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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大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一节医疗机构及药学服务体系
随着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医疗机构及药学服务目前正发生重大的变化,从体制、形式到内容都处于变革之中。
一、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及类别
医疗机构(institutions)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每3年校验1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执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类别主要有:
①各类型医院;②妇幼保健院;③乡、镇卫生院;④门诊部;⑤疗养院;⑥诊所;⑦村卫生室;⑧急救中心(站);⑨其他诊疗机构。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医疗机构总数一直在15万—20万,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5万家左右。
90年代末期个体诊所快速增加,据统计,医疗机构总数约31万家左右,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5万家左右,乡镇及街道卫生院5万余家,个体诊所12.5万家,从业人员500余万人。
(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办、卫生部等八个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
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政、价格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并按扣除财政补助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
(三)医疗服务体系
我国曾实行城、乡三级分级分工医疗、预防服务体系,也曾实行三级、三等分级分等医疗服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来的医疗服务体系已不适应形势发展。
目前正在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要形成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保障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
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将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正在全国范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这一制度的原则是: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由劳动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标准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动了城镇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和药事管理影响也很大。
二、医疗机构药学服务
二十世纪,医院药学经历了成长、发展和变革的历史过程。
五、六十年代,医院药房的主要任务由单纯的调配药剂和药品保管,扩展成调剂、制剂、质量检验和药品供应与管理四项基本任务。
这时,医院药房实行的是以药品为中心,以保障临床药品供应为指导思想的服务模式。
随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化,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建设指导思想,我国自70年代初开始,医院药学改革迈出较大步伐。
临床药学得到医院药学界的极大重视,城市大中型医院药剂科纷纷设立临床药学室,或者选派业务水平高、医药知识和临床经验丰富的药师下临床,参加病区查房、会诊,开展治疗药物监测(TDM)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护人员和指导病人合理用药。
以推动临床合理用药为目的的药学情报活动也开展起来,不少医院药剂科设立了专门的药学情报室,收集各种与临床用药和医院药学科研有关的药学情报信息,编印药讯,承接医务人员和病人的用药咨询。
临床药学和药学情报工作都以病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因而,二十世纪后期,医院药剂科工作向临床转移,医院药学服务模式处于缓慢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改革阶段。
二十世纪90年代,一种崭新的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药学服务模式率先在美国宣传推行,这就是“药学保健”(pharmaceuticalcare)。
药学保健在医院药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院药学实行药学保健模式,并不只是增加几项面向病人的业务,而是必须对医院药剂科的整个业务,尤其是药师职业,进行重新设计。
传统的医院药剂科工作直接对象是药品制剂,基本功能是满足临床医疗对药品的需求。
药学保健要求药剂科工作的直接对象是病人,基本功能是通过药师直接向病人提供称职和负责的药物治疗,保证获得预期的用药结果,进而改善病人的健康相关生存质量(healthrelatedqualityoflife,HRQOL),满足病人对降低治疗成本、提高药物治疗质量的要求。
药学保健与传统医院药学服务模式有本质区别,关键在于药师承担的责任不同。
传统的医院药学服务模式中,药师一方面对保管、制备和调配的药品制剂质量负责,另一方面对调配处方药品的准确性负责,即直接对医生负责。
在药学保健中,药师直接对病人负责(建立契约关系),对病人委托的药物治疗过程和结果负责。
药师有固定的病区和病人,面对面接触病人,直接参与病人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实施、监控和结果评价,与医生一道负责与病人用药有关的一切事务,并对药物治疗结果负有法定的责任。
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一)医疗机构药事的概念
医疗机构药事(institutionalpharmacyaffairs),泛指在以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中,一切与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的事物。
