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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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制度》有哪些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
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
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2、在企业管理中,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什么样的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法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所担负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见安全法第17条,这也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一课: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职责包括:
1、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争救援预案;
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扩展资料: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1、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一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1、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落实。
2、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4、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外出期间应指定安全生产代理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3)、负责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或其他形式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或总结、部署安全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督促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保证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8)、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计划、部署、检查、评比工作和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报告的审批、验收工作。
(10)、确保公司内部各级生产经营经济承包合同,以及与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劳务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履行。
(11)、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
(12)、严格执行安全承诺制,并对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的有效实施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
(13)、对安全标准化各项工作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应对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协调、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三同时”和“五同时”的原则。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3、技术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领导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本集团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技术与工艺安全负领导责任。
(2)、参与公司各种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领导、组织公司组织的有关技术工艺方面的专项安全大检查。
(3)、组织制定公司技术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对公司技术工艺、安全培训部门提供帮助。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技术工艺管理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技术工艺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公司本年度技术工艺安全管理计划,合理安排公司技术工艺安全措施经费,切实落实公司年度技术工艺安全管理措施计划,组织审核公司有关生产技术工艺方面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安全有效性作技术确认。
(6)、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4、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分管领导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部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审查,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本部门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部门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5、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6、专职安全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
(3)、深入一线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4)、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5)、负责对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特种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6)、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7)、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车间兼职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9、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生产安全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3)、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召开有关生产和项目管理的会议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4)、安排生产任务,制订劳动强度时要合理,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匀地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5)、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鉴定意见。
(7)、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8)、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9)、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10)、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11)、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12)、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
(13)、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1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1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8)、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9)、负责企业内的腐蚀品、剧毒品、爆炸品等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0)、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和应急预案演习。
(21)、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22)、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1、设备动力部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装置、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制订、修订全厂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
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
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5)、负责编制设备购置需求计划,参加设备的选型、安装等工作。
(6)、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各部门的用电及安全。
(7)、负责全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负责特种设备的年检工作。
(8)、负责编制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
安全设施应编入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
(9)、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及机电维修人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0)、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
12、技术部安全职责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5)、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6)、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7)、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3、质量部安全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14、采购部安全职责
(1)、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
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储运。
15、财务部安全职责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2)、由于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4)、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专款专用,并优先安排。
(5)、建立财务安全方面罚款专用帐户,按相关规定统一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6)、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对到期的职工保险必须按时办理转换手续。
(7)、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
(8)、协助安全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9)、参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专款专用。
(10)、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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