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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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说明
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说明
1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的。
《规划》的编制从2002年7月开始到2002年12月完成,历时约半年,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组织准备与方案拟订阶段,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和规划修改、审定、成果制作阶段。
1.1组织准备与拟定方案阶段(2002.7~2002.8)
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课题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县政府专门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局委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西南师范大学资环学院专业人员和巫山县国土资源局的技术干部组成《规划》编制课题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明确了规划目的、内容、方法、技术路线、工作步骤和成果要求等,从思想上和技术上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1.2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阶段(2002.8~2002.9)
采取委托收集与实地调研的两种方式,收集的主要资料有:
《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巫山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庆市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分解指标和要求;部门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资料;巫山县200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巫山县退耕还林总体规划设计》(讨论稿),“巫山县坡耕地调查评价报告”,“巫山县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巫山县自然条件、生态环境、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等背景资料。
在资料整理分析基础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综合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整理潜力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等。
1.3《规划》指标论证及方案编制阶段(2002.9~2002.11)
本阶段的前半期,按《手册》要求,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课题组在上述资料分析与评价基础上,将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指标、土地开发整理区划分和重点开发整理项目的确定进行充分论证,并达成共识。
本阶段的后半期,主要工作是结合巫山县的实际和土地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对巫山县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进行全面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规划编制的目标和原则,完成“巫山县耕地整理潜力评价”和“巫山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研究专题报告;划分土地整理区,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规划》文本、说明、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及图件的编制。
1.4规划审定、评审、审批、印刷阶段(2002.12)
将《规划》(初稿)送有关专家及县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方面所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完善。
再将《规划》成果提交县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原则通过后,向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评审组申请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后,印刷成册,报送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查、批准。
2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1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依据《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编制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从实际出发,具体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统筹兼顾,综合整治,确保巫山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生态环境稳步改善,为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2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原则;
(2)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部门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3)增加耕地面积与提高地力相结合的原则;
