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公明片区排涝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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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公明片区排涝工程
宝安区公明片区排涝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8年9月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西北部公明片区范围内,茅洲河以南。
公明街道位于宝安区北部,东临光明、龙华街道,西依松岗、沙井街道,南连石岩街道,北接东莞市黄江镇。
辖区总面积100.3km2,下辖玉律、长圳、红星、田寮、塘家、甲子塘、东坑、塘尾、将石、楼村、上村、下村、李松蓢、西田、合水口、茨田埔、马山头、根竹园等19个社区,2005年年末常住人口33.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2.2万人。
公明街道区位条件良好,自然资源优越,在深圳市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近年来,公明街道经济发展迅速,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内衣、钟表、模具产业集聚基地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如市政道路管线等正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但是由于地势低洼、水系复杂以及茅洲河水位的顶托,该区域经常发生涝灾。
影响当地经济顺利发展,百姓安居乐业。
因此对片区内进行内涝整治是非常必要及紧急的。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
建设排涝泵站,完善雨水收集系统,使泵站能有效、及时地抽排涝水,避免内涝给人民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理顺公明片区内排水系统,结合近、远期规划及现状,疏浚或改造排水沟渠,拆建阻水桥涵,改善排水系统功能,提高排洪排涝能力。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拟改善马田、公明、合水口、上下村等4条排洪渠共18.57km2汇水区域内的排洪功能;减免4条排洪渠河口段共5.06km2内涝面积内设计排涝标准市政暴雨重现期T=2年的洪涝灾害。
本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上下村泵站、马田河泵站、马山头泵站、涵闸及配套管网、阻水桥梁拆除重建。
各泵站按照市政暴雨重现期T=2年一遇标准进行设计,上下村排涝泵站的设计排涝流量为30.71m3/s,布置于北环大道南侧、西环路东侧,5台机组;马田河泵站的设计排涝流量为32.62m3/s,布置于北环大道以北,马田渠河口右岸,5台机组;马山头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12.41m3/s,布置于松白公路、南光高速、公明渠交汇处的三角地带,2台机组。
工程总投资约5.58亿元。
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宝安区公明片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选址处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及茅洲河,确保确保受保护的目标不受本项目废气、噪声、废污水、固(液)体废物排放的影响。
3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1999.11.25)、《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2006.10.8,本项目所在区域茅洲河段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大气:
根据《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2008]98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环发[2000]1号)”二级标准。
噪声:
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9号)的规定,该项目中马山头泵站、马田河泵站、上下村泵站位于北环大道、西环大道、南光高速旁,桥涵新建或改建工程都在北环大道和松白路上,马山头片区的雨水管网工程在马田路和振兴路上沿交通线修建,按规定这些区域都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标准;上辇村排洪渠、上石家排洪渠和皇城海鲜酒楼(原绿晶酒店址)旁排水沟等清淤工程以及合水口泵站达标改造工程所在区域执行2类标准。
本工程所在地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和3类。
泵站所在区域为3类声功能区域。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
本工程部分施工废水随排洪渠排入茅州河,茅洲河属Ⅲ类水域,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规定,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其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废气:
根据《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2008]98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见附图1。
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其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该项目油烟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为2.0mg/m3,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为85%。
对于空气中恶臭物质的控制,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对恶臭污染物排放应该执行二级标准,臭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噪声:
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各施工阶段的限值标准。
排涝泵站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GB12348-90)三类标准。
底泥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鉴别河道底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中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SL190-96)。
