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线室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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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线室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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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线室的规章制度
X线室的规章制度
第一治疗室的规章制度
直线加速器机房放射防护安全制度
1、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要求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2、直线加速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医用远距离治疗X线卫生防护规则》的标准要求
3、参加放射治疗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并合格后,并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才能进行上机操作
4、直线加速器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测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严禁在直线加速器异常的情况下进行放射治疗
5、在对病人实施放射治疗前,应认真选择和核对治疗方案,准确对位,并注意保护非照射部位
6、在对患者进行放射治疗时,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并密切监视机器运转情况和患者治疗情况,以便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异常情况。
7、在放射治疗时,除接受治疗的病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治疗室,或在治疗室内逗留。
8、在机房区域放置放射警告标志
9、操作人员在进入治疗室之前,应关掉控制台上面的高压钥匙开关,并拔下钥匙随身携带进入治疗室,在进入治疗室时,确保治疗室门
不被关闭
10、只有在需要出束时,才将高压钥匙开关旋转到“开”(ON)的位置,在出束停止后,应立即将高压钥匙开关旋转到“关”(OFF)的位置。
11、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
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
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
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
切不必要的照射,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
工作。
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直线加速器须由专业放射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
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
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做放射治疗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
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
示标志。
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医用直线加速器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源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在不影响诊疗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程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
按规定销售放射假。
白细胞4000/mm3以下或血小板7万/mm3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予治疗。
5.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
应的保健待遇。
医用直线加速器放疗患者放射防护制度
1.治疗机房门口,贴有明显放射安全警示标志。
2.加速器每天晨检出束前,应确认治疗机房内无患者及家属,方可
加高压,出束照射。
3.每一位患者接受放疗照射时,治疗机房内应无其他无患者及家属
在内。
4.治疗机房内禁止家属带儿童入内。
5.治疗机房内,患者禁止携带手机及金属类物品。
6.每天放射治疗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治疗机房内无患者及家属方可
关闭机房门结束照射工作。
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交接班制度
1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治疗工作准确及时的进行。
2两班必须准时交班(两班人员均在岗),接班者提前到岗,了解机房及上一班次的情况。
交班者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准确统计工作量并做好记录。
3做到“四不交接”即:
两班人员不齐不交;服装衣帽不整不交;周围环境不整不交;本班工作不完不交。
4如有特殊情况除细致交班外,在工作量本要有记录。
医用直线加速器放疗技师上岗培训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岗前培训。
2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后取得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证书方可上岗。
3上岗后每2年复训一次。
4上岗后每1--2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放疗区安全制度
1放疗区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以防失火。
2加强对病人家属及门诊出入人员的管理,如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保卫科。
3加强对病人及家属随身携带贵重物品的管理。
4工作时间机房、操作间本班人员必须在岗。
放射治疗设备的质量管理制度
1、测量设备。
参考剂量仪必须定期与国家一、二级标准进行比对,
现场剂量仪只需与参考剂量仪作比对。
两种剂量仪均应该用标钴源对其长期稳定性进行检查。
电离室型剂量仪的测量灵敏度
内气腔密度的影响,每次测量前,必须对气压和温度进行休整,治疗室内应具备由国家计量部门校对过的气压计和温度计在正常情况下,剂量仪应定期送国家一级或二级实验室进行比对。
对水箱扫描剂量仪的要求应与现场剂量仪相同,扫描装置的到位精度和重复性应每年进行检查。
2、加速器的输出剂量、射线质以及射线均匀性等物理特性应做定
期检查,检查方法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结果和频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3、加速器的电气、机械、光学性能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及
检查的频度、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一治疗室发生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放射治疗意外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放疗科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
袁志勇
副组长:
朱莉
委员:
袁志勇朱莉李志华郑建霍红梁广立刘桂芝
秘书:
郑建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3.放射事故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4.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二)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三)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四)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五)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
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
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
一类:
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
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
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三)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
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四)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
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
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
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八、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过程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放疗科发生放射安全事故时应急电话