(4)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
(5)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
(6)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兼顾的原则;
(7)政府决策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3规划基础资料的来源及可靠程度
土地详查资料、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农业区划资料、城镇现状及规划资料、人口统计资料、水利工程现状和规划资料、农业综合开发及后备资源评价(调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以及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土地利用资料主要包括土地详查资料、1996~2000土地变更资料、土地统计年报、坡耕地调查及农业后备资源评价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土地自然条件及自然资源资料主要包括:
土壤普查资料、林业普查资料、农业气象资料、地质地貌资料、水土流失资料、生物资源和自然灾害资料等。
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资料主要包括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人口普查资料和人口预测资料、工业普查资料、城镇建设资料和城镇建设规划资料以及交通建设规划资料等。
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主要来自统计局和有关委、局;人口现状和预测资料来自计生委、公安局和统计局。
农业林业资料来自农业局、林业局;城镇建设资料来自城建委;公路建设、水利建设资料来自交通局和水利局。
有关规划和政府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巫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巫山区国土规划》、《巫山县城市体系规划》、《巫山县旅游规划》、《巫山县生态退耕规划》等。
《规划》课题组对上述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对各部门资料有冲突的地方,都进行了调查,对其中难以更改的重大冲突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因此,本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十分可靠的。
4主要规划内容的说明
4.1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4.1.1农用地整理潜力
巫山县现有农用地233503.67公顷,占幅员面积78.97%。
这些农用地都是历史变迁中自然形成的,历来缺乏整体规划,布局零乱无序,地块高低不平,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尤其是占农用地很大比例的林业用地完全是天然形成的,植被覆盖率不高,用地结构不合理,成林地面积小,产出效益低。
农用地客观上存在三个方面的开发整理潜力:
一是经过有计划地全面开发整理,调整合并细碎分散的田块和地块,使农用地的作业田块在形态上趋于完整,提高净耕地系数,增加有效农(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二,通过山、水、田、林、路及小流域综合整治,兴修农村道路与排灌系统,改善农业的耕种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产出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提供丰富农副产品、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第三,通过优化山区生态环境,改善农业小气候,提高农业减灾防灾能力,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巫山县农业用地整理潜力主要表现为耕地整理潜力、园地整理潜力以及林地整理潜力。
(1)耕地整理潜力分析
耕地整理是对农田进行的整理,其整理规划要素包括田块分布调整、沟渠林网建设、田间道路配套、附属建筑物配置和田间零星地物的清理、整理。
此外大于25°陡坡耕地生态退耕属于耕地整理的内容。
①15°~25°坡耕地整理潜力分析
根据巫山县坡耕地调查及变更调查资料,15°~25°的坡耕地总面积(不包括田土坎)20049.28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6.38%,是巫山县耕地中分布最广,面积最大的用地类型。
在所有耕地中,这部分耕地分布位置较高,地面坡度较陡,植被覆盖率较低,又长期处于频繁耕犁的情况下,水土流失相对较为严重,通常表现为“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地”。
从耕地质量的演变来看,这类耕地质量不断退化,肥力降低现象严重,有一部分土地由于保护不力,产出水平太低,农民疏于耕作,已被抛荒而成为荒地荒坡,大部分还在耕种的土地也表现出土壤肥力减退,土层减薄,产出水平降低的趋势。
据巫山县土地详查资料,这部分土地经选取样点测算,净耕地系数很低,仅在0.667~0.694之间。
不同地貌部位有一些差异,向斜地区的这类坡瘠地净耕地系数略高于背斜地区,高程较低的地区净耕地系数高于高程较高的地区,低山河谷区净耕地系数高于中山地区。
从本县近期已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其它条件类似区县经验来看,这类土地经过整理后,田土坎比重下降,可提高净耕地系数0.13~0.18。
全县仅进行坡瘠地整理即可新增耕地2359.35公顷。
对此类耕地采取坡改梯并配以沃土工程、灌溉工程等措施,既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又可提高土地整体产出功能,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有效地改“三跑地”为“三保地”,按当地及相邻县(市)实施相应整理结果,预计该区域农作物产量可提高12%~15%,产品质量也有相应提高。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0%~45%,侵蚀强度降低50%左右。
鉴于坡瘠地在巫山县分布范围广,土地连片,开发整理效益显著,因此,坡瘠地整理在巫山土地开发整理中应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全县土地整理的中心工作和重点所在。
全县通过这部分土地开发整理,至少可取得两方面效益,一方面可大大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平坝及河谷地区的基本农田。