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环境监测站对茅洲河燕川断面监测数据统计,茅洲河(燕川断面)水质达标率在40.0%~65.2%之间,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水质受到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二〇〇七年环境质量公报,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30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值二级标准,无日均值超标;二氧化氮平均值为0.097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值二级标准,日均值超标率为10.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263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值二级标准,日均值超标率为90.0%。
本区域所在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和3类,但临近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临街建筑执行4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昼间茨田埔社区、三和百货、皇城海鲜酒楼超标,茨田埔社区内摩托车等交通噪声、小五金加工作坊的电机噪声等是超标的主要原因,三和百货、皇城海鲜酒楼在松白路边,交通噪声是超标的主要原因;夜间超标的点较多,茨田埔社区内超标原因是交通噪声,下村渠、合水口渠、上石家渠、三和百货、皇城海鲜酒楼超标是因为松白路等交通噪声。
本区域噪声超标主要原因是公路交通噪声,其次社区内小五金加工等小作坊对社区噪声的贡献值也较大。
为了了解项目所在河段底泥污染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深圳华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TI)进行了底泥中重金属含量的监测。
公明片区的排洪渠底泥属于严重污染,同一河流的不同河段严重污染的重金属基本相同,河道底泥受到重金属严重污染,需要进行安全、环保地处置。
5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5.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有恶臭、扬尘和其他废气。
本项目在疏挖过程中底泥和运输底泥过程中,会引起恶臭物质(主要是氨、硫化氢挥发性醇以及醛)无组织状态释放,从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本工程排洪渠清淤施工和运输会使他们受到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这种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在前期进行项目踏勘时,我们了解到现状排洪渠两侧淤泥引起的恶臭已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在走访过程中许多群众都流露出对整治排洪渠项目的迫切盼望,希望工程能尽快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过程中在短期内产生的恶臭影响是在周围群众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的。
施工期扬尘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工程土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尘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有围挡情况下,施工扬尘比无围挡情况下有明显的改善,扬尘污染范围在工地下风向200米之内,可使被污染地区的TSP浓度减少四分之一。
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相当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1.95倍。
施工场地下风向20m左右TSP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若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和部分易起尘的部位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50-70%左右
在排洪渠和泵站建设中,会有大量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参与施工。
这些车辆与机械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尾气。
汽车及机械尾气主要成为为HC、CO、NOX。
同时,工地食堂采用液化天然气为燃料,会排放一定的气体污染物,如油烟等。
由于这部分气体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转所带来的噪声,其噪声强度大、声源较多,而且这些施工设备又多位于室外,因此,在一定范围内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影响,其中,在靠近交通干道边施工时,会对行人造成较大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减轻不利影响。
强噪声设备运转时,或多台设备同时运转时,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附近的所有环境保护目标均将会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
拟建项目部分土方、建筑材料都需要通过车辆运输,在这些车辆集中经过的路段如北环大道、西环大道,交通运输噪声将会导致主干道路两侧的声环境进一步恶化,受影响的对象主要是路上的行人,以及在沿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内生活或工作的人群。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在施工期间,由于场地清洗、管道敷设、混凝土调制、建筑安装等工程
的实施,将会带来一定量的施工余水及废弃水;建设期间需要大量的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底泥疏浚过程引起污染物释放等对水质产生影响。
施工余水及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根据类比资料表明,COD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对COD150mg/L的要求。
因此对水体水质影响甚微,只是短时间内造成SS增大。
根据类比调查,施工期废水悬浮物的浓度为500~1300mg/L,经沉淀等初步处理后,悬浮物浓度急剧降低,废水经沉淀池静置1~3h后可去除悬浮物,不会对水体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因此,在工地内应设置沉淀池对废水作沉淀处理即可。
本项目施工期间预计平均施工人数为300人/日,施工人员平均用水量按150L/d计,排污系数0.9,则本项目在施工期间的污水量为40.5m3/d,由此可见,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大,应该建设WSZ系列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设施,经过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污车拉走,对施工现场环境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本工程涉及的防洪渠疏浚均在枯水期施工,施工中设围堰将施工段与非施工段隔离,采用管道进行导流,围堰内基本没有水,底泥含水量极小。
由于底泥的挖除过程在围堰内进行,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和污染物释放都在围堰内,不会对围堰外产生影响。
渠道疏浚施工分段依次进行,只有最后一段围堰拆除才会有部分悬浮物进入水体,考虑到枯水期水流小、流速小,这部分悬浮物会在渠道内很快沉积下来,在以后的疏浚中被挖除。
