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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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教案
《道路交通管理》教案
第一章 道路交通及道路交通管理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我国的道路交通及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道路交通管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理解我国道路交通特性、存在的问题和道路交通管理的功能;掌握道路交通管理及其工作任务。
教学重点和难点:
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内容
本章课时:
4学时
第一节 道路交通
一、交通
交通是人类为达到人或物空间位置转移的目的,由人、工具、途径构
成的一种社会活动。
人是交通的主体,动是交通的本质,途径是交通的基
础,工具是交通的手段。
二、道路交通
(一)道路交通的概念
道路交通是人类为达到交流的目的,由人车和路构成的一个复合动态
系统。
道路交通是人们最基本的交通方式;道路交通是一种门到门的交通;
道路交通是现代交通的接口网络;道路交通工具多样化、私有化。
(二)道路交通的分类
1、按道路所处的范围分类
(1)公路交通
公路是指联结城市之间或者城乡之间的道路。
公路交通是指在公路系统上的交通运输活动,是通过公路实现城市之间或者城乡之间的往来通达。
公路交通具有行人较少、横向干扰较少、运行速度较快的特点。
(2)城市道路交通
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范围内的道路,包括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及城市内的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
城市道路交通是指城市道路上的交通运输活动,是通过城市道路实现城市内各区之间及各区内部的往来通达。
城市交通具有冲突点多、人车之间干扰大、交通工具复杂、运行速度较低的特点。
2、按运输的对象分类
(1)货运交通
(2)客运交通
1)长途客运交通
2)城市公共交通
3)出租汽车交通
4)社会客运交通
5)自行车交通和步行交通
3、根据所用交通工具的不同分类
(1)机动车交通
以机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一种交通方式。
(2)非机动车交通
以非机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一种交通方式。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
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3)步行交通(或称之为行人交通)
最基本最简单的交通方式。
4、按照不同交通状态划分
按照交通要素之间的相对运动状态,可以把分为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
其中静态交通指的是停车。
(三)道路交通的特点
1)交通是人们最基本的交通方式
2)灵活,及时方便
3)现“门到门”的直达交通以及作为其他形式的衔接方式
4)交通工具多样化、私有化及非营运性
5)事故伤亡人数多
6)交通对环境的污染严重
7)工具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
8)交通占用大量的土地
(四)道路交通的构成要素
人 —道路交通参与者;
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道路—公路、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
交通环境。
(五)我国道路交通
1、现状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48万公里(包括从今年开始纳入统计的155万公里村道),高速公路达4.54万公里。
2、存在问题
(1)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2)交通拥堵问题严重
(六)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因素
1、交通供需矛盾逐渐突出
2、混合交通秩序混乱
3、路网结构不合理,通行条件差
4、交通工具构成不合理,安全性能差
5、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
6、政府管理道路交通的整体水平不高
第二节 道路交通管理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含义
(一)定义
道路交通管理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有关法规对人、车、路和交通环境进行的统一管理。
(二)含义
目标是保障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主体是国家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职能部门。
客体是道路交通构成要素。
依据是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
基本职能是协调引导、控制。
(三)特点
1、管理对象的复杂性
2、管理手段的多样性
3、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4、管理工作的强制性
二、道路交通管理的组织机构
三、道路交通管理的根本任务和宗旨
道路交通管理的根本任务是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与畅通。
道路交通管理的宗旨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和社
会安定服务。
四、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内容
1、交通秩序管理
2、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
3、车辆管理
4、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交通执法
6、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
(三)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体系
五、道路交通管理的方法
(一)法规管理方法
(二)行政管理方法
(三)科技管理方法
六、道路交通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
(一)中国古代的道路交通管理
(二)中国近代的道路交通管理
(三)新中国的道路交通管理
(四)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后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节 道路交通管理的性质、方针和原则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性质
道路交通管理是广义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性质上来讲,道路交通管理属于行政管理,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运用行政的手段对道路交通的依法管理。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
(一)以人为本,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方针