总之,这类土地整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均较为显著,宜采取有力措施,先期安排项目,尽快实施。
②其它耕地整理潜力分析
除上述坡瘠地外,分布于地形部位较低,地势较缓的部分旱地和水田,利用率相对较高,但也存在一定的开发整理潜力。
6°以下耕地,分布着全县大部分水田及高产稳产旱地。
这部分土地是巫山最肥沃和经过多年改造生产条件最好的土地,也是人口密度最大、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
总的来看土地整理增加耕地潜力不是很大,主要是通过农田整理,归并田块,理顺道路、沟渠及清除部分田间零星物来减少不直接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田坎、零星插花地类等)。
此类土地整理就提高产量来说潜力也较小,投入相对较大,而且还会较多地涉及权属调整工作,因而实施难度大,不宜早作安排。
6~15°耕地基本上是沿等高线随地形而建。
旱地是坡地上主要农地类型,占此类耕地总面积的71.4%,其整理潜力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增加耕地面积潜力。
6°~15°的坡地区域,旱地面积广,多数旱地随地形而建,目前仅少部分坡地改造成为梯地,(田)土坎内壁缓,占地多,净耕地系数不高,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潜力较大。
根据土地详查,此类耕地净耕地系数一般为0.674~0.743。
根据已实施项目来看,此类土地经整理大致可提高净耕地系数0.04~0.13,估计全县此类耕地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685.17公顷。
第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生态环境潜力。
据调查,这类地区共有3565.8公顷中低产耕地,主要包括坡耕旱地和坡地上的“望天田”,产量低而不稳,亟需改造。
这部分耕地分布地形部位较高,主要在低山丘陵两旁及一些中山山麓、山腰上,灌溉没有保障,保水保肥条件差,大部分为“三跑田”、“望天田”。
据已实施项目经验,这部分坡耕地和“望天田”,通过改善水利条件及实施沃土工程等措施进行整理后,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土地产出率(平均产量提高12%~18%)。
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将地势相对较高的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改为“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不仅改善了本地农田小环境,而且有利于建立起保护下部广大基本农田的作用,对减少水土流失和防治河道淤塞有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6°~25°坡耕地整理(主要为旱坡耕地),是巫山县耕地整理潜力的重要来源,应作为全县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内容,尤其是15°~25°坡耕地整理,是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的重中之重。
对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潜力而言,虽然不同坡度耕地开发整理潜力大小不同,将全县坡耕地加权平均,坡耕地整理按增加净耕地系数9%~12%是完全可能的,全县可增加有效耕地3044.52公顷。
(二)潜力分级
以乡镇为分级单元,以潜力系数为分级依据,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潜力分级。
耕地整理一级潜力区为官阳、龙井等10乡镇(潜力系数大于15.00%),为全县耕地整理潜力主要分布地区。
建平、石碑等19个乡镇为二级潜力区(潜力系数10.00%~15.00%),有一定整理潜力。
庙宇、大昌等20乡镇(林场)为三级潜力区(潜力系数小于10.00%),整理潜力较小。
具体分级结果见文本附表。
(2)园地整理潜力
园地整理应有别于耕地,其整理侧重点应放在提高园地质量,通过规划园地内部各类用地,科学合理安排种植方式、密度、树种、结构、健全排灌设施等手段,提高园地产出效率,变中低产园地为丰产、高产园地。
增加有效园地面积将不是土地整理的重点。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劣质园地,土壤性状或其它条件明显不宜作园地使用以及由于荒芜实际已经成为荒山荒坡的部分园地,这部分园地如果坡度在25°以下且耕作层没有被破坏,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重新开发整理为耕地,25°以上的可考虑整理为林地或牧草地(一般是通过置换方式,从而保证园地总量)。
巫山县共有园地1367.49公顷,主要分布在向斜丘陵低山区。
巫山县“四低”资源调查表明:
全县共有中低效园地926.40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67.27%,分布比较普遍。
其中低效茶园346.72公顷,占茶园总面积的82.22%;低效果园579.68公顷,占果园总面积62.57%。
其低效原因主要为:
一是园地质量差,多数建在荒坡和三四台顺坡耕地上,建园时没有爆破改土,深翻施肥;二是灌溉、交通基础设施不配套;三是园地结构布局不合理,缺乏优良品种,果品上市集中,供求矛盾突出;四是投入水平、管理水平低。
低效园地整理潜力较大,整理后单产可大幅度提高。
以巫山县主要果树柑桔为例,桔园经整理后单产可由原来的14250公斤/公顷(950公斤/亩)提高到18000~22500公斤/公顷(1200~1400公斤/亩),增加30%~50%。
平均按19500公斤/公顷(1300公斤/亩)计算可增产柑桔190万公斤,同时果品质量大幅提高。
至于占低效园地37.43%的低效茶园,鉴于当前巫山县茶叶生产条件较好,栽培茶叶历史悠久,“塘坊茶”曾获重庆优质名茶,应该进行大力改造,潜力较大。
(3)林地整理潜力分析
巫山县共有林地面积168365.49公顷,占幅员面积的72.10%。
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山麓及向斜区山脊、山顶广大地区。
林地中有林地66430.99公顷,占林地面积75.29%;灌木林地88654.61公顷,占林地的52.66%;未成林地4620.05公顷,占3.59%;疏林地12703.35公顷,占1.11%。
有林地中幼林比例大,成林地少,树种结构不合理,森林覆盖率低,远不适应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对生态环境的要求。
