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251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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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251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6题,单选)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
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
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因果关系的判断。
A项,依照客观归责理论,甲对乙进行伤害,警察出现之时乙并没有死亡,可以确定甲是伤害行为不是杀人行为,且受伤的乙被警察送往医院的途中,属于进入特殊第三人责任领域,甲对于乙后续的治疗过程已经没有支配力,不能将乙长期得不到治疗的死亡结果归责于甲。
故A项错误。
B项,前行为必然或者通常(高概率)导致介入因素出现的,前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仍然有因果力。
此处的“必然或者通常”是指一般人的认识或者行为人的特别认识。
在公路上,车辆往来属于正常现象,倒在路中央的丙被过路车辆辗轧的可能性极高。
而丙
2.甲为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中,在能够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了射击。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犯罪中止的特征
【答案】:
C
【解析】:
刑法意义上的侵害行为,可以是人体的单个举动或动作,也可以是由几个连续举动或动作组成的一个整体行为。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自动的,行为人在还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实行侵害,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视为犯罪中止。
3.①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___起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___起计算
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___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___起计算
③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___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___起计算
④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___起计算;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___起五年内再犯故意犯罪的,可能成立累犯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第①句均应当填“执行之日”
B、第②句均应当填“假释之日”
C、第③句均应当填“确定之日”
D、第④句均应当填“期满之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有期徒刑
【答案】:
A
【解析】:
①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③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④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犯故意犯罪的,可能成立累犯。
4.某市公安局接到有关该市一家制药公司制售劣药的举报。
公安局派人侦查核实后,公安局长王某找来该制药公司经理李某谈话,要求该制药公司今后不准再生产劣药,并将仓库中尚未销售的劣药全部销毁:
同时告诉李经理,如给公安局捐献400万元的办公经费,可以将此案撤案。
5天后,该制药公司向市公安局账号上打款400万元,公安局长指示相关人员将制药公司制售劣药一案撤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市公安局长王某构成了受贿罪
B、市公安局长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违纪行为
C、市公安局构成了单位受贿罪
D、只应将公安局长定罪判刑,不应该追究市公安局的整体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单位受贿罪的认定问题。
市公安局长以单位的名义收受制药公司的财物归公安局所有,并以公安局的职权为制药公司牟取利益,公安局构成了单位犯罪。
5.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
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
丙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D、因没有救助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危害行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判断。
故意犯罪也能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
因此,乙杀丙后对丙的生命具有救助义务,那么乙不救助就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使丙不能得到救助,甲就成为乙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6.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核准,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可以假释;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核准,执行死刑;犯罪已经经过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核准。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2012年卷二13题,单选)
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死刑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量刑。
(1)《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2)《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7.甲知道乙打算入户盗窃,遂给了乙钥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若乙到现场后用自己携带的工具入户盗窃了他人财物的,甲不成立帮助犯
B、若乙到现场后先用甲提供的钥匙,发现钥匙根本不起作用,于是乙使用自己的钥匙入户盗窃了财物的,甲成立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若乙到现场直接用甲提供的钥匙开门窃取财物的,由于甲起到了主要作用,所以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不再认定为帮助犯
D、若乙到现场直接用甲提供的钥匙开门窃取财物的,甲成立盗窃罪既遂犯的帮助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5节>共同犯罪与身份
【答案】:
D
【解析】:
A选项错误,甲提供钥匙的行为虽没有提供物理上的帮助,但对乙的盗窃行为提供了心理上的帮助。
B选项错误,甲提供钥匙的帮助行为已经着手,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对最终盗窃的结果起到帮助作用,甲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C选项错误,虽然乙利用甲的钥匙盗窃既遂,但甲只对盗窃行为起到了帮助的作用,依然成立帮助犯。
D选项正确,乙利用甲的钥匙顺利地进行盗窃,成立盗窃既遂。
甲对乙的盗窃行为起到帮助作用,成立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8.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
( )
A、死缓
B、有期徒刑
C、管制
D、无期徒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管制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
