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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X
2015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〇一五年元月
目录
总则-1-
第一章公司概况-3-
x概况-3-
一、x概况-3-
二、x概况-3-
四、x概况-4-
五、x概况-5-
六、x概况-5-
第二章灾害处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6-
第三章矿井可能发生事故地点及原因-14-
第四章外因火灾的征兆、预防与处理计划-17-
第一节外因火灾的征兆及隐患分析-17-
第二节外因火灾的预防-18-
第三节外因火灾的处理计划-21-
第五章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预防与处理计划-22-
第一节矿井瓦斯爆炸的预防-22-
第二节煤尘爆炸的预防-25-
第三节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计划-26-
第六章井下水灾的征兆、预防及处理计划-27-
第一节井下水灾的征兆-27-
第二节井下水灾的预防-27-
第三节井下水灾的处理计划-30-
第七章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征兆、预防及处理计划-31-
第一节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征兆-31-
第二节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预防-31-
第三节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34-
第八章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35-
第一节立井提升事故的预防预处理-35-
第二节运输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37-
第三节机电运输管理措施-39-
一、倾斜井巷使用绞车提升的有关规定-39-
二、井下运料措施-41-
三、预防刮板机伤人事故的措施-41-
四、防止带式输送机伤人的主要措施-43-
第四节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43-
第九章矿井供用电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46-
第一节矿井供电事故的预防措施-46-
第二节矿井供电事故的处理计划-48-
第十章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事故预防及-50-
第一节雨季“三防”事故预防及处理计划-50-
第二节冬季“四防”事故预防及处理计划-53-
第十一章灾害处理的一般原则及自救、互救-56-
第十二章避灾线路、处理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60-
第一节避灾线路-60-
第二节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60-
第十三章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61-
第一节安全管理-61-
第二节安全培训-63-
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灾害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之规定,结合x所属各矿的实际情况,我们组织集团公司有关技术人员编制了《x2015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了会审,且经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研究通过准予实施。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主要包括“顶板、瓦斯、煤尘、水灾、火灾、运输提升、供电、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方面容易出现灾害事故的地点,发生事故的征兆、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力求做到事故类型清楚,预防措施有效,应急响应迅速,灾害处理及时,管理责任明确,救灾准备充分,立足矿井自救、人员自救等,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防范事故的扩大,并能够迅速及时的抢救遇险人员。
本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增加了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以及灾害处理的一般原则等内容,皆在预防事故的发生、增强矿井抢险救灾能力的同时,也成为广大职工阅读学习、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的教科书、工具书。
通过对《计划》的学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救灾技能,增强危险源辨识和规避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各单位要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2015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切实达到预防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一章公司概况
x概况
公司隶属于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x,是x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一年元月份。
目前,公司设有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总工办)、通风管理部、机电运输部、地测防治水部、安全培训部、调度监控室、财务科、物资供应部、办公室等部门,共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余人,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物资供应、财务经营等进行统一管理。
公司下辖x个煤矿,设计生产能力x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x万吨/年,各矿井基本情况如下:
一、x概况
x位于x,距xkm,x,隶属x管辖,开采x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可采储量x万吨,设计生产能力x万吨/年,技术改造核定生产能力x万吨/年,井田面积xkm2,采用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正常涌水量x。
二、x概况
x位于x,开采x煤层,现正在进行x层开采技术改造。
x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一1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可采储量x万吨,设计生产能力x万吨/年。
采用主、副、风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全井田,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矿井正常涌水量xm3/h,最大涌水量xm3/h。
三、x概况
x位于x,开采x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可采储量x万吨,设计生产能力x万吨/年,采用主、副、风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正常涌水量xm3/h,最大涌水量xm3³/h。
四、x概况
x位于x,开采x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可采储量x万吨,设计年生产能力x万吨,矿井采用二立井单水平上山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正常涌水量为xm3/h,最大涌水量为xm3/h。
五、x概况
xx位于x,开采x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可采储量x万吨,设计生产能力x万吨/年,矿井采用单水平上下山的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矿井正常涌水量为xm3/h,最大涌水量为xm3/h。
