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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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南湖街道办和有关单位、社区工作站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所辖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南湖街道办、社区工作站为主,实行网格区域负责制。
有关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中,实行科学救援,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罗湖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罗安办[2013]15号)的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湖街道行政辖区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事故并造成一次死亡1-2人(含2人)、重伤(中毒)9人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包括:
(1)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火灾(爆炸)事故。
(2)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泄漏事故等。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不适用本预案。
发生IV级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与《罗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1.5事故分级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两项指标,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及影响分为四级:
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表-1.5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与预警信号表
等级
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预警信号
一般事故
(IV级)
一般(IV):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较小,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只要事故单位或基层街道有关部门能够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蓝色预警
较大事故
(Ⅲ级)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较大,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只要事故单位或基层街道有关部门在区应急救援中心指导下能够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黄色预警
重大事故
(Ⅱ级)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广泛,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10-2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需要区应急救援中心调度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橙色预警
特别重大
事故
(I级)
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非常广泛,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需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
液氯发生泄漏事故、油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南湖街道行政辖区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面积泄漏或火灾以及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属于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红色预警
1.6南湖街道行政辖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南湖街道行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爆炸品、压缩(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四大类,存在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另外学校有少量的试验用易燃固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
经排查摸底,目前我街道有危化品贸易单位16家(不带仓储),其中甲级资质单位3家,乙级资质单位16家;加油站2家;液化气销售点2家等。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南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对照上级部门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南湖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领导机构;南湖街道办党工委是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指挥机构。
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设立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基层动员、先期处置等基础工作。
社区工作站负责协助南湖街道办事处开展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参与先期处置等工作。
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
当发生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或发出蓝色预警信号时,南湖街道办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相关职责,结合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特点,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完成应急救援工作中承担的任务。
3.2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当发生Ⅳ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或发出蓝色预警信号时,由南湖街道办事处安全管事办公室及南湖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成立临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所涉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临时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行动组,分别按任务分工及职责展开应急行动。
本预案临时应急指挥部组织架构如下:
3.3南湖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南湖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副书记或南湖街道分管应急的副书记。
现场指挥官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挥部任命的负责人担任。
相关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如下表:
序号
应急组织
相关单位或人员
职责
1
总指挥
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1、事故发生后,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研究制定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决策和指导意见;
3、调用事故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
和场地;
4、组织应急专家,为应急决策提供服务;
5、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通告,及时向媒体公布事故应急情况;
7、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2
副总指挥
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南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3
现场指挥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挥部任命的负责人
1、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组织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工作;
3、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4、上传事故情况,下达指挥部指令,及时请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措施。
4
综合协调组
南湖街道综合部、南湖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
1、综合信息,协助现场指挥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动态;
2、协助现场指挥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指令;
3、协调参与应急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
应急抢险组
南湖街道党群工作部、南湖街道城区建设部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Ⅳ级以上化学品火灾、泄漏事故,组织消防力量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研究制定火灾事故灭火措施或预防火灾措施,请示现场指挥;
3、调用火灾应急装备配合事故抢险行动;
4、向现场指挥报告灭火或火灾预防工作情况。
6
技术指导组
派出所消防组、南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1、综合信息,协助现场指挥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动态;
2、协助现场指挥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指令;
3、生产单位发生Ⅳ级以上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安全专家研究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4、相关行业发生Ⅳ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安全专家研究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7
医疗救护组
民生事务部(协调、联系最近的医院、社康中心)
1、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Ⅳ级以上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组织医疗救援力量赶往现场。
2、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救护工作。
8
治安维护组
南湖街道平安建设部、南湖派出所
1、组织辖区警力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协助现场指挥疏散现场人员;
3、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维持事故现场秩序。
9
物资保障组
南湖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1、协助现场指挥组织生产、配送、调拨、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2、协调辖区派出所消防组、相关单位调拨应急物资。
10
善后处理组
南湖街道平安建设部
1、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置工作;
2、安排社工安抚伤亡家属;
3、做好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
4、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善后工作;
5、做好协助处理涉外工作。
11
信息发布组
南湖街道党群工作部
1、综合收集、分析事故信息;
2、客观、真实向上级、媒体发布事故情况;
3、及时整理、收集事故情况资料;
4、形成事故情况报告区安监局等上级部门。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管理
南湖街道主要危险化学品企业为危险化学品贸易、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等。
重点危险源基本情况见下表:
南湖街道主要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与主要事故类型
序号
重点防护目标
数量
主要事故类型
1
加油站
2家
泄漏、燃爆
2
液化气销售点
2家
泄漏、燃爆
3
危化品贸易公司
16家
泄漏、中毒及火灾爆炸等
3.2信息监测与报告
3.2.1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做好以下危险源与信息的监控工作:
(1)南湖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危险源进行辨识,而且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建立信息库,定期检查相关单位,对所发现的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险情、信息及时整改,并将相关信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发现重大险情或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
(3)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它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
(4)对已经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事态进行监控。
(5)重大危险源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评价。
3.2.2信息报告
(1)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基本情况分别报告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和区安监局。
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公安、消防报警电话:
110。
(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30分钟内向南湖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报告。
(3)Ⅳ级事故上报至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必要时,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南湖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工作站、单位应急机构应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动态信息报告制度,并按如下要求进行报告:
(5)发生Ⅳ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单位或辖区办事处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0分钟内将基本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区安监局,1小时内将详情书面报区应急办和区安监局。
(6)当发生Ⅲ级、Ⅱ级、Ⅰ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或辖区办事处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0分钟内向南湖街道应急办和罗湖区安监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南湖街道应急办和区安监局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4)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事故可能引发的后果。
