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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安全操作规程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汇
编
2012年4月(修订)
员工安全守则
1、人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安全理念。
2、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的可靠性、操作安全性和本质安全度;坚持“先治理后生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减少、避免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巳、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别人受伤害)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新员工上岗前危险有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必须告知并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员工在调动、转岗、复工或变换工种时,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可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应的安全复审培训。
6、事故直接责任人(或违章屡教不改者)未经“待岗”教育,不可上岗。
7、人人都应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反“四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生产工艺规程)。
8、正确使用、严格管理、精心维护本岗位的生产设备、设施及吊、量、刃具和工位器具;安全防护装置及标识应完好,且不擅自拆除或随意变更其功能。
9、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有不安全因素的,员工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向上级报告。
10、当有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危险作业并及时报告领导。
11、不随意进入非本岗位作业区域;危化品库、变(配)电间、各动能站室及大件起重吊运等场所,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12、从事高处作业、电气检修、道路开挖、容器及池沟内作业和禁火区动火等危险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常用工具及重要场所安全通用守则》。
13、作业现场安全防火要点:
(1)消防设施、警示标志设置规范、正确;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挪用或搬移,其正前方堆放物品间距≥1.2m,消防通道畅通,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易燃、易爆物品限量存放(≤当天使用量),与明火相距≥10m(危化品库除外),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与明火相距≥30m且有安全措施;
(3)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用电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使用;
(4)生产用火要谨慎,火患要及时整改,火警要早报,初起之火要尽快扑救;平时应对照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火灾自救能力。
14、工作前要做到:
(1)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热加工(包括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人员不得穿化纤工作服操作;进入有毒、粉尘、噪声作业场所,必须戴相应的口罩、耳塞;不得有危及安全的穿戴(长发应放入防护工作帽内、禁穿拖鞋、凉鞋、短裤、裙裤、敞胸或戴头巾、围巾和首饰等操作机床),操作旋转设备不得戴手套,应当戴防护眼镜。
(2)应熟悉掌握本岗位的设备性能、生产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确认(检查机具和工作环境):
确保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及设备润滑;保证工、夹(模)、吊索、量、刃具完好;保持作业现场通风、光照良好,无障碍和险情;所需的油、水、电、风、气(汽)等容器、管路的流量及压力正常;治理设施(措施)有效;若发现异常应排除故障或隐患后方可操作。
(3)上班前不得饮酒;不得带小孩进入生产区或工作场所。
15、工作中要做到:
(1)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不得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机接打电话或收发短信);与旋转、高温、电源及腐蚀等危险部位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不得在运转设备上方跨越或递(取)物件;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得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
(2)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各种设备调整(修理、移动)、装夹、检测及擦拭时须停车进行,必要时应切断电源;各种机具不得超限(包括超载、超速、超员、超高、超宽、超温、超压)使用;对使用频率高、危险性较大的机具必须经常检查;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岗应关闭电源,否则不得离岗。
(3)二人以上协同作业时,应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好;深夜班、加班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
(4)起重吊运作业应遵守“十不吊”规定;吊运货物不得超高、超速;吊物严禁从人头上方越过,吊钩下不准有人经过或停留;起吊、落下时要慢、稳,发现异常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就近处理。
16、下班(停止作业)时要做到:
执行交接班制度(隐患、险情必须交接),做好设备日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气源、水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后方可离岗。
17、清洁生产、文明生产、标准化生产要点:
(1)安全警告(警示)标志、指令(提示)标识设置规范(正确、齐全、醒目、清晰);
(2)厂区实行定置管理,任何车辆不可乱停,物料应按指定区域、要求规范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不压线,堆高等于2倍的物体宽,一般堆高≤2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前下最高≤3.5m);
(3)垃圾、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等整齐、清洁、通道畅通无阻及有足够的照明;
(4)全厂禁止吸游烟,除吸烟点外的所有场所地面不得有烟头、烟灰、烟壳。
(5)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任何车辆不准超速、超载、带故障行驶、不可随意停放,沿途不可抛洒,二轮车不准在车间内行驶。
18、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及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012年元月
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磨削系高速切削,又为精密加工。
砂轮较脆易碎,操作时,处处要特别小心谨慎。
未经平衡的砂轮严禁使用。
二、操作时不准戴手套,女同志戴好安全帽。
三、开车前,检查砂轮罩挡铁等是否完好和紧固,并根据工件材料硬度、粗精磨等选用适当的砂轮。
开车后空转1-2分钟,待机床及砂轮运转正常后再工作。
四、外圆磨床用顶尖装夹时,顶尖必须顶在顶尖孔内。
平面磨床加工高而窄或底部接触面较小的工件时,工件周围必须用挡铁,而且挡铁不高于工件的2/3,待工件吸牢后方可进行加工。
五、磨工件及工件旋转时,严禁触摸、测量、擦拭工件。
六、磨床各油路系统必须保持通畅,主轴可转动部分绝不允许缺乏润滑油的情况下运转。
七、严格遵守开车对刀的规定。
将砂轮引向?