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9.下列哪一案件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 )
A、中国的火车驶入中亚某国时,一外国乘客故意伤害另一外国乘客,致其死亡
B、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留学生,被某国的留学生杀害
C、日本的毒枭,租用飞机走私毒品到中亚,其中一段飞行路线经过中国上空
D、国际恐怖组织的头目,在美国实施恐怖活动(未侵害任何中国公民)后,进入我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答案】:
A
【解析】:
在我国的火车驶入中亚某国时,一外国乘客故意伤害另一外国乘客,已经不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对该案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根据保护管辖原则,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留学生,被某国的留学生杀害,应适用中国刑法。
日本的毒枭,租用飞机走私毒品到中亚,其中一段飞行路线经过中国上空,属于走私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应适用中国刑法。
国际恐怖组织的头目,在美国实施恐怖活动(未侵害任何中国公民)后,进入我国的,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应当适用中国刑法。
10.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争吵激烈,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甲未能拧开杯盖,后甲追乙离开教室。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A
【解析】:
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说明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完全具有既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
11.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题,单选)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
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
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
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
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
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
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A项,甲的伤害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之间介入了第三人乞丐的独立行为,这一介入行为并不是故意伤害行为通常会导致的行为,即介入因素很异常。
因此,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故A项错误
B项,若李某不跳江,结果是遭受砍杀,而跳江是避免遭受砍杀。
也就是说该行为是受害人在紧迫情形下不得不采取的行为,可以说是别无选择的。
因此,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故B项错误。
C项,丙停车这一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作用较小,不阻断因果关系。
12.甲用毛巾蒙脸,夜间拦路强奸妇女乙,粗鲁地抚摸乙的隐私部位。
乙在反抗时扯下了甲的毛巾,认出了甲,对甲破口大骂。
甲跪地求饶,请乙不要报警。
’关于甲犯罪形态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属于实行终了的强奸犯罪未遂
B、甲属于强奸罪的能犯未遂
C、甲构成强奸罪的犯罪中止
D、对甲应以强制猥亵罪既遂论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犯罪中止的特征
【答案】:
C
【解析】:
甲虽然被妇女认出,但仅是在将来才会遭受刑罚处罚,无妨其当下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甲惧怕刑罚,主动放弃强奸行为,成立强奸罪的中止犯。
根据中止犯的立法目的,在中止行为同时构成强奸罪的中止犯与强制猥亵罪的既遂犯时,对行为人应以强奸罪的中止犯论处,这样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及时中止犯罪。
13.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
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
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
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
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赵某不构成犯罪
B、赵某构成抢劫罪
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社会危害性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
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14.甲与乙是邻居,因生活上的纠纷发生口角,甲情绪很激动,声称不让乙好活,并立刻去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
乙担心甲会加害自己,便在甲回来的路上打伤甲,导致甲手臂和腿骨骨折,一个多月没法行走。
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正当防卫
B、假想防卫
C、防卫过当
D、故意伤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乙根本没有面临正在发生的侵害,因此是故意伤害。
15.关于犯罪形态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张三在地下工厂制造假保健品,价值达到三十万元,尚未出售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张三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
B、李四以营利为目的,生产淫秽物品,后担心违法,将其全部销毁,因为李四以营利为目的,但主动销毁,所以构成犯罪中止
C、赵、钱、孙、李四人共谋越狱,某日发生地震,赵某趁机放火制造混乱,成功逃出,其余人被抓回,剩余三人构成脱逃罪既遂
D、甲为了谋杀仇人乙,破坏乙汽车的刹车系统,经查乙外出九天后才回家,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未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类型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形态。
A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数额犯,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才成立犯罪既遂。
如果伪劣产品还没有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以上,构成本罪的未遂。
故A项错误。
B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选择性罪名,侵犯的法益是社会的公序良俗以及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
侵犯上述法益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淫秽物品在社会中传播、扩散,无端挑起人们的性欲,损害普通人正常的性行为。
李四已经完成了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对公序良俗和文化管理秩序有一定的侵害,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既遂,即使
16.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题,单选)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自然人犯罪主体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
