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概算定额土建工程总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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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概算定额土建工程总说明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和审批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和概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
土石方用工18.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6.00元/工日、其它用工22.00元/工日。
六、本定额材料包括施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
七、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的小型机械费,该项费用包含在“工具用具使用费”项目内。
八、本定额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机械动力消耗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实际价格(其它材料费除外)应根据概算编制期及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九、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已包括25公里以内场外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用。
十、本定额的砼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砼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砼项目注有“半”字者为半干硬性砼,注有“低”字者为低塑性砼,注有“塑”字者为塑性砼,注有“稀”字者为稀砼。
十二、本定额所称“自拌砼”是指施工单位拌和的砼;“商品砼”是指向砼专业生产厂家购买的砼。
十三、采用砼输送泵或砼输送泵车的单位工程,其砼使用量达到整个工程现浇砼总量40%以上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定额乘以系数0.95。
十四、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均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的缺项,按重庆市安装、市政工程概算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再缺项时,由概算编制单位编制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项目内。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者,均包括XXX本身;XX以外”或“以上者”
则不包括XXX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05年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规范)。
本定额中仅例出“规范”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内容,其它未列出内容详见“规范”。
二、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
积的1/2计算
l/2计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1.人工及机械施工土石方项目已按不同土壤岩石类别综合考虑。
2.土方不分干、湿土,均按土方相应项目计算。
3.本章定额项目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如有地下水时另行
计算
4.土壤、岩石体积,均按图示尺寸以自然方(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石方量并入其工程量内。
二、人工土石方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2.室内回填土体积二墙与墙间净面积X回填土厚度
3.人工土石方项目已综合考虑了场内20m运输,发生余土(石)汽车外运时,另套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适用于爆破平基石方工程进行的人工基底摊座和边坡修整;人工摊座和修理边坡工程量,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1.机械挖运土石方定额项目施工机械已综合考虑,实际使用不同时不作调整。
2.机械挖运土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或弃方区重心循环线路的二分之一计算。
3.机械不能施工而采用人工施工的死角部分,已综合在机械施工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4.机械挖土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相应项目的机械费乘以系数1.2。
5.机械施工土方项目含水量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不作调整。
机械施工淤泥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计算。
6.机械挖运堆集未经压实的松土、石渣,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5。
7.机械碾压回填土,是以密实度85—90%编制的。
如设计密实度为90%—95%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执行;如设计密实度超过95%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6执行。
8.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9.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及每一遍夯击次数以平方米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按爆破项目计算;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包括在定额内。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电力起爆编制的,如实际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定额不作调整。
雷管、炸药已考虑2km以内的运输费用。
3.石方爆破工程量以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面积乘以180mm计算。
4.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坡面面积乘以1m(厚),另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光面的坡面面积乘以100mm计算。
光面爆破套用相应石方爆破项目乘以系数2。
5.预裂爆破和减振孔项目适用于孔径42mm以内的钻孔,予裂爆破和减振孔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钻孔总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预裂爆破的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允许按设计用量进行换算,但定额项目中的爆破用工及机械台班不作调整;减震孔不计算爆破材料。
第二章
基础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般说明
1.基础与墙划分
(1)砖基础与墙以防潮层为界,无防潮层者以室内地坪为界。
(2)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3)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
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2.钻孔灌注砼桩、钻孔锚杆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内时,其
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系数
钻孑L灌注预膛桩
100m3
1.2S
钻孔锚杆
503m
1.10
3.人工挖孔桩桩芯钢筋、灌注砼桩的钢筋笼、钻孔锚杆钢筋和预应力钢丝束的制作安装,按第五章柱梁板工程钢筋制作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4、本章钻孔机械是根据重庆地区常用机械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砖、石、砼基础
1.砖、石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
子、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以及砖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重复部分,均不扣除。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计算。
砖石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
砖砌基础按内墙净长计算,石彻基础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砖石基础宽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其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式中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A=基础断面积(m2)H=基础深度(m)
2.砼基础按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
3.砖、石、砼基础项目已综合人工开挖基础土石方、运输土石方40m内、砼垫层浇捣、砌筑砖石基础或砼基础浇捣、模板安拆、砖石基础防潮层铺设、回填土夯实的工作内容。
三、灌注桩
(一)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桩工程量区分不同孔径、深度,按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2、人工挖孔桩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按面积插入法进行换算。
3.人工挖孔桩项目已综合了桩孔土石方开挖、土石方运输100m内、护壁模板安拆、护壁钢筋制安、护壁及桩芯砼浇捣的工作内容。
4.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包括挖孔时孔内的照明及人员上下作业所设脚手架,垂直运输人员防护等一般措施;其它特殊防护措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人工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时,另行计算。
6、人工挖孔桩未考虑边排水边施工的工效损失及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钻孔灌注桩1.钻孔灌注砼桩按设计桩长以延长米计算;钻孔灌注砼桩项目已综合了土层和岩层。
2.钻孔灌注砼桩的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钻孔灌注砼桩项目不包括钻孔时出现大体积的跨塌、流砂、钢筋砼块无
法成孔等施工情况而采取的施工措施费用。
