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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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气,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
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
“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
无坟头,无新增。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
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发动部署。
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发动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发动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
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
重点摸清四个底数:
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
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
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
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
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发动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根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
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那么,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那么,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根底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
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
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到达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
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
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
“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存放,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
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
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
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撤除。
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
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
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
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
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
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
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到达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到达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
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
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21〕21号)和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1〕29号)及城阳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法,全面提升街道殡葬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加快殡葬生态文明建设,完成现有坟墓生态化改造,提高思念堂供给能力和效劳水平。
自2020年10月1日起,除生态化墓地仍有空位外,凡流亭街道户籍居民新增骨灰一律入思念堂安放(夫妻双方因一方已入土安葬,另一方可选择合葬),非流亭街道户籍居民骨灰,除葬(放)入省民政厅批准的经营性墓地(思念堂)外,不得在流亭行政辖区内安葬(放)。
二、工作任务
(一)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2019年12月前完成)
1.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各社区居规民约。
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红白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研究制定丧事效劳流程,全程参与、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效劳和殡、葬、祭活动有机衔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居民丧事简办、文明出殡。
“六取消、六提倡〞丧事简办原那么,即:
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取消穿白大褂,提倡戴白花、黑纱;取消吹鼓手,提倡放哀乐;取消摆筵席,提倡大锅菜;取消摆祭,提倡节俭吊唁;取消各类扎彩,提倡节俭祭祀。
推行无火祭祀,严禁制造、销售、抛撒和燃烧各类丧葬祭奠物品,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
社区应组织群众开展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到思念堂开展集中祭祀。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丧事操办具体标准,2019年9月底前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鼓励将骨灰海葬。
选择海葬的,免除其家属参与相关安葬活动的根本费用;在海葬纪念碑上镌刻逝者名字予以纪念,财政按每名逝者6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对于无主坟墓一般采取生态化方式实施安葬整治。
(二)完成现有坟墓生态化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进行园林化树葬改造的,原那么上要进行集中安葬,集中安葬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不得擅自占用耕地、林地,集中安葬区域与周边山林要建有防火隔离带。
(2)加快推进平除坟头,撤除圈地建设的围墙、地堰等附属设施,植树绿化,建成园林式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75%;穴位占地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6米;卧碑长不超过0.6米、宽不超过0.5米,厚度不超过0.15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材质、样式等由街道制定统一标准,社区提前统计卧碑数量和逝者及直系子女姓名,由街道统一联系制作厂家,提前制作,社区集中采购。
2.补贴标准。
对进行生态化改造的社区给予丧属每座坟墓1000元奖补,给予社区每座坟墓3000元奖补;对殡葬改革前已经完成生态化改造的社区不再进行奖补。
(1)西后楼社区墓地标准。
现已采用园林、生态化建设和卧式墓碑集中规建,此处生态化墓地保持整体不动,其余相关设施按照市、区要求于2019年10月地前完成改造。
(2)东女姑山、西女姑山两个社区现有墓地“园林化〞改造。
按照“平坟头、立卧碑、园林化〞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两个社区现有坟墓的生态化改造。
东女姑山、西女姑山社区于8月底前分别将墓地园林化改造方案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1)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社区墓地生态化改造要求于2019年底前根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社区根据街道制定的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具体到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8月20日前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实施。