⑥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流程见下图:
Ⅲ级及以上Ⅲ级及以上
Ⅳ级Ⅳ级
图3.2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图
3.3预警行动
3.3.1危险化学品事故所在地的公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情况,应迅速通过110、120等特服电话以及政府部门、企业公布的服务专线电话,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
3.3.2南湖街道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故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向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报告分析结果。
3.3.3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根据事态发展和专家建议,当预警级别做出调整时,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有线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为快速告知受重、特大事故影响的社会群体,全区各传媒要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免费即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3.4信息发布方式与部门
3.4.1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根据事态发展和专家建议,当预警级别做出调整时,及时向社会发布。
信息发布遵循客观、真实、快速、全面的原则。
负责发布信息的部门必须准确地向新闻媒体、向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做到消息透明,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公众能迅速掌握应急信息的真相。
3.4.2预警信息发布部门。
事故信息统一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或信息发布组对外界发布。
4.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危害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般事故(Ⅳ级)应急响应、较大事故(Ⅲ级)应急响应、重大事故(Ⅱ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应急响应。
4.1.1Ⅳ级故响应
发生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在发布蓝色预警后,由事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启动事故单位应急预案处置;发生地工作站、有关职能部门或南湖街道参与指挥,并在需要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
需要区有关部门支持的,由区应急办负责协调。
4.1.2Ⅲ级事故响应
发生较大(Ⅲ级)及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在发布黄、橙、红色预警后,南湖街道安委会、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预案处置;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上报南湖街道办主要领导批准后,立即成立南湖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和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报请区安委办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3Ⅱ级事故响应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区相关预案规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处置,并报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4.1.4Ⅰ级事故响应
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市、区相关预案规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做好前期处置上,并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议启动市级相关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如下图:
否
是
否
是
图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4.2应急处置方案
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后,当启动本预案时,需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发展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报警、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等过程,做出综合分析和判断,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有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同时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报告。
当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应急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支持(或配合)的,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将情况及时报请市委、市政府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并与上级预案相衔接,与周边地区协同处理。
4.2.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要点
(1)隔离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情况、火灾爆炸冲击波及的范围或毒物泄漏、扩散等的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隔离事故现场。
(2)人员的疏散与撤离,对事故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向上风向撤离。
(3)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伤害事故。
4.2.2火灾事故处置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
(3)应急救援处置专家类别;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
(5)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
(6)确定周围区域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7)选用火灾扑救战术;
(8)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调动及可能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2.3爆炸事故处置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
(4)所需的爆炸应急处置专家类别;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和主要控制措施;
(8)需要调动及可能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2.4中毒事故处置要点
(1)明确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
(2)所需的中毒应急处置专家类别;
(3)明确中毒地点的周围环境;
(4)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5)明确有害有毒物质对周围区域的影响;
(6)即时气象信息,尤其是风力风向及雨水信息;
(7)确定危化品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和主要控制措施;
(8)需要调动及可能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2.5易燃易爆物质泄漏事故处置要点
(1)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
(2)确定泄漏源的位置及泄漏源的周围环境;
(3)所需的泄漏应急处置专家类别;
(4)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以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下水道等场所;周围区域是否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6)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7)确定现场必须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8)即时气象信息,尤其是风力风向及雨水信息;
(9)需要调动及可能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2.6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要点
(1)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
(2)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3)所需的泄漏应急处置专家类别;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自然环境与人员分布;
(5)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以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6)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7)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8)确定现场必须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9)即时气象信息,尤其是风力风向及雨水信息;
(10)需要调动及可能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3应急结束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人员得到抢救、环境监测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事故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后,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的应急队伍撤离现场。
4.4.后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宣告结束后,南湖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工作站应帮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事宜:
协助事故单位重建家园、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等工作。
协助事故单位及受影响的地区清理现场。
做好卫生防疫、收集污染物等现场处理工作。
做好临时调用的应急物资和劳务及资材征用补偿等工作。
5应急资源数据库
5.1通信信息保障
(1)南湖街道公共安全办组织建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信息平台以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
(2)南湖街道公共安全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建立本辖区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主要危险源实施监控。
(3)南湖街道安委办公室办对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相关信息,定期向区应急办报告。
(4)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期间,通信保障组组织制定通讯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事故应急救援相关机构的通讯和网络畅,保障上级应急指挥、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讯正常运作。
5.2应急队伍保障
(1)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公安消防大队以自身建制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抢险救灾队伍。
(2)南湖街道办建立南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
(3)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队伍。
5.3应急装备保障
南湖街道公共安全办统筹规划本辖区应急物资、人员、资金等储备资源。
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技术资源、组织编制南湖街道办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搭建危化品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动态掌握应急保障信息。
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人员、资金、使用的特殊药物等储备资源,配备上级领导及有关工作机构及现场指挥的装备。
5.4技术储备保障(详情见附件)。
6预案管理
6.1应急培训
南湖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辖区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
应急管理知识、国家和广东省及深圳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危机及应急过程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应急处理主要程序。
各应急处理组的参与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管理课程列入培训内容,加强对领导、行政人员的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参与应急处理组的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
应急管理知识、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应急部署和职责、相关应急程序、应急指挥技能、报告程序和方式、应急管理要求等。
现场救援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
应急部署和职责、主要应急设备的使用、抢险救助技能、各种应急部署执行等项任务。
6.2应急演练
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每两年组织一次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演练。
要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应急处理组应根据需要定期组织专项演练,以便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在演习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演练策划负责人根据演练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应急救援相关资料,完善应急预案存在的技术问题,并向区安委办报送演练总结报告。
6.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南湖街道安委会负责维护、修改、更新本预案;负责本预案的修改记录;负责对本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6.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南湖街道安委员负责制定本预案;并负责本预案解释。
6.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支持附件
(一)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二)国家中毒控制中心分中心及网络医院联系方式
(三)区域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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