工件时,应非常均匀和小心,避免冲击。
在外圆磨床操作,砂轮架快速进给一定要注意行程距离。
八、行程定位块的位置必须正确可靠,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
九、干磨零件时要戴好口罩,湿磨的机床停车时先关冷却液,让砂轮空转1-2分钟进行脱水。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检查所用工具(如大锤、手锤、铆钉枪、风铲、风带等),如有故障及时处理,否则禁止使用。
二、两人以上作业,其中需要一人指挥。
多人抬运板料时,必须做到起落一致,以防压伤手脚。
三、煨活时,掌钳者不要站在大锤正面。
看好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打大锤时禁止戴手套。
四、滚圆或平板时,人不准站在铁板上,以免压伤。
五、使用机器设备,必须了解机器性能及操作方法,否则禁止使用。
六、高空作业,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必须检查身体合格,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专业安全技术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具备消防器材。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绝缘胶鞋、焊工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水源、气源、电源及接地线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4、工作时,电焊机接地线、零线和焊接工作回线都不准搭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也不准接在危险物品的管道和电力、仪表保护套管以及设备上。
5、施焊现场应进行栏护,多人作业要互相配合。
6、助手必须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焊接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7、在清理焊皮敲击焊渣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渣粒崩出伤眼。
8、吊运物件必须遵守“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行车工、搬运工密切配合,堆放物件要稳妥,不宜过高。
9、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工作,在潮湿地方工作时,电焊机必须经电工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注意防止触电。
10、设备发生故障应先停机,切断电源,然后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
11、高处焊接、切割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人监护,焊接处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绕在身上,切割时应对切掉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落下伤人或因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12、对充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油桶、管道和零部件进行焊接时,必须办理动火证,事先要进行检查,隔绝、清洗、置换,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待分析合格后,方准作业,密闭容器必须消除密闭状态,严禁带压施焊。
13、在焊接、切焊密闭空心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必须符合罐内作业安全要求,保证通风良好,照明电压应采用36V,监护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罐内作业严禁充氧。
14、禁止在受热后能分解出有害物质的涂层或衬里的容器内焊接。
15、工作完毕应检查和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工作场地。
二、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对使用的工具,要做全面检查。
2、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在塔、罐容器内作业时,应先在外面点好火,而后再开始工作,并要先办理入罐许可证手续。
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4、高处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5、使用乙炔瓶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瓶禁止倒置或卧放。
(2)乙炔瓶内压力不得低于0.03MPa。
(3)夏季乙炔瓶严禁曝晒,不得存放在高温场所。
(4)搬运乙炔瓶要轻拿轻放,不得用力碰撞、摔倒,不能和易燃品存放在一起。
(5)开闭乙炔瓶和气压表时,人体或头部要侧于瓶旁。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乙炔瓶阀门。
6、使用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气瓶不准放置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曝晒及受高温,应与空瓶分开存放。
(2)气瓶严禁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放在一起,气瓶应放牢固,搬运时应有橡胶垫圈,禁止肩扛和滚动)。
(3)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完,应留有不少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4)气瓶口应有完整的帽盖,装盖前先用风吹掉脏物,开闭气瓶阀门和气压表时,人体或头部要侧于瓶旁。
7、在焊割工作中
(1)不准在有压力(液气体)、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割。
(2)在容器内焊割,必须有人监护,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移出容器处,以防乙炔泄露,容器爆炸。
(3)乙炔氧气软管接头处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腐蚀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应加护管。
(4)氧气钢瓶与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气瓶距明火至少10米以上,严禁一只乙炔钢瓶同时多人共用。
动火周围10米内应无可燃易爆品。