由于森林覆盖长期偏低,林种结构不合理,林地效益尤其是生态效益不高,加上人为的陡坡耕种,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904.63平方千米,占辖区面积的65.38%,年均流失土壤778.68万吨,给农田和河道造成很大威胁。
全县林业产出低,有低效林地72897.67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56.7%,开发整理潜力大。
作为长江上游三峡段的重点生态屏障,巫山县林地开发整理也应该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内容。
巫山县需要整理的林地主要为低效林地,广泛分布于全县各乡镇,其中以中部长江河谷低山丘陵及南部中低山地区为主。
规划期内整理重点主要是低效益成林地(主要为近年营造的中幼林,包括人工林、竹林及经济林中的低产林、残次林、疏林等),共计共有125420.40公顷。
远景时期则应把重点放在占林地面积52.66%的灌木林地整理上。
林地整理的主要目标是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同时也应改善林业的生产条件,为林地的高效利用及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此外,通过不断改造林种结构、树龄结构,合理调整林木布局,提高林木生产量和蓄积量,增加经济效益。
据估计,低效林地通过改造,平均产出效益可提高0.3~0.6倍。
其中低疏林地中完全可以通过补植或更新改造为有林地,低效灌木林地可以通过飞播林、植树造林或封山育林等手段转变为水源涵养林、用材林、薪碳林及经济林,未成林地则通过抚育、补植等措施整理为有林地。
全县林地利用率可由77.4%提高到91.3%。
再加上荒山荒坡造林及生态退耕还林,森林覆盖率可由现在的22.48%提高到45.54%。
有林地木材蓄积量按现在的49.5立方米/公顷计算,全县可增加木材蓄积量314.89万立方米,其它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生态效益大大改善。
4.1.2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巫山县2000年共有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2178.93公顷,占辖区面积4.12%,今后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会大幅度增加。
但从建设用地的利用现状来看,仍然存在一定整理潜力,主要表现在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上。
通过缩并、撤并农村居民用地,降低农民人均、户均用地面积,逐步推进“中心村”“中心镇”“移民村”建设,并对迁移后的原村庄进行复垦。
(一)潜力测算
巫山县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9648.37公顷,占幅员面积的3.26%,占建设用地的84.07%,人均占地181.20平方米,户均647.3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最高用地标准。
农房建设分散零乱、占地多是巫山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一大特点。
综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委标准、法定标准及实地调研等指标,通过村庄迁并、撤并,原宅基地复垦等措施将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减少到国家标准,调整出来的土地大部分可复垦为耕地。
同时,随着巫山县城镇建设的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居民向城镇搬迁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农村居民将逐步减少。
根据巫山县城镇规划,到2010年农村人口将净减7.18万,这部分人现在占用土地可进行复垦。
两项合计,全县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上可新增耕地2857.62公顷。
但在现阶段,由于巫山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经济发展尤为落后,加上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大规模的村庄搬迁、撤并、缩并还不现实,经济上也不可行。
近期不宜大规模开展,只能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或生态环境特别脆弱的地区通过示范试点(后者要投入资金补助)逐步推行,待条件成熟后再结合村镇规划大规模进行。
(一)潜力分级
以乡镇为单位,以潜力系数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级。
一级潜力区为大昌、官阳等9乡镇,为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主要分布地区。
二级潜力区为庙堂、南陵等15个乡镇,也有较大整理潜力。
三级潜力区为铜鼓、龙雾等16个乡镇,四级潜力区为双庙、双龙等8个乡镇,整理潜力较小(见文本附表A2)。
4.1.3废弃地复垦潜力
(一)潜力测算
废弃地复垦潜力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河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毁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利用河经营,可增加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本规划主要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巫山县废弃地复垦潜力较大,全县共有1048.04公顷。
可复垦废弃地主要是自然灾毁耕地,分布相对集中,其中1.00公顷以上成片可供复垦的废弃地就有610.20公顷。
由于这些灾毁耕地大多位于河流两侧或山麓,土壤较肥沃,灌溉条件好,原是优质耕地(水田),因此可结合灾害治理工程将其复垦,净耕地系数以0.90计算,可增加有效耕地943.24公顷。
(二)潜力分级
以乡镇为单位,以可复垦废弃地面积为主要分级标准,同时考虑复垦潜力系数进行废弃地复垦潜力分级。
一级潜力区为抱龙、官渡等6乡镇,为全县废弃地复垦潜力主要分布地区。
龙雾、平河等8个乡镇为二级潜力区,有一定复垦潜力。
曲尺、大山等35乡镇(林场)为三级潜力区,复垦潜力较小(详见文本附表A3)。
4.1.4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一)潜力测算
未利用地是指受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限制,目前尚未利用的土地。