综上分析,底泥挖除过程由于采取围堰法,其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由于底泥已成为河道内源污染源,挖除底泥有利于水体的水质改善。
(4)施工期固废影响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
排洪渠清淤产生的垃圾、底泥;沟渠疏浚过程中开挖出的土方;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树根、碎石等;泵站改造和修建时产生的废弃建材;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沙石、混凝土等;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
此外,施工人员的进驻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
本区域内河道底泥已受到重金属污染,应该妥善处置底泥。
按《深圳市污泥处置布局规划》设计,河道底泥可运往河道底泥福永处理场。
本工程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种类为Cu、Zn、Cr、Hg,跟河道底泥福永处理场拟优先接受的底泥重金属污染成分相同;本工程底泥的PI指数为5.6、7.5,低于河道底泥福永处理场拟优先接受的底泥PI指数,综合分析本工程清於底泥可以送往河道底泥福永处理场。
福永河道底泥处理厂采用合理的环保措施控制污染,工程清於底泥送往河道底泥福永处理场,不会对场址周围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环境污染。
在这次工程中,泵站建设产生大量挖方,由于工程本身所需填方较少,会产生大量工程弃方,弃方量达28.66万m3。
这些土方拟就近堆放,弃土场场址位于上下村泵站东南侧,①弃土场表面及坡面先铺土工布再喷草进行临时绿化处理②弃土场坡顶、坡脚设置截水沟,坡面每隔50m设置竖向排水沟③弃土场表面设6座M7.5浆砌石沉砂池(3m×3m×1.5m),坡脚设7座M7.5浆砌石沉砂池(5m×5m×1.5m)④弃土堆置应压实,控制边坡比1:
2,弃土堆放总高度不得高于地面4m。
采取这些措施后,工程弃土临时堆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工程弃土最终去向将由公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
(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洪泵站3座、闸门3座、桥涵3条、排洪渠1条、引水箱涵1条、引水渠1条、雨水管网,另有上下村排洪渠、马田河、公明排洪渠、合水口排洪渠整治等。
工程存在大量的土方开挖、临时堆放以及临时施工道路修筑、钻孔泥浆护壁等水土流失敏感内容,其人为建设因素是引发水土流失的外在因素。
水土流失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降雨侵蚀力因子Re、土壤可侵蚀性因子Ke、地形因子LI、植被覆盖因子Ct和侵蚀控制措施因子P有关,在同一地区,Re、Ke、LI相同,水土流失量主要取决于Ct和P。
植被覆盖率越高,采取的防护措施越有利,水土流失就越小。
计算结果表明,泵站、闸门、桥涵、清於过程不采取措施水土流失会较大。
在施工期,如果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在暴雨冲刷下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在施工过程中,应提前或同步作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需要全面控制水土流失。
采取措施后,水土流失量较没有采取措施减少了99%。
从降雨侵蚀力因子Re的统计结果来看,6~8月的值最大,这三个月R值之和占全年总值的75%以上,说明土壤只要不在这三个月裸露,就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四分之三以上。
所以,合理的选择施工期对于水土保持也很重要。
对于本工程中的桥涵施工和底泥清於就可以避开雨季,在枯水季施工。
实际中采取措施与否将使水土流失量相差悬殊,在采取严密、综合性的水土防治措施后,水土流失量还有较大的减少余地。
本项目中新建泵站工程基础开挖深、开挖量大、填方少以,应是水土流失控制的重点。
本项目弃方量大,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来进行。
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生活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是排涝泵站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排放。
运营期每个泵站配人员8人共24人,按人均生活用水定额150L/d,排污系数0.9,则一天产生污水3.24m3,产生量不大。
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总氮、总磷、悬浮物、油脂等。
泵站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将排往燕川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排涝工程共有3个新建泵站和2座改造泵站,在运营期间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泵站运行的噪声。
本工程采用轴流潜水泵噪音,单个泵运行噪声取80dB(A),由叠加公式可以计算出5台泵同时工作时的噪声为87dB(A),2台泵同时工作噪声为83dB(A)。
泵房靠近敏感点最近距离如下:
合水口泵站:
12m(离泵房最近场界距离);马山头泵站:
45m(离泵房最近场界距离);马田河泵站:
35m(离泵房最近场界距离):
上下村泵站:
170m(离泵房最近场界距离)。
经过预测计算,各泵站噪声都没有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泵站敏感点噪声均未超标,泵站完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的要求。
(3)运营期河流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涉及的公明渠、马田渠、上下村排洪渠、合水口排洪渠都汇入茅洲河,本次工程完成后不会改变4条排洪渠的断面形状,本次排涝工程任务为理顺公明片区的排水系统,对于公明渠下游部分渠道进行加高改造,清除部分排洪渠淤泥,新建排涝泵站等,对河流生态的影响较小。
由于受河水水质污染严重的影响,现有河流中水生生物物种极少,生态功能简单,基本维持一种厌氧生存状态,河流本身应具备的自然净化功能以及维持水生生物生存繁殖的功能已经丧失。
清除部分防洪渠污染底泥,一方面扩大了行洪断面,另一方面减少排洪渠内源污染,对于改善河流水质恢复生态有利,同时本工程完成后区域内的截污工程和公明污水处理厂也将陆续完成,污水将不再流入河道,河流生态系统有望恢复。
防洪渠改造工程,将防洪渠堤岸部分硬化、部分采取生态护坡等形式,这将对渠道范围的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渠道水体生态系统与堤岸陆地生态系统关系密切,二者之间存在着物质交换和生物迁移,防洪渠道经过这种剧烈的人工改造后,将原有的一些生态联系切断,造成部分生态阻隔。
由于渠道改造是为了基于提高城市防洪的考虑,防洪渠下游将以防洪要求为主,防洪渠上游将在满足防洪排涝要求下尽量保持原有生态状况。
(4)对茅洲河下游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在非雨季,即每年的10月值次年3月,泵站基本不运行,对下游无影响。
在雨季,即每年的4月至9月,根据设计洪水量,公明排涝泵站的运行将能够充分及时的抽排涝区的积水至茅州河,大大增强区域防洪排涝的能力,缓解公明片区的洪涝灾害。
但同时排洪渠清於、阻水桥梁改造等项目会使得区域内雨水在排洪区内水流传播速度加快,使得片区内洪水进入茅洲河的时间缩短,使洪水瞬时流量增高,沿干流自东向西分别经过上下村泵站、马山头泵站和马田河泵站,洪峰流量将最多增加75.77m3/s。