(二)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
(一)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方便群众的原则
(三)科学管理的原则
(四)交通安全管理与治安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车辆与驾驶人管理这一公安交通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有一个全面的、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教学重点及难点: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
本章课时:
4学时
第一节 车辆管理
一、机动车登记及其驾驶证发证机构
1、民用机动车(除拖拉机外)及驾驶证发证机构:
1949.10-1950.3(过渡阶段):
沿用国民党时期所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
1950.3-1960.1.12(摸索阶段)
《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政务院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负责,其中城市道路由公安部进行管理。
例如福建的福州、厦门、龙岩、漳州、泉州的城市道路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1960.1.12——文化大革命前(逐渐规范阶段):
《机动车管理办法》——国务院
车辆管理机关(***交通监理所、***公安厅(局、处)车辆管理所)
1983.3.20——至今年内:
《关于公安和交通部门交通管理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
2、定义: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技术规定对车辆进行登记、检验,保证车辆合法、安全的使用。
二、车辆与驾驶员人管理的意义
1、满足车辆迅速增长的需要
2、车辆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环节
3、控制废气、噪音污染
4、预防交通事故、制止违章车辆机械事故、安全检验、查找辨认
5、打击利用车辆的犯罪活动打击盗抢、追查逃逸
三、车辆分类
3.1 类型分类:
汽车 摩托车 农用运输车 拖拉机 挂车 电瓶车
3.2 大小分类:
客车、货车、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挂车
3.3 按结构分类:
(1)客车(6种);
(2)货车(10种);(3)电车(2种);
(4)摩托车(5种);(5)农用车(5种);(6)拖拉机(3种);(7)轮式自行机械(3种);(8)挂车(12种)
四、编制规则
4.1 汽车编制规则 GB9417-88
4.2 摩托车型号编制规则 GB5375-98
4.3四轮农用车型号编制规则 JB/T7735-95
五、国际车辆VIN码
1、世界制造厂识别代码
A、地理区域
B、国家
C、特定制造厂(如>500辆,则为9,并和第2部分的3,4,5位构成制造厂)
2、车辆说明部分
由6位数字组成,代号顺序制造厂定,
用来识别车辆一般特征
3、车辆指示部分
A、指示年份
B、指示装配厂(如无,则规定其它内容)
C、顺序号(如某型产量<500,则3,4,5部份和第一部分第3位构成制造厂)
六、机动车号牌
6.1定义
号牌是国家依法核发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统一编号,准许车辆上路行驶的法定凭证。
6.2历史
1903年首次核发,1912年开始实行机动车牌,1939年开始全国统一,目前已至第六代(第七代试行一周后暂停)。
6.3分类
(1)按车类 共6种
汽车牌 摩托车牌 农用车牌
挂车牌 拖拉机牌 临时行车牌
(2)按使用性质 5种
普通车 外籍车 教练车 试验车 警车
(3)按颜色 4种
大车 黄底黑字
小车 蓝底黑字
外籍 黑底白字
警车 白底黑字
6.4车牌图例
6.5号牌意义
6.6部份国外车牌式样
6.7二OO二式车牌简介
七、车辆登记
7.1 定义
机动车登记是指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进行车辆发放,注销车辆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建立或注销机动车档案的审批。
1、车辆登记管理是国家权力,体现了国家政令统一,2001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机动车登记办法,使全国牌证工作标准得到统一。
2、实行登记的是上路行驶的供乘座和载货的轮式机动车,不含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及临时上路的特种作业车。
3、登记机关是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分别由军队,武警部队车管部门负责)
省级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
警车,公安专段车辆和省直单位车辆。
设区市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
除省级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外的其它车辆(不含拖垃机,收割机)。
4、拖垃机、收割机由农机管理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登记权。
7.2 登记种类
1、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3、转移登记
4、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6、补、换牌登记
7、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8、停驶、复驶
9、更正登记
10、撤销
11、代理
7.3 登记内容
(1)登记编号
(2)车辆身份来历数据
7.4岗位设置
7.5 进口车辆的管理
1、进口车定义:
A、国家限定口岸进口的汽车
B、海关监管的汽车
C、国家执法机构没收的汽车
2、进口车凭证:
A、国家限定口岸进口的汽车为海关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B、海关监管的汽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C、国家执法机构没收的汽车为“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3、进口车核查:
(一)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内登录的机动车
其注册登记审批由总队通过“核查系统”计算机网络实现。
审批分为初审(支队)、核对(总队)、核准(支队)三个环节。
(二)未在核查系统内登录的机动车
其注册登记审批分为初审(支队)、复审(总队)、核准(总队)三个环节。
4、进口车品牌
国家质监检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
《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
5.车辆VIN号码的确定
A、美洲制造的车辆,取车辆VIN代码前8位作为车辆的型号。
B、欧洲、大洋洲、亚洲除日本、中国台湾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取车辆VIN代码前11位作为车辆的型号。
C、属于日本本土生产,既没有VIN代码,又没有车辆铭牌的,取车架号第一部分作为车辆型号。
D、中国台湾产的车辆。
(a)只有车辆铭牌,取铭牌MODEL后刻印的字母和数字作为型号。
(b)没有铭牌的车辆,可取车架号第一部分作为车辆型号。
E、进口的改装车辆。