(2)做好信息监管并公示。
根据前期专业机构对社区现有坟墓数量、分布等情况的核查结果,社区要建立数据库,编制分布图,实行信息化监管。
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做到搬迁或改造有的放矢、准确无误。
核查统计结果在社区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7月31日前将公示情况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入户签协议。
方案通过审批后,社区组织入户签订坟墓改造协议,结合实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实施坟墓生态改造。
(三)完成现有坟墓迁坟入室(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
1.改造标准。
采取“骨灰集中安放〞的方式,整治社区不符合丧葬标准的零散墓地、散乱坟头和不具备存放条件的社区原老旧思念堂,将骨灰盒迁移到街道中心思念堂或社区新建思念堂中安放,由区民政局为每名逝者免费提供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骨灰盒。
2.补贴标准。
迁移坟墓骨灰进思念堂安放的,给予丧属单穴奖补3000元,双穴的奖补5000元,每增加一个穴位奖补1000元,给予社区奖补4000元。
由社区原旧思念堂迁入新(改扩)建思念堂和街道中心思念堂的不予补贴。
(1)西果园社区旧思念堂及墓地、苇山社区墓地进行平整改造,骨灰盒集中迁入街道女姑片中心思念堂。
(2)东蓝家庄社区坟墓迁移入社区新建思念堂。
社区原墓址平整改造。
(3)西女姑山社区原思念堂安放的骨灰盒,迁移入社区原址新扩建的思念堂安放。
(1)实施坟墓搬迁的社区,提前统计提报所需骨灰盒数量和存放数量(分为单、双穴),于9月底前统计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提前做好集中安放的思念堂准备工作,社区提前配备微波炉等相关烘干设施,为居民搬迁骨灰提供全方位效劳。
搬迁完毕后,要对场地及时进行回填和绿化,优化生态环境
(2)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西果园、苇山两个社区迁坟入室和散乱坟头整治工作;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东蓝家庄、西女姑山两个社区迁坟入室工作。
(3)迁定搬迁协议。
迁坟入室方案通过审批后,社区组织入户签订坟墓迁移协议。
(四)完成思念堂改造建设(街道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社区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
1.新建2处社区公益性思念堂。
东蓝家庄、东女姑山社区分别择址新建一处满足社区居民未来30年需要的公益性思念堂,经自然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8月底前将思念堂规划建设方案及下步建设方案、推进时间及工程责任人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2020年10月1日前建成使用。
2.改扩建社区公益性思念堂1处。
西女姑山社区对现有思念堂原址进行改扩建,规模满足社区居民未来30年需求,于2020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并将改扩建方案经自然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8月底前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3.对街道3处公益性中心思念堂进行升级改造。
一是2019年9月底前完成女姑片、空港片和流亭片中心思念堂进出道路的整修以及三处停车场的平整。
二是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女姑片、空港片、流亭片思念堂内部规整、修缮、骨架增设和祭奠大厅整改,在现规模的根底上增强中心思念堂的容纳能力。
并对外部院子重新改造,重新规划休息区和祭奠区,按标准标准祭奠设施,重新铺设内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对门卫室、卫生间进行重新改造做好思念堂院子生态绿化。
(五)检查验收及资金管理
骨灰搬迁或生态化改造完成后,由街道协调区民政局进行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社区,及时申请给予资金补助。
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那么不予拨付,区、街道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三、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那么,强化殡葬效劳、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保证街道殡葬改革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工委领导、办事处实施、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新机制。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片总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全街道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社区须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任务
1.街道相关部门、双管单位职责任务。
(1)街道便民效劳中心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推进殡葬改革和加强殡葬设施管理的意见、措施,牵头对各社区、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和违规销售墓地行为。
(2)街道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催促责任单位做好因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
(3)街道市政管理科负责街道中心思念堂周边道路建设工作。
(4)流亭自然资源所负责查处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及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燃烧丧葬祭奠物品行为,并配合便民效劳中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和违规销售墓地行为。
(5)流亭市场管理所负责查处制造、销售丧葬祭奠迷信物品行为。
流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在辖区绿地范围内燃烧丧葬祭奠物品、筑坟危害城市绿化等行为。
(6)流亭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居民楼院等公共场所抛撒、燃烧丧葬祭奠物品及在公墓、思念堂等殡葬效劳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查处丧事活动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平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
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打击违法建设销售墓穴、圈地改扩建墓穴及建设大墓、豪华墓等违反殡葬政策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整改一处。
2.社区职责任务。
各社区要在街道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及时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发动和安排。
要发布坟墓治理迁移公告,组织入户签订坟墓治理迁移协议,做好治理迁移的全程监督。
社区要做好集体土地的监管、看护工作,严禁偷埋骨灰,集中树葬墓地要实行有效看管,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对现有违法违规建设销售的墓穴,由社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迁出,逾期不迁的,由社区发布公告,作为无主坟墓处理。
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按要求将骨灰安放思念堂和违法违规修建、销售墓穴行为,按时完成散乱坟墓治理迁移和违法建设销售墓穴治理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代传播手段,进行多形式宣传教育。
宣传部门要加强公益宣传,普及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典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街道宣传统战、教委、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殡葬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教育引导群众摒弃传统陋习,让文明绿色殡葬理念入户、入脑、入心。
社区居委会、社区“红白理事会〞要以清明节等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正向引导群众的治丧观念和祭祀活动,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气。
