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客车维修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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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客车维修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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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客车维修管理规范
浙江省大中型客车维修管理规范
前 言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网络的逐年延伸拓展,各类大中型高级客车纷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使我省的客运车辆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由于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全面实施,使客运车辆类型和结构更加多样化,进而对客运车辆维修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规范大中型客车维修市场秩序,提高大中型客车维修技术水平,确保维修质量,从而提高客运企业抗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能力。
唯有进一步规范我省的大中型客车维修市场管理,才能提高车辆技术保障能力,确保运输经济效益和乘客安全舒适出行。
在总结试点地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我们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浙江省大中型客车维修管理规范》。
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04)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等法规和标准制定,主要由客车维修市场准入、客车维修市场监督、客车维修市场管理注意事项和客车维修企业服务指导等四部分组成。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客运车辆维修市场管理,并可供其他车辆维修市场管理参考。
《规范》的编写得到了嘉兴市运管处的大力支持;绍兴、宁波等运管部门及部分维修企业也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限于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规范》难免有疏漏和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第一章 客车维修市场准入
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资质认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的有关规定。
本着有利于《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2001)贯彻实施、有利于维修业务开展、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有利于行业形象改善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省的实际,在经过多次调研和反复论证后,我们对《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中有关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必备的设备进行了调整、人员条件进行了细化,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
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员条件
大中型客车维修具有“维修速度要快,作业时间大部分要求安排在夜间进行”等特点,根据国家标准“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和“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业务、价格核算、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等关键岗位至少应配备一人”的规定,结合大中型客车维修特点,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工种和技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1、工种、人员配置
机修工:
一类维修企业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名),二类维修企业不少于4名(其中高级工不少于1名);
电工:
一类维修企业不少于3名(其中高级工不少于1名),二类维修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中级工不少于1名);
轮胎工:
一类维修企业不少于3名(其中中级工不少于1名),二类维修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中级工不少于1名);(注:
轮胎维修是客车修理和维护的重点,因此必须增设轮胎工工种。
)
钣金工:
一类维修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高级工不少于1名),二类维修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中级工不少于1名);
油漆工:
一类维修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高级工不少于1名),二类维修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中级工不少于1名)。
2、技术要求
客车维修企业各工种从业人员,除须掌握基本的客车维修专业知识和技能外,机修工还须熟悉电控柴油机维修技术,掌握各类客车柴油机、底盘的检测、检验和故障诊断技术;电工还须熟悉客车空调、电涡流缓速器、ABS、SRS、GPS、行车记录仪等设备的维修技术;轮胎工还须熟悉轮胎动平衡校核技术。
各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汽车维修的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并通过维修工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二、组织管理条件
客车维修企业必须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的规定,建立完善的与客车维修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制度。
1、规范的业务流程
为提高维修速度和维修质量,确保安全作业,维修企业必须按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进行客车维护与修理。
其流程如下:
前台接待---进厂检验---维护、修理(过程检验)---竣工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应从新进入“维护、修理”流程)---结算---竣工出厂。
2、工位作业分工明确
所有二级维护的不拆检查项目全部纳入进厂检验,维护、修理(过程检验)工位只负责拆检部位的拆卸检查和根据进厂检验结果维护和修理,从而提高维修速度和收费的透明度。
为便于快速查询和规范管理,客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应采用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与行业管理部门留有通讯接口。
3、健全的职能部门
客车维修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业务受理部门(包括价格结算)、技术部门、质量检验部门、档案管理部门、配件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
4、完善的规章制度
根据客车维修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客车维修企业须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各部门有专人负责,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工艺过程有相应的服务承诺、工艺规范,主要机具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客车维修质量。
与生产质量相关的管理制度主要有: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人员培训制度
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与客运企业定期会晤制度
等等……
5、责任到人
为保证“三检”的有效落实和责任查找到人,客车维修企业在维护和修理车辆时必须在浙江省统一的有关台帐的基础上,建立与车型相适应的详细的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项目清单,见附表1-3。
检验项目清单内的车辆二级维护和修理的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员和维修工的签名栏必须填写完整,便于责任到人。
6、建立车辆维修档案
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倡导采用电子化档案),便于编制维修计划和调档查阅。
维修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建立客车维修档案。
三、安全生产条件
在《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的相应规定基础上,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每工位必须配置灭火器一台,车间配置消防水管接头,钣金车间配置黄沙箱,车间内设置禁烟标志;
2、各工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
3、钣金车间与喷漆工位完全分开;
4、设置压力容器存放室。
四、环境保护条件
客车维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开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客车维修作业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设施条件
客车维修车间必须由混凝土浇铸,地沟内须有照明装置。
生产厂房须采用工业用房。
六、设备条件
根据客车维修作业的实际需求,客车维修企业的设备做如下调整。
1、增加的设备
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附录A的要求,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在《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的设备条件中须增加如下设备,见表1。
增加设备表 表1
名称
数量
增加原因
卡钳式电流计
2
电涡流缓速器二级维护须用该设备检查其工作电流
▲汽车举升机
1
拆卸后置式发动机客车的发动机时,使用该设备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作业安全
▲故障诊断设备
1
对客车上的电控柴油机,须用该设备进行故障诊断
车身清洗设备