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厂家生产的底盘和上装部分组成的改装车,其车辆型号应按改装后的铆接在上装部分的整车铭牌刻印的型号确认。
H、摩托车
进口摩托车型号编制原则与国产摩托车近似,基本上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车辆系列代码,第二部分是车辆发动机的排气量,第三部分是同一系列的不同产品的编号。
进口摩托车型号刻印在车辆铭牌上。
7.6非机动车登记
A、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登记由各省规定
B、登记机关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C、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D、不实行定期检验
E、不实行报废期限
八、车辆检验
1、目的:
对新车的准入实施监控;对在用车行驶资格进行确认。
2、检验类别:
(1)初次检验
车辆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的检验
(2)定期检验
对已注册登记的在用车,按照规定的周期或办理转入登记时进行的检验。
大型货车:
1—10(年检) 11—15(半年检)
小型货车:
G大于1.8t 1—10(年检)、11—15 (半年检)
G小等于1.8t 1—8(年检) 9—14(半年检)
客车:
9座以上非营运:
1—10(年检)、11—15(半年检) 16—20(3月检)
9座(含)以下非营运:
1—15(年检) 16— (6月检)
营运客车:
1—10(年检) 11—14(3月检)
出租汽车:
1—8(年检)
专门作业车:
1—10(年检) 11—15(年检)
拖挂、矿山车:
1—8(年检) 9—12(6月检)
(3)特殊检验
指对于事故车辆,变更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等特殊原因或办理除注册登记,转入外的其它登记而需要对车辆进行的检验
(4)临时检验
在定期检验周期内,因需而增加的检验。
包括:
A、车辆临时入境检验
B、大型活动使用的车辆检验
C、春运等集中运输使用的车辆检验
D、申领临时号牌时的车辆检验
E、配合专项治理进行的车辆检验
3、检验项目和标准
车辆三大性能中(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安全性最为重要,各国均以此作为检验项目。
我国始于1987年制订车辆行驶安全标准,既国标GB7258-198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1995年修改,1998年重新公布。
具体项目:
尾气排放安全性、侧滑、制动性能、车速表精度、前照灯光性能、喇叭声级、车身底盘安全
4、检测设备及仪器
九、检测站的管理
1、检测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与检测车辆相适应的车间,仃车场,办事大厅,试车跑道,驻车试验台。
B、具有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并经MC认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C、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技术,操作员。
D、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
2、检测站的认证和审批
根据公安部二号令《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规定。
A、提出申请
B、审核小组检查:
场地与环境,设备及仪器,人员,制度
C、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颁发委托书
3、设备检定
4、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A、检测站实行社会化
B、资格认证由质监部门进行
C、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有监管权和处罚权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一、概念
一)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公安部令第9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五)《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GA482-2004)(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二)驾驶人管理的主要任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通过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办理驾驶证换证、增驾、审验、变更、注销等事项。
三)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作用
1、加强源头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2、掌握机动车驾驶人的动态分布情况和各种统计数据。
3、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方便查处假证。
4、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
二、机动车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证的概念
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提出申请,经过培训,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核发准予驾驶某一类型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2、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行政许可
3、机动车驾驶证的发证机关
(1)机动车驾驶证共有4个发证机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车管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管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
4、机动车驾驶证的分类
按照管辖归属的不同,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三种:
民用机动车驾驶证、军用机动车驾驶证、武警机动车驾驶证。
1)第一次分类:
1960年国务院《机动车管理办法》
2)第二次分类: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启用机动车新驾驶证的规定>的通知》
3)第三次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1996年颁布的公安部的28号令)的规定
4)第四次分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分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②《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三、证件的制作
1、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项目
2、机动车驾驶证证件主要特征
四、准驾车型
1、各类机动车虽然机械原理大体相同,但由于车辆外廓尺寸、性能和使用性质各不相同,因此对驾驶人的驾驶操作技术、驾驶经验、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