(5)不准将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在化工管架、动力管道下方。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启动检查机械各部位,如螺栓和砂轮夹板有无松动,砂轮有无裂纹,砂轮的防护罩是否牢固,检查完毕认为没有问题后,再启动并待其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无防护罩不准使用。
二、工作中,磨工件时必须戴眼镜,人要站在砂轮侧面,禁止站在砂轮对面。
三、砂轮片不圆,过薄或因磨损过多而露出夹板边缘不到2.5mm时,应调换新砂轮片,否则不准使用。
四、在运行中发现声音不正常,应立即停机,予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五、砂轮机只许磨小件,不准磨过大的工件。
六、磨工件时不许震动砂轮和不准磨有震动的工件。
七、砂轮机只允许磨钢、铁等黑色金属,不准磨软的有色金属和非金属件。
八、砂轮机不允许装倒顺开关,遇到中途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九、磨工件时,应使工件缓慢地接触砂轮,不准用力过猛或撞击。
十、磨容易碰碎砂轮片的工件时,应设防护遮板或细丝网挡板。
十一、不准二人或多人同时合用一个砂轮。
十二、磨削件不得超规定尺寸和规定重量。
十三、工作后切断电源。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三、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I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采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四、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
五、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具。
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六、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七、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八、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九、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十、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级联接起来。
十一、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十二、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拔插销或拉电源开关,应在停机后进行。
十三、在使用时发现有电气缺陷时,应立即找电工检修,否则不准使用,禁止非电气人员随意拆修。
十四、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从事可能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及时检查所用工具有地断裂,大锤和型模等工具与柄连接是否牢固。
二、用大锤操作时,要环顾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实习时不准进行抢打和横打。
三、不经允许不准擅自动用锻造设备。
四、严格遵守机锻和手锻的操作规程。
五、不料和冲孔时,周围人员应避开,以防料头飞出伤人。
六、不准用手代替钳子直接拿工件。
七、操作时严格控制锻造温度规范。
八、加热时不准猛开风门,以防火星或煤屑飞出伤人。
下班前煤炉应予熄火或封炉并将易燃品移开,以确保安全。
金属锯料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锯料前,应先了解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性能,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切割范围。
硬度过高的材料应退火后再锯。
二、锯割的材料装夹要牢固,特别是多件装夹要检查是否全部夹牢。
三、锯割的材料如果弯曲度较大,则不得多件装夹,应单件夹牢后切割。
四、锯料如超出床面较长时,应采用托架托好。
即将锯断时,禁止用手托据料。
五、两人以上操作,应有一人指挥,要互相配合好。
六、锯料时,应经常检查锯条是否良好。
如有弯曲,裂缝,刃口锯钝等必须立即调换,更换时注意锯弓的松紧要合适,防止折断。
七、锯条在中途折断,新换锯条再锯时,应将工件翻一身,另锯新的锯口。
交流电焊机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必须有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安上良好的接地线。
二、检查一二次线接头是否牢固,使用中应控制温度在60℃以下,超过该温度应采取降温措施。
三、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和二次手把线必须用胶皮软线,并不得有漏电处,安卸电焊机一次电源线时必须经过电工负责安卸,并应经过保险丝不得按错,调节变压器时,必须使用手柄,移动电焊机时,不得用电缆拖拉。
四、电焊机必须安设在不易被撞坏和干燥处,而且不得于明火炉及高温设备太近,如果手把线必须横道时,要采用架空,以免人踏车压损害电线造成事故。
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以防触电伤亡。
五、定点有效,用后盘好电线,拉下电闸。
六、借用电机必须通过负责人,使用前后,非专管人员要互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以免产生后患。
七、电焊机次级开关板的接线铜片,必须旋紧,以保证接触良好,否则再接触处就会发热而烧毁电焊机线圈,亦会烧毁接线螺栓和螺帽。
八、工作后,切断电源,保养设备。
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要做到随领随用。
二、在工作后,饭前必须将手洗净,食物不准放在工作橱内。
三、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准自行安装修理,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
四、在现场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五、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贮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严禁将危险品大量放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均需标明标签。
六、分析工取样要遵守GB3723-83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有关安全规定。
七、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
钢瓶不得混放,并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八、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
