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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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一:
在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住建局局长***
(XX年8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会议,主要是由于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议部署,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今天的会议,我们主要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住建局作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面,我就相关工作作简要发言: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我县建筑业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以“质量安全”为核心,针对灾后重建建设任务重、监管难的实际,增添措施强化监管,维护了建筑业市场正常秩序,全县建筑业生产保持稳定态势,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较好。
规模以上项目基本上严格执行报建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办事程序,坚持先报建办理施工许可再开工建设,规模以上工程报建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增强。
各项目能做到按图纸施工,坚持施工图纸审查制度,先审查再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操作,建筑材料先复检
再使用,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明显减少。
三是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稳定。
地基基础、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能够规范施工,未发生过主体结构垮塌事故,施工工艺水平明显提高,质量通病减少。
四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
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运输沿街撒漏、带泥上路破坏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基本消除。
今年1——7月,实施在建单位工程160个,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2839亿元,实施个户建房154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总量达到地震前年建设规模近10倍水平。
竣工工程58个,合格率100%,建筑面积28万㎡,投资概算2亿元。
建筑业产值、创利税保持持续增长,建筑业已逐步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
在今年7月,我国相继发生“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事故、“7.23”动车追尾事故后,温家宝总理在7月27日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要求采取坚决措施,以交通、煤矿、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深刻分析我县目前建筑业生产形势,由于近年城乡建设保持较强力度推进,建设涉及点多面宽的情况,在全县建筑业领域中,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给建筑业市场埋下不稳定因素。
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已摆在当前工作突出位置,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安全工作,防止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经济发展。
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落实措施,加强建筑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治理,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
筑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问题,深入查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
近年,由于灾后重建的实施和县本级投入建设力度加大,为我县建筑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建筑业发展迅速,全县建筑业整体建设水平较过去得到较大提升。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近几年建设量特别大,建设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差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亟待加强。
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履职情况差。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职责不明确,岗位人员缺岗和履职不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部分建设单位履职不能到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管理不严,个别项目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未报建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部分施工单位五大员到岗情况较差,对质量安全要求不严;技术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一个技术人员负责多个项目施工管理的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建筑材料送检不及时,有边用边检情况,复检不合格材料后续技术处理不及时。
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能到位,总监巡查次数较少;现场监理人员技术水平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监理日志记录简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对有关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通病,质量控制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在砌体灰缝不均匀,砂浆强度低,钢筋混凝土蜂窝有麻面、露筋、涨膜现象,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按照个人意愿随意调整。
(三)部分项目安全投入不到位,措施不力。
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侥幸心理非常严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忽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工人安全无保障。
一是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设施、措施不到位;二是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不严,疏于防范;三是教育不到位,施工单位工人普遍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缺乏相关技能培训,安全意识薄弱。
(四)工程资料管理普遍重视不够,不规范。
部分项目工程资料管理不重视,不认真,问题较为突出。
主要表现在搜集整理不及时,工程资料归集滞后施工进度现象较为普遍;资料收集不完善,原材料、构配件入场材料台账、“九公开”制度、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安全管理、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等资料不齐全;资料归档不规范,签字不齐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促进全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有序实施建设。
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建设意识,坚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新开工项目一律先报建再实施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灾后重建中边修边建未报建项目,要尽快完善
报建手续;各类建设包括城区个户建房未到主管部门报建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共同管好施工质量安全。
建筑施工是高危作业,是安全事故易发领域,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各司其职,增强活力,切实落实措施,抓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职监督管理,督促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加强工程重要部位施工质量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做好建筑材料质量监督,严把建筑材料入场关,做好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复检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必须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无误,施工图设计有据可依,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加强过程介入,规范设计变更及验收环节。
三是施工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要配备技术过硬的管理队伍,五大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随意变更主要管理人员;坚持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如有设计变更需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材料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使用;严格执
篇二: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
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
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
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
(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
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
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
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
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
《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转载自:
小草范文网:
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发言)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
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
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
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
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
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
能够做到:
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题356处。
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
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
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
,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
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
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
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
在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过
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
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
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
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
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
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
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
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
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
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
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
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
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
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
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
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
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
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
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
更新。
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
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
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
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例如:
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
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
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
一是加强层级督查。
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领
导带班制度。
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
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
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
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
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
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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