涉及在医疗机构中,从药品的监督管理、采购供应、储存保管、调剂制剂、质量管理、临床应用、经济核算到临床药学、药学情报服务和科研开发;从药剂科(药学部)内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规章制度到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信息交流等一切与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事项。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无论规模大小,其业务活动都是由人、财、物、信息和时间五个基本要素组成的。
药学服务的正常运作需要这五个要素发挥积极作用,药学服务的发展需要发掘五要素的潜力,药学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则是五要素效益的综合体现。
发掘和提高五要素的效能,不是一般的药学知识和技术问题,将依赖于管理职能的发挥。
因此,医院药事管理对医院药学服务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二)医院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institutionalpharmacyadministration)。
“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和服务性很强的特点。
专业性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同于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药学专业特征。
实践性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各种管理职能和方法在医疗机构药事活动中的实际运用。
服务性突出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的,即保障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围绕医疗机构的总目标,高质高效地向病人和社会提供医疗卫生保健的综合服务
与卫生事业管理和医院管理相比,医院药事管理属于中观、微观层次的管理,多数比较直接、具体。
但与医疗机构其它业务工作相比,药事管理则比较宏观,是统揽全局的。
在医院药事管理实践中,特别强调管理的整体意识,必须站在医疗机构建设的全局高度,从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统筹规划,制定医疗机构药学事业发展的长期目标,规划医院药学部门的建设,协调药学部门内外部环境和资源,排除各种障碍,引导和带动药学部门走开拓进取、健康发展的道路。
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
1.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医疗机构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药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事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
2.国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世界许多国家的医院亦有类似的组织。
美国和英国称为“药学和治疗学委员会”(PharmacyandTherapeuticsCommittee,简称P&T委员会),德国称为药品委员会,日本称为药事委员会或药品选用委员会。
其组成人员与我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大致相同,不过P&T往往下设专科药物分委员会,涉及的人员也较多。
在欧美等国家的医院,P&T委员会往往有相当大的权威性,有P&T委员会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共同遵守的药物使用方针政策。
医院药品处方集的增删必须经过P&T委员会的讨论、批准。
每个新药都要经过P&T委员会严格审查,明确其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以及用途。
从药事管理委员会形成的目的和任务可以看出,此医院药学组织对加强全院的药品监督管理力度、提高药物治疗学水平、推动合理用药起关键作用。
(1)宏观调控作用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医院用药方针政策,统一认识,协商解决各种用药问题。
(2)监督指导作用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监督检查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审查和批准院内基本药品目录和协定处方集,对重大药疗事故组织调查和进行裁决,及时纠正集中存在的药品管理失当和不合理用药现象。
(3)信息反馈作用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中了医院供药和各用药科室的负责人,医院内部许多重大的药事都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无形中形成了一条药物需求和使用信息通路。
药剂科可以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向全院发布最新消息,各用药单位的反映意见也能及时和比较准确地传达到药剂科,促进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咨询教育作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综合的智囊型团体,汇合了本院在临床医学和药学方面的专家,在药物治疗学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性。
特别这些专家熟知本院的临床用药情况和要求,不仅在遴选新药,审定新制剂,提出淘汰疗效不确切,毒副反应大的品种,审查药剂科提出的药品消耗预算方面是当然的顾问团,而且能解答临床用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由他们承担合理用药教育,对全院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会产生积极影响。
(二)医疗机构药学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指出:
1.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
2.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3.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4.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二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