2021年,在上级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各级党委、纪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十九大精神及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狠抓企业巡视和巡视回访发现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启动内部巡视,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失之于软、失之于弱等问题,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企业改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认真履行领导主体职责。
一是深化“两个责任〞体系建设。
公司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在深入落实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根底上,研究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追究、检查考核与结果运用,形成了常态化的推进保障机制。
二是全面部署,组织推动。
年初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纪委工作报告,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公司工作会议上,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办公会议,听取党群各部门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月的重点任务。
三是率先垂范,履职尽责。
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催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检查指导各单位、本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为其充分履职创造条件。
(二)认真履行协调主体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建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结合企业巡视和巡视回访、审计等发现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催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办验收工作机制。
二是组织协调,同步推进。
加强党政纪工团协调配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纳入企业改革开展总体布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积极催促各级党政纪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分头把关,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大力推进审计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审计联席办公,完善执纪审查协调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三)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职责。
一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年初,公司党委与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建立实行“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每季度向公司党委书面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建立实行约谈制度,公司党委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XX人次,纪委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XX人次;
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八项规定〞落实不力或出现其他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抓早抓小抓苗头,共谈话提醒XX人次,函询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
二是落实责任,狠抓整改。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上级巡视反响问题整改工作。
对上级巡视回访反响的问题逐级分解,以问题整改清单方式,一对一地向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进行交底,强化跟踪落实。
共受理、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XX件,其中函询XX人次,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
三是突出整改,启动巡视。
按照公司党委、纪委总体部署,启动了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工作,完成了首轮对两家单位巡视,共发现选人用人、职务消费、公务用车、报销大额招待费、年薪外收入清理不彻底、固定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XX个问题。
将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XX件次,及时移交纪委调查处理,共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调离XX人次,经济处分XX万元,对XX个单位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发挥了巡视震慑作用。
(四)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立活动,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共表彰“四好班子〞XX个,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了第XX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XX人;
成立两个考核组,对XX个单位进行领导班子大考核、XX名领导人员日常履职巡察、XX名试用期满和XX名诫勉期满领导人员考核、后备干部推荐和领导人员补员考察。
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发挥了选人用人定向把关作用,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力。
一年来,共提拔使用、调整交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XX名。
三是强化干部管理监督。
加大多维度考核,严格领导人员个人报告事项审核,对隐瞒不报XX人,其中移交纪委进一步核实情况XX人、诫勉XX人、批评教育XX人、暂缓提拔XX人。
加强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对XX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护照进行全面清理。
(五)认真履行教育主体职责。
一是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及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党政纪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找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缺乏,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上率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学习教育、专题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大宣教格局。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参培人员累计XX余人次,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弘扬廉政文化。
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道德讲堂〞、廉政示范单位创立、企检共建、区域联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弘扬“崇廉尚俭,廉勤立身〞的廉政理念,命名表彰了XX个“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彰显了廉政文化教育和导向作用。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
深刻剖析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发了关于XX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XX公司责任亏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组织机关XX名党员干部参观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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