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稿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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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稿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
2.职责
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应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使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标准。
3.1.3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技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1.4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3.1.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3.1.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1.7在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3.1.8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批准施工和验收,更不能批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3.1.9认真执行“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
负责对各副职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3.1.10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荣誉和物资奖励。
3.2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3.2.1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安技部门,并对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2.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
3.2.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公司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同时搞好安全工作。
3.2.4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涉及安全技术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2.5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考核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3.2.6组织领导公司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纳入生产或维修计划下达到相关部门按期完成。
3.2.7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3.2.8负责组织工伤死亡和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改进措施的落实负责。
3.2.9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3.3公司办公室安全安全职责
3.3.1及时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传送公司总经理阅示,并按总经理的批示立即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执行。
3.3.2对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提案和报告,及时分送公司有关副总经理,或及时提交厂务会研究,并将决议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并应及时检查执行情况。
3.3.3做好公司办公室直属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3.4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决定,按文书档案的要求存档备查。
3.3.5参与公司内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4安技部门安全职责
3.4.1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并积极组织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3.4.2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要求执行。
3.4.3负责制订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对违章者有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4.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4.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方案审定、技术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严格监督“三同时”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
3.4.6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培训取证,监督其持证上岗;负责对新进公司员工、临时工、外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4.7负责对危险作业(如高空、动火、临时电源线的架设等)、占用通道等进行审批并检查、考核。
3.4.8负责职业病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从事有害健康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3.4.9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3.4.10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3.4.11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火灾事故、建筑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3.4.12编制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标准采购,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验收和发放,同时指导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4.13编制防暑降温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负责按规定审查和发放保健津贴,清凉饮料等。
3.4.14组织召开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4.15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4.16负责对车间、班组专(兼)职安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实行业务领导。
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会同工会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3.4.17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5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3.5.1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列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3.5.2根据生产安排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5.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班组长、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
3.5.4配合相关部门在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5.5用工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5.6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3.5.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绩效考评和干部晋级、奖励考核的内容。
3.5.8严格执行新员工体检制度,负责对职业禁忌症员工和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
3.5.9在安排员工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国家“女员工保护规定”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在分配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和有害健康作业时,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女员工保护的规定,充分考虑人员素质和身体条件,禁止有禁忌症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3.5.10保证劳动定额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使用与调整安全装置的时间损耗,以及工人休息与生理需要的时间。
3.6生产部安全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3.6.2安排生产任务,制订劳动强度时要合理,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匀地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严禁违章指挥。
3.6.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3.6.4做好车间定置管理工作。
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3.6.5各种物资分别堆放,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和有毒、剧毒物品应严格管理,安全责任制必须明确,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6.6负责管理好本处所属的交通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
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设备部门做好厂内车辆检审工作。
3.7企管部安全职责
3.7.1新、改、扩建和大修项目,应保证安全生产,防尘、防毒、采光、通风降温等措施项目,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
3.7.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土建部分的设计和施工。
3.7.3在交通要道、拐弯或交叉路口及危险地方要配合安技部门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盖板、栏杆。
3.7.4及时对危房、危岩、危坎安排维修,并疏通下水道,保证排水畅通无阻。
3.7.5维修房屋及设施必须订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中要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在必要时设专人监护,认真做到安全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并在基建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安装规程。
3.7.6负责公司建筑避雷设施的监测、维护工作。
负责组织建筑设施和防雷、防汛的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7.7在与相关方签订承包协议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7.8在下达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应下达安技措施计划,并制定计划考核办法,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8设备动能部安全职责
3.8.1负责公司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设备设施(包括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尘防毒设施等)台帐,负责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3.8.2负责制订、修订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8.3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
同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安全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3.8.4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各部门的用电及安全。
及时修剪树枝,使树枝距架空输电线路符合安全要求。
负责对临时线路进行审核。
负责组织电气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的整改。
3.8.5进行机械设备安装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迁移或改装机器设备后将原有的安全防护装置照样安好,所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应配置齐全。
3.8.6负责安全技术装置、通风降温、防尘、防毒措施所需的设备配件加工制造和安装使用,在拆卸、检修、安装设备时应有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
3.8.7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注册登记备案,负责建立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8组织对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装置、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检验、送检,组织本专业的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
组织进行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年审。
3.8.9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3.8.10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3.9供应部安全职责
3.9.1负责按计划采购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并保证其质量可靠。
3.9.2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3.9.3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10财务部安全职责
3.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技措施经费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10.2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培训等所需费用不得削弱。
3.10.3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有权拒绝报销。
3.11保卫部安全职责
3.11.1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加强消防组织的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
3.11.2负责对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换药,并做好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检查。
3.11.3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制度,并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并监督执行。
3.11.4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11.5制定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11.6参加重大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
3.11.7做好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12质量保证部安全职责
3.12.1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使用安全,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使其灵敏可靠。
3.12.2对各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12.3严格产品检验制度,并做好产品检验记录,确保产品各项安全管理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12.4负责对检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求检验人员遵守所在车间、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12.5负责各实验室、计量室的安全管理,加强文明清洁卫生的管理。
3.13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3.13.1加强各驻外门市自有车辆及公用车辆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13.2做好库房内物质的合理存放,确保其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3.13.3做好产品在规定区域内的合理摆放,确保产品本身及环境安全。
3.13.4做好用户在厂区内提取产品过程的安
3.14职工医院安全职责
3.14.1医院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设有医生管理工业卫生工作。
3.14.2对全公司职业病的发病情况进行调查,正确诊断,及时医治。
3.14.3组织全公司员工进行体检,不适应高空、高温工种和有特殊病况的员工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建议。
3.15车间领导干部安全职责
3.15.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对安全负责。
3.15.2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15.3有权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下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二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制度。
3.15.4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并充分发挥分厂(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3.15.5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员、临时工)进行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员工有责任制止和教育。
3.15.6经常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和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15.7积极提出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年、季、月度安技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15.8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15.9对新设备和改装设备未经验收合格;或遇有不安全情况和没有防尘、防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拒绝投入生产。
3.15.10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3.15.11正确贯彻执行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做到合理发放。
3.15.12合理安排生产,不得随意加班加点,强令员工违章作业。
3.15.13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设备、物资,立即向安技部门报告,然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3.16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3.16.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分厂(车间)中层领导干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3.16.2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16.3负责协助分厂(车间)领导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3.16.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3.16.5参加分厂(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业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时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3.16.6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不良现象提出批评、劝阻、制止。
掌握分厂(车间)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16.7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和防尘防毒设施,及时上报各种事故并填写记录。
3.16.8参加事故分析,协助领导制订和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3.16.9积极想办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
3.17班组长安全职责
3.17.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17.2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17.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7.4组织班组员工对生产设备、工、夹量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设法排除,若班组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3.17.5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督促小组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17.6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事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18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18.1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3.18.2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关心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3.18.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18.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完整。
3.18.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3.18.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18.7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
3.18.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应正确处理,积极参加抢救,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参加事故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协助领导实施防止事故措施。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4.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
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安技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
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
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
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技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
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3.2会议主要内容:
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安技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班组安全会议
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
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车间领导和安技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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