5.医疗机构应配备和提供与药事工作部门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6.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7.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原始记录、检验依据、检验结论)必须完整,工作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机构负责人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管理工作。
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
由于医疗机构规模差别很大,药学部门的名称也不一致。
本书讲的是县和县以上综合医院的药剂科。
第二节医疗机构药剂科的任务、组织和人员配备
一、医疗机构药剂科
医疗机构药剂科习称医院药房,它是医疗机构中从事诊断治疗疾病所用药品的供应、调剂、配制制剂、提供临床药学服务、监督检查药品质量等等工作的部门。
(一)医疗机构药剂科的性质
1.事业性机构性质:
药剂科是医疗机构中直线上的一个部门,直属院长领导,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承担投资风险。
这是和社会药房的根本区别。
2.专业技术性:
药剂科主要工作的专业技术要求高,反映在要求医院药师能解释和配制处方;能评价处方和处方调配中的药物;掌握配制制剂的技术并有建立制剂条件的能力;能承担药物治疗监护工作;能够回答病人、医师、护士有关处方中药物的各方面问题等。
《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必须配备依法认定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工作。
3.综合性:
药剂科既具有专业技术性,同时又具经济性,经济活动频繁;还具对药品质量检查、抽查的监督性。
这是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有所不同之处。
4.与临床药物治疗密切相关性:
药剂科工作必须以病人为中心,一切工作围绕保证药物治疗的合理性。
(二)医疗机构药剂科的任务
由于医院的规模、性质和任务不同,医院药剂科的任务也不完全一致。
其基本任务是:
1.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按时供应。
2.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制剂及加工炮制中药材。
3.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制度,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4.做好用药咨询,结合临床搞好合理用药、新药试验和药品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品种意见。
5.根据临床需要积极研究中、西药品的新制剂,运用新技术创制新制剂。
6.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实习、药学人员进修。
当然,时代在发展变化,人类对卫生医疗保健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医院药剂科(药学部)的任务不会一成不变,必然会补充更新许多新的内容,内涵更加丰富。
(三)医疗机构药剂科的管理模式及其改革
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属于医疗机构部门管理的范畴。
改革开放以来,医院改革的关键在于改革管理机制,药剂科的管理也不例外。
改革必须加强管理,努力寻找改革与科学管理的最佳结合点,掌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管理方法。
通过大胆实践,我国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呈现百花齐放的崭新局面。
1.分级管理药剂科的分级管理是贯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实行医院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就是把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的药剂科标准作为药剂科建设的目标,结合科室实际,狠抓达标建设。
2.目标管理目标是一个组织各项管理活动所指向的终点,明确目标就是为了达到管理活动的效果,追求效率,以尽可能少的人力和其他资源投入实现尽可能多的产出。
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型的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者同时也是目标的制定者,即由药剂科的领导和全体人员共同确定和实现目标。
药剂科引进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是:
药剂科领导根据药剂科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出一定时期本级组织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然后层层分解,各科室主管人员及每个员工根据本部门或本人的任务,围绕药剂科的总目标,制定各自的分目标和保证措施,形成一个目标体系,期末将目标完成的情况作为考核药剂科、所属各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绩效的依据。
3.量化管理把计量管理的方法运用于药剂科的管理,以促进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计量管理是管理科学的精髓,其核心是定量评价,即在特定范围内按量化指标实施考核评价。
4.标准化管理对药剂科各项业务工作中可重复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标准、建立标准体系、实施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实施对药剂科各个环节的科学管理,以期获得最佳运行秩序和社会经济效益。
5.责任制模式将药剂科管理的主体、内容和基本方式紧密结合,所组成的药剂科管理的责任体系。
这是以各级层管理者的职、权、责、利有机结合与统一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二、药剂科的基本组织机构
医院药剂科根据规模一般设置有:
中、西药调剂、制剂(普通制剂和灭菌制剂)、中、西药库、药品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药学、情报资料等专业室(科),并设室(科)主任。
图10-1为我国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药剂科的组织机构图。
医院药剂科的组织结构属于直线型组织结构类型。
它的特点是:
组织中的各级机构按垂直系统直线排列,各级主管人员对所属下级拥有直接的领导职权,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只对直接上级负责。
药剂科的组织结构图虽然简单,但仍然反映出了任何一个组织结构都存在着的三个相互联系的问题。
(一)管理层次的划分
一个好的组织结构应当构建严格的权力等级。
药剂科主任对院长负责,药剂科内各部门的主管对科主任负责。