九、有毒、具有腐蚀性物品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载好防护用具,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
十、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化学性质。
十一、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剧毒品及爆炸性物质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从事起重作业。
二、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全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三、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式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V以下)。
四、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符合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五、吊装各种物料必须摆平、放稳、装牢,防止掉落。
六、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七、吊装物料要上下呼应,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起重机械严禁承人上下。
八、禁止对正在吊装的重物进行加工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其它设备上的物品,不准使吊装重物悬空久停。
九、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十、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十一、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索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十二、高空作业或使用其它机电设备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在装置间进行吊装,必须对设备、管道加以保护,以防损伤。
十四、定期检查、修理,发现钢丝绳吊起毛刺、断胶应及时更换。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其作业高度(H)如下:
一级高处作业:
2m≤H≤5m
二级高处作业:
5m<H≤15m
三级高处作业:
15m<H≤30m
特级高处作业:
H>30m
2、高处作业分为:
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类。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癜痫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劳保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未知作业时,应事先与其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5、登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版,并加以固定,脚手板要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制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须要联系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点高处作业时。
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靠近输电线路作业时,要注意空中电线,要距离普通电线1.5m以上,距10KV以下高压电线在2.5m以上,距35KV高压线在3m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地点,如有冰块、霜雪等需要打扫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天气。
应停止露天工作。
四、使用安全带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安全带应定期检查及进行荷重检查,必须使用具有合格标志的安全带。
2、棉纶、涤纶等材质的安全带要防止接触高温。
3、使用安全带前,应详细检查有无损坏,附件是否齐全,不要凑合使用。
4、安全带的栓挂,只能高挂低用,不能低挂高用,安全带应拴在人的垂直上方,应尽量避免采取低于腰部的拴挂方式。
5、安全带的安全绳要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不得拴在尖锐的棱角上。
五、使用梯子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使用梯子前要仔细检查无损坏之处,要求完整将,梯子不应缺档,横档间距以0.3m为宜。
2、梯子放置基础要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斜度要适当,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3、使用梯子必须站在距离梯顶不少于1m的横档上工作,不得用不够高的矮梯子凑合工作。
4、梯子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必要时要有专人扶梯子。
5、不允许两人同在一具梯子上。
6、人字梯要有限制展开幅度的挂钩或挂链,不允许站在最高端上工作。
7、梯子应放在工作点的正下方或略偏下,不得探出身体作业,以防将梯子蹬倒。
8、在人行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9、登梯工作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子。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切割物件前,先戴好(手套、口罩、眼镜),避免飞溅物伤人。
二、切割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能否正常使用(如电源线有无破损,切割片是否紧固,有无破损等)。
三、更换切割片时,先关掉电源,挂警示牌,切割片必须同心、紧固,以免脱落伤人。
四、更换砂轮切割片后要试运行是否有明显的震动,确认运转正常后方能使用。
五、切割机在切割物件时,物件必须夹紧。
六、移动式切割机底座上四个支承轮应齐全完好,安装牢固,转动灵活。
安置时应平衡可靠,工作时不得有明显的震动。
七、启动时,检查切割机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八、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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