瓦磨损保护;测速回路断线保护;制动电源保护;制动油及润滑回路故障保护等。
4、为了保证斜井提升的安全性,斜井提升信号选用一套数字编码式斜井串车提升信号系统”,由专用的变压器供电。
该提升信号系统信号发送方式为转发式,可对提人、提物、慢提、慢放加以区别,记忆提升次数。
提升信号系统与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后,提升机才能启动。
提升信号系统声光兼备,提物、检修时信号标志清晰且与提升机运行状态联锁,并在下一次提升前,保留提升种类的光示信号;井底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机司机之间,还装设有直通电话。
5、新钢丝绳使用前(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1)新钢丝绳使用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如果不合格钢丝的断面与钢丝绳总断面之比达到10%,不能作主井提升机钢丝绳使用。
(2)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和弯曲两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如果不合格钢丝的断面与钢丝绳达到25%,该钢丝绳必须更换;以合格钢丝的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小于7.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3)新钢丝绳和在用钢丝绳的韧性必须符合关于各类钢丝绳韧性指标的规定;用钢丝绳的韧性必须符合新钢丝绳的韧性指标的90%。
6、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大于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7、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8、每班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股,如发现断股,须先行换绳。
9、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限速装置,限速装置由速度供电控制,当提升机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的15%时,断开安全回路,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八、防治运输事故的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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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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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