药剂科领导通过科室负责人(或部门主管)控制各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其直接管理的幅度比较小,能在维持药剂科稳态运行的基础上,集中更多的精力抓药剂科的提高和发展。
(二)部门的划分
药剂科的各部门基本上是按职能划分的,即根据产出专业化的原则,以工作或任务的性质为基础来划分部门。
这些部门可以分为基本的职能部门和派生的职能部门,直接从事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的科室(如门急诊调剂室、住院调剂室、中药配方室、临床药学室、药学情报室)为药学部的基本职能部门。
保障药品供应和支撑药学服务的科室(如药品库房、制剂室、药品检验室、药学研究室等)便为派生的职能部门。
(三)职权的划分
药剂科的各个部门是根据业务活动的目标设计的。
组织中的每个部门和职务都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并为此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力。
例如,药品科(药库)的药事必须履行药品购入、药品保管和药品发放的职责,也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购和请领要求。
三、药剂科的人员配备
设计了合理的组织机构和结构,还需要为不同的岗位选配合适的人员。
人员是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是组织设计的逻辑延续。
人员配备直接关系到组织活动效率的高低,组织目标能否实现,以及组织的生存发展。
它的直接任务是:
通过分析组织中岗位与人员的特点,谋求人员与功能的最佳组合,实现人员与事业的不断发展。
(一)人员配备的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人员配备是为各个职位配备合适的人员,首先要满足组织功能的需要,因事择人。
医院药剂科是多功能的组织,既有供应药品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服务功能,也有自制制剂生产、药剂质量控制、医院药学研究等功能,必须根据任务的需要配备相应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的称职人员。
各种药学人员职位的设置完全依据药剂科任务的数目和各项任务的业务要求。
2.能级对应原则不同的岗位赋予人员要求的权利和责任,对人员的要求也不相同。
各级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思想品质都应与其所占据的职位相称,各个岗位配置称职的人员,既要避免滥竽充数,也要减少人才浪费。
3.比例合理原则人才属于稀缺的资源,业务能力强的高级药学专业人员更加稀少,必须合理配置和使用。
为了保证医院药剂科开展正常工作,各类人员的比例应当比较合理。
首先指医院临床医务人员与药剂人员之间的比例合理,其次指药剂科内部不同层次人员的比例适当。
4.动态发展原则组织处在不断发展的动态环境中,人员的能力也应不断提高,知识不断丰富和更新。
药剂科的人员配备应当随着医院药学工作范围的扩大、药学业务工作技术服务含量的提高而不断调整。
药剂科人才结构调整可以经过多条途径实现。
一条途径是自己培养或引进复合型人才,如既具有药学专业学历,又掌握了某项特殊技能的人才。
另一条途径是吸纳其他学科和专业的人才,如生物工程、信息技术和精密仪器维护等非药学专业人才。
(二)药剂科的人员编制
目前我国各级医院药剂科的人员编制仍然依据的是国家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草案》,其中规定在综合医院,药剂人员应占全院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8%。
各级药剂人员的编制是按医院收治病人的床位数计算的。
卫生部规定,各级药剂人员与病床床位的比例是:
药师为1:
80-100;其他药剂人员1:
15-18;中药炮制、制剂人员为1:
60-80。
按照这种比例计算,200张床位医院的药剂科为15-16人;300张床位的医院编制24-26人;400张床位的医院编制32-35人;500张床位的医院编制46-49人。
在药学技术人员中,药师以上职称人员、药剂士、药剂员三者的大致比例因医院规模而异,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大医院为4:
5:
1,一般医院为3:
6:
1,中药房为2:
6:
2。
近年来,随着药剂科面向病人的临床药学工作增加,许多医院药剂科的管理人员提议药剂人员应占全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0%,其中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占药剂人员的30%以上。
(三)药剂科人员的职责分工
医院药剂科(药学部)的人员分成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个群体。
药剂科各类人员都必须接受过的必要的教育或培训,取得与所从事业务相应的资格。
行政管理人员指药剂科的正副主任、各专业科室的主管(药学部的各专业科应设科主任)以及主任助理,全面负责药剂科的行政和业务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院药学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所属各业务科室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和必要的奖惩。
专业技术人员即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主要是药剂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系列的药剂人员,也包括负责制剂生产、计算机系统维护和仪器设备维护的工程师。
这个群体是医院药学工作的主体,承担着药剂科各项关键性专业技术工作。
辅助人员是药剂科通过合同方式聘用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制剂生产工人、勤杂人员等,人数占药剂科总人数的较大比例,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各项具体操作。
(四)人事制度改革
随着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定编定岗,公开岗位标准,鼓励人员竞争,实行双向选择,逐级聘用并签订合同。
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和患者反馈制度,人员收入要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贡献等挂钩。
医疗机构将实行减员增效,转岗人员待遇及再就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调剂业务和处方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指出调剂管理重要性、组织及处方调配要求。
其内容为:
“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住院药房实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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