六、x概况
x位于x,开采x煤层,地质储量x万吨,可采储量x万吨,设计生产能力x万吨/年,矿井采用三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性,正常涌水量为xm3/h,最大涌水量为xm3/h。
第二章灾害处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防止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及时对灾害事故的处理,集团公司成立矿井灾害处理领导小组。
一、矿井灾害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x
副组长:
x
成员:
x
灾害处理指挥部设在集团公司调度室,x任主任。
灾害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制订、实施和贯彻。
(2)统一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快速有效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领导指挥部工作,支持总指挥履行职责。
(3)指导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紧急处理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问题。
(4)解决抢险救灾物资,调动抢险救灾队伍。
(5)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费用、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救治、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
(6)指导事故单位的灾后恢复工作。
(7)组织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知识的普及教育。
(8)督促各有关单位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演练。
(9)接受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矿井灾害处理领导小组下设:
应急处置办公室、抢险组、伤员救治组、治安保卫组与稳定组、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
1.应急处置办公室
主任:
x
成员:
x
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1)负责通讯联络,根据总指挥和领导小组决定,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和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掌握抢险救灾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3)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
(4)安排交通工具,保证抢险救援用车需要。
(5)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总结报告。
2、技术组
组长:
x
成员:
x
技术职责:
(1)参加矿上事故灾难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技术措施,为应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防范事故措施的建议。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技术总结报告。
(5)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3.抢险组
组长:
x
成员:
x
抢险组职责:
(1)侦查事故现场,分析现场情况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指导事故单位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为领导小组和灾害处理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
(3)根据抢险方案制定救护队抢险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领导小组命令,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配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方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5)对潜在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6)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抢险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度。
(7)勘察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素描,收集整理抢险资料,确定事故直接原因。
4.伤员救治组
组长:
x
成员:
x
伤员救治组职责:
(1)做好抢救伤员的医疗器械、手术室、病房的准备工作,确保抢救伤员的需要。
(2)按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3)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建立伤员医疗档案,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4)根据伤员情况决定是否外聘专家或转院治疗。
(5)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
4.治安保卫与稳定组
组长:
x
成员:
x
治安保卫与稳定组职责:
(1)维护事故单位、伤员救治单位治安秩序,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不受干扰。
(2)协助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运送抢险救灾物资,保证物资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3)与当地政府协调,开辟便捷应急通道,优先运送伤员、应急救援人员和抢险物资装备。
(4)统一发布抢险救灾信息,接待新闻媒体。
6.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
组长:
x
成员:
x
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职责:
(1)做好灾害处理的物资储备,确保处理灾害时的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2)维护通讯设备、线路,确保通讯畅通。
(3)掌握国家善后处理有关政策,协助事故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监督、指导事故单位对致病、致残或死亡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进行补偿和抚恤。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灾害处理指挥机构如图所示。
2.指挥部:
指挥部设在事故矿井,全面负责灾害处理工作,确保救灾方案实施和现场指挥调度工作顺利进行。
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及时向集团公司灾害处理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根据灾害情况确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4)及时向灾害处理领导小组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5)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抢险指令;
(6)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安全恢复生产措施。
3.总指挥:
事故单位负责人任灾害处理总指挥,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下达救灾命令,组织救灾物资,合理调配救灾力量。
4.副总指挥:
事故单位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安全副职、主管副职等,当单位负责人不在单位时,由副总指挥按序向前替补履行总指挥职权。
