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街路边村源远公园建设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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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街路边村源远公园建设工程
永宁街路边村源远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州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正在进行询价工作
2
2.2.1
工程名称
永宁街路边村源远公园建设工程
3
2.2.2
建设地点
永宁街路边村
4
2.2.3
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总投资280万元,实施公园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园道,建设广场、凉亭、拱桥、木平台、种植乔木、灌木、增设休闲设施,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8
2.5.2
工期要求
2017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9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2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7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永宁街路边村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网站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及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7年6月29日23时59分。
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4日15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7年7月24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4日16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1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7年7月25日15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1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98901.1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7428.68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2768.90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③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现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现文: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条款号:
11.2条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现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PDF形式);或提供小型项目负责人企业聘书、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资格审查不须提交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缺失,有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模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第(3)项中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及第(4)项、第(5)项中的广东省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不取自企业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的打印页上传件即可。
条款号:
11.3.1(8)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条款号:
1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条款号:
11.9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及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条款号:
13.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现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沿用;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条款号:
13.5.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计算;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若上述两地区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均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与市场价相符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下浮后作结算。
条款号:
1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3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4“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16.6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现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报价不得参与评标参考价计算。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条款号:
20.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前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条款号:
27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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