天津主管机关:
河西环保局:
23050705
天津市环保局:
87671500
医院主管部门:
门诊办主任孙培186********内线5000
保卫科23359988内线7138
医务科23359983内线71097110
放疗科
主任袁智勇186********
副主任朱莉186********
护士长刘桂芝186********
技术组组长梁广立186********
物理室主任李智华186********
维修室主任霍红186********
医用直线加速器剂量率异常应急预案
在放射治疗过程,加速器剂量率发生异常情况,放疗技师立即按下机器急停按钮,一名技师协助患者出治疗室到安全区域休息,另一名技师及时通知放疗科维修师对加速器故障及时维修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故障排除后,对加速器进行测量,测量合格后,方可进行放射治疗。
医用直线加速器停电及故障机房门打不开应急预案
在停电及故障,出现机房电动门打不开的情况下,一名技术员立即通过对讲机和机房内病人取得联系安抚病人会马上开门,不要惊慌;另一名技术员立即通知维修工程师人员,由修工程技术人员用手动扳手松开电机离合器,医务人员协助病人及时从机房内出来,回到候诊区,维持机房秩序,保证患者安全。
后装治疗室放射源使用规章制度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贮存设施)签
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
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二、机构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
1、放射源使用单位,要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管理与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获得上岗证书。
每年进行辐射安全方面的环保专业培训,内容为:
辐射安全知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
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
4、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
应急预案。
四、放射源使用和贮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并设置放射安全禁区黄线,
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2、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
附近不得放置易燃、
易爆、腐蚀性物品。
3、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4、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文警告文字。
5、对运行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
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
五、放射源安全报告与放射检测
1、放射源统一编号报告,在放射源到公司后,将填写源编号的申购表报
保卫部备案。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
向保卫部报告,并同时报当地公安部门。
3、对使用部门进行年度检测,内容为:
(1)放射安全的管理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落实情况。
(2)放射源使用、登记记录。
(3)废旧放射源回收协议和回收证明。
(4)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6)辐射屏蔽、剂量测量、报警、警示标志、安全联锁装置检查。
(7)核定放射源周围环境的放射性监测数据。
七、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
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
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八、本管理制度制下发之日起执行。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
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
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
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
切不必要的照射,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
工作。
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后装机须由专业放射技师、护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
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
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做后装治疗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
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后装治疗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源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
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在不影响诊疗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程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规定销售放射假。
白细胞4000/mm3以下或血小板7万/mm3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予治疗。
5.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健待遇。
后装治疗患者放射防护制度
1.治疗机房门口,贴有明显放射安全警示标志。
2.每一位患者接受后装治疗照射时,治疗机房内应无其他无患者及家属在内。
3.治疗机房内禁止家属带儿童入内。
4.治疗机房内,患者禁止携带手机及金属类物品。
5.每天放射治疗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治疗机房内无患者及家属方可关闭机房门结束照射工作。
后装治疗室放射源使用发生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后装治疗结束后源无法回到储源罐的应急预案
1.工作人员迅速穿好铅防护服,防护铅眼镜进入机房。
2.迅速将放射源放入应急用铅罐内,应注意动作迅速到位。
。
3.将病人推出治疗室。
4.联系放射源生产厂家及机器制造厂商,调查事故原因。
5.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是放射源质量问题,由放
射源生产厂家来解决。
是治疗机的质量问题,由治疗机生产厂家来解决。
注:
1.应急铅罐是物理室为万一出现源脱落或回不去情况而浇筑的,其应放在治疗机房并靠近治疗机的角落。
2.铅防护服和铅眼镜应放在控制台附近,以备急用。
(后装治疗结束后)源无法回到储源罐的应急预案
1.工作人员迅速穿好铅防护服,防护铅眼镜进入机房。
迅速将放射源放入应急用铅罐内,应注意动作迅速到位。
2.如无法将放射源放入应急用铅罐或储源罐,应立即封闭机房,
如果正在治疗,应立即将病人推出治疗室。
3.联系放射源生产厂家及机器制造厂商,调查事故原因。
4.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是放射源质量问题,由放射源生产厂家来解决。
是治疗机的质量问题,由治疗机生产厂家来解决。
5.及时向我院主管职能科室汇报。
放射治疗意外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放疗科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
袁志勇
副组长:
朱莉
委员:
袁志勇朱莉李志华郑建霍红梁广立刘桂芝
秘书:
郑建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3.放射事故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4.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二)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三)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四)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五)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
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
一类:
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
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
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三)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
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四)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
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
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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