5、成员:
事故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区队长、救护队长、协助医院医护人员。
职责:
听从总指挥统一调配,按照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职责进行抢险救灾。
灾害处理指挥机构示意图
组长
矿董事长
集团公司总经理
救灾领导
小组
总指挥
事故单位负责人
指
挥
部
生产副职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
技术组
救援组长
系统负责
各救援组
总指挥部
救援组长
救援组长
总指挥部
救援组长
救援组长
灾害汇报程序
灾害发生发生地点
调度室、跟班矿长
矿长、系统矿长
集团公司调度室、灾害领导小组组长
启动相应的灾害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矿井可能发生事故地点及原因
根据本年度集团公司所属各矿情况和技改矿井的技改工程安排,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及原因如下:
一、顶板事故:
1、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或初放、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地质构造带、断层、老空等顶板不易管理,可能发生冒顶事故。
2、掘进工作面的支架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架设,达不到质量标准,可能发生冒顶事故。
3、巷道长期失修或维修巷道时违犯《作业规程》规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
4、工作面使用失效支柱不符合《规程》之规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
5、端头支护无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规定违章作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
6、采面收尾时,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应力集中,造成冒顶事故。
7、大断面峒室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冒顶事故。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若风门管理不善导致风流短路,可能发生瓦斯事故。
2、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可能发生瓦斯事故。
3、防尘设施不齐全,采面回风巷和煤炭各转载点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尘事故。
4、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聚积放炮,可能发生瓦斯事故。
5、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129条规定,可能发生瓦斯事故。
6、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造成空班漏检引起瓦斯事故。
7、处理局部冒顶采取安全措施,瓦斯大量涌出可能造成瓦斯事故。
8、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或采面强制放顶,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瓦斯积聚或涌出造成瓦斯事故。
9、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而引起的瓦斯事故。
10、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无风或微风,形成瓦斯积聚,可能引起瓦斯事故。
11、不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可能引起瓦斯事故。
12、不按规定进行瓦斯释放,可能引起瓦斯事故。
13、由于供电系统不可靠引起的主扇停止,而造成瓦斯事故。
三、火灾事故
1、地面物资存放未按有关消防制度执行而引起火灾事故。
2、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接时,由于措施不到位或工作不负责任而引起火灾事故。
3、采面结束后不及时密闭或密闭不严而引起的采面漏风造成温度升高,引发火灾。
4、放炮使用失效炸药,而引起炸药燃烧,引发火灾。
5、各机电硐室如果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管理不当或废油棉砂等易燃品处理不当时,可能引起硐室机电火灾事故。
6、井口验身制度不严,入井人员携带火种或其他易燃品,可能引起火灾。
7、井下电器设备失爆或电缆老化、主要机电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引起火灾。
8、矿井原有火区管理监测不到位,使火区自燃而引起的火灾。
9、由于不按放炮规定放炮,如放明炮、糊炮、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放炮等引起火灾。
10、放炮联线不合格或联线不合格引起的火灾。
四、水灾事故:
1、雨季地面裂缝处理不及时导致洪水流入井下,也有可能发生淹井事故。
2、掘进工作面,由于未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没有造成探放水而造成突水事故。
3、由于回采工作面局部探水措施不力,可能发生部分空区积水涌出,造成透水事故。
4、对采空区、老空区调查不清,在掘进过程中引发的老窑突水事故。
5、误揭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而发生突水事故。
6、由于雨季防洪措施不到位,造成地面停电而造成的矿井淹井事故。
7、由于底板加固不到位导致的底板涌出事故。
第四章外因火灾的征兆、预防与处理计划
公司所属煤矿均为不易自燃矿井,所以只分析外因火灾的征兆、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第一节外因火灾的征兆及隐患分析
一、外因火灾的征兆
井下工作地点的温度突然增高,并伴随大量烟雾及各种易燃物的燃烧气味等。
二、引发外因火灾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
不正规的爆破产生的火源;电气焊引起的火源;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或电缆短路、电缆击穿、溜子摩擦产生的火花;斜巷绞车产生的火花;吸烟、明线接头、明线操作等;皮带机、皮带摩擦产生的火源,不正确打钻产生的火源。
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
1、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道、运煤机道、运搬场口的躲避峒室、特殊烧焊地点;
2、地面各进风井口建筑物;
3、地面充电室、自救器发放室、更衣室、食堂、仓库、料、变电所、职工宿舍等地点。
第二节外因火灾的预防
1、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
2、进风井口及其附近20米不准堆积任何可燃物。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电炉取暖。
4、井下所有配电硐室及配电点,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皮带机头硐室、油类贮藏室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严格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6、进风井口、机电硐室都应安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向外开启,并保证严密。
7、井下所有的橡套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动力电缆、信号电缆、电话线、照明线、瓦斯监测电缆等所有高、低压电缆必须按规定要求吊挂整齐,禁止带电盘圈(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高压电缆接头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连接。
杜绝电缆破口、鸡爪子、羊尾巴和不合格的冷、火补接头。
8、井下严禁带电作业。