4.钻孔灌注砼桩项目中未包括作泥浆池的工料,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5.钻孔灌注砼桩进行荷载试验及质量检测费用不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四、钻孔锚杆1.钻孔锚杆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钻孔锚杆项目已综合土层和岩层,以及土层塌孔采用水泥砂浆护壁的工料。
2.钻孔锚杆孔深超过15m时,其锚杆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孔深超过25m时,其锚杆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0。
3.钻孔锚杆不包括土层与岩层孔壁出现裂隙、空洞等严重漏浆情况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4.钻孔锚杆不包括作抗拔试验的工作内容。
5.钻孔锚杆施工搭设脚手架时,按第三章脚手架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第三章
脚手架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1.本章脚手架项目是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综合了上料平台、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不作调整。
、综合脚手架1.综合脚手架项目已包括了砌筑、浇注、吊装和装饰脚手架摊销费,除满堂基础、3.6m以上的吊顶天棚、玻璃幕墙脚手架和屋顶排构架可按规定单独计算外,不再计算其它脚手架摊销费。
2.凡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均按综合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3.综合脚手架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
4.檐口高度在48m以上的综合脚手架是按外墙提升架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5.建筑装饰造型及其他功能需要在屋面上施工现浇砼排架和其他现浇砼构架,高度超过2.2m时:
(1)当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2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70%计算综合脚手架;
(2)当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综合脚手架;
(3)当其面积小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25%计算综合脚手架;
6、综合脚手架增加费,檐口高度在48m以内的,按相应综合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檐口高度在48m以上的,按相应综合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
三、单项脚手架1.凡不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确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单项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2.外脚手架、高层提升外架、里脚手架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等所占面积。
3.单排脚手架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
4.装饰脚手架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5.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以设计地坪到装饰面计算,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高度在0.6m以内时舍去不计。
6.高度在3.6m以上的吊顶天棚满堂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7.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脚手架摊消费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项目乘以系数0.5计算。
8.设备基础脚手架以外围周长乘搭设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按相应外脚手架项目执行。
9.砌砖工程高度在1.35—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算。
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均按外脚手架计算。
10.独立砖(石)柱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以平房米计算,按里脚手架项目执行;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按相应外脚手架项目执行。
11.玻璃幕墙脚手架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脚手架摊销费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12.围墙脚手架按围墙中心线长度乘以自然地坪至围墙顶的高度计算,不扣除门所占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
13.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均指在脚手架以外,与其它物体隔离的、单独搭设的用于车马通道和人行通道的防护和施工的脚手架。
水平防护脚手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以高度(从自然地坪至最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4.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高层提升架项目,已考虑了提升架的垂直封闭工料,不另计算。
第四章
墙体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
1.标准砖砌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Z
2.5
计算厚度c晰)
53
115
ISO
240
365
490
515
2.内外墙及框架间墙项目适用于不同墙厚的直形墙和弧形墙。
项目内综合
了砌体加筋,浇捣钢筋砼过梁及钢筋砼构造柱。
3.内外墙
(1)长度:
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2)高度:
算至楼板顶面。
(3)内外墙工程量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嵌入墙体的钢筋砼柱梁所占体积、门窗洞口以及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钢筋砼过梁及构造柱所占体积。
4、框架间墙工程量按钢筋砼框架柱梁间内墙体的实砌长度与高度乘以墙厚
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钢筋砼过梁及构造柱所占体积。
二、砼墙、
1.砼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超过
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垛、肋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2.砼墙项目适用于直形墙和弧形墙。
项目内综合了模板安拆,砼浇灌、捣固、养护的工作内容。
三、挡土墙1.毛石挡土墙、毛条石挡土墙,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毛石砼及砼挡土墙、锚杆薄壁砼挡墙,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垛、肋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3.毛石砼及砼挡土墙项目已综合了挡土墙基槽土石方开挖、40m内运输、回填夯实,模板安拆,砼基础及墙身浇捣养护,滤水层、伸缩缝和泄水管,但不包括挡土墙背面土石方的开挖及回填。
4.毛石砼及砼挡土墙、锚杆薄壁砼挡墙单面支模时,其砼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厚度增加50mm计算。
5.锚杆薄壁挡墙项目中,不含锚杆和钻锚孔的工、料、机械消耗。
锚杆施工费用另按本定额基础工程章相应项目计算。
四、其它
1.零星砌砖项目适用于:
砖砌小便池槽、厕所蹲台、水槽腿、垃圾箱、台阶梯带、阳台栏杆、花台、花池、污水斗、架空隔热板砖墩、以及石墙的门窗
口立边等。
2.零星砌砖、清条石水池,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砖台阶项目综合了砼垫层及水泥砂浆抹面;石板平台项目综合了砂垫层。
砖台阶及石板平台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条石栏杆、石踏步,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围墙根据西南J812第51页2大样编制,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
第五章
柱梁板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本章现浇砼构件项目已综合构件模板安拆,砼搅拌、运输、浇灌、捣固、养护等全部工作内容;预制砼构件项目已综合构件制作、10km运输(除就位预制构件外)、安装及接头灌缝等全部工作内容。
2.现浇砼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墙、板中
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砼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构件制
作、运输、安装损耗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再增加。
二、柱
1.砖、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断面积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砼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有梁板的柱高,以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以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柱牛腿、构造柱“马牙槎”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
3.现浇砼薄壁柱适用于框架结构体系中,结构设计为薄壁柱(短肢剪力墙)结构,且独立存在的一字形、十字形、L形、T形薄壁柱项目。
三、梁
1.梁高:
为梁底至梁顶面的距离。
梁长: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现浇异形梁项目综合了异形梁、弧形梁、拱形梁。
3.现浇圈梁项目综合了弧形圈梁。
四、板
1.有梁板,其梁、板体积合并计算。
2.无梁板,其柱头(帽)的体积并入楼板计算。
3.梁带宽度300mm以上线脚、圈梁带线脚或带遮阳板者,按有梁板计算。
五、屋架
1.预制屋架项目综合了拱形、梯形、组合形、三角形屋架。
2.砼和钢杆件组合的构件,砼部分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按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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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概算 定额 土建 工程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