1
提高客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二级维护须用
喷油器试验设备
1
柴油机二级维护作业要求
客车空调专用维修检测设备
1
现代客车大多利用空调来进行通风、换气、制冷,维修空调必须具有独立式空调的专用检测设备
制氮机
1
高速运转的轮胎为减少轮胎的挤压变形应充氮气
带“▲”设备可选配
2、替代设备
现代很多客车都采用了隔栅车架和玻璃钢复合材料蒙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中的车身矫正设备和车架校正设备不适用该类车型,普通级的客车在实际维修作业中也很少使用,通常用相关设备替代。
因此,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可用以下设备替代《开业条件》中的相应设备。
见表2。
替代设备表 表2
《开业条件》要求
替代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车身整形设备
外蒙皮整形机
1
车驾校正设备
撑杆式千斤顶
车架整形装置
1
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3、无损探伤设备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对无损探伤设备未做具体要求,现在市场上的磁力无损探伤设备已不适应大中型客车二级维护作业,该设备需要拆卸规定的探伤部位,延长了维修作业时间,车主普遍不满意,维修工也嫌费事,致使探伤作业流于形式,留下事故隐患。
而超声波探伤仪具有操作简便(无需拆卸),探伤准确等特点。
因此,要求无损探伤设备必须为超声波探伤仪,并将作业内容安排在进厂检验工位完成。
第二章 客车维修市场监督
汽车维修市场监督主要包含对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资格的监督。
对于客车维修市场,运政机构重点通过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客车维修质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赋予道路运政机构的重要职责。
随着客车工业的发展,各种新技术在客车上的广泛运用,使客车结构日趋复杂,对汽车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保护托修方的权益,延长汽车使用寿命,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必须强化对客车维修质量的监管,以客车维修质量监管为主线带动客车维修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维修质量监督内容
凡是与客车维修质量有关的因素都应列入监督的范围。
其重点监督项目有:
1、质量管理机构
检查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
一类、二类企业应相应设置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部门,对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原材料配件入库等过程进行质量检验;维修企业应有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以防止某道工序或某个维修点出现质量监管空白。
2、质量管理制度
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保证维修质量的重要措施。
因此,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要全,范围要广,可操作性要强,对每个职工都有有效的约束力。
质量管理制度一经制定要保证逐条落实,并在实施中不断修订、完善。
主要检查全省统一的维修单证和客车二级维护“三单”是否齐全有效。
3、人员素质
检查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汽车维修企业每个岗位所配置的人员是保证维修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必须量才适用,合理配置。
其中工种、专业要对口,数量、职称、技术等级要相应。
4、设备配备
检查机具设备、工卡量具、检测仪表是否配套,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车辆维修所用的工具、检验所需的设备、仪器必须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保证其应有的精度。
操作使用者要熟悉其性能,操作熟练,使用正确。
5、基础工作
检查基础工作是否到位,具体要求有:
(1)技术文件要齐全。
如工艺流程、工艺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要明确、适用。
(2)生产记录要完善。
如进厂检验记录、维修过程检验记录、用料记录、竣工检验记录、派工单、施工单等要及时、准确登记,并由专人管理存档。
(3)管理资料要健全。
如维修车辆档案、随车资料、出厂合格证、维修合同、结算清单等要填写规范、真实有效、合理保管。
此外,质检部门的活动情况、例会制度的落实情况等,都要有记录、内容要祥实。
6、维修质量
检查车辆维修质量是否合格。
在执法监督检查中,要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重点放在在修车辆和竣工车辆的检验上,对在修车辆,要看其工艺是否合理,操作是否正确,配件选配是否适当,加工、装配是否符合标准;对竣工车辆,通过全面的路试和检测,查看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二、质量监督方法
1、实行重点监督和一般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等重点项目,要制定质量监督计划,规定受检车辆比例;对于汽车零件修理、专项修理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
2、坚持行业检查制度。
行业检查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维修企业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通过行业检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目的。
3、坚持行业监督与群众性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在行业主管部门有效质量监督的同时,还应发动车主、客运公司、维修企业等积极参加质量监督工作。
要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那些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熟悉维修标准,具有一定检验工作经验的人员,聘任其为社会监督员。
定期组织他们对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征求他们对维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实行质量跟踪调查。
车辆进厂维修是为了更好的使用,竣工出厂的检验只是初步的,只有在各种工况下的使用才是对维修质量的真正检验。
因此,质量跟踪调查是十分必要的。
行业管理部门有目的地对维修过的车辆进行走访调查,由用户或驾驶员对维修质量进行评估。
第三章客车维修市场管理注意事项
客车维修企业资质认定和执法监督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从目前来看,客车维修市场管理管理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要讲清相关政策
由于长时间的无序竞争,车主在二级维护时习惯部分维修企业低价格的偷漏项和虚假作业,没有深层次的分析其给车辆带来的危害和对整个道路运输安全的影响。
因此,实施前必须加强对车主进行相关政策的宣讲,发挥维修企业的规模效益,找到维修价格中性点,取得车主、运输公司、维修企业的支持和理解。
二、要定清发展方向
将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解到位,资质认定条件和管理措施对外公布。
三、要划清经营范围
必须将经营范围定义在所有大中型客车一级维护以上作业。
四、要理清相互关系
必须正确处理运输公司、车主、维修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三方得益。
五、要接受社会监督
在资质认定的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认定结果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要强化行业监管
资质认定结束后必须制定有效的监督检查办法,定期对认定企业的维修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帮助维修企业分析质量缺陷原因,引导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在道路运输三要素中,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规范大中型客车的维修管理,提高大中型客车维修质量,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为广大乘客的平安出行提供可靠的车辆技术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章 客车维修企业服务指导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三、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四、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五、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六、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七、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八、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
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
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九、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
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 )%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十、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
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二、与客运企业定期会晤制度
为便于客车所有者及时了解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有利于维修企业和客车所有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有效解决大中型客车修理、维护中的多方矛盾,确保客车维修标准工艺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行业管理部门定期主持召开由大中型客车所有者(客运企业、旅游公司)、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参加的三方会议。
2、维修企业提供本厂维修的各公司车辆的技术状况及该车驾驶员的日常维护状况。
3、维修企业与客车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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