流量增加值不大,因此现在茅洲河流域防洪工程的安排,公明片区的排涝对茅洲河下游防洪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另外泵站永久占地会改变地面的植被、粗糙度等,会引起局部汇水时间缩短,但所占面积很小,对于整个区域的雨水汇集影响不大。
考虑现状水库的调蓄作用,50年一遇洪水时,茅洲河马田河口断面洪峰流量为940.3m3/s,新建泵站排涝流量75.77m3/s,只占茅洲河洪峰流量的8%,公明片区的排涝对茅洲河的洪水过程线贡献将很小。
茅洲河干流按P=1%标准整治,能够满足流域内防洪要求,因此公明片区的排涝工程对茅洲河下游的防洪影响会很小。
6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质量保护
①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
②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
③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产生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④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⑤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⑥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⑦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⑧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能使用燃油炊具。
⑨拆迁、道路等施工现场采用彩钢板围护。
⑩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集中施工作业时注意考虑风力、风向、大气状况等条件,避免集中作业造成局部大气污染严重。
尽可能采用商品砼,避免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拌和作业。
箱涵内淤泥清除时应注意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谨防臭气中毒事故发生;由于项目所在区域为人口密集的城区,污泥清运时应采取密闭运输方式。
清挖临时堆放的河道污泥应及时采用密闭措施清运,暂不能清运完备的污泥应予以封盖以减少恶臭影响;污泥渗液具有较强的恶臭,堆放场所应有可靠的防止泄漏的保证措施。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
②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建临时工房以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
③严禁施工单位在道路两侧有敏感点的地段附近等夜间施工。
④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安排在远离住宅区一侧。
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以不给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原则,对施工作业进行协调,对通过居民区的地段尽量避免集中使用大功率机械。
⑥若各类高噪声机械同时运装,势必造成工地的整体声功率水平过高,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大。
因此,在施工进度的安排上,要进行适当的组合搭配,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在相对集中的地点工作。
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规定限值,特别是发生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围堰基坑排水应先进行沉淀处理。
河道中挖出的泥渣,以及建筑材料冲洗废水,应经沉淀后再排入河中。
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
②箱涵铺设的混凝土浇注过程中,要做好泥浆的沉淀过滤,防止淤积河道。
严禁将箱涵基础施工的渣土直接弃至水体中。
③施工过程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外运,防止进入河道水体中。
④为防止雨水径流,可沿河堤种植草坪或分段安装固定泥土过滤网。
⑤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应及时收集后处理,不得排入河流水体;对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采用沉淀、除油法进行处理。
⑥施工期工区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茅洲河。
建议生活区设置在附近的居民区,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②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
③弃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的对敏感点影响较小的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
④充分利用工程弃渣作为站场、路提以及涵洞填料并选择石质较好的弃渣作为建筑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弃渣量及弃渣用地。
施工中应先挡后弃,防止渣体流失。
⑤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底泥还可能含有污染物,应按污染底泥送福永污泥受纳场处置。
⑥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妥善收集,集中后统一委托市政垃圾清运机构清理处置。
⑦运营期拦污和清污设施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转运至垃圾处理站。
⑧运营期适时对本项目河段沉沙池进行清淤,根据清淤泥沙中污染物含量情况,妥善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水土保持措施
①尽可能使土建阶段大面积破土避开雨季。
②保证相应的资金用于水土保持。
③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
④项目区地表径流完全流入茅洲河,大规模的水土流失将严重影响该河的泄洪功能和水质,因此,对茅洲河的保护应成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⑤项目区四周设置导流水沟,防止降雨径流直接冲击施工面,产生大量泥沙进入围堰。
在选址各地表水出口处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区地表径流经沉降后方可排放;沉砂池应定期清理。
⑥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
⑦雨季施工时应随时有应急准备。
雨季施工应尽量避免同时产生较多的裸露地表。
在暴雨季节不应进行大规模的作业。
⑧精心设计土方工程,并与水土保持密切结合。
(6)景观保护措施
①精密设计、精心施工,尽量减少现有绿地植被损失,将受工程施工影响的树木移植至其它需要绿化的地方。
②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与布置,将有碍景观的施工设备、场地等布置在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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