井下机电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在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并检验导体无电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9、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必须填写停电申请书,经公司值班领导批准后,报调度室,如因特殊情况急需停电时,可用电话汇报调度值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10、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等各种保护及风电闭锁必须装备齐全,整定合理,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11、运转设备(包括皮带)应定期检查注油,必须使用水介质液力偶合器,并配有防爆片。
所有皮带机均需安装使用超温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防止滚筒与皮带摩擦起火。
自动洒水装置用的水源压力、流量必须满足要求,供水正常。
12、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道、皮带运输巷必须设置消防水管。
皮带运输巷每隔50m设1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消防水管每隔100m设1个三通和阀门。
1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用油。
井下各机械设备检修用的棉纱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待检修完毕后全部带到地面销毁,不准乱丢乱放。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4、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井下主要硐室及主要进风巷道从事电焊、气割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5、如果需要在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在场检查监督,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收火星。
要时刻检查工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从事电气焊及喷灯焊工作。
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至少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6、要加强矿灯的维修管理,任何人不准在井下私自拆开矿灯。
17、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位置、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炮眼的装药方法、装药量、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装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必须将电缆、电气设备保护好。
18、电雷管脚线与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爆破母线、连接线和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导电体接触。
19、严禁放糊炮、明炮,每个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炮泥储备。
20、每季度由总经理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井上、下的消防管理系统、防火门和消防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灭火器必须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过期报废。
21、所有井下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自救器。
22、井下所有行走的巷道门口处,必须设置路标,注明巷道名称,指明避灾行走路线方向。
23、井下必须全部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和胶带。
24、矿井地面及井下必须按规定设立消防材料库。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必须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材料、设备和工具。
第三节外因火灾的处理计划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要保持镇定的情绪,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力争在火灾的初期就将其扑灭。
如果起火地点有电缆或电气设备,在电源未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同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火灾地点和火情。
如果火势很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要迅速采取自救和组织避灾,并设法通知矿调度室、现场跟班领导。
2、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必须立即问明情况向值班领导、矿长(事故处理总指挥)、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集团公司调度室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和总经理(灾害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根据受灾情况,由灾害领导小组组长和灾害处理总指挥下令,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受火灾威胁人员的避灾措施及灾害处理严格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第五章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矿井瓦斯爆炸的预防
一、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
1、加强通风管理。
首先,依据施工要求,合理分配风量,确保各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要求,严禁出现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
2、井下工作人员对一切通风设施、设备(风门、密闭、风帘、调节窗、局部通风机等)必须爱护,严禁乱动和损坏。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时还是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如因有计划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且停风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
4、加强停工掘进头的瓦斯管理,凡临时停工的地点一律不准停风。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因特殊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并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恢复通风前,必须先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
只有经过检查,证明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通电开启局部通风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6、风筒管理人员必须按质量标准接好风筒,风筒接头使用反压边,风筒出风口距迎头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准任何人将风筒断开、撕裂。
7、风筒应与电缆分别挂于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严防矿车掉道撞断风筒或电缆。
8、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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