按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未利用土地包括荒草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和田土坎。
未利用土地是重要的农业资源,是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潜在保障,因此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也是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内容。
未利用地开发与其它用地类型整理不同,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开发后未利用土地减少,其它类型土地增加。
因此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是指在目前经济、技术、生态环境条件约束下,可以开发利用为耕地及其它各类用地的面积。
根据巫山县土地变更调查资料,未利用土地49994.95公顷,占辖区面积16.91%。
其中滩涂489.45公顷,荒草地28054.91公顷、裸岩石砾地1794.65公顷,田土坎19655.94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总量的0.98%,56.12%,39.32%,69.25%和39.32%。
(1)田土坎开发潜力。
在未利用地中,田土坎附属于耕地,两者不能绝然分开,是一类特殊的未利用地。
田土坎具有蓄水保土、地界和田间通道等功能,实际上大部分田坎已被利用,并且在耕地整理潜力分析时已作为耕地考虑在内,因此不应作为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进行分析。
但在土地被征用时,田土坎是用作建设用地的,在此可对其进行评价。
按巫山县建设用地预测,到2001~2010年建设各类用地占用耕地739.17公顷,按净耕地系数0.7计算,相应有142.50公顷田土坎被开发出来作为建设用地。
(2)荒草地、裸土地和石砾地开发潜力
根据巫山县耕地后备资源评价,全县可供开垦为耕地的荒草地面积534.21公顷(自然潜力)。
考虑到三峡库区对生态环境的特殊要求,对这些荒草地开发必须慎重进行。
原则上只对那些分布比较集中,土地适耕性强,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小的宜农荒草地进行开发。
开发出来的耕地按高标准修建,配以沃土工程及水保工程,建设高产稳产耕地,净耕地系数按0.80计算,可新增耕地427.37公顷。
此外,根据土地适宜性分析,全县共有6380.51公顷宜园荒草地可开发为园地,13914.25公顷宜林荒草地可开发为林地(主要用于发展经济林及水土保持林),4160.41公顷可开发为牧业用地,其中人工草场373.33公顷。
除此之外还有1595.07公顷荒草地、裸岩石砾地,或是土地适耕性差、开发为耕地限制性较多,或是生态环境脆弱,不利于开发利用,或是开发成本大,不易开发利用。
在开发时应分别对待,慎重进行。
对生态环境脆弱的荒草地,要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慎重开发,即使开发也主要用于园地或林地等生态功能较强的用地类型。
至于裸岩石砾地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不宜开发利用。
(3)河滩地
河滩地是未利用土地中一种较特殊的类型。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2000年巫山县滩涂489.45公顷,大部分都位于长江沿岸,由于三峡工程淹没,现有河滩地将大部分被淹没,分布于库区高低水位之间,成为消落带土地,开发利用比较困难,又容易影响库区生态环境,不宜盲目开发。
全县仅几条二级支流中有141.05公顷河滩地可供开垦,净耕地系数以0.85计算,可新增耕地119.89公顷。
(4)水域开发
水域,在新的土地分类系统中将其归为未利用地(养殖水面除外)。
巫山县具有丰富的水域(面)资源,2000年有各类水域5261.82公顷(除去沟渠及水工建筑物面积)。
其中已开发利用的仅281.00公顷,仅占水域总面积的5.34%,尤其是占水域面积绝大部分的河流水面,利用率极低。
这些水域(面)大多数资源条件较好,利于开发利用。
通过未利用水域开发,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可增加水面养殖用地(鱼田)402.00公顷,水生作物用地127.50公顷。
(二)潜力分级
以乡镇为分级单元,以各乡镇适宜开发为耕地和其它用地的面积(本规划主要为耕地)为分级依据,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潜力分级。
未利用土地开发一级潜力区为钱家乡、建平乡、龙井乡等10乡镇(林场),为全县耕地整理潜力主要分布地区。
二级潜力区为培石乡、双龙镇、巫峡镇等12个乡镇,有一定整理潜力。
巫峡、大昌等27乡镇为三级潜力区,整理潜力较小。
具体分级结果见文本附表。
4.2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综合评价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评价是在查清各类待开发整理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对某种利用方式的适宜性、限制性并综合各种相关因素,对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进行等级划分。
根据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按照用地类型和区域两种方式,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数量多少将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划分为三级:
(1)潜力Ⅰ级:
用地类型潜力Ⅰ级:
6°~25°坡耕地整理,废弃土地复垦是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
区域潜力Ⅰ级:
庙宇等11乡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是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最大的地区
潜力Ⅱ级:
用地类型潜力Ⅱ级:
农村居民点整理、低效园地整理、低效林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
区域潜力Ⅱ级:
大昌、巫峡等18乡镇,也是巫山县土地整理潜力较大地区。
潜力Ⅲ级:
用地类型潜力Ⅲ级:
交通用地整理、水利设施用地整理、牧草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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