A项,甲在放置炸弹的时候,由于不满14周岁而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甲在已满14周岁的时候,就可以为爆炸罪承担责任了,甲由于自己的先前行为制造的危险而产生了拆除炸弹消除危险的义务,甲同时有能力这么做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的爆炸罪。
故A项错误。
B项,乙在实施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时,同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成立故意伤害罪。
但是乙在实施抢劫财物的行为时,已经丧失了刑事责任能力,其抢劫的行为由于具备责任阻却事由而无罪。
故B项错误。
C项,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时,具有责
17.一天晚上某村召开村干部会议,因还未通电,就用煤油灯照明开会。
会议中间灯没油了,村干部张某便找来新买来的煤油往灯里加油,当煤油刚倒出接近明火时,突然爆炸,将身边的另一乡干部王某炸死。
经化验鉴定,当天新买的煤油里,被油脂公司掺杂进了汽油。
关于张某的罪过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犯罪主观要件的其他问题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意外事件与犯罪行为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张某对当天新买的煤油里在油脂公司被掺杂进汽油的事实无法预见,也不应预见,对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同样不能预见、不应预见,因此是意外事件。
18.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
C
【解析】:
①作为财产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只能是他人的财物,针对自己的财物不可能成立财产犯罪。
不能在形式上认为,公私财物包括自己和他人的财物,进而认为将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正如刑法中规定的“枪”,本来就是指的真枪,不能包含假枪或者其他仿真手枪。
也不能认为故意杀人罪中的“人”包括自己和他人(通说),或者包括所谓的“假人”“死人”等。
所以,这里的解释方法是平义解释(也可以理解成当然解释,即法条规定本来就是这个意思)。
A选项说法错误。
②《刑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
19.甲系乙雇佣的保姆。
某日,甲趁家内无人,盗窃乙家现金9万元及价值4327元的金首饰,后将钱物藏匿于其所睡的沙发床下,准备一有机会就带回家中。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盗窃预备
B、盗窃既遂
C、盗窃未遂
D、盗窃中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甲已经将他人财物转移占有,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
20.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即便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单位能够构成该种犯罪,仍能够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B、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当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能够构成这种犯罪时,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追究刑事责任
C、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要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只有自然人能够构成该种犯罪,就能够对单位定罪处罚
D、我国刑法规定的四百多种犯罪,大多数犯罪都能由单位构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对单位犯罪的理解。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就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因此,选项A、选项C不正确。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
21.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C、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D、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假释的条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假释制度问题。
《刑法》第81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刑法》第85条规定:
对
22.甲潜入一住宅内,想要撬开保险柜实施盗窃,但撬了许久也未打开。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盗窃罪的未遂犯
B、盗窃罪的既遂犯
C、盗窃罪的中止犯
D、盗窃罪的预备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甲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
23.下列哪一选项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 )
A、张某20岁时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1年5月出狱。
2012年7月23日,他又因犯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B、王某15周岁时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10年10月出狱。
2012年2月10日,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C、李某17周岁时因武装暴乱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005年3月出狱。
2011年12月10日,李某又构成分裂国家罪
D、赵某17周岁时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06年5月出狱,2010年11月21日,他又犯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累犯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累犯的成立条件。
选项A前罪是过失犯罪。
不构成累犯。
选项B王某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不构成累犯。
选项C是特别累犯,没有刑期和间隔时间的限制,且《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后,都是特别累犯,没有变化。
选项D,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的刑法规定,虽然也构成特别累犯,但赵某实施的前、后罪,都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前,按照当时的刑法规定,不构成特别累犯。
24.关于刑罚的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
B、刑罚的目的和刑法的任务,二者是一回事
C、刑罚的目的不包括提升犯罪人的道德
D、随着预防对象的不同,刑罚的目的存在不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刑罚目的的概念
【答案】:
B
【解析】:
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根据预防对象是已经犯罪的人还是尚未犯罪但可能犯罪的人的不同,刑罚的目的分为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刑罚的目的不包括提升犯罪人的道德。
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结果,与刑法的任务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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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复习题 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