2、准驾车型代号
3、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
4、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
五、累积记分制度
1、记分作用
2、记分管理
3、满分考试
4、车辆管理所办理满分考试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
六、审验制度
1、审验内容
2、审验方式
七、申请条件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2、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限制条件
3、驾驶年龄限制
4、初次申领驾驶证的限制
5、增加准驾车型的限制
6、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第三章 道路交通设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道路交通设施的内容和分类;
2、掌握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概念、作用、分类、特点、具体内容及其应用;
3、了解掌握其他交通设施及其应用。
教学重点和难点: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概念、作用、分类、特点、内容及其应用。
本章课时:
4学时
第一节 道路交通标志
一、道路交通标志涵义
(一)概念:
道路交通标志是指通过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
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对1986年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道路交通标志的作用
1、提供信息作用
2、指路导向作用
3、组织、疏导作用
4、执法依据
(三)道路交通标志的种类
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1、警告标志:
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警告标志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2、禁令标志:
是指用于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其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标志除外)按功能分为遵行、禁止、限制三类,共42种。
3、指示标志:
指示车辆、行人按规定方向、地点行进的标志,形状为圆形和矩形,蓝色底白色图案,按功能分为道路遵行方向、道路通行权分配、专用标志三类共29种。
4、指路标志:
是指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形状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5、旅游区标志:
是指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
6、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包括路栏、锥形交通路标、施工警告灯号、道口柱标、施工区标志、移动性施工标志等。
7、辅助标志:
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的需要,应设置辅助标志。
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形状为长方形。
8、可变信息标志:
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
一般可用于速度限制、车道限制、道路、交通状况、气象状况及其它内容的显示。
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信息显示。
二、道路交通标志设计
(一)标志的设计要求
1、醒目性强
2、易读性好
3、具有国际性和科学性
(二)标志设计的基本要素
1、颜色:
表示标志种类
2、形状:
表示标志种类
3、字符图案:
直接表示标志的具体内容
三、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一)设置原则
1、可见性原则
2、简单性原则
3、完整性原则
4、一致性原则
(二)设置形式
1、柱式。
2、悬臂式:
适用于柱式安装有困难时;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
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视线时。
3、门式:
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应保持净高,适用于多车道道路需分别指
示各车道去向时;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
道视线时等。
4、附着式:
标志牌安装在道路及道路两侧可借用的道路设施上,如立交桥人行天桥、路灯立杆、信号灯立杆等。
安装高度要符合规定标准。
其最大优点是节约资金。
第二节 道路交通标线
一、道路交通标线的涵义
(一)概念:
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
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
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
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二)标线的作用
1、实行分道行驶:
实现行人、车分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分离等,
使行人和各种车辆各行其道,起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冲突点,
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渠化平面交叉口
3、指令预告
4、执法依据
(三)标线的种类
1、按设置方式可分为:
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其他标线。
2、按功能可分为:
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
3、按形态可分为:
线条、字符标记、突起路标、路边线轮廓标。
二、道路交通标线的设计
道路交通标线应有较高的显示程度和良好的视认性及辨别性,而其显
示程度取决于它的颜色对比和外形尺寸。
我国各级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标
线设计,如颜色、宽度、各种箭头外形尺寸等,均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应根据道路设计、交通特性、交通组织、其他交通设施等情况,合理地利用道路有效面积,设置标线。
应确保线型流畅、规则,符合车辆行驶轨迹要求,路段和路口标线的衔接应科学、合理。
1、颜色
黄色线:
用于区分对向行驶的车流。
白色线:
用于区分对同行驶的车流。
黄色单(双)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黄色单(双)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准许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超车、跨越或回转。
黄色实虚双线:
划于路段中